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后,那名富商之子还未发火,便被秋晓云的保镖用手枪直接的贯穿了双腿。
结果就是那个富商被人查到了偷税的罪证,不仅被迫变卖了家产偿还偷漏重税的五倍罚金,还被判了7年的有期徒刑。
从那之后,就在那名傲慢的富商之子全家只能租房子打工度日后,秋晓云发现奉承自己的人更多了。
秋晓云那时候很迷茫,宛如神明一样的他被全世界庇佑着,但是他却对全世界做出了没什么大不了的看法。
不过他并不知道,在他还未变成神明前,朱迪恩,也就是薛舞便与他接触过了。
薛舞是个很特殊的存在,她不是FBI出身,也不是私人机构的精英家族成员,她甚至不是一名特工,特种兵,她只是名随处可见的二流高中的高中生。
薛舞的家人都是很普通的私家公司职员,父母都是干食品加工的,每月的收入虽然谈不上多,但是也不算少,至少维持过日子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可是在一次煤气泄漏爆炸的事件中,薛舞的父母死亡了,那时候薛舞还未上大学,正是高考的关键时期,本来成绩相当优越的她因为父母的死因,导致分数直线的下滑了。
但是薛舞做梦都没想到,他的亲戚居然趁火打劫,不但吞了他父母被保险公司赔偿的数百万赔偿金,还霸占了她父母的房子。
看着冠冕堂皇对自己保证,只是是她掌管钱财的亲戚,穿着校服的薛舞气的跑出了家门。
抱着双膝,大雪天没有穿外套的薛舞靠在了学校教学楼的墙角,暗自的哭泣起来。
由于那些鸠占鹊巢的亲戚并没有追出来,薛舞又不想回去,又无处可去,所以她选择了自生自灭。
当时天下着大雪,学校考完试后已经没有人了,唯一的保安也因为喝了酒睡的和死猪一样。
薛舞爬墙进学校后,本来是打算给同学或老师打电话寻求帮助的,可是她的手机刚好没电,并且钱包也落在书包里了。
那时候学校里有一只野猫,薛舞一直在给这只野猫喂食,父母死亡后她更是把这只小猫抱回过家里,但是最终这只猫还是被她的亲戚扔出了家门。
薛舞的家离学校并不远,小猫是能找回学校的,因此薛舞爬进学校其实是想找这只猫的,但是她没能找到这只猫。
看着学校对面的高等学府,在雪中冻了一段时间的薛舞渐渐的发困了起来,就在她快要睡着的时候,她突然听到了几声猫叫。
下意识的,薛舞睁开了眼睛,而后她看到了那只小猫,此时那只小猫的样子很奇怪,身上不但被人洗的很干净,还穿了一件看起来就很贵的小衣服。
就在薛舞用手抱起小猫的时,一个人走到了她的身前。
“你不冷么?”
低下头,明显比薛舞小四五岁的少年向她问到。
看着人长得非常帅气,穿的很时尚的少年,薛舞傻眼了,因为有近二十几名统一装束的年轻男子跟在了他的身后,不仅如此,整整齐齐五辆的黑色顶配宝马9系一字排开的停在了学校的门口。
“那是我的猫,可以还给我么?”
很有礼貌的,穿的很时尚的帅气少年对薛舞说到。
“这,这是我养的。”
小心翼翼的看着少年,薛舞回答到。
“阿嚏!”
似乎是有点感冒了,薛舞打了下喷嚏。
脱掉了自己的外套,少年披在了薛舞的身上,接着他恍然大悟的说道:“原来GundamAGE-2Normal是你养的猫啊?怪不得它跳车窗跑过来找你。”
“GundamAGE-2Normal?话说那是啥?”
“我给它起的名字,很好听吧!”
薛舞:“……”
小猫:“……”
“呜~呜~”
似乎是注定自己要含羞,没吃晚饭的薛舞的肚子发出了声音。
“饿了么?我请你吃夜宵好了!”
人笑得很爽朗,伸出手,少年对薛舞说到。
“我叫秋晓云,你叫什么名字啊?”
“薛舞。”
就这样,秋晓云拉起了薛舞。
当天晚上,秋晓云带着薛舞去了世界上菜式最贵的饭店之一,他的贴身女管家甚至是给薛舞购买了全套的香奈儿女装,还带着薛舞住进了五星级酒店,给她定了一个月的套房。
因为一只小猫,秋晓云不仅替薛舞要回了房子和赔偿金,还留给了她一笔自己的“零花钱”,以及一张自己学校的入学通知书。
虽然秋晓云一眨眼的时间就把薛舞给忘记了,但是薛舞却一直记着他,只是刚刚进入贵族学校,她就被凡相遇带走了。
受凡相遇的照顾,薛舞并没有被贵族学校的权势关系网伤害到,因为自己儿子这一层的关系,意外注意到薛舞的凡相遇把她安置到了德州扑克牌机构,希望她能找条出人头地的生路。
可是没曾想薛舞靠着顽强的意志力,居然进入了皇家同花顺当中,虽然德州扑克牌机构有特殊关照过她,但是她能进入这个机构也绝对是如同奇迹一样的不可思议。
进入皇家同花顺后,虽然薛舞一开始是在凡相遇身边,可她依然能见到自己的恩人,只是渐渐的,她也察觉到了秋晓云的变化。
她没办法看着秋晓云就这么堕落下去,她始终记得那天晚上把自己从地狱释放出来的少年,因此,在她看到秋晓云大半夜在特工的监控下离家出走时,她无法抑制的发火了。
她曾经咬着牙和4名年纪比自己大的女军人学习搏斗,这导致她前前后后长住院了6次。
她曾经熬夜学习外语到1点,睡4个半小时候后起床晨练。
她曾经上过野外求生课和推理课,甚至是学习了上流社会的礼仪和品酒。
就是为了所谓的报恩,她在不该属于自己的地方折磨了自己五六年,所以她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轻看生命,甚至是纸醉金迷到厌倦的秋晓云。
于是她边哭着边打起了秋晓云,她不奢求能嫁给秋晓云,她甚至是不奢求能够和秋晓云发生什么,至始至终,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因为秋晓云而走到这一步。
第四十五章 秋晓云之死
直到后来,在医院里秋晓云紧紧抱着她的时候她才反映了过来,可能在那一晚,在那场雪下,她就已经爱上秋晓云了。
于是,死亡前她的嘴角始终是有微笑的。
至始至终,薛舞都认为自己是幸福的。
因此,秋晓云无法救赎自己。
……
就在风姿重新变回凡知风后,凡知风还活着的消息就像是互联网普及一样,迅速的传播到了全世界的各个角落。
杀了自己的亲弟弟后秋晓云其实并不快乐,相反,他后悔了,非常非常的后悔,因此,在得知弟弟还活着的消息时,秋晓云居然哭了。
四年间,他想尽了一切办法复活薛舞,但是都没有成功,他认为这并不是自己做得不够,而是因为薛舞不肯原谅他,因为他杀害了无辜的弟弟。
当秋晓云发觉弟弟并没有和自己争财团继承权时,他才觉悟了过来,和自己一样,弟弟其实也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只是失去柳欣汝的他救赎了自己,因此,留下了给弟弟的道歉信后,秋晓云选择了自杀赎罪!
就在秋晓云用暗藏的匕首刺破了自己的喉咙后,他欣慰的合上了眼睛,因为他觉得自己离薛舞越来越近了,但是,他并未能如愿……
……
回到了十月国度后凡知风又过起了十分夸张的奢侈生活,例如他的卧室有近百平米,例如他家的电梯里有电视、电脑、电冰箱,甚至是能洗泡泡浴的洗手间。
不过最令他意外的是伤心姐二代来接班了。
伤心姐有一个小近7岁的亲妹妹,爱称是忧心,这个妹妹念完书后一直在环球旅行,最近刚刚回来。
忧心和伤心不同,她人要比姐姐漂亮一点,可是相对的她人也稍微机灵古怪一点,她跑来接姐姐的班一来是旅行的几年把自己学生时期攒下的钱花了个精光,二来是她对凡知风一直很在意。
不过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椎名奏和可心堂姐要离开中国,回到欧洲帮父母完成一个项目,这个位置空出来了。
结婚前夕,凡知风一直在家乖乖的陪叶爱,两个人形影不离,又是逛街又是出去短期旅行的,算是相当恩爱了,尤其是叶爱,每天开心的都不舍得睡觉。
直到婚期前期,两个人跟着家人提前去了迪拜,打算完婚。
迪拜这个国家实在是有太多可说的了,这座国际化大都市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最大、人口最多的城市,同时也是继阿布扎比之后第二大酋长国,是中东地区的经济和金融中心,中东最富裕的城市,在全球最富裕城市中也位居前列。
不了解迪拜的人可能说迪拜就算是富裕能富裕到什么地步,难道平民结婚时黄金论斤买,上千万的跑车大街上随处见?
对,这个国家就是这么牛,卖黄金首饰的街边小摊就是论斤销售,价值近千万的迈巴赫,售价近八百万的兰博基尼Aventador在迪拜只是出租车罢了,就连合人民币近两千五百万的布加迪威航,在迪拜,也仅仅是巡逻队巡逻时的警车而已。
迪拜从70年代起,凭借“石油美元”,由一个小渔村发展为中东的金融中心,又发展为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成为东、西方各资本市场的桥梁。现已成为本地区最重要的贸易、交通运输、旅游和购物中心。
迪拜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实行自由和稳定的经济政策,大力发展转口贸易业、旅游业等非石油产业,还着重发展现代高科技产业,建成了一系列现代化配套基础设施。免税区涵盖从媒体到体育、金融和生物科技的所有领域。在各国之间以及国际工商界赢得良好的声誉,鼓励了本国资本和外国资本投资于商业、工业和服务业等各个经济领域。
迪拜拥有世界上第一家七星级酒店、世界最高的摩天大楼、全球最大的购物中心、世界最大的室内滑雪场,重要的贸易港口和金融中心的地位,为迪拜带来了巨大的财富,迪拜几乎成了奢华的代名词。
伴随着众多产业庞大的建设开发,迪拜以其活跃的房地产、赛事、会谈等,这些近乎世界纪录的特色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
可是,即便是这个级别的奢侈对于凡知风而言也没法被吓到,他习惯,习惯看到自己有几车库的超级跑车,他习惯了,习惯包下一整间的五星级饭店吃一餐早餐,和秋晓云一样,他活着的目的仅仅只是为了消耗父母,甚至是家族赚下来的巨额财富罢了。
尽管他无论怎么花,就算是从1岁开始挥霍,一直挥霍到99岁,他也无法挥霍掉任何一个财团的九牛一毛,因为财团的收入永远都是他开销的数百,数千,数万,甚至是数十万数百万数千万倍!
只是和秋晓云不同,这货因为被风月轩和面罩女教育错了,根本就不会生出类似秋晓云的思维,去肯德基吃份鸡肉卷,到帆船酒店把菜单从头到脚点一遍,对他来说区别都不大。
这货能满足,一丁丁点就能满足,有一个风月轩他就不会在想米娜,在想帕拉斯等等,因此他不是神,而是创世神,他拥有世界,但是却不会去想办法理解世界。
……
结婚当天,叶爱兴奋的一晚没睡,用手拉着已经可以叫妈妈的秋雨季,她差不多开心的说了一晚上的悄悄话。
但是凡知风却超级没出息的,边吃着零食,边和暹罗猫晚了半宿的游戏,值得一提的是帕拉斯还作了陪。
穿着漂亮的婚纱,叶爱和凡知风举办了隆重的婚礼,典礼上基本上所有符合凡知风身份的人都到了场,为他和叶爱由衷的送上了祝福。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伴郎和伴娘居然是挪威森林猫和南宫月牙。
婚礼进行得非常的顺利,不过婚礼过后,看着在自己身旁熟睡的叶爱,凡知风倒是生出了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他觉得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
当天晚上,睡在叶爱身边的他做了一个和奇怪的梦,他梦到了自己和柳欣汝在一起,两个人在双方父母的陪伴下举办了婚礼,接着,柳欣汝和他一起住到了十月国度,并且还有了一对双胞胎姐弟作为孩子。
那种感觉很难形容,很幸福,但是却空荡荡的,似乎是缺少了什么必需要存在的东西。
第二天起床后,凡知风盯着睡在自己身边的叶爱盯了很长的时间,叶爱人长的极美,性格也非常的知性,就像是春天躺在大树下,吹着清凉的风透过树荫看阳光那般,很舒适,也很安静。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越是和叶爱相处,凡知风就越是会想如果叶爱是柳欣汝会怎么样?
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已经渐渐的放开了。
他甚至是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在去玩游戏了,回想起柳欣汝的嘱托,他突然觉得自己似乎是对奥林匹克竞技会太执着了。
因此,两个半月后,叶爱被查处怀孕时,他放弃了参加奥林匹克晋级赛。
第四十六章 柳絮的四年
四年前……
看到抱着双膝的柳絮坐在墙角沉默不语,凡知风愤怒的走上前问道:“你为什么不去见你姐姐?”
“她死了么?”站起身,和柳欣汝一样的美,穿的宛如公主一样的柳絮兴奋的问到。
听到她的话,凡知风不解的问:“欣汝姐可是你的亲姐姐啊?她连骗我钱的时候都在想着你,你怎么能!”
闻言,柳絮一愣,之后她捂着嘴笑了起来∶“像那种抢自己妹妹男人的姐姐早就该死了。喂~小风?姐姐死的很痛苦么?心会向絮絮姐失去你时那么疼么?”
“你简直就是个疯子!难道你就不觉得可耻么?”
“可耻?姐姐她才可耻,我都和她说了我喜欢你,可是她却不把你乖乖的让给我,难道她这样还不该死么!”
“你!你到底在想什么?”
“小风,别生气啦,我不是在怪你啦,你和姐姐在一起一定是姐姐那个混蛋勾引你的!我不会生气的!”
“闭嘴!我不准你侮辱姐姐!”
听到凡知风的骂声,柳絮的瞳孔猛地放大了,咬着嘴唇,她委屈地哭道∶“闭嘴?你让我闭嘴!干嘛啊?我做错什么了,不要对我说这么重的话啊,姐姐会认为你讨厌姐姐的。”
红着眼睛,柳絮拉住了凡知风的手。
“好过分!我和姐姐明明长得一样,为什么你会选择姐姐而不选择我呢?”
“谁知道那些莫名其妙的原因!”说罢,凡知风弄开了柳絮的手。
站在地上,柳絮用手擦着眼泪的柳絮哭道:“小风~你好过分啊,都说了别吼姐姐啊,姐姐受不了被你吼啊。”
看到这一幕,凡知风也无话可说了。
“小风,我真的好喜欢你,看到你第一眼我就喜欢你了,我不要你变得那么可怜,你身边的人都不爱你的,和我一起离开这个城市好么?到没人找的到我们的地方,姐姐会陪着你,让你过世界上最幸福的生活,你要什么我都会给你的,除了让我原谅姐姐外,好么?”
“都说了,你的亲姐姐她到底哪里惹到你了!”
红着眼睛,觉得柳絮无药可救的凡知风大声问到。
“她哪里都对不起我!你知道么小风,当我听到你和姐姐都患了重病的时候我有多难过吗?尤其是你和姐姐住进十月国度的时候我的心好痛,能和你一起住进那个国度的人明明应该是我才对啊,姐姐她一个死人安安静静的去死不就好了么,姐姐和你的性格是相反的,可你却偏偏选择和她在一起,她究竟对你施了什么魔咒,为什么你会鬼迷心窍的迷上她?”
“鬼迷心窍的是你!”说罢,凡知风把脖子上挂着的精美钥匙拽了下来,并将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