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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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森林-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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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疲惫不堪的日子,疲惫不堪的生命。工余,我会走出车间,在外面的水泥地上,把自己摆成一“个”大字,揪掉一根墙角的草根嚼在嘴里,眯着眼睛看天上的太阳。她就坐在我的旁边,隔一会就用手指头捅捅我的肋骨:“唱一个吧?唱一个吧?!”于是,我酝酿一下情绪,就唱,声音,只有她和我才能听得见。她抱着膝,偶尔腾出手来,暗暗的鼓鼓掌……    
    就在那段时间,街上开始流行卡拉OK。每天晚上,我们都会去那里打发时间。原谅我们吧,我们,的确单纯的有点傻。我们就坐在电影院对面银行的台阶上,坐在里三圈外三圈围成一团的人们的旁边,夜空里布满了星星,我们并排坐着,她托着下巴,微仰着头,听我一首接一首的唱歌给她听。夜深人散的时候,她说,等我有钱了,一定要买一套卡拉OK来,让你天天唱给我听。我没说话,只是,拉起了她的手指……    
    晚一年的时候,我考上了一所学校,要重新上学去了。她和她的几个朋友,在城河边上的一个小酒店里,给我送行。我闷闷地喝了很多酒,多一句话都不肯说。她把麦克风塞到我手里,说:“唱一个吧!唱一个吧!……”说着说着就哽咽了“就唱一个,以后,我可能,再也听不到了……”    
    我唱了,她哭了……    
    在遥远的一个城市,我毕业了,留校了。第一次走上讲台,是晚自习。满教室黑压压的学生,年龄甚至比我小不了多少。我有些紧张,讲课的时候,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教室里一篇寂静……我的心里充满了愧疚,我懦懦地说:“我,给大家唱首歌吧……”那个晚自习,成了我和同学们的合唱。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后来,有人告诉我:“老师,你唱歌真的很好听,就是,声音,小了点……”呵,他们哪里知道,在我心目中,轻轻的歌咏才是我所理解的歌唱啊!    
    小一点的声音,才能收留住内心的喜悦,让快乐留在心里,让心里拥有更长一段时间的芬芳;小一点的声音,才能很好的埋葬忧伤,不至于让自己的苦涩和泪水哗然而出,得不到一点隐藏……    
    多少个日子在我小声的歌唱里湮灭。有多少次,在陌生的城市里,我轻轻放下手里的麦克,独自一个人孤单单的离去……我已经不能大声的歌唱,生怕,惊动了那些沉睡很久的记忆。我是在怀念着,怀念我的已经消失的孤独的声音,还有,那个被我的歌声所包围的人……    
    我还在行走着,不曾在任何一个地方扎下根来。在路上的时候,如果车不算拥堵,人流不算汹涌,你会看见一个人,在小声的歌唱,那个人,就是我。    
    温暖的地瓜    
    我是1974年出生的。出生地在鲁南,那里正是地瓜的故乡。到了秋天的时候,一块块饱满肥胖的地瓜被人们从土地里刨了出来,没过几天,田野里便晾满了白花花的地瓜干。我喜欢这样的季节。我没有父辈那种饱受饥饿折磨的体验,但却真实而清晰的记得父亲讲的,他和几个叔叔到路边摘杨树叶吃的故事。丰收的地瓜有的被埋在了地窖里,有的被藏到了瓦缸中,拥有这么多丰厚的粮食常常让我感到心满意足,晚上做梦的时候,也通常是被撑醒而不是饿醒了。    
    我奶奶对我讲过,我小时候在夏天瘦的人见人怜,但入了秋之后就会一天天的变的白胖起来。呵呵,我想不出我白胖是个什么样子,但我相信奶奶说的话。她以为我把小时候的事全忘了。其实才不是。关于童年的记忆我是忘掉了许多,但是关于地瓜的记忆却是清晰无比的,哪一个孩子不是对自己最初喜欢的食物念念不忘呢?家里做饭用的是泥土做起来的锅灶,又高又大,因为做好一顿饭要往锅灶里面塞很多很多的柴火。柴火烧到一半的时候,奶奶就会往里面扔几块地瓜。别人开始在堂屋里吃饭的时候,我就饥肠辘辘的在灶边等——是要火熄了,地瓜才可以闷熟,才可以用木棍拨拉开柴灰,把手伸进去,再迅速的把那些烤的又软又香的地瓜取出来的。    
    取出来的地瓜通常变的黑糊糊的。别担心它是被烤糊了,事实上是不会的,因为那些柴火通常是麦秸和稻草,不是很毒辣的火。黑的那层其实是烟灰。把这层黑的东西剥掉,就会看到里面灿黄灿黄的瓤了,咬一口含在嘴里,甜丝丝的,而且爽滑,几乎不用咀嚼,就直接通过喉咙滑进肚子里,一块烤地瓜吃完,满身的细汗也就出来了。不过一定要记得热的时候要小心一点的吃,否则会烫到嘴唇,所以家乡才会有一句俗话:心急吃不得热地瓜。这句话在我后来的人生道路上还起过不小的作用呐。说起来还有件比较丢人的事情,我小时候唯一剩下的一张照片,嘴边就一撮黑,他们告诉我,那就是刚吃完地瓜嘴还没来得及抹一下的缘故。现在想起来,估计我小时候,十有八、九的日子,嘴角是黑黑的吧。    
    我曾尝试过在家里没人的时候,自己也来试试手艺,但每次都把一块好好的地瓜烤的巨难吃。后来才知道,要吃到正宗的烤地瓜也需要经验和技巧的。比如,在选择地瓜的时候,要尽量选那些个头小、身材瘦长一点的,这样容易熟的快一些。在要准备烧考之前,这些地瓜最好要先扔在水盆里泡一天,然后放到窗台上让风吹干,这样的地瓜烤出来味道会特别松软香甜,否则总会有点硬生生的味道。    
    我喜爱的地瓜还有另一种吃法,那就是瓜干稀饭。我敢打一块钱的赌,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吃过比瓜干稀饭更好吃的食物。地瓜被刨成薄片,在土地上被阳光晒的又脆又薄,颜色也由最初的乳白色变成了淡黑色,看上去挺丑陋的,但是做出来,嘻嘻,那绝对是没得说。一只大铁锅,对!一定得是铁锅,其他什么铝锅啊高压锅啊统统地不行,刷干净喽,添上清水,依次放上大米、豇豆、豌豆、绿豆(所有农村里可以找得到的豆),盖上锅盖,把这些豆们快煮烂了的时候,主角地瓜正式上场,然后再用文火慢慢的炖,慢慢的炖,炖到什么时候?炖到那各种各样的香味一起随着热气在你嗅觉能达到的范围之内萦绕的时候就好了,可以用碗来盛了。一碗地瓜稀饭捧在手中,那些饱满的吸足了水分的豆们全被煮裂了,五颜六色分外好看,大米被煮的稠稠的,香气逼人,地瓜干被煮的软软的,卧在汤水中间。呵呵,舀一小勺放在口中,米的浓、豆的香、瓜的甜形成一股说不出的味道直冲鼻腔,恨不得把唾沫也咽进肚子里啊。刚才我还说舀一小勺呢?那时候哪还来得及用勺子?等到那瓜干稀饭稍凉了些,早就三两口扒拉进嘴里了。还有呐,吃饱了之后,用大勺子撇出来的纯粹的瓜干汤喝上一碗更是回味无穷……    
    长大了,离开家了,很少有吃到地瓜的机会了。我刚来这个城市的那年冬天,也是有类似这样的一个早晨,我捧着一块地瓜,蹲在这个陌生城市的马路边,心里充满了茫然,觉得自己真那么那么的渺小,甚至觉得自己在这样的环境下吃着这样的一块地瓜,真是太丢人了。我到这个城市来,不是来吃地瓜的……但现在不同了,我已经在这里扎下了浅浅的根,我可以象在自己的家乡那样,不去在乎别人的眼光,而去自由自在的做自己的事了。我知道在我捧着那块地瓜的时候,我的手心是温暖的,那块地瓜也必将给我的身体带来温暖,让我走在风大的路上的时候,不至于有轻飘飘的感觉……    
    这块温暖的地瓜,至今还在我心里留有余香……    
    


第四辑 纯真年代街边吹笛人

    1994年,我客居在一个城市,因为无聊,我常常起的很早,在清晨的街上,漫无目的地遛跶。    
    我喜欢人群。然而当我在人群中被搅的头晕眼花的时候,我喜欢跳出来,一个人享受独自漫步的悠闲。    
    但是,还有比我更悠闲的人。    
    他就是那个街边吹笛人,遇见了他。上班的人流熙熙攘攘,似乎只有我和他是两个闲人,一个南来,一个北往。不同的是,他边走还边吹着笛子,笛声悠扬。    
    清晨七、八点钟根本不是吹笛子的时间,何况是城市的清晨。忙碌的人们根本没有人注意他,竹笛的声音在汽车的鸣笛声中,简直就像瀑布旁的一条小溪,然而,他似乎越吹越起劲。    
    和我隔街即将错过的时候,我停了下来,抱着膀子,欣赏地看着他。他发现了我,得意的晃了一下头,笛声更加悠扬。    
    他只是一个卖笛子的人,因为他背上背着许多笛子。他只是一个外乡人,因为当地不产竹子。他的生意不好,因为他不肯停下来,摆一个摊子。但是他边走边吹笛子的样子,很容易让人想起武侠书里在江湖上自由来去的侠客。虽然他踏的不是草地、黄土、大道而是城市里坚硬的柏油路。    
    我不由自主地快乐起来,心底陡然生出许多豪气,真想收拾了行囊随了他去,不顾旅途风雨,只愿潇潇洒洒。    
    红尘里纷纷杂杂,有时还怨自己不能平心静气,其实烦燥的不是这个世界,而是自己的心。人生若能如吹笛,我愿做那个吹笛不止的吹笛人。    
    电梯里唱歌的男孩    
    那是一个即将倒闭的大酒店。我住进去的时候,客人已经很少,一楼到九楼,电梯始终空荡荡的,任由我一个人上上下下。    
    偶而的一天清晨,我在外早餐回来,发现电梯里多了一个开电梯的男孩子,穿着酒店的制服,颜色有些褪了,更加让人感受到酒店的破败。    
    他没有像我想象中的那样问我上几楼,只是望了我一眼。我告诉他:“七楼。”他用手指熟练的戳了一下,电梯开始上升,这时我发现,他在聚精会神地读一本印着流行歌曲的书。    
    以前听说过“边走边唱”,那么他现在应该是“边升边唱”或者是“边翻边唱”了。每一首歌他只唱那么几句,我隐约听到。    
    以后的几天里,不见了他的影子。在我下楼退房准备离开的时候,又是他为我开的电梯。这次他很热情,帮我把包扛进电梯里,像是自言自语:“这几天我回乡下的家了”。“回家的路真远,来回要好几天。”“我真不想回家,我宁可每天都在这里开电梯”。没来由的,一股酸楚冲向我的鼻腔,我也不知道,是他的哪句话深深地触及了我。    
    一个把一生的梦想都寄托在开电梯的男孩,一个远离家乡向往城市的男人,比起一个四处流浪的人,更让人感到孤零无助。漂泊的人可以四海为家,可是他的电梯,还不知道能再开几天。城市四处都是水泥和钢筋,不知他是否可以在这里扎下浅浅的根。    
    走出电梯的时候,我和他说了声再见,他也低声和我说了声再见,低头又再读那本歌书。我猜想,当电梯里只有他一个的时候,他一定会唱得更投入、更深情、更忧伤的。我宁愿他永远唱下去,只有一个永远歌唱着生活的男人,才会不畏惧苦难,才会有去飞翔、去寻找的信心。    
    突然想起郑智化    
    那天晚上,打开收音机,不知道是哪个调频的神经主持人,播放了一首歌曲,歌曲的名字叫做《用我一辈子去忘记》。“突然忘了挥别的手,含着笑的两行泪,像一个绝望的孩子,独自站在悬崖边。曾经一双无怨的眼,风雨后依然没变,匆匆一生遗忘多少容颜,唯一没忘你的脸……”突然想起了郑智化,在这样一个寂静、寒冷的冬天。    
      他不应该再播郑智化的歌曲。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绯闻与谣言编制着虚假和空无,爱情成为一道快餐和饮品,一切无需回味直接咀嚼,只要口中是甜的就可以了。郑智化是属于1990年的,十年间完全可以物是人非,更何况他不是一个歌手。他是不帅的,更何况,他还是用双拐支撑着自己的人生。在今天,能让任何一个时尚的少年男女喜欢郑智化,可能是件很艰难的事情。    
      1990年秋天的某个晚上,我和一个朋友像往常一样到田野里散步。那时我还是少年,17、8岁的年纪,正是眼中茫然、心中苦涩的时刻。田野里有一条河,清清的河水和稀疏的芦苇荡。河的对面是一所职业学校。已经是9点多了,不知道是怎么开始的,我和朋友开始唱郑智化的歌,一首接着一首,到那首《水手》的时候,刚刚熄了灯的学校宿舍,灯又一盏盏亮了起来,许多人打开了窗户,和着旋律,和我们一起唱着,有男生,也有女生,声音在夜空中飘荡着,直到有人笑着大声喊:“神经病!都不要再唱了!”那晚的快乐到现在仍然在我心里记忆犹新。    
      还是那年,只是时间到了冬天。平安夜。许久之后我才知道那晚是平安夜,就像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自己的星座和血型一样。天色黑了,还没有一个人想起来那天是我的生日,7点多的时候,我来到一个公园的门口,那是我居住的那个城市唯一的公园。公园的前面是一条河,我就站在桥上。行人稀少。没有人会注意到有一个人站在那里想干什么。风很冷。回到家的时候,我像往常一样打开录音机,听了几百遍的熟悉的音乐响起来。那首《你的生日》“你的生日让我想起,一个很久以前的朋友,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他流浪在街头,我想要问他追求什么,他却总是摇摇头,他说今天是他的生日,却没人祝他生日快乐……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握着我的手,跟我一起唱,这首生日快乐歌。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有生的日子天天快乐,别在意生日怎么过……”    
      以后我的朋友过生日,我会为他们唱这首歌,他们都说,别看我五音不全,唱其他的歌找不着调,这个《生日快乐》还是蛮深情的。我笑笑。他们不会知道的。    
      和一个朋友聊天,问她知道郑智化吗?她问,郑智化是谁啊?对啊,他是谁啊,我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于是就把郑智化的歌词一首首找来给她看。“落在你眼里流出泪来,是我的无奈。这句词好美啊!”她说的是《尘埃》:“我们之间是一次美丽的错误,你的眼睛占据了我的孤独,温柔的感伤,最终的包袱,是毕竟我们无法割舍对爱的满足。在你怀中沉溺的幸福,像甜蜜的梦终究要结束,何必再问我若是在乎,该如何收拾破碎的心,再回到最初。如果明天一切都消失,愿所有的痛都不再重复,就算承诺别当作束缚,人若是不再依赖未来就不会迷失。我只是一颗尘埃,你也许不明白,我只是一颗尘埃,飘进你眼里流出泪来,是我的无奈。”    
      郑智化早期的作品是单纯的、真挚的,淡淡的感伤、悲观并不影响隐藏在他内心深处对爱情和生活美好的愿望。《麻花辫子》、《凤凰花》、《别哭,我最爱的人》、《给开心女孩》……一大批作品无不让人千转百徊,在舒缓、低沉的音乐声里,去触动内心最柔弱的那部分感情。    
      一个同样喜欢郑智化的歌迷说过:郑智化和他的歌曲,带给别人的,却不仅仅是旋律和文字的简单堆积。他的歌,带来的是一种心灵的震撼,一种灵魂的升华,更多的,是对生命和现实的一种反思。他的歌,是一种听得见生命、故事、画面的声音……他,就是一个用灵魂发声的歌者……    
      郑智化影响了我整个的青春,在不知不觉间。喜欢他的浪漫、颓废、张狂、自由……他最后的一张专辑《夜未眠》明显带上了商业的色彩,但仍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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