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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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大宋- 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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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止李成辰看不下去,那两个小丫头也看不下去,这可是陈老爷家的东西,凭什么你们连说都不说一声就要拿走!好像这里是你们家一样,即使是族人也不能这样明抢吧。

    居然还好意思当着陈老爷教训自己:“你家的丫鬟真是没有一点礼数,敢瞧不起咱们陈家族人,改天把她们赶走,我让我家的两个丫头来给你当丫鬟,指定比她们做的好。”

    说的好听,还不是想给自家的女儿找一个好活计。谁不知道陈家老爷是出了名的好脾气,从来不打骂下人,给的月俸在汴京城里也是数得着的。

    而且,每个月还会赏下一壶引龙醉下来,这可是天大的恩赐。如今的汴京城,别说她们这样的下人,就是城里有几个银子的地主老爷一个月也不舍得买一壶。

    在陈家是下人不假,出了陈家的门,那些地主老爷和富商都要巴结着自己,就是自家那个原本没人瞧得上眼的哥哥如今也娶了老婆回来,还是附近几个村子里有名的美人。要是搁到以前这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这样好的差事落到自己头上,不知道羡慕了多少旁人,她的娘现在一天要烧三次香,就是祈求祖宗保佑自己不要做错事被主家给赶出来。

    现在倒好,一个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的贱坯子,居然怂恿陈老爷把自己赶出去。不用自己说话,陈老爷就把他回了,陈凌不回来,这事谁都做不了主。

    两个丫鬟是宰相公子买回来送给陈凌的,没有宰相公子的同意,谁也不能把她们赶出去。

    李成辰把脑袋一歪,官二代的架子端的老高,就是,这是本公子买来的丫鬟,没有我发话,我看哪个不开眼的敢。

    到底是没见过大世面,一看一个面冠如玉、衣着华丽的翩翩公子放下了狠话,哪里还猜不出来这就是当今李宰相的公子。

    高高在上的人物,不是自己能得罪的起的,赶快往外跑,不能再说了,不然能不能活着出城都不好说。

    他们可是知道,这些人轻易得罪不得,不然下场会很惨。

    再无知的人都懂得趋利避害,这是所有生物的本能反应。

    可能是李成辰的身份起了作用,半个月下来,陈家的那些族人居然一次也没有来过,真是清净了不少,不然院子里装酒的瓷瓶早晚被他们抢光。

    这座寨主早就已经不适合再储藏引龙醉了,现在引龙醉的产量很大,李沆在他的庄子上又新建了十个巨大的酒窖,足够盛放。现在这里放着的酒已经不多,后院到底酒窖里只有放了不到五分之一。

    不过李成辰却知道,这五分之一可是最好的引龙醉,是要送进宫的,每一瓶都是经过千挑万选选出来的,品质没的说。

    要想喝道最好的引龙醉,还是要来这里。

    这是基本常识。

    寇随那个家伙为了喝酒方便,居然在距离陈家不到一里的地方又买了一座小宅子,每天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往陈家跑,没有一点才子的模样。

    有钱也不是这样花的哇,李成辰对于寇随花钱的速度咋舌不已,简直和他叔叔寇准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就没想过存下点钱等着以后花么?

    能为了喝酒方便而花银子买一座宅子,如果这是干的事估计他爹会一棍子打断他的腿。

    可是寇准见怪不怪,还唠叨着说买的宅子小了,后面要是再有一个花园就好了,喝酒赏花,何等的惬意!

    这叔侄俩完全没办法交流,反正李成辰不理解他们花钱的态度。

    也就是现在引龙醉赚钱,不然的话按照他们这个花钱速度,不出一年就会变成赤贫阶级,除非贪墨朝廷的银子。

    陈凌回来自然是陈家的大事,两个丫鬟一大早就开始收拾,张灯结彩像是过年一般,菜买了不少,知道李成辰肯定会来,还有寇随和寇准,李沆也会过来,还有宫里的张公公。

    现在两个小丫鬟眼睛尖的很,早就知道张景是宫里极为宠信的太监,偶尔居然还能看到他走在一位公子身后,用脑袋想也知道那应该就是当今的皇上,不然谁能让张景如此的恭敬。

    心里知道就好,要是说出来就会被赶出陈家,皇帝微服出巡可是大事,等闲之人岂可知晓。

    装傻充愣就好,他不说自己的皇帝,两个小丫头自然就装作不知道,只不过拿过来的酒会自然的变成那种用瓷瓶装的限量版果酒,还是最好的那种。

    李成辰带来的肉不少,商量了一个菜单让陈凌过目,今天是大日子,马虎不得。陈凌的爹就不用看了,他对菜没有研究,觉得每人一碗白米饭,再加上一块油腻腻的猪头肉就是最好的饭食。

    这要是用来招待李沆和寇准还有张景,陈凌一定会挨揍。

    看了看菜单陈凌还是觉得今日下厨是必然了,张景和李沆就是冲着自己做的菜来的,不然不会一大早就派人送来一车东西,不是银子,全部都是各种蔬菜,连陈凌卤肉时要放的八角桂皮香叶也拿来不少。

    这就不是送礼,而是自备的饭食。

    李成辰带过来的肉十有八九就是李沆的授意。

    几个人一大把年纪了,却对肉食念念不忘,就不怕吃出脂肪肝来。

    老人最健康的饮食方式就是清淡少肉,和他们说过无数次,每次都被揪着耳朵赶出来,再不让老夫吃肉,就参你一本,有你这么对待上官的?吃你几口肉而已,就没见过这么小气的人,还想不想升官了!

    别人都是想尽变法给老夫送礼,你倒好,让你给我做几顿肉你捏着鼻子不情愿,再不情愿以后这引龙醉就没有你的份了,别想再分到一文钱。

    这可不行,不就是吃肉嘛,吃,别说猪肉羊肉了,就是你拿来牛肉马肉,也保证让你吃的满意。反正吃出脂肪肝和自己也没关系,银子是大事,还等着银子花呢。

    李沆最喜欢红烧肉,年纪大了牙口不好,就喜欢这种甜甜的糯糯的红烧肉,入嘴即化,唇齿留香,真的人间少有的美味。

    张景好打发,不用什么复杂的菜,只要给他卤上一锅猪手或者羊蹄,再端上来一盘油泼过的咸菜,就能让他胃口打开。

第一六八章 有钱人都喜欢乱想() 
至于李成辰和寇随,还没有挑食的份,只要是自己做的他们都会给很面子,不把盘子吃干净绝对不抬头。

    孙进宝和马成今日不会来,他们早就知道当今的宰相还有宫里的张公公回去,去了也没有他们吃饭的地方,还是老老实实的等第二天再去的好。

    李成辰来的最早,下人带过来的肉全部放进厨房,做饭这种事李成辰跑不掉,不会做饭就烧火,这么热的天不能让自己一个人受罪,让他也体会一下蒸桑拿的感觉。

    两个小丫鬟看着陈凌在厨房里熟练的操刀,眼里全是崇拜的小星星,自家公子爷在厨房做菜的样子真是太潇洒了,比那些只会背着手抬头仰天吟诗的人帅多了。

    想到那些在河边装腔作势的读书人就恶心,明明张了一张麻子脸,却自称风流才子,结果美女没勾来,却惹的人家放狗咬,连衣服都咬破了,吓的跳进了汴河才脱身,惹得岸上无数人嘲笑。

    以后谁要是嫁给自家公子,一定会有享不完的福。也不知道玉儿姑娘到底抓住了公子的心没有,现在她在洪州,和公子千里之遥,还真担心她拴不住。

    这么出色的少年,再过几年不知道有多少美丽的女子会被他迷住。

    她们的想法很简单,既然喜欢公子,那就应该留在汴京,这才是最保险的,为什么要回洪州。那里还能比得上汴京的繁华?

    为了自己心爱的人,不是应该奋不顾身的么?你看茶楼里那些说书人,每个才子佳人的故事都那么感人,连私奔这样大逆不道的事都可以做出来,那才是最浪漫的爱情吧。

    一定要看好自家的公子,让他以后远离女人,这样他会不会忘记玉儿姑娘。

    李成辰感觉自己要窒息了,他实在不明白,厨房为什么会这么热,像火炉一般,密不透风。第一次觉得厨房墙上的那扇窗户小的过分,想一脚踹开。

    “凌子,我发现这个世界上最苦逼的人就是厨子,这么热的天还要做饭,真是生不如死。”李成辰爬到缸边,舀起一碗冷水咕咚咕咚下肚,感觉被热干的身体终于又有了水分。

    “你知不知道,这话说的有多混蛋。”陈凌鄙视着说:“最苦的人是厨子?这话要是让你爹听到他肯定会揪着你的耳朵让你去看看耕地的农夫、山林里的猎户、边疆的兵卒、被抓到辽国的宋人、躲在垃圾堆里的乞丐。你如果见了会以为他们是从地狱里来的。”

    李成辰这人大脑简单,有必要让他了解一点民间疾苦,他爹是宰相,以后他不会混的太差,再不济也能弄一个四品五品官做做。

    他不想李成辰到时候变成一个什么都不懂只会吃喝拉撒的蠢官。

    在这个世界上,每多一个好官就会有几千甚至几万的普通人受益,会多吃一顿饱饭,多睡一个安稳觉。

    这是无量功德。

    他不知道自己来到大宋会掀起多大的波澜,会引起怎样的改变,但是只要能让哪怕多一个人因此而少一些苦恼也是好的。

    “我爹和我说过,说你身怀家国之心,是难得的大宋好男儿。可是我不明白,我也想做一个流芳百世为民请命的好官,为什么我爹只是摇头呢。”

    “那是因为他知道,这样的好官一般都没什么好下场。唐朝的魏征只有一个,已经让皇帝抓狂了。如果不是为了树立他李二明君的形象,魏征早就不知道给砍了多少次头了。而且,不要以为好官是那么好当的,人是最自私的物种,当别人都想尽办法往自己口袋里捞钱的时候突然冒出来一个傻蛋,他只想着为百姓好,从没想过哪怕贪墨朝廷一文钱。这样一个异类,你觉得大家会怎么样对他?”

    用脚指头想也能明白,这家伙的下场肯定会凄惨无比。

    鹤立鸡群不一定是好事,只会成为众矢之的。

    而且,你以为魏征真的像历史上写的那样刚正不阿么,在涉及到自身利益的时候他也会妥协,也会装聋作哑,也会使出各种见不得人的手段。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陈凌认为这句话很好的终结出了人性本恶这个哲学概念。

    “那我以后该怎么做?我爹对我的期望就是让我考取功名,秀才、举人,甚至成为整个大宋最为出色的读书人,像他那样能够东华门前唱名,鲜衣怒马,赢得万人敬仰。然后做一个大大的官。可是我不明白,我有大把的银子,住不完的房子,种不完的地,为什么还要做一个浑浑噩噩的平庸官员。好官做不了,那我该做什么官?我活着岂不是没有了意义?”李成辰似乎想到了一个死胡同里,觉得生无可恋。

    这是危险的信号,一般产生这种想法的有两种人,最贫困的人和最富有的人。

    很显然,李成辰就是这种钱太多,从而觉得人生没有了挑战,又觉得作一个只会吃喝拉撒的公子哥很无趣,觉得人生无比黑暗的神经病。

    有多少人想拥有这样混吃等死的生活哇,吃吃饭,喝喝酒,唱唱歌,调戏一下美女,这样的日子该是多美好,自己求都求不来,李成辰却觉得没意思。

    这就是人生的差距。

    现在的陈凌只想狠狠的揍他一顿,不珍惜美好生活不会有好下场的,他恶狠狠的诅咒李成辰出门就摔一个狗吃屎,好让他清醒清醒。

    “活着没有意义?”陈凌像看白痴一样看着李成辰:“你知不知道你爹为什么要做宰相,不要天真的以为做宰相就是为了过过当官的瘾,如果那样,他大可去油水更大地方。你知不知道大宋每天发生的大事能把他给愁死,这个天下每天都会很多大事需要朝廷拿主意,稍有不慎就可能断送几万条人命。你以为靠皇帝一个人就能解决了?还不是你爹在前面顶雷!就因为他还有文人的骨气,想为大宋做点事。你活着就不能学学他?我要求不高,只要学到一成,我就敢打赌你爹对你会另眼相看。”

    每一个历史牛人都是强大的,像李沆这种做官做到宰相级别的人,一般都会给子孙留下一个高不可攀的印象。

    爹是宰相儿子同样是宰相的人太少了,整个华夏历史都找不出几个来。让李成辰以李沆为目标是不现实的,只会打压他的自信心。

    放养是不可能的,以李沆的心态,李成辰就算成不了宰相,起码也要做到尚书才能满足他的面子。

    可是这种想法真的很不现实,虽然你李家的基因很好,李成辰作为你身体里最优秀的小蝌蚪,终于击败了无数的自己人成为最终的胜利者,但是并不代表你李沆所有的好基因都让他遗传下来。

    起码读书这种超级有用的基因陈凌觉得李成辰遗传的就不怎么样,在这个随便做一首好诗词都能把女孩子骗上床的时代,他居然没一次都没有成功过,说出去都丢人。

    如果不是顾忌到他的面子真想让他找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虽然如果不作弊,李成辰读书的本事绝对能甩出去自己几条街。

    但是我是主角哇,我特么可是开着挂的,谁遇到我都要矮上半头。

    重新找一个目标是很简单的,比如让李成辰先想办法把那个唐姑娘给搞定再说,自己离开汴京半年了,他居然一点进展都没有,再这么下去那个唐姑娘早就被别人抢走了。

    人活一辈子,总要有点追求,那个唐姑娘怎么说也是红遍汴京的头牌,能把她娶回家也是很有面子的。

    什么叫风流才子,首先你得风流,不勾搭姑娘,不装逼打别人的脸,算什么风流才子。

    陈凌邪恶的想到,如果让老子再个几岁,不用太大,十四五岁的话,这汴京的美女哪里还有你们的份!什么唐姑娘,什么和丽公主,统统都要拜倒在我的床上。

    古代女子的审美真的很简单,最主要的就是要有是文采,模样是其次,肚子里没有几两墨水只有一张帅气的脸会被嘲笑成小白脸,无数女人都会嫌弃。

    真是可惜了我一肚子的才华,虽然那些才华都不是自己的,但是别人不知道哇,如果再过几年,那些牛逼的词人都已经长大,开始风骚的时候,就没有自己什么事了。

    什么味道?陈凌动动鼻子,锅里刺啦刺啦的冒着黑烟,好吧,锅里的肉被自己炒糊了,好好的一锅红烧肉本来炖的好好的,结果因为火太大把汤汁给熬干了。

    李成辰想死的心都有:“凌子,都怪你,非要和我说什么大道理,害的我都忘记了自己在烧火。马上能吃到嘴里肉没了。”

    想到吃的李成辰回过味来了,想那么多干什么,他自己都不知道会走到哪一步,想了也是白想,人生匆匆百年而过,还是及时享乐为好,至于其他的,自会有人去发愁。

    心情顿时好了很多,不是每个人都要成为忧国忧民的朝廷大员,能让自己活的开心也是一件幸事,何必找那些不自在。

    像陈凌这样的人才需要整天想着家国大事,他就不跟着搀和了,喝喝酒,吃吃肉,这样的日子也不错。

    安心做一个有钱人,每天就去找找唐姑娘就好,至于其他的,有陈凌在,李成辰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

第一六九章 皇帝也爱美色哇() 
现在黑市上引龙醉的价格已经下降了很多,李沆新建的那么多的作坊,总算能满足了汴京对引龙醉的需求。

    南堂已经不需要再靠黑市赚钱,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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