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江湖梦并没有泯灭,而是,选择了从另一个地方开始。(《I服了YOU——写给大话时代的告别书》自序)
第一辑 事关心灵一切归零
在新的一年开始的时候,作些有必要的计划和安排,是很多人都乐意的事情,我也不例外。2004是我的而立之年——以前我经常混淆视听,在还不到30岁的时候冒充自己已经达到这个年龄,那时可能是为了满足一点小小的虚荣——在我看来,对一个男人来说,30岁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他应该具备游刃有余应对一切的信心和能力,而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以“我还年轻”为借口原谅自己了。
2004,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一切归零。归零不等于忘却,毕竟在走过的几十年岁月里,还是有许多刻骨铭心的经历是不能涂抹掉的,如果非得说自己要重新纯洁得像张白纸一样,估计那也是自欺欺人。我说得归零指的是忘掉那些不快,将生命里的那些阴影统统打扫进垃圾桶,包括浮躁、失败、过错……是的,原谅自己,我不止一次这么说过,一个不会原谅自己的人,也是无法原谅别人、只会沉迷在痛苦中纠缠不休的弱者。原谅也是一种告别,再见,30岁前的那段岁月,再见,从前……
站在原地,回过头去看看那个曾经熟悉的自己,也许我会将满意这两个字送给他。他不聪明,但也不愚笨。他不智慧,但也不痴傻。他习惯于将目标定在自己的视线之内,而很少好高骛远,所以通常在总结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超过目标少许——原谅他的亦步亦趋和小心翼翼吧,在一个不适合冒险和闯荡的年代,坚守才是最艰难的事情。2004到了,并无特别之处,我喜欢这样顺利的过渡,自然而然的交接。我希望这一年开始的时候,就如同湍急的小溪涌进了宽阔的河流,平安是我对这一年最大的期待,想一想去年春天发生的事情,也许你会明白,平安对一个国家、社会乃至个体的人是多么的重要。
这一年,我相信工作对我而言是愉快的。之前,我曾一度想放弃正在做的职业,做一个真正自由的人,享受自由的生活,但真正去尝试的时候,才发觉愿望美好的一面背后,也隐藏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才发现以前对工作的态度是有问题的。一份你真正热爱着的工作会给你带来创造的快乐,当你全身心投入的时候,可能即使是枯燥的事情,你也会发现不少的乐趣——我已经找到这种乐趣。我开始喜欢工作,早出晚归,安身立命。希望能够写出令自己满意的文字。希望每天下班的时间不会太晚,因为儿子会在家翘首期盼我,这样,我就会有一两个小时的时候陪他在一起。
2004年春天,我想装饰一下自己的家,在墙壁刷涂上全家喜欢的颜色,拥有一个可以挤进去三个人的柔软的沙发,在阳台上安装一个桌子,周日看书的时候可以随手拿过来一杯茶;夏天,我想带妻子和儿子一起去北戴河看海,来北京四年,看海一直在计划中,我想看到儿子在沙滩上欢呼雀跃的样子,从他的身影上找寻我童年时的影子;秋天,去郊区的山野里呆上一段时间;冬天,做些什么呢?我想还是在温暖的屋子里,看看电视,和儿子做做游戏,或者像现在这样对着电脑敲打几段文字,这就是足够大的幸福了……
生活总是平淡,当肯定时不时会有惊喜发生。而喜悦的事情,通常都不是可以预料或计划的,它通常会不期而至。怀抱美好的愿望,努力认真地走好每一步,至于结果如何,我的而立之年收获多大,还是让时间去说话吧。
第二辑 有信为证我要找到你
热恋了很久,他们准备结婚了。在去买戒指的那家商厦里,面对着散发着诱人光芒的黄金戒指,她犹豫了良久,忐忑地说:“我不要这个,给我买一个呼机吧。”
那时候传呼机刚刚出现不久,还是比较新鲜的玩意儿,价格不比一枚戒指便宜多少,他觉得有点意外,她一向不是爱赶时髦的女人啊?最后,在她的坚持下,买结婚戒指的钱买了一只漂亮的汉显呼机。
一回到家,她就把呼机卡在了他的腰上,他有点诧异地问:“这个是送给你的,你怎么给我戴上了?”她笑吟吟地带着点得意:“这样我就能随时找到你了,你答应我,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什么时间,不管你有多忙,只要我呼你,你一定得给我回电话!”
夜里,两个人在被窝里一遍遍地调试着呼机的响铃,他们觉得,生活多像这铃声,响亮、悦耳,充满着憧憬和希望。
“老公,下班了买点菜回家。”
“老公,我想你,我爱你。”
“老公,晚上一起去妈妈家吃饭。”
……
常常,他的呼机会传来类似的信息,每每看到,他的心里便洋溢出一股温暖的味道,只要可能,他总会在百忙之中给她拨一个电话,听听她的声音。
有一次,他忘了给呼机换电池,陪领导到基层,应酬到半夜才回到家,发现她已经哭红了眼睛——从他下班的时间算起,她每隔半小时呼他一次,他越不回她就越着急,总以为发生了什么意外,后来每十分钟呼一次,直到他推开家门,她还刚把话筒放下。
“我又不是小孩子,还能出什么事情?”他对她的小题大做有点不以为然。她却说她有一种预感,总以为他不回电话就不会回来了。“傻瓜!”他拍拍她的脑袋笑了。不过,从此以后他一直没有忘记在口袋里装一颗备用电池。
结婚很久了,他升了职,有了钱,呼机换成了手机。突然有一天,他想起来欠着她的那枚戒指,便兴冲冲地拉她去商厦,可是这次,看着电视广告天天播放的白金钻戒,她又犹豫了,对他说:“给我买一个手机吧。”
“家里有电话,你又不经常出门,要手机干什么?”
“白金钻戒那么贵,套在手指上更没有什么用呀?那款手机我早就看中了,再说,以后我要找你,就算你在厕所里,也能和我通话了。”她狡黠地笑着说。
手机开通短信息服务那天,他们一个在卧室,一个在客厅,互发短信息,玩得不亦乐乎。晚上,他收拢了笑容,一本正经地对她说:“以后不要随便给我打手机和发短信了,我经常开会,还有一些严肃的场合,老跟你聊私事不方便。”
“那我要找你怎么办啊?”她不高兴了。
“爱咋办咋办?”他也有点不耐烦了:“你又不是小孩子了,整天老找我干吗?”
就在给她买手机后不久的一个夜晚,他和单位里一个同事到另一个单位的朋友家里玩牌,起初只是十元八元的彩头,后来越玩越大。她用手机打电话过来:“你在哪呢?怎么还不回家?”
“我在同事家玩牌。”
“你什么时候回来?”
“呆一会吧。”
输了赢,赢了输,她的电话也打了一次又一次。外面下起了雨,同事提出玩一个晚上,这时候她的电话又响了:“你究竟在哪里,在干什么?快回来!”
“没告诉你吗?!我在同事家玩,下这么大雨我怎么回去?!”
“那你告诉我你在什么地方,我去接你。”
“不用了!”他把电话挂断。
打牌的几个朋友这时候已经嘲笑他“妻管严”好几次了。
“你要是不回来,就永远不要再回来了!”又是一条短信息。他忍无可忍,把手机关掉了。天亮,他输得两手空空,朋友用车子把他送回家,家门紧锁着,她不在。刚打开客厅的门,电话响了,是她妈妈打来的——她在医院里。
她深夜冒雨出来,骑自行车带着雨伞去他同事家找他,出了车祸,再也没有醒来。他这时候才想起打开手机,上面只有一条未读留言:我去找你去了,宝贝,别乱跑,我带着雨伞!
她走在找他的路上,并且,永远不会再回来。
他觉得自己输掉了整个世界。
有信为证
这是一个典型门不当户不对的爱情。当时他只是一个未毕业的高中肄业生,做的小生意每日营业额只有几十元,而她则是一所重点中学校长的千金。
他热烈的追求他,不惜一切手段——当然,这些手段都是极浪漫的。像每一个天真的女孩子一样,她终于没能抵挡他的攻势,爱上了他,或者说,被他感动了。
最后一道难关,也是最难以逾越的关槛,他们的爱情遭到了双方家长的一致反对。他的父母在为儿子爱上这么位千金发愁,担心那笔数额巨大的彩礼;而她父亲却坚持认为:一个高中也未毕业的男人,很难保证在以后的生活中,能给她的宝贝女儿带来幸福。
爱情一直是这样,越是遭受到阻力,越是坚定到不可摧毁。经过了几年“抗战”,在依然难以改变她父亲的固执后,他没想到,打动她父亲的,竟然是自己写给他的一封信。这位父亲终于叹了口气,做了退步,默认了他们的恋情和婚姻。
时间久远,那封信的内容,他早已忘得差不多了。
没想到,在他们决定离婚,他陪她最后一次去看望她的父母的时候,父亲沉吟了半天,竟然从那个笨重的保险柜里,把信翻了出来。
信封已经发黄,拿在手里,变的又薄又脆。但信封正面,他严整的字迹依然清晰可见。父亲说:“我管不了你们的事情。看完这封信,你们该去哪里,就去吧……”
他怀着复杂的心情打开信。那封信是这样写的:“亲爱的爸爸,请允许我这样叫您……请允许我娶您的女儿……我会照顾好她的一生……就算做一个乞丐,我也不会让她受一点委屈,就算是沿街乞讨,我也可以向您保证:让她每餐吃到热、香的饭菜……亲爱的爸爸,请您保管好这封信……”
十多年过去了,重读这封信之后,他的心颤栗了。他抬头看父亲,他沉静地闭上眼睛,不去和他的目光对视。而她——他热烈追求过、热烈的爱过、与他风风雨雨近二十年的女人,蜷缩在沙发里,泪水无声地在脸上流淌着。
她的父亲和她,都没忘记过这封信。惟有他,忘掉了。
就是这封信,才让他赢得了自己的爱情。他已经想不起当时写这封信时的心境和情景,但是,当那些字端端正正从笔尖落向纸页的时候,他的心里一定是充满真诚和坚定的——这是一个男人的保证!是一个男人的誓言,有什么能比这单纯而勇敢的保证和誓言更值得信任呢?
他和她离开了父亲的家,手挽着手。
当然,他们没有去办离婚证的那个地方,而是回到了彼此苦心经营良久的温暖的家。
他们,还带走了那封信。他打算,用一个精致的玻璃像框,把那封信,好好地装裱起来,放在卧室里,最容易看到的地方。
爱是一粒纽扣
他又一次深夜而归。自从他的资产超过一千万,成了人人仰羡的所谓富商之后,夜不归宿都成了家常便饭,更别说半夜回家了。
她用双手紧紧地抵住大铁门上的插锁,虽然她知道门已经栓得够足够结实,任凭他在外面用脚踹、用手砸。放在以前,他会苦苦哀求好言相商,然后和好如初。但现在已经不一样了,他已不是那时候的穷人。他甚至连话也懒得说了,更别说翻墙过来,他那发福的身体已经没有力气那么做,再说,他有了地位,一个有地位的男人怎么会做出翻墙头这种没有面子的事情呢?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发现了他们中间的距离。他说的股票、洋酒、跑车、网络等等她只是略知一二、似懂非懂,他交的歌星、球星朋友更让她觉得她生活在他的圈子之外,他再也不是开始的时候和她“一夜千条路,天亮卖豆腐”的好男人了。
她猛地放开门,在醉醺醺的他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跟他厮打成一团。以前闹矛盾无法解决的时候,她通常会和他痛快地打一架,事情往往会不了了之,感情反而更加深厚起来。但自从他发了,他也变得像个绅士了,从来也不和她动手,反而只是用那种鄙夷的眼光看着她,一直把她看到绝望。
但这次,她决定痛快地打他一顿,出了这些年积压的恶气,然后和他离婚。从门外打到院里,从院里打到客厅,从客厅打到卧室,他逃,她追,直到他火了,一巴掌打到她脸上,她怔了怔,以前打了那么多架,她都没觉得疼过,但现在脸上明明是火辣辣的感觉。她冲上去对他发起来更猛烈的攻击,但是他缩在床边不再还手,后来,居然,睡着了。
午夜了。坐在地板上,她看着他。他俊朗的脸上增添了许多肥肉,腰也像水桶一样粗了起来,如果没有钱,这会是一个很让人恶心的男人。她试图把种种关于有钱男人的德行加到他身上,她试图让自己对他也恶心起来,但看着看着,这个因为睡熟嘴角流出口水的男人,竟她的心软了起来。
她费了几乎半个小时的时间,才把他拖到了床上,帮他脱掉了衬衣,她看见他身上被她抓挠的血痕一条一条的,衬衣最上面的纽扣也被她扯掉了。那件雪白的衬衣,因为缺了一粒纽扣,显得那么地狼狈。
不知道为什么,她打亮了所有的灯,拼命地找那粒纽扣,一直一直地找,终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然后,她又找来针和线,一针一线地缝起了那颗纽扣。她想,等到他醒来,看到一件缺了纽扣的衬衣,他一定会扔掉的,反正他有的是钱,新买几件都没有问题。她又想起来,十几年前,他穿的那件破衬衣,仅仅纽扣都替他缝过好几次,他还舍不得扔掉……当她在灯光下忙碌的时候,他就那么光着膀子看着她……
爱是一粒纽扣,时间长了自然会脱落,如果及时的缝上,衣服还是一件很好的衣服。婚姻其实就是一件样式老旧的衣服,常常会有那么几颗纽扣会脱落,其实,这些年来,她一直在为这件老旧的衣服缝缝补补啊,想到这里,她刚刚变得温柔的心疼痛起来,缝纽扣的最后一针扎在了手指肚上,她,吸吮着指头上吣出的血,无声地哭了。
她没发现,背后的他早已醒来,光着膀子,也已经泪流满面……
疼痛的玫瑰
成功男人所拥有的智慧和财富他都有了,同样,逢场做戏的风花雪月故事他亦不缺乏。他觉得,此刻的人生就像经过严冬终于到达的春天,温暖和煦、五彩缤纷。
她一直为他默默地骄傲着,从贫困走向富足,从失败走向成功,她了解每艰难地前进一步都费尽了他无数心血。她常常想,她只是为他做做饭,洗洗衣,与他的辉煌相比,自己实在是太渺小了。
他每日在外交际,和各式人等打交道,在人群中挥洒自如,往往回到家却一身疲惫,习惯了她接过的外套,端来的咖啡和恰到好处的热毛巾,然后,酣然睡倒在她铺好的软被中。
他有了情人,并且不止一个。他学会了赌博,一夜输掉几万。他的脾气越来越大,不但手下的员工怕他,就是她也渐渐地不敢靠近他,她流过泪,无数次躲在他背后黯然神伤。那宽广舒适的怀抱,已许久没有拥抱过她,但她一直坚信他是爱她的。
秋风夜雨的日子,饭菜渐凉的傍晚,无数次的等待与失望让她年轻的容颜日渐憔悴,掩饰在一付满足与快乐外表下的那颗心,渐渐地裂开并渗出血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