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秦飞犹豫着是不是要从死尸上剥下一套衣服,然后套上假冒叛军混进队伍里寻找目标的时候,他的脑海里忽然又跳出了无数的画面。
相似的丛林,一身破烂的绿色军装,秦飞隐约记得似乎自己的记忆中有过类似的经历。
在哪呢?
他赶紧收敛心神,现在不是让自己回忆往事的时候。
想了想,秦飞否定了自己冒充叛军的想法,那些可是清一色的黑哥们,自己虽然不是白人,可也是黄种人,往里头翼展,肯定露馅。
左右为难之际,前面忽然传来洪亮的呵斥声,十几个叛军士兵抗着一个轿子走了过来。
没错,竟然是轿子,那种用木棍扎成的建议轿子,上面坐着一个牛高马大的黑哥们,戴着一顶红色的贝雷帽,脖子上挂着一条看起来似乎是黄金打造的链子,手指上还带着巨大无比的金戒指,上面镶嵌了一颗闪闪发亮的钻石,看起来一副暴发户的模样。
在丛林里出现这种完全不搭界的场面,顿时吸引了秦飞的全部注意力。
在他的眼中,坐在轿子上那位黑哥们那身耀眼的打扮简直就像在黑暗的夜晚中点亮一个插满蜡烛的生日大蛋糕。
仅仅是一瞬间,秦飞已经改变了主意。
眼前这位鹤立鸡群与众不同打扮的家伙,不用问就知道是叛军里的高级指挥官,甚至有可能是他们的首领,那位被称作炸弹司令的图尔斯。
不得不说,这些叛军是真的没有什么军事素养,一个指挥官竟然穿金戴银,还带着刺眼的红色贝雷帽,这特么简直就是在向所有敌人大声宣告——老子就是头儿,来吧,杀了我吧!
干掉这厮!
秦飞改变了主意,既然找不到那个丛林猎人,杀掉这个家伙是更好的选择,这是个价值更高的目标!
将刀插好,秦飞拿起来VZ58,杀机已动!
第296章 彪悍的士兵不需要解释()
可是,现实立即告诉了秦飞一件事——战场是瞬息万变的。
正当秦飞端起VZ58突击步枪打算给那个红帽子大老黑来个点射,将他的脑袋像砸西瓜一样打爆到时候,这家伙居然下了轿子。
这样一来,周围十几个卫兵立即挡住了秦飞的视线,令他无法下手。
“妈的!”
秦飞差点气得要捶地。
仅仅是一秒钟的思考,战机稍纵即逝。
现在问题大了去了,十几个卫兵,加上周围零散的叛军,一共有将近二十人。
在一片丛林里靠一个人突袭十几个人,还要击杀固定的目标,这听起来简直就是荒谬。
蹲在树后,秦飞犹豫了。
前方的枪声再次响了起来,老鱼他们似乎没事,这倒让秦飞有些许安慰。
不过,这种情况肯定维持不了多久,按照原计划,老鱼的三人小组诱敌之后只能再做一次的接敌,然后必须立马撤退,免得陷入包围。
自己的时间不多了,接触战顶多只能维持十分钟,三个人的力量对付至少两百多人,换做世界上任何一支特种部队都顶不住太久。
战?还是撤?!
秦飞的倔脾气又冒了上来,都到了这一步,肯定撤是绝无可能的。
否则一旦叛军回防,他们会发现自己后面出现了追击的敌人,自己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像现在这样悄悄摸到叛军队伍的后面。
这是唯一的机会,否则不可能摆脱叛军的追击,只有死路一条。
受过的严格训练让秦飞反倒冷静下来,203部队的训练锻炼出的就是在绝境中也能求得一线生机的特种士兵。
因为每一名特种部队的士兵执行的都是危险人物,往往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要达到作战目的,这就意味这要冒着极大的风险。
拼一把,才有机会,不拼,就死定!
受过特种训练,不代表一定赢,而是让你有更多的把握去拼!
而死亡,那是留给胆小鬼的,在战场上,死的往往都是胆小的多!
想到这里,秦飞一咬牙,猛地端起枪开始进行速射。
极度的绝境将他的潜能全部逼迫了出来,如同一台榨汁机,将秦飞体内的作战意识压榨到了极点,他受过的所有特种部队训练获得的所有超于普通士兵的战斗素质,在这一刻发挥得淋漓尽致!
干他娘的!
彪悍的士兵不需要解释!
秦飞心里怒吼着,一路点射。
没有任何防范的叛军士兵开始韭菜一样被割倒,秦飞如同杀神一样出现在所有人的背后,手里的VZ58果然是一支好枪,即便经历了滑下山崖,它良好的机床加工工艺为这支枪带来了极好的抗冲击能力和精确度,所以它在东欧的特种部队中一直经久不衰,至今仍被采用作为突击武器之一。
一个弹夹还剩下最后一颗子弹的时候,秦飞飞快地在战术背心里抽出新的弹夹,用上沿撞击卡笋,空弹匣落下,新弹匣顺利撞入卡口。
秦飞用了不到四秒的时间,竟然快速撂倒了八名叛军士兵,此时围在图尔斯身旁的只剩下了十来名护卫。
而此时,他们终于反应过来。
眼前这一切不是在做梦,真的有雇佣兵摸到了自己的身后。
“干掉他!干掉他!”图尔斯觉得自己头发都被惊得全部竖了起来,虽然他是叛军手里,当年也足够凶悍,不过好汉不提当年勇,当了首领之后养尊处优的生活已经令他丧失了许多的勇猛,也导致了他作为一名军人首领,竟然穿得像一个嘻哈歌手。
他慌慌张张去抽枪,不断朝后退,想找掩护。
结果那支沙漠之鹰竟然掉在了地上,他不得不趴了下来,捡起枪像一条肥虫一样手脚并用爬向旁边的一颗大树后。
图尔斯一边爬,一边用尽气力惊叫着:“救命啊!来人啊!后方有白皮猪!”
他把秦飞当做是白人雇佣兵了。
凄厉的惊叫声和惨叫声在丛林中响起,一团团血雾在叛军护卫的人群中爆开,VZ58采用的7。62MM弹头有着良好的穿透力,尤其在三十多米的近距离上效果尤其出色,这让秦飞事半功倍,往往是一枪干倒的不是一个,而是两个敌人。
血浆像雨点一样落下,淋了图尔斯一头一脸。
终于有个别叛军士兵从蒙蔽中回过神来,端枪开始还击。
不过在惊慌之余,本来就已经足够烂的枪法让这些叛军射出的子弹根本没有打中秦飞。
换做普通士兵,看到敌人朝自己射击大多数会找地方躲,而秦飞却反其道而行之,因为此时已经没有任何机会让他去躲,更没时间让他去找隐蔽物。
只要自己一躲,时间一旦耽误,图尔斯就会趁机逃掉。
这是一场勇气的对赌。
他必须像狂潮一样压过去,像飓风一样席卷过去,让敌人无法透气。
几个叛军士兵的腿都在发抖,枪都几乎拿不稳了。他们这辈子也没见过有如此疯狂的士兵,竟然毫不闪避,似乎根本不怕死,不怕那些飞来的子弹,直接朝他们冲了过来。
尤其是秦飞的那种眼神,只要对上了立马心底发寒。
那是属于死神的双眼,里面都是地狱里冒出来的火,似乎可以将一切挡在面前的人和物都烧成灰!
一个个叛军护卫倒下,秦飞踩着死尸冲到了图尔斯面前。
突然,右侧传来枪响,紧接着,位于秦飞右侧的一棵手腕粗小树被拦腰打断。
秦飞感到自己的右侧肋骨下放如遭重击,人一下子就跪倒在地,剧烈的疼痛从身体中传来,血染红了作战背心。
糟——
侧面是防御最薄弱的地方,正面还有一块防弹板,侧面什么都没有……
这一击,差点要了秦飞的命,他的视线顿时黑了一下。
不过,受过的训练此时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他左手继续端着VZ58,单手操枪朝面前最后一名叛军守卫射击,右手抽出大腿上枪套里的P228,瞄准,击发!
扑扑扑——
那名得手的叛军正朝着秦飞冲来,根本没料到有人中枪了还能如此利索地还击,三发子弹直接打在胸口,将他的心脏射了个透心凉。
这家伙像口破麻袋一样,一头栽倒在枯叶堆里,在也不动了。
咔——
秦飞的VZ58打光了弹匣里的子弹。
回过头,秦飞举起P228打算朝图尔斯开枪,却看到图尔斯已经举起了那支大口径的沙漠之鹰瞄准了自己。
嘭——
巨大的枪声伴随着颇为壮观的枪口焰,一向以不实用而文明的沙漠之鹰手枪在距离秦飞六七米的地方射出了一颗子弹。
第297章 干掉那个红帽子()
秦飞下意识地伏倒在地,子弹几乎是擦着头发飞过,一阵灼热烧带出一股儿烧焦毛发的味道。
沙漠之鹰手枪在表面看起来是一款威力极大的手枪,口径高达11。43MM。不过正因为它的口径和威力都很大,所以后坐力和自身重量也十分惊人,空枪情况下居然可以重达2KG。
这就造成了沙漠之鹰并非一款容易操控的手枪,至少在紧急情况下射击的精度并不会比其他9MM口径手枪好。
这一枪,将秦飞下出一身冷汗,只要子弹打中他的脑袋,头颅会像被锤子狠狠砸中的西瓜一样碎成片片。
卧倒之后的秦飞立即滚到了几具尸体后面,依靠叛军士兵的身体作为遮蔽物。
嘭——
嘭——
图尔斯趴在地上不断朝秦飞扣动扳机。
弹头打在手下的尸体上,顿时血肉横飞。
第二声枪响,侧卧在地上的秦飞感到胸口如遭锤击,整个人被震得向后滑行了三十公分。
一颗沙漠之鹰发射的弹头贯穿了前面的一具尸体,生生掏出一个大洞,然后打在秦飞的战术背心正面。
所幸的是沙漠之鹰虽然威力大,但是这个威力是在于它的达能效应和弹头停止力。子弹的杀伤威力计算十分微妙,穿透力强,那么停止力就下降,停止力下降那么达能效应就会削弱。
沙漠之鹰可以在五十米距离上一枪撂倒一头大麋鹿,但是却未必能穿透IIIA的软质防弹衣,对付有着防弹插板的防弹衣更是弱鸡。
不过它的枪口动能却不小,这就导致如果一发沙鹰子弹在没有受到遮挡的情况下射在一个穿着防弹衣的作战人员身上,即便弹头被挡了下来,弹头释放出来的动能仍旧可以震碎你的肋骨甚至让你内脏出血。
秦飞命大。
图尔斯使用的这支沙漠之鹰是装填了软质空尖弹的,所谓的软质空尖弹就是俗称的凹头弹,软质是指它的弹头才是是铅制,比较软属。
这种子弹的达能效应极强,击中目标后产生的空腔效应极其出色。
所以,当图尔斯用这支枪轰杀敌人的时候,视觉效果极其震撼。被击中的如果是脑袋,那么脑浆和整个头颅都被掀掉,如果击中胸口,无论是否击中心脏都会撕裂内脏造成极大的创口,对方都会在短时间内咽下最后一口气。
但子弹打穿前面的叛军士兵身体再击中秦飞后,其威力已经大削减,根本没能穿透秦飞作战背心里安放的防弹插板。
不过这一下也够秦飞受的,巨大的撞击让他差点背过气去。
他没有选择站起来还击,甚至不敢伸出手举起手枪朝图尔斯盲射,沙漠之鹰不是好惹的,万一击中手,整个手掌都会被废掉。
秦飞选择了扯下一颗手雷,拉开保险环,松开手,弹片跳起,停顿两秒后,秦飞把它从尸体后面朝图尔斯扔了过去。
进攻手雷的威力不大,爆炸范围极小。
随着“轰——”的一声炸响,图尔斯发出惨叫。
秦飞为了保险起见,又扯下一颗手雷,依样画葫芦,又扔了出去。
又是一声沉闷的爆炸,图尔斯杀猪一样再次惨叫起来。
握着手枪,秦飞快速从尸体上露了露头,观察了一下图尔斯那边的情形,又赶忙缩了回去。
不过,只要看了一眼,他就知道这家伙死定了。
两颗手雷将他炸得体无完肤,第二颗手雷直接落在他的手肘旁,将整一个小臂炸断,沙漠之鹰飞出去两三米远,就落在秦飞不远处,枪柄上还留着图尔斯的那只残手。
秦飞想爬起来,一动,疼得差点晕过去,人立即又躺了下去。
他低头一看,自己上身的右侧,靠近髋骨上部附近的位置有一大片血迹,显然是刚才从右边忽然冒出来朝自己开枪的叛军士兵的杰作。
侧面,这是士兵轻装情况下最薄弱的防御位置,因为两片防弹板在身体的正前和正后方,而侧面只是一些魔术贴和绑绳,还有一些附件包。
咬着牙坐起来,秦飞一边疼得倒吸着凉气,卸下了右侧的弹药包和附件包,一边从工具医疗包里取出剪刀剪开里面的衣服。
弹头穿过了两个附件包中间,打进了身体。
秦飞看到伤口的位置顿时喊着糟糕,AK…47即便使用土制子弹,在如此近的距离上也会击穿内脏。
一旦内脏出血,就必须动手术,秦飞根本没办法在这种地方救助自己。
不过,情况似乎没他想象的糟糕,肌肉上有一个弹孔,弹头没看到,不过秦飞轻轻用手压了压右侧腹部,里面的内脏并无疼痛感。
这令他大为惊喜,这意味着,自己的内脏无损!
只要内脏没受损害,就只是肌肉组织的皮外伤,只需要止血就可以。
不过此时,他有着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马上检查图尔斯的状况,给这家伙补枪,然后快速撤离这里。
爆炸声和枪声显然会引起前面的叛军士兵注意,一旦他们觉得后面有问题而回防,自己立马成为瓮中之鳖。
忍痛爬起来,秦飞走路都摇摇晃晃,每迈出一步,血都从右侧的伤口处涌出,顺着裤子滴落在地上。
图尔斯仰天躺在枯叶上,整个身体在不断发抖抽搐。
这是因为疼痛和失血过多引起的,虽然明知这家伙死定了,秦飞还是开了两枪亲手结束了这个传奇叛军首领的性命。
然后捡起枪,也没时间在这里进行止血和伤口处理。
他必须马上找到一个方向撤离,前方虽然是去洛科港的路,不过那里全是叛军,如果调回头往回走,那就要回到隆萨。
想了想,秦飞还是觉得穿过河流,这样可以躲过猎人的追踪,还能绕个弯子再回到正确的路线上去。
现在叛军已经群龙无首,也许不会在继续拼命追击五人小组,这是秦飞唯一希望的结果。
来到河边,秦飞又由于了。
伤口此时是没有处理的,如果下水很容易引起感染,何况血水会引来河里生物的注意,非洲的动物奇奇怪怪,谁都不敢担保河中除了鳄鱼之类的玩意还有没有食人鱼之类。
很快,秦飞听见了岸上丛林里传来的吆喝声,显然叛军已然回防。
轮不到自己犹豫下去了,他咬牙撕开一块自黏纱布,用它简单封住伤口,然后跳进河里。
第298章 零碎记忆()
二十分钟后,秦飞坐在距离河边大约几百米的一截树桩上,他卸下了自己的作战背心和弹药等等累赘,拿出医疗包准备处理自己的伤口。
至目前为止,秦飞依旧没有确定自己干掉的那个红色贝雷帽的家伙到底是谁。
看起来那家伙倒是个大人物,他的死肯定会让叛军混乱上好一阵,至少目前自己还有一些富余的时间将枪伤处理好,否则带着枪伤根本走不远。
摆在自己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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