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你醒了,对不起,让你受惊了。”程曦放下手中的画笔,走了过来。
袁晓往后退了几步,想起那个噩梦:“我,我怎么会在这里,这是哪里?”
程曦跟白天看到的完全不同:“没什么,我只是想带你来我这里看看,我想开画展,你看周围的画,我够格吗?”
袁晓看到一扇门,没有锁,是虚掩着的。
红色的灯光下,程曦越来越近,他轻轻地说:“你可以借点儿钱给我开画展吗?”
“哦,我可以给我爸爸打电话,他会同意的。”袁晓从包里掏出手机,心想,不就是借钱开画展嘛,不用搞得这么古古怪怪、神神秘秘的。
电话里老爸也没有问太多,只是听说女儿需要五万块钱,稍微多嘴说了一句不要被人骗了,自己要小心。
用的是免提,程曦听得一清二楚,脸上浮现一丝笑容,递过来一杯水,袁晓忽然觉得很困,嘟囔地说了一句:“里面是不是放了安眠药啊,这么困。”
她倒在程曦的怀里,温柔的味道。
程曦死了
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倒在马路边的草坪上,双手都是鲜血,这是怎么回事。两个警察就在旁边站着。
其中一人看到袁晓跑过来,拍了拍身旁的同事,神情严肃。
“你好,我……”
“你是袁晓吗?”没等她说完,其中一名警察问。
“是……是啊,你认识我?”袁晓觉得莫名其妙。
“麻烦你跟我们回警察局一趟,有一桩命案希望你合作调查,请你跟我们上车。”警察说着就把袁晓推进车里,自己也坐了进来,关上车门,另一名警察用对讲机报告着什么,也随即坐到了袁晓的另一边。负责开车的司机一上车,就开车往警察局驶去。
车上袁晓几次想开口问些什么,可是一看到旁边两人的表情,只好又把到嘴边的话给吞下去。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说了两个字:“请问……”其中一个警察立刻打断了她:“我建议你还是到局里录口供的时候再说话吧。”袁晓再也没发出一点儿声音,动也没敢动。
到警察局的十分钟车程让袁晓觉得特别难熬,两名警察把她带到了一个房间就关门离开了。房间里有一张木桌子和放在旁边的两把椅子,还有个摄像机架子。袁晓心里七上八下地,刚才那人说的是命案吗?我怎么会和命案牵扯上什么关系了?袁晓越想越糊涂,不会是程曦出事了吧?
过了一会儿,一男一女两个穿便衣脖子上挂着证件的警察走了进来,女的把那个摄影机摆在架子上,袁晓看到机子上的小红灯亮了起来,两人并排坐在了她的对面,把手中的文件夹打开放在桌面上。
“你叫袁晓是吧?”
“是……”
“请问你25号,也就是前天晚上的十点到十二点这段时间,在哪里呢?”
“晚上,都在家里吧……”袁晓思索着。
“在家里?你确定吗?”男警察追问着。
“前天……喔,我后来出门了。”袁晓想起了什么。
“出门了,去哪里了?”
“去……去了我家附近的公园。”袁晓被对面两人犀利的眼神盯得不舒服,不自觉地紧张了起来。
“去那里干什么?”
“本来约了个人见面,可是后来没见着。”
“你约的是这个人吗?”女警察从文件夹里抽出一张照片递给袁晓。
袁晓一看就认出是程曦:“是……是的……你们怎么知道的?”
“他没有来吗?”女警察声音冷得没有一丝感情。
“是啊,我等了大概一个小时之后他给我打了个电话,说不能过来,然后我就回家了。”
“他是没有来还是来了之后和你一言不合就被你杀了?”男警察突然激动地站起来大吼。
袁晓吓了一跳:“你……你在说什么啊……杀……杀了?”
女警察神情严肃地把男警察按坐在椅子上,使了使眼色。
“你们……你们是说程曦……死了吗?”袁晓惊魂未定,吞吞吐吐地说。
“是的,很残忍的手段,而且屋里都是你的指纹,你的手机还掉到那里了!”男警察气愤地说。
“程光!”女警察一手把摄影机关了朝着男警察大吼。
“什么?指纹……还有我的手机?”袁晓越听越糊涂,想快点儿了解整件事,还有手上的鲜血。
“咳咳……”女警察清了清喉咙,把摄像机重新打开,“袁小姐,麻烦你把前天下午到今天你做了什么、见了什么人都仔细说一下好吗?”
“我弟弟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你要对他下毒手?”男警察的眼睛都红了,本来弟弟发消息说要开画展,已经找朋友借到钱,让当警察的哥哥到时候过来捧场,谁知道早上过去找他的时候,程曦已经躺在血泊当中,从脖子到脚被刀片一一划开,还有背上的皮肤,几乎没有完整的,地上全是血,他差点儿摔跤,谁也无法接受亲人在眼前消逝的残酷事实,假若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的意外,程光是可以接受的,但作为一个警察,自己唯一的弟弟却如此惨死,“你的心到底是什么做的?”
当袁晓看到屏幕上自己是如何杀死程曦时,眼前的世界一片漆黑,是自己,一刀一刀地残忍地割开自己喜欢的男生的皮肉,笑着吻他的额头。
这个世界疯了还是我疯了。
易菲的自白
你以为远走高飞我就寻不到你了吗?我给你起了好几个别号,我叫你袁大头,小齐齐,是因为我太喜欢你,太喜欢一个人,连唤他都想和别人不一样。我经常用望远镜偷偷看你,当你在阳台上喝咖啡的时候,当你和她们微笑着在电视前吃水果看节目的时候。我到现在还收着你留在我家的大T恤和沙滩裤,还有你掉在床底下的一个钱包,当然,里面的钱我已经花光了,钱包作为留念。
我昨天去了你带我去的游乐场,吃了炸香肠,玩了过山车,在冲下来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你在加拿大对我的想念。
你说我们结束吧,我以为你离开久一点儿我就能忘记你,我删掉了你的电话、QQ、所有短信、来电记录,但我的脑子里仍然有你。
你上飞机之前我求你不要离开,你不答应,曾经山盟海誓的人,现在散落天涯。
你不能忘记我,我要你一辈子都不能忘记我,你忘了我的好,我会让你记得我的坏。
知道那个画画的男生吗?我跟他在一起了,虽然他比我小,但他很爱我,当然我爱的是你,我一直梦见你,哪怕已经过了三年。我看到你的女儿,我就想起你,你们长得真像,我真想撕烂她的脸,她是你们爱情的结晶,而我却是多余的泥沙,被水一冲,无影无踪。
你的女儿喜欢上了程曦,她每天都要絮絮叨叨地跟我说她如何地喜欢他,如果不是她先天性心脏病,肯定会大胆地追求程曦。
程曦相信了我,他向你女儿借钱开画展,以为这样就可以让我开心,我喜欢他的画,有灵气,但我的钱都还给你了,你给我的,我告诉你,我喜欢的不是你的钱,是纯粹的你,发现账户上多了六位数是不是很惊喜,还是你钱多到根本没有察觉到?
程曦愿为我做任何事情,包括死,当然是假死,可是袁齐,你没有想到你幼稚的女儿还以为影碟里的真的是她,活活地吓死了,你忘了我是做电脑特技的,现在我的水平一点儿也没有退步,不过在你家狗的皮下植入的声控机器还真是管用,她连着半年的神经衰弱再加上一点儿刺激,果然比我想象中的效果好。
虽然我失去了你,你失去了你胆小又爱幻想的女儿,但我们扯平了,不是吗?
最后一句我爱你。
爱的圈套
袁齐推开门,家里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除了一只爬满蛆虫的狗的尸体。
接到警察的电话,已经是以最快的速度回国,结果还是来不及见袁晓最后一面。
程曦在火葬场的铁盒子里被焚烧的时候忽然坐了起来,天气很热,这里也是如此。
“如果你发现小区里多了一家宠物店,老板娘又恰好很漂亮,一定要及时通知我。”袁齐逢人就说这句话,好像谁不知道他疯了似的。
程曦的画展开了,唯一遗憾的是只有一个观众,是个女人,笑着慢慢地走近。
爱的圈套,进来容易,出去难。
爱你爱到杀死人 糖果有毒
怪女人
如果不是最近接二连三的命案,苏琪还真的以为大学生活跟高三的时候想象的一样美好,当时高考前就有个女人来学校演讲,被老师请来的,说是给大家在高考前打一针兴奋剂,据说是一个企业的高管人员。
苏琪现在还记得那女人的样子,白色的小跑车停在教学楼下,Burberry风衣里面的白色衬衣被包裹得严严实实,贴身的长裤配着米色高跟鞋,黑色长发遮着眼睛,苍白的脸上涂抹着鲜艳的口红,像刚吃了个死孩子一样。一开口就吸引了所有人,她说:“同学们不要这样看着我,好像我不够性感一样,在我公司里,领口越低,权力越低,裙子越短,地位越下。”跟以前作报告演讲的人不同,她并没有说一些大道理以及临考前复习的诀窍,只是说着她自己的大学生活:每座大学几乎都有一个湖,可以在湖边写生、散步,甚至什么都不想,上课不必准时到,有时候翘课也是一种流行,考试不用排名制和倒计时制,身边的人大部分都是精英,也可以谈恋爱,远离父母的管束,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成熟……后来说到她在大学的恋爱史,简单地说了两句,眼睛里有泪光涌出来,但忍了忍,终究没有落泪。
那女人演讲完了以后下来,大家闹哄哄地讨论,她点燃一支烟在走廊上孤独地站着,大概刚才触及到了什么。
当时苏琪还是班长,见状后赶紧拿了个烟灰缸放到走廊上:“给您,今天您说得真好。”
那女人冷冷地看了她一眼,在烟灰缸里掐灭烟头,忽然伤感道:“我年轻的时候也像你这么漂亮,不过我看你最好不要在学校谈恋爱。”
苏琪永远记得她那意味深长的眼神,好像吃准了自己一样,不过当时苏琪并不放在心上,她有男朋友的,就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别人听完了演讲都鼓掌,只有他无动于衷,只是看着黑漆漆的窗外,左手转着笔。
庄子严对台上演讲的那个女人不屑一顾,她的经验和她描述的美好的大学生活离自己那么远。他的成绩很差,只是喜欢画画,但又不够上美院的水平,高中毕业后可能要外出打工,所以她说的那些东西跟自己格格不入。
事实果然如此,苏琪考上了大学,庄子严落榜,也不愿意复读,怀里揣着父母给的五千块钱到这个繁华的城市开始漫长的创业。
苏琪的皮肤白得像盛开的水莲花,清晰可见血管,骄傲地舒展着每一寸属于青春的张扬,这所大学的生物系几乎全是男生,这个系的女孩儿喜欢黑框眼镜,走路低头不看人,手里拿本书像个科学怪人。唯独苏琪,大概是因为母亲是开服装店的缘故,打扮得时髦而迷人,头发是棕色的大卷,就这样散开着,眼睛不仅大而且极有神,在新生晚会上,从小被母亲精心培养的芭蕾细胞恰如其分地表现出来,她的独舞是“天鹅之死”。悠扬的音乐声中,白色纱裙下那修长的腿缓缓地抬起来,在宁静宛如月光的灯光下,一只白天鹅忧伤地抖动着翅膀,立起足尖缓缓移步出场,在湖面上徘徊,大提琴奏出抑郁的旋律。白天鹅身负重伤,将与世长辞,但她渴望重新振翅飞向天际。她轻轻地抖动翅膀,艰难地立起足尖,一次又一次地尝试着飞离湖面。生命在呼唤着她奋力与死神拼搏,她终于奇迹般地展翅旋转飞翔起来了,生命的光辉重新闪现。但由于精疲力竭,白天鹅缓缓屈身倒地,渐渐合上双眼,一阵阵战栗似闪电扫过她全身。最后,她在颤抖中竭尽全力抬起一只手,遥遥指向天际,表现出她对生的愿望。随后,慢慢地闭上双眼默默死去。
全场一阵轰动,那些男生手都鼓红了。苏琪站起来行礼,她的眼睛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大学,我来了”。我要在这里开始我全新的生活。
庄子严微笑着看着女友的粉墨登场,他并不担心那些男生火辣辣的眼光会对他造成威胁,这个女生,就是自己的。庄子严在学校里找到一个七八平方米的门面,开了家烧烤店,名叫“幸福时光”,顺便也卖些台湾奶茶,专门找人学过的,机器是租的,也划算,闲时跟着旁边师范大学的老师学画画。
苏琪有空时过来帮手,有点儿夫妻店的意味,刚开始大一的课程不是很忙,两人在门面的二楼租了房子住下来,不查宿舍的时候,苏琪会在临时的堆满了麻辣烫、画板、水彩颜料和烧饼的屋子里睡觉。庄子严的怀抱很熟悉也很温暖,是妥帖的味道,夹杂了些人间的油烟味。
同宿舍的其他两个女生都很不理解,睡在苏琪上铺的曾媛媛看着又是晚归的苏琪说道:“你这么漂亮,学校喜欢你的男生很多,你为啥这么死心眼地跟个摆烧烤摊的?”
对着电脑看美剧的是尧霜,她插一句嘴说道:“鞋子合适不适合,只有脚知道,你未必是那穿鞋子的人。”
曾媛媛生得娇小又伶俐,娃娃脸上的长睫毛让人想起精致的瓷器娃娃。她男朋友吴昊是个青年才俊,那次在免税服装折扣店里买衣服时,跟店员起了点儿口角,那店员说那件所谓的名牌裙子上的口红印是曾媛媛蹭上去的,希望她能买下来。曾媛媛只是试衣服,然后回去上淘宝网购物,几大千的裙子哪个学生会去买啊,又不是帕丽斯?希尔顿。然后刚好吴昊心血来潮过来巡店,就这样,曾媛媛邂逅了白马王子,英俊和迷人的儒雅笑容,洁白整齐的牙齿和一切学校的稚嫩男生身上没有的成熟稳健的气质。有段时间,甚至有好事的人把他们这段经历编成言情小说贴在校园网上。
吴昊常常邀请三个女孩儿一起出去玩,他虽然开着漂亮的跑车,但也没有瞧不起摆烧烤摊的庄子严,尽管那男生有点儿敏感,不得不承认,有艺术天分的人都有点儿神经质——偏执、沉默、任性以及歇斯底里,但这并不影响大家的交往,每个人的性格都是不同,没有人有权力要求别人必须合乎自己的审美观。
本来一切都好好的存在,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苏琪不寒而栗。
漂亮女生
凌晨四点,苏琪郁闷地翻了个身,虽然快到夏天,天气还是乍暖还寒,耳朵里不停地传来蚊子的“嗡嗡”声,这天气还早,哪里来的蚊子。想去洗手间,但是在走廊尽头,等明年这个时候就能搬新宿舍了,才能等到有单独的洗手间的日子。
远处传来一个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声:“我的儿啊,你回来啊。”
是遇害的那个女生的妈妈在学校围墙外找人在做法事,今天是她的头七忌日,女孩叫龙芊,一个星期前,泳池管理员陈阿姨在清洗泳池的时候发现深水区的角落浮出很多小蛆虫,仔细一闻,奇臭无比,赶紧叫人把存了很久的水放干,尸体上垫了一块大石头,背上有个大洞,漂浮的内脏并未离开身体,只是漂浮着,腐尸的阵阵味道袭来,让人作呕。
捞上来的时候,太阳淡淡地照射在她苍白的裸体上,鼓鼓胀胀青色的身体已经烂得冒尸水了,之前是报了失踪,谁知道在这里被发现了。
警察拉了警戒线,几个实习的法学院学生在泳池边呕吐。陈阿姨摇摇头:“多好的孩子啊,造孽,抓到凶手要千刀万剐才好。”
几个学生远远地窥视,消息立即传遍整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