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想做什么?”马凌依然坐在粮店的台阶上,嘴里嘎嘣脆的吃着炒黄豆。
“我想做一个绿林好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锄强扶弱,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巴拉巴拉说的兴高采烈。
他肯定是在茶楼听人说评书了。
“你又去见那个小姑娘了?”陈凌鄙视的看了马成一眼,茶楼的那个小姑娘有那么好吗?
“别叫人家小姑娘,你才多大?她都十岁了,起码是你的姐姐,过几年都可以嫁人了。”马成对陈凌的鄙视毫无在乎,反而觉得陈凌是一个大傻帽。茶楼的玉儿多好啊,笑的可爱,还给他花生吃,就是这段时间她在换牙,最里的牙掉了两个,说话的时候都是透着风。
现在的孩子也都这么早熟么,刚学会走路就开始留意漂亮女孩子了,难怪古人结婚早,都是因为社会风气啊。
“哎,你觉得玉儿怎么样?”马成说,“我长大了要把她娶回来做老婆,让她每天都给我唱曲儿。”
“你爹听到你这么说估计会打死你。”陈凌指着他被扯烂的衣服还有已经变成废纸的书,“你还是抓紧时间找你爹解释被打这件事吧。解释不好的话再被你爹打一顿就不值得了。”
马成的眼睛骤然增大,怪叫一生就往外面跑,“别跟我爹说见过我。”
陈凌从床上爬下来的时候他爹睡的正香,打呼噜的声音有节奏的灌到他的耳朵里。
抱着放有夹竹桃汁液的小坛子,陈凌悄悄出了门。
“你的这个东西有用吗?”马成看着陈凌手里的坛子,“我心里有点害怕。”
“你不是要毒死他家的那匹马吗?连个毒药都找不到,还要我想办法。”陈凌像抱着一个元宝一样小心翼翼的,生怕给马成一个不小心给撞到了。
这可是他收集了近一个月才得到的这点夹竹桃汁液。
马成没注意,他家后院的夹竹桃几乎死绝了。
陈凌已经在寻找新的地方,看看哪里有野生的夹竹桃,居然毒性要比家养的高好几倍。
“我也不知道什么药有毒啊,再说药店也不肯卖给我。”马成抱怨说,“他们说我太小了。对了,我说的是毒死他家的狗,怎么到你嘴里变成马了?”
“一个狗死了人家根本就不会心疼,狗肉也是下人给吃了。一匹马就不一样了,他爹肯定会心疼。再说了,那么大一匹马,他肯定不舍得给下人吃,这样一样他和他爹都会中毒。放心,死不了,最多就是吃上几服药就好了。”陈凌无所谓的说。
这对陈凌来说根本就算不上报仇,在大宋人的命太不值钱了,说不好什么时候就把命丢了。报仇没有死人,怎么也说不上痛快。
来到这个世界几个月的时间,陈凌已经能够做到铁石心肠了,心善的人在这里根本活不长久。靠那些街上的皇城司来护卫普通百姓的安全简直就是一个笑话,他们不往死里揍你就不错了。
在这里,更多的是生活在最底层的贫穷百姓,和他们接触最多的就是地痞流氓还有那些所谓的帮派。如果不破财免灾,那就会家破人亡。
人性,在社会的嘴底层体现的最为明显,那就是活着就是一切。
陈凌住的这片地方就归一个叫济世堂的小帮派管,如果不说它是做什么的只听名字你还以为是一家药店。
每个月自己的老爹都会按时给这个济世堂三十文铜钱的保护费。
否则后果自负。
距离他家不远的一家人几天前被活活烧死就是一个最好的警告。衙门里来人看了说是做饭的时候不小心把家引燃的,然后草草结案。
几条人命,还没有三十文铜钱贵,陈凌不想自己也成为那样的下场。
第四章 夜遇大汉()
“怎么还没有走到?马成你不会走错路了吧?”陈凌和马成已经顺着这条小巷子走了很久,还没有找到。
为了不让皇城司在街上巡逻的人给抓到,他们走的是狭窄的小巷子,那些穿官服的人向来只在大街上,从不到这些潮湿的巷子里。
“快到了,看到前面那个大房子了吗?就是有三层楼的那个,就是那里。”马成指着不远处小声说道。
陈凌顺着马成手指的方向,看到一座高门,里面是一座朱红色的木制三层楼房,后面好像还有一栋房子。光线不好,陈凌也看不清楚。
是这里就好,不然岂不是白跑一趟,空手而归不是他的风格。
“这家伙在我脸上踩了两脚,把我鼻子都踩出血了。”马成摸摸自己肿胀起来的鼻子,脸上满是不忿。
把脚踩在脸上,对马成来说让他再也没有脸去那里读书了。
“这墙也太高了点,起码有五个我这么高,”马成抬起头看着高大的院墙,想着自己上去的可能性好像为零。
然后他一转头就看到陈凌已经有半个身子钻进了旁边的狗洞,只剩下小半个身体还在努力的往里爬。
那么大的一个洞自己怎么就没看见?马成挠挠头,跟着陈凌一头钻了进去。
这是陈凌第一次来这里,为了安全起见,他钻进来之后并没有去别的地方,而是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仔细听着四周的声音。
这个时候整个汴京城都进入了梦乡,除了来回游挡的官人和毛贼。
这家是的狗的,马成和他说过。
不知道狗在什么地方,陈凌就不会贸然进去。否则自己有可能被狗给咬死,当成狗的下酒菜,那种死法真是太憋屈了。
“怎么了?”马成已经钻了进来,大大咧咧的拍打着自己身上的土,被陈凌一脚给制止了,“这家有狗,你这么大动静是怕狗听不见吧。”陈凌无语的对马成说,“这里不是你家,在这里听我说,不然你死了别说是我不救你。”
陈凌的话把马成吓的全身一激灵,刚才只顾着自己的衣服是不是弄脏了,完全忘了这可是在别人家啊,按照宋律,擅闯他人家宅,打死都不犯法。
马成现在别说动一下,就是呼吸都不敢大口,生怕被人抓住一棍子打破了脑袋。
大意了啊,陈凌现在有些懊恼,这种事必须要做周全的准备才行,像这次这么冒失,万一那几只狗正好在狗洞的旁边自己和马成岂不知上门送死?
“先回去,想办法把那几只狗给杀掉才行。”陈凌的眼里冷漠的看着漆黑一片的房屋,要不了多久,这里就要不得安宁了。
马成回去之后陈凌躺在床上怎么都睡不着,今天的事给他提了一个醒。这里是大宋,不是他生活过的二十一世纪。
做事情一定要思虑周全才行,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惹来杀身之祸。
明天得让马成从他家的厨房里拿些肉才行,不然那些狗根本就不上钩。
陈凌知道虽然这家的狗伙食应该不错,但是在面对卤肉的时候,这些狗的免疫力为零。
马成毕竟才五岁,他的胆子小是正常反应,刚才能和自己一起钻到别人家对他来说已经是一件了不起的事了。
刚才陈凌观察过,那家是一个三进的院子,能住上这样的房子家里的下人应该不少,一般来说按照这样的布局房子的西面应该是马棚,与马棚紧挨着的就是马夫住的地方。
可是他也不敢肯定,必定历史书籍和现实是有出入的,万一写历史的人写错了呢。
还是再去看看才能放心。
既然睡不着干脆就下床再去看一遍,一个人更安全。一个活过了几十年的人走夜路是经常的,虽然巷子很窄,岔路口也很多,但是陈凌已经轻车熟路。
那栋三层楼的房子重新出现在他的眼前。
隔着高高的院墙,陈凌沿着墙根慢悠悠的走着,鼻子偶尔嗅嗅空气中传来的清凉空气。如果是在白天,他的样子更像是在散步。
但是在这样的夜晚,陈凌这样一个五岁的孩子独自一个人神色平静的在路上走着,一点也没有找不到回家路的神态还是很怪异的。
皇城司里并不都是蠢货,虽然皇城司这样的衙门不受朝廷重视,但是人员很多,总会有几个聪明的倒霉蛋因为一时冲动而得罪人,从而被扔到这里来。
丁勇眸就是皇城司里有名的倒霉蛋,本来他的官运一直很顺,因为他姓丁。这在现在可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姓氏,因为大宋有一个有名的人也姓丁,叫丁谓。此人年少成名,出口成章,天文地理无所不通,有名的奸臣宰相。
这个时候的丁谓已经显出了他的厉害之处,目前是三司户部判官,这个职位在后来还有一个人做过,他叫包拯。
这个职位算是中央机构中最有钱的单位之一。
丁勇眸正是丁谓的侄子。
有了这层关系的丁勇眸可以说在官场混的很是得意,虽然职位不高,但大都是肥差。正因为这样才一时得意忘形,在花楼居然和曹国公府的管家起了冲突。曹国公赵元俨可是深得宋真宗的信任,宋真宗一登基就封他的这个叔叔为曹国公。
丁勇眸和他的管家起了冲突,饶是你丁谓又能如何?
这个时候你还不是宰相呢,更何况即使是宰相也不能就去轻易的得罪一个皇帝最信任的王啊,这根本就是找死。
所以尽管丁勇眸有官职,曹国公的管家只是一个下人,但是这个下人和丁勇眸根本就不在一个级别上,丁谓二话不说就把丁勇眸赶到皇城司来了,而且直接打趴下,官是不可能了,就做一个普通的巡查吧。
白天巡巡街,晚上守卫重要大臣的安全。
完全就是一个爹不疼娘不爱的人。
今天晚上丁勇眸又喝醉了,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喝醉。
平常他也喝酒,而且喝的伶仃大醉。但是那个时候高兴啊,有好多的人围着他转,巴结着他,每天请他喝酒的人都要排着队,真是过着神仙一样的生活。
现在呢,被扔到皇城司这个粪坑,其他人见了自己就像看见苍蝇一样躲得远远的。就是皇城司的人也看他不顺眼。
妈的,大家都在这个烂地方,有什么资格看不起我。
你看不起我,我还瞧不起你们这帮泥腿子呢。
皇城司,哈哈,老子这辈子算是翻不了身了。
还没有天黑他就从钻进了一家酒馆,一直喝到深夜酒馆关门才醉醺醺的出来。
这应该是他喝的最多的一次,直感觉走在棉花上,腿好像根本就不是自己的,看什么都是一个一个的圆圈。
凉风一吹,他的胃里顿时一阵翻江倒海,忍不住蹲在巷子旁边大吐而特吐。
恍惚之中他好像看到一个矮小的身影一闪而逝。
等他站起身来仔细看的时候却发现前面黑漆漆的什么都没有。
喝的真是多了,他摇摇发胀的脑袋。
头上他帽子都快要歪刀脖子里,腰间的大刀也歪歪斜斜的挂在腰间,走路的时候碰在他的大腿上发出一阵咣当声。
陈凌没有想到这个时候路上居然还有会人,还是在这样幽暗的小巷子里。
应该不是那些专门偷小孩子的乞丐,听走路的声音陈凌就能判断出现这个家伙肯定是喝醉了的酒鬼,还隔着很远就能闻到从后面飘过来的酒精味。
居然还带着武器!这下陈凌心里有些发虚了,一个带着武器的酒鬼对陈凌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
虽然他是一个五岁的孩子,可是如果卖的话也能卖出一贯钱。
陈凌自知他没有抵抗的能力。
不过他怀里的那把锋利小刀让陈凌还不至于惊慌。
估计谁也不会想到一个五岁的孩子身上会有一把小刀吧。
趁着不注意,陈凌有七成把握把那把小刀插进他的心脏。
“喂,前面的那个小孩子,给我站住!”
听到这声警告的陈凌立刻乖乖的停了下来,他根本就不可能跑的过一个大汉,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照他的话做,这样不会激怒他。
万一他一时发怒,把那武器远远的对准他一仍,陈凌的身体马上就会被刺一个透明窟窿。那样就死的太怨了。
一个五岁的孩子听到这句话的正常反应是身体立刻一哆嗦,眼睛惊恐的转头往后看。
陈凌对此已经很熟悉,脸上立刻一副受到惊讶的表情,右手悄悄的伸到了怀里,紧紧握住了小刀的刀柄。
原来是皇城司的人。
陈凌的右手马上松开刀柄,从怀里抽了出来。
皇城司的人虽然讨人嫌,但是陈凌对他们的印象还不坏,起码不会对一个小孩子下狠手。
但是如果被他发现自己的怀里有一把匕首的话,他会怎么做陈凌就不好猜测了。轻的话也会给捆到开封府问话,重的话弄不好直接就把自己给格杀了。
夜间怀抱凶器,这可是危险分子。
第五章 皇城司之火()
“你这小孩子,大晚上鬼鬼祟祟的在这里做什么?不知道晚上禁止出门么?”丁勇眸打着酒嗝问道。
那身酒气差点把陈凌熏倒。
这个家伙喝了多少酒!陈凌看着丁勇眸湿漉漉的身前,还有像鸟窝的头,暗暗摇头。
也不怕掉进汴河里淹死。
“我、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陈凌的话说的磕磕绊绊,但是眼睛却一直盯着这个醉酒的皇城司,两腿微微的弯曲,如果他要抓自己的话好能第一时间逃走。
“我猜也是这样,你这小娃娃着实是不小心。幸亏你遇到的是我,要是遇到那帮乞丐,哼,你就等着断胳膊断腿吧。”丁勇眸大大咧咧的说道,“走,跟我回皇城司。”
说着就要拉陈凌。
陈凌见他话没说几句就要把自己抓进皇城司,自然不答应,右手重新伸到怀里,准备把这个醉醺醺的大汉送到阴曹地府。
就在他要拿出匕首的时候听到丁勇眸类似自言自语的话,“明天该怎么找你的老爹老娘来领你呢。嘿,我丁勇眸现在也是大善人一个了,连走丢的小孩子都管,真是越混越回去了。”
陈凌已经全身紧绷的神经发生松弛,任由丁勇眸一把抓住自己,轻轻一抬手,自己的身体就横到了他的肩膀上。
这家伙对自己没恶意。
陈凌有些无奈的被丁勇眸扛着,晃来荡去。
明天自己的老爹睁开眼看不到自己该发疯了。
丁勇眸当然有自己的住处,只不过他到现在还没有娶亲,回不回去都一样。况且现在喝醉了酒,去皇城司衙门里睡一觉倒是方便的很。
陈凌知道,皇城司这个地方在宋朝完全就是一个鸡肋,类似现在的治安管理部门。这些人负责街道上面的治安,见到盗贼什么的可以抓,但是抓到了不能审问,要送到开封府。完全就是一个费力不讨好的活。
由此可以想见,皇城司的官衙比起开封府要差远了,门前乱糟糟的,大门早就不知道是什么颜色了。门前站着的守卫也是无精打采,脏兮兮的衣服松松垮垮的贴在衣服上,手中的长矛都锈迹斑斑。
连装个样子都懒的装。
丁勇眸大大咧咧的往大门里走,对两个守卫翻着白眼的不屑熟视无睹。
他已经习惯被嘲笑和无视了。
刚开始的时候他会和那些瞧不起的人大打出手,但是几次之后他就发现这根本就没有用,只会给自己找不痛快。
既然合不来,那干脆就你走你的路,我过我的桥。大家谁也别碍着谁。
于是他成为了皇城司唯一一个上街巡查的时候一个人的。按照朝廷法例,这种事是要两个人的,但是谁也不想和他一起。
于是他就成了这个例外。
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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