敦煌就那么一家客栈。
重莲根本没有去过。
经过一间间荒凉的小村庄,问过了所有客栈人家,都毫无踪迹。
他一定是回去了。
绕过长安和洛阳,直奔重火境。
等抵达山脚的时候,已是几日未进食,又饿又渴,几乎晕眩。可是已经没有力气再去吃东西,直接把马拴在树上,步行跑上山。
重火境的一切都没有改变,我直接从暗道进去。
可是走了很久才遇到几个人。大殿几近成为华美空旷的摆设。
只有向人打听。
“你们宫主在哪里?”
“宫主自从定下婚事以后基本就没再回来。小的不知。”
“有没有看到宫主?”
“对不起,奴婢是新来的,不清楚宫主的事……”
“重莲呢?”
“林公子,宫主不是一直和您在一起的吗?”
“重莲去哪里了?其他人呢?不可能谁都不知道的!不要撒谎!”
“林公子啊,宫主带着护法和长老离开很久了,小的真的不知道……”
既然重莲不在重火宫,又会在什么地方?
我离开重火宫,天杀的雨已经下了很多天。出登封,快马重回长安,最后去了重莲的旧居。
可是,就连那里也是空的。
飞虹桥下,河水悠悠。
天空灰蒙蒙的,雨丝零星飘落。雨点不断在河面留下一个又一个圆,密密麻麻的圈。
此时,眼前是雨井烟垣。
总是想起多年前的这里。
繁华昌盛的街道。清歌落花,京华少年。
那一年的清晨,我站在河边等他。阳光明媚却不刺眼,透过波光一点点反射在脸上,暖洋洋的就像他垂目时留下的笑容。
当时的我也很疲惫很饥饿,却可以在看到他的刹那变成最满足的人。
他眉目如画,轻裘缓带。
手放在他肩上无数次,却没有一次敢搭上去。每次看到他都会想要拥抱,也是没有一次下得了手。
转眼间这么多年就过去了。
同样的桥,同样的河,同样的别院,同样守候的人。
只是大门紧关。
雨伤旧梦,楼已空。
却从来没有哪一刻会像现在这样,如此希望,一切回归原点。就停在那一刻。
白马金鞍,杨花飞舞,他在晨曦中对我浅浅微笑的一刻。
也不知是否雨水浸入眼球,整个右眼肿痛得厉害。我跑到飞虹桥下躲雨。
刚停住脚,没了去处,身上开始发抖。
突然想起红钉叔叔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自从我变成了狗屎,便没人敢再从我身上踏过去。”
百叔叔却说:“人在江湖飘啊,哪能不挨刀啊。”
七杀伯伯又说:“人生就像一把剑。要么刺伤别人,要么被人刺伤。”
轩凤哥说:“你仔细看,那河里有三只叠在一块儿的青蛙。大青蛙背着小青蛙,小青蛙又背着小小青蛙。那只大青蛙就是师父,小青蛙就是我,小小青蛙会是谁呢。”
抱着双臂磨擦了一会,红玉莲金簪掉在地上。我蹲下将它捡起,便再也站不起来。
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而哭。只知道强忍无用,哭得整个身体都在发抖。越哭眼睛就越痛,但无法控制。
就只记得雪芝刚长牙的情景。重莲掰开她的小嘴,看着我笑笑,然后哄着她,唤她芝儿。
可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雪芝,她却哭得一塌糊涂。
最后一次见重莲,他在夕阳中抱住父亲头颅离开,头也不回。再也不回头了。
到后来,声音已经沙哑,咳嗽不断,一切东西似乎都已经消失。
只隐隐看到雨帘中,有人靠近。
最后他停在我的面前,递了我一张手绢。我有些窘,擦擦脸颊,却看到他腰间挂的雪扇。
抬头,愕然发现眼前的人是艳酒。
他垂头看着我,面无表情,似乎也不那么丑了,甚至还挺顺眼。
我站起来,道:“你跟踪我?”刚说出口,听到自己声音跟鸭子似的,扭了扭脖子。
他不说话。
我又突然发现他居然比我高——他没有坐轮椅。
我指指他的腿:“你,你这是怎么一回事?”
他依然不回话,用手绢替我擦脸。我拨开他的手:“反正都成了个落汤鸡,擦不擦无所谓的。你这腿怎么回事?”
他轻笑道:“有什么好哭的?”
“关你什么事?”
“不就是少个情人,有必要这样没出息么。”
“你懂个屁。”
他又不答话,还是固执地擦我的脸。我不耐烦了,重重拨开他的手。他把我推到石墙上,埋头就吻下来。我一直以为他是个老妖怪,对任何事都是投入三分感情七分理性,已经到达了无情无欲的程度。但当他和我拥吻的时候,我发现这人不像我想得那样沧桑。他啃人的时候,激|情得就像个刚陷入爱情的少年。
只是他很快就被我推开。
我擦擦嘴,又使劲擦了擦:“你有病?”
“不管是林轩凤还是重莲,都不要想了。”艳酒吻了吻我的额头,“以后跟着我,我绝对不会伤你。”
“光看到你的脸,我都觉得自己很受伤了。”
“和我睡一次你就不会这么想了。”
“恶心。”
“我不会勉强你的,直到等你点头。”艳酒回头看看桥外,“雨停了,回去吧。轩凤还在等你。”
我犹豫了片刻,才随他一起离开。开始我还以为自己遇到一个变态,结果路上他极少跟我说话,即便说,也是说一些比较正常的内容。
回到天山后没几天,望植暴毙。
林轩凤的伤好了些,病情却加重了。我在他睡着的时候给他加了几个热水袋,挪挪枕头掖掖辈子,却始终没有勇气和他说话。
七六
艳酒令人通知我,让我去九天寒碧谷。
桃花已落,初雪上枝头。鞋底踩入雪地,碎裂的声音一如风吹花片。艳酒依然坐在那把椅子上——十足十的纯金,就像他衣上绣的金线。
这一次殷赐依然在那里,只不过自己坐在一边研究符纸。我去了,他甚至连回头看一下的欲望也无。
艳酒也不说话,我想了半天才找到话题:“原来宫主和行川仙人是挚交。”
殷赐换了个姿势坐,却不抬头:“我是大夫,他是病人,仅此而已。”
艳酒笑笑,不否认。这人五官没法看,但一笑起来,魅力要上升好几个点。
我道:“原来如此。我倒是蛮好奇像宫主这样特别的人,会交怎样的朋友。”
“我没有朋友。”
除却重莲不看,这人的说话语速是我见过把握得最好的。有条有理,而且平和稳重。就连说出这种在寻常人听来蛮丢人的话,也都这般从容。导致我产生一种错觉:这世界上所有的人交朋友都是不正常的,没朋友才是应该的。
“就连三岁孩童都有朋友。宫主可是在说笑?”
殷赐道:“你也知道他是一种特别的人。他几乎什么都有,唯独缺了两件东西:一是普通人的外貌,二是朋友。前者他是如何也得不到,后者是得到了他也不想要。”
艳酒还是笑着。
我忍不住看看他的下半身。
我在长安看到他走路,绝不是错觉。我深深记得那些丫鬟看他的眼神。她们在他面前可以说是百依百顺,几乎到了奴颜媚骨的程度。而要征服那么多的女人,残疾男人是无法做到的。
可是,步疏对艳酒虽然百般讨好,却不曾露出过那样的春色。
艳酒从来没有动过步疏?
我曾经问过重莲,他身边的女人都很漂亮,为什么他就没动过歪脑筋。
重莲说他没那个心思。
我笑着说,莫非你天生就是断袖?还是说,你喜欢本少爷宠幸你?
重莲说,有可能影响到你的女人,一定不能动。吃窝边草的兔子,要么是死了,要么就是快死了。
我又看看艳酒。
“我是很好奇,宫主这个椅子是为何作的。”
这话说得别扭。但毕竟有旁人在场,对艳酒没个把握,失言难免招来横祸。
殷赐看了我一眼,好似我是个白痴。
艳酒会意一笑,却答道:“自然是金做的。”
“倘或他腿要没残,那很可能是个祸害。”殷赐淡淡道,“你看他的左手无名指和食指。”
我凑过去看看,艳酒也不躲。我道:“是很好看。”
“谁叫你看好不好看了?我是叫你看对比。他左手的无名指比食指长出很多。”
我愣了愣,下意识看看自己的:“我的无名指也比食指长。”
“那是肯定。”
“无名指比食指长得越多,越男性化。反之则越女性化。无名指越长,跑得越快,轻功越高,那等功夫也越好。”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艳酒对我笑的时候,我头皮有些发麻。
还好他在装残废,该有所收敛,不然估计会变成个步行生殖器。
我道:“真的假的?我不曾留意过。”
“你是在怀疑一个大夫的话么?不信随便去拉一个女人看看,越是媚气的女人,食指比无名指长得越多。”
“那步疏肯定已经没有无名指了。”
艳酒轻笑出声:“相信你下次看到她的时候,便不会这么想了。”
我正琢磨着回答,艳酒又道:“我听说你在问卫流空的事。”
“嗯。”
“你想知道什么?”
“什么都想知道。”
“看不出来你是个好事之徒。”
“宫主不知道我以前就是干这行的——包打听,五十文钱小事,两百中事,五百大事。如果有什么惊人的消息那就是一两。”
“你这消息卖得也够便宜。”
“对我们这种囊中羞赧的小江湖来说,算是大钱。”
我发现在江湖磨蹭,自己磨出来最多的一是脸皮二是牛皮,怎么说怎么像,那神仙一般的殷赐已经目瞪口呆地看着我。
“卫流空的事可不是普通的秘密,你觉得值多少钱?”
“五百两可能都有人要。”
“卖了赚了钱,可有想过和我分个银子?”
“那是肯定。五五还是四六?”
“一九。”
“哇,这么黑心?那我岂不是才五十两?”
“不,是我一你九。”
我哑然,光看着他。
“你刚才不还说么,你囊中羞赧,给人五十两不是小数字了。”
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但渐渐的,背后开始凉起来。
艳酒知道我不会卖这个消息。
我不卖这个消息的原因他必然也知道。
我早知道在这里待着迟早给他揪住小尾巴,但没料到早已入瓮。
我擦擦额头,想他应该是不把我放眼里的,也不会对我有太多提防。
然后他当闲磕牙,给我说了个故事,来龙去脉不算复杂。
武当现任掌门是丹元,在他之前是须眉,再之前便是太华。
“北宗少林,南崇武当”,这是官方对武当的地位肯定。但时下在江湖中最新潮的说法,便是“少林无发貌美,武当发美无貌”。
最近少林弟子还俗的越来越多,实际和这个说法不无关系。
武当弟子的发型很丑,但是人都知道,在那一簪的轻挽下,绝对可以释放出如云流水的乌发。不过头发再美也无法掩饰相貌的事实。武当历史上能看得过去的人,就只有创始者邋遢真人张三丰。从那以后尽出丑男,已经成了一条不成文的定律。
太华道长改变了武当的形象。自他第一次出现在傲天庄,一身素白长袍,一颗额心红痣,武当山的女弟子数量增长便突飞猛进。
但姑娘们的梦没做上多久便彻底被粉碎——太华二十岁那年便成了亲,并在两年后生了娃。
他爱不爱自己妻子谁也不知道,也不重要。因为那桩婚事是他师叔定的,他师叔其实才是真正的武当老大。
一个月夜,太华在玄岳门外面见到一个女人。
可以说,他当时要知道她的名字,就不会有今日的天山。
那个女人叫薛红。连七十的老和尚看了都会色心大发的薛红。
薛红是有名的女盗贼。
太华是有名的闷骚葫芦。
她对他笑了,据说他是没有任何面部表情的。她的目的原本不是勾引他,只是顺手摸了他的东西。但她下山以后拿着他的掌门令牌,她改变了主意。
她最擅长偷的东西,一是宝物,二是男人。
她把最木讷最难偷的太华偷到手,也不过用了短短两个月时间。
太华有多后悔,寻常人大抵无法想象。他一是后悔对自己妻子的不忠,二是后悔自己犯了戒律,三是后悔没有一刀解决了薛红。
她的事闹得很大,武当山里很多人都知道。然后太华他师叔罚他向老婆跪几天几夜,又把薛红招来,把话摊开来讲。太华一脸对薛红的愧疚,薛红却笑曰那不过是露水姻缘,何必如此认真。
薛红走得很平淡,事情处理得也很平淡。
半年后他听说薛红和重甄在一起好几个月了。
一年半后他听说薛红已经替他生了孩子。是个男孩,单名莲。
两年后,薛红和重甄分开,开始过上了饲养男宠的生活。只是从那以后她再没有过孩子。
七年后,太华的独女得伤寒成了仙。他为此哭得伤透了心,却又与薛红见面。薛红和他谈了一个晚上,没多久他便传位给了大徒弟丹元。
之后他仍在武当,但鲜少下山。
二十余年后,薛红死了。太华的媳妇也不幸翘了。之后他基本上是销声匿迹。
有人说见过他最后的样子,是白发满头。
江湖真是个可以淹死人的地方,名头这些东西也不过是叫着好听的。太华混入天山保护自己的儿子,换个名字往脸上贴点东西,他便彻底成了另一个人。
我不知道为何他不直接去见重莲。想了想,或许是怕被杀。
若真是这样,那他想多了。修炼莲神九式,真正需要的不是杀掉亲人,而是杀死亲人那种感觉。在那种绝望中度过无数个年月,这个变态的武功才能熬出来。
不过,我也终于找到了和林轩凤说话的理由。回风雀观,我和他聊了聊关于薛红的事。
林轩凤说,薛红并不是那种很千娇百媚的女人。她脾气阴晴不定,唯独在月明之夜会温和些。她爱借着月光看他的脸,抚摸他的额头说:你最俊的地方,便是这颗痣。
七七
之后一段时间,我一直找人帮忙打听重莲的消息,有空就和艳酒在一起闲聊。也不知道是他城府太深还是压根就是闲了没事做,我拼命想打听他和重莲对着干的原因,总是无功而返。
而最神奇的事,就是重火宫没了消息。
在江湖上行动的重火宫弟子都是小喽罗,天山找不到目标,也慢慢开始闭关研究各门派武功拆招大法。
我必须表现得无所谓,否则必然前功尽弃。可是一想到重莲没了消息,每天连睡觉都不安稳,几天下来精神恍惚,一个不小心,居然问了林轩凤一个本不该问的问题。
“谁给你说的九犬一獒的故事?”他给我端了一堆干果小吃,刚一放桌上,我就冒出这么一句话。
林轩凤想也没想便道:“艳酒。”
早该料到是这个结果。我笑道:
“你受他影响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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