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之帝国崛起》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清末之帝国崛起- 第1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朱三瞬间醒悟,傻笑道:“我忘了咱们此时已经今非昔比了,如今炮台上都换上了洋人的火炮,还有火枪、手雷,嘿嘿!清兵如果敢来,保证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刘永福还不敢确定刘峰会不会出兵,问道:“少帮主,你们真的肯救我们?”

    刘峰点点头,肯定道:“当然,救你们一是出于道义,二是战略,我要趁着清兵还未集结完趁机将其消灭一部,所以广宁的天地会弟兄非救不可!”

    刘永福扑通一声再次跪倒在地上,眼含泪水说道:“谢谢少帮主。”

    刘峰扶起刘永福,道:“刘香主,此时还太早,等救出广西的天地会弟兄再谢不迟。”说完,对朱三说道,“胖子,你马上召集三千弟兄,携带四天干粮,一个小时后出发!”

    朱三一个立正,行个后世的标准军礼,“是!”

    刘永福一愣,小心道:“少帮主,包围我们的清兵近三万,恐怕”

    朱三大笑一声,拍着刘永福的肩膀说道:“刘兄弟放心,我们现在人手一支火枪,就算清兵再多一倍也不在话下,时间不等人,咱们赶紧走吧!”

    刘永福没见过火枪的威力,心里多少不放心,但人家如此保证,只好硬着头皮跟在朱三身后。

    刘峰见二人离开,心中已经乐开了花,刘永福是他最佩服的清朝将领,此人绝对是个帅才,当年在装备落后的情况下依然能打的法军、日军找不着北,就足见其才能,如果能收到麾下,足以抵得上十万雄兵。

    广州城外,一队队士兵正在列队,这些士兵行动迅速,精神饱满,眼神黑亮有神,那条丑陋的辫子已经被剪掉。更让人吃惊的使他们装束。穿着一种从没见过的灰色军服,干净利落,一个个身形挺直,腰间系着一条皮带,右肩也斜跨着一条。腰间皮带系着一个牛皮盒子、一个小铁壶,后腰还有一个水壶,一把无刃铁刺,背上背着一个方形布包,最显眼的还是跨在左肩的火枪。

    看着整齐列队的士兵,刘永福彻底被震住了,这些身穿奇异军服的士兵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他们默默的站在那里,那股萧杀之气足以令人胆寒。

    “大彪、鱼仔,奶奶的你们在做什么,集结队伍整整花了半个小时,平常的练习都到狗身上了!”朱三看着怀表怒道。

    两人快步跑了过来,一个身材矮小青年陪笑道:“队长,不少弟兄们在打靶,修筑工事,比较分散,所以慢了点。”

    刘永福知道眼前二人是总兵一类的军官,因为他穿着一双黑色皮靴,与普通士兵的布鞋很是不同。

    另一个壮硕的年轻人向周围扫了一眼,松口气道:“队长,少帮主不在啊?”

    朱三说道:“废话,如果少帮主在有你们好受的,这次就算了,东西都带齐了?”

    壮硕的年轻人答道:“每人七十发弹药、三天的干粮,随时准备出发!”

    朱三点点头,说道:“那就好,叫弟兄们先原地休息,少帮主马上就到。”

    刘峰回到将军府,立刻召集张伟、金荣、邓安邦等人,士兵取消训练,全部进入阵地,防备清兵偷袭,同时命令黄麒英带领卫士加强将军府、总督府等部门的防卫工作,侯成则被派出侦查广州周围清兵的动向。

    上午10时,刘峰带领三千士兵在江边搭乘战舰到达南岸,然后快速向广宁挺近。

    刘永福和朱三跟在刘峰身后在前头骑马带领队伍,鱼仔、彪子一人在队伍中间一人在队尾监督,三千士兵如一条灰色长龙般快速前进,队尾还有近三十匹健壮的骡子拉着十门火炮,如此杀气腾腾的军队将行人全部吓得纷纷躲避起来。

    广州到肇庆大约有两百里的路程,需经过几个县城。刘峰为了赶时间根本没有理它们。几个县城这知府看着只是路过的义军大呼上天保佑,他们已经听说这些起义军连盘踞在广州的洋人都打败了,要占领他们这些小城还不手到擒来。

第三十四章 广宁之战() 
深夜,广宁县城,一个与世无争的小城,本来就不算高大的城墙惨遭摧残,已经残破不堪,墙内外遍布尸体,外墙上还搭着五副毁坏的竹梯,在夜晚篝火的照耀下显得格外凄凉。

    城墙外围一里处,近三万的清兵扎下营寨,在这里将广西天地会义士牢牢包围。大帐内,几个清廷官员正在商讨什么。

    “景大人,不要心急,如今叛匪已成瓮中之鳖,明天攻城器械以及更多的火炮运到,不出一个时辰,老夫保证拿下广宁县城。”

    说话之人是个五旬老者,头戴花翎,他的上首正是咸丰派出的钦差景寿。原来景寿于十天前到达广东,探知广州确实被起义军占领,他立刻采取行动,召集当地兵力企图攻打广州,哪知正好赶上刘永福逃到广东,被他撞到,遂与广西巡抚劳崇光兵合一处,准备消灭刘永福所部后兵进广州。

    “劳大人,你说我能不心急吗?广州乃大清最富有的地方,叛匪必然得到了那里的钱粮,经过打探他们正在招兵买马,如果不趁其未壮大时将其剿灭,恐怕会和长毛贼一样,势呈席卷。”

    劳崇光说道:“景大人,老朽认为还是谨慎为好,广州的叛匪可不同于广宁城内这伙匪人,据探子回报,其首领名叫刘峰,乃是广东天地会匪首刘八之子。此人手段非常,连占领广州的洋人都被打败,据说他们人手一条火枪,我看还是等两省的兵马集齐再攻打不迟。”

    景寿对目前手下的兵马也没有信心,人数虽然不少,但没有一支是精锐,几乎全是杂牌军,对上洋枪洋炮,后果难料,只能尽量多的集结些兵力。

    “也只好如此了,对了,两天前逃走的那伙叛匪如何了?”

    劳崇光抚摸着颔下的长须说道:“景大人放心,已全数歼灭。”

    景寿松了一口气,“那就好”

    景寿的话还未说完,就听帐外有人通报。劳崇光让人进来,一个探子单膝跪地,急声说道:“报告各位大人,一伙大约三千人的叛匪离开广州向这里进发,目前已经到了龙甫。”

    “龙甫?”一个总兵站起身说道:“龙甫离广宁只有半天路程,还请两位大人定夺。”

    劳崇光疑惑道:“广州的叛匪?他们怎么知道这里的战事?”

    景寿缓缓说道:“应该是两天前逃走的那伙天地会叛匪通知的,看来劳大人并未尽全功啊!”

    劳崇光一阵尴尬,对身边的一个参将怒道:“周进,你怎么做事的,怎会出现如此大的纰漏?”

    名叫周进的参将被吓得脸色发白,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说道:“大人恕罪,那些叛匪全部力战而死,我也无从得知有漏网之鱼啊!”

    “劳大人不必责怪属下,眼下还是商量对策为要。”

    劳崇光见景寿说情也不再追究,恨声道:“三千兵马就敢来广宁,这伙叛贼也太张狂了些!”

    一个将领站起身,抱拳道:“巡抚大人,末将愿领五千兵马剿灭这伙叛匪。”

    劳崇光一看,原来是广西游击将军玄兆。

    “玄将军勇气可嘉,但此时已经深夜,无法探知贼兵虚实,既然知道他们是为了城内的叛匪而来,不如就在这里摆开阵势,以逸待劳,景大人,您看如何?”

    景寿答道:“我同意,明天本人亲自坐镇指挥,就看看这将洋人打败的叛匪有多厉害!”

    龙甫镇外一处小树林内,刘峰安排部队休息,经过近十四个小时的急行军,战士们已经疲惫不堪,所以就选了这片树林内休息。

    刘峰做靠着一棵大树,一边吃着干粮一边吩咐朱三道:“胖子,安排一队人在外面轮流放哨,其他人饭后立刻睡觉,明早6时准时出发。”

    朱三囫囵吞了一块干饼,点头明白,立刻安排人手去了。刘峰则让刘永福说一下广宁城周围地势的情况,以制定战法。

    月落日出,经过五个小时的休息,起义军于早上6点准时出发,这次刘峰为了保存体力没有让战士们急行军,只是按照正常的速度行进。

    另一边,清军五更就吃了早饭,留下八千人继续包围县城,景寿则率领两万多人在城外二十里处摆开阵势,同时然后派出一百侦骑向起义军的方向打探。

    景寿选择的地方是一处开阔地,此处是进广宁的必经之路,静待起义军到达。

    中午,太阳高照,清军已经等了近七个小时,虽然此时不是夏天,但仍将他们晒得头昏眼花,加上吃饭太早,肚内早就空空如也。一些体质弱的人纷纷晕倒,景寿和劳崇光见状只能让人在原地坐休息。

    劳崇光和景寿坐在一颗大树下,远远的听着士卒们纷纷喊饿,说道:“景大人,叛匪不知何时到达,我看还是让火夫准备一些饭食,不然将士们恐怕无力战斗。”

    景寿也非常饿了,看着眼前东倒西歪的清兵无奈道:“也只好如此了,让伙夫们将饭送到这里,以随时准备战斗。”

    劳崇光点点头,吩咐身边的亲兵通知去了。

    又过了一个时辰,一队清兵驾着马车将饭送来,就在众清兵准备开饭时,远处传来急促的马蹄声,正是派出的侦骑。

    一个骑兵策马来到景寿身边,报道:“报告大人,叛匪以到五里处,正在列队走向这里。”

    景寿暗骂一句,因为他刚端起饭碗,看着眼前丰盛的饭菜,只得胡乱吃了几口,命令道:“来人,击鼓!”

    “咚,咚,咚”

    鼓声响起,正是列队的信号,此时士兵的饭食还未分发,众清兵哀叹遍野,满含怨念的看着马车上白花花的米饭,这在平常是很难吃到的,心里不住诅咒该死的叛匪。但军令已下,他们可不敢反抗,只好重新列队。

    两万清兵分成三个方阵,居中是上景寿带来的骁骑营和劳崇光的广西骑兵,共有两千人,左右由长枪兵、刀盾兵组成,至于弓手只有寥寥数百人,因为大部分被抽调到江南和江北围剿太平天国了,在军阵后方还有五门黝黑的火炮。

    不多时,众清兵见到一个整齐的灰色方阵渐渐出现在视野里,不用问,这些人就是叛匪了,只见这群叛匪穿着一种他们从没见过的奇异服饰,但那种透出的飒爽英姿让他们有些自惭形秽。

    景寿拿出一个单筒千里镜,这是宫中之物,咸丰赏赐给他的,透过千里镜可以清楚的看清这些叛匪已经将辫子剪掉,让他不由得冷哼一声,当他发现眼前只有区区三千人五列纵队,心里不由得轻视起来。

    “劳巡抚,眼前这些叛匪确实很自大,如此阵型只凭马队就能将他们轻松冲垮。”

    劳崇光也是非常疑惑,他虽是一介文官,但颇通军阵,见眼前叛匪只有寥寥五列,也没有骑兵和能阻碍的骑兵冲锋的矛阵或者盾阵,人数又少,简直就是送死。

    “看来这些匪人真的以为光凭火枪就能挡得住我们。”

    景寿轻蔑道:“我大清以骑兵立国,前朝的火铳在我们铁骑面前跟本不堪一击,之所以败给洋人只是他们的炮火厉害而已,眼前的叛匪虽然也有火炮,但不过十门,如此距离只能发射一次而已,真不知道他们怎么打败洋人的?”

    “区区三千叛匪,不劳大人费心,末将愿带领骑队将他们拿下!”一个身穿白色盔甲的将官说道。

    景寿看了眼前之人点点头,此人是这支骁骑营的统领名叫英达,勇武过人,乃是皇帝亲封巴图鲁。

    “好!英统领,就由你率骑兵冲阵,就让叛匪见识一下我满族儿郎的厉害,击杀匪首后我记你头功!”

    英达躬身抱拳道,“谢大人!”话落,翻身上马,呼喝几句,两千骑兵缓缓出列。

第三十五章 广宁之战二() 
阵前,刘峰也在观察清军的动向,这次与偷袭洋人不同,而是真正的决战沙场,也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指挥的正面战役。当看到远处密密麻麻的清兵是,心里多少有些紧张。不过他很快调整心态,暗中吐出一口气,目光一凝,自己有枪有炮,没道理输给一支已经被世界淘汰的落后军队。看着身边有些惊慌士兵吼道:“弟兄不要慌,看看你们手里的火枪,那可是在千步外仍可杀人的好家伙,清兵只有两万人,我们只需要填装七次弹药而已,拿出你们平时训练的状态就行了,不要乱开枪,一切听从指挥,如果此战胜利,回去之后每人赏一碗红烧肉、酒管够,都听清楚了没有?”

    士兵们兴奋无比,要知道在军营里每个月只有吃两次肉食的机会,一次是吃鱼肉,一次是猪肉,而且只能分到一块,听到回去之后有一碗肉吃几乎流着口水喊道:“听清楚了!”

    “声音大些,我没听清楚!”

    众军士齐声吼道:“听清楚了,我们要吃肉,我们要喝酒!”

    刘峰见将士的士气被调动起来,嘴角一挑:“火枪斜举,等候命令!”

    三千士兵以四十五度角斜举火枪,紧扣扳机,随时准备激发。这是米涅步枪的一种战术:密集抛射。因为它杀伤力可达八百米,可利用密集的队形形成如榴弹一样的弹雨攻击守城部队和密集部队。

    朱三、鱼仔、彪子三人在队伍中间不断呼喝:“稳住,稳住。”

    刘永福在刘峰身边一阵忐忑,后背冷汗直冒,在心中嘀咕道:“火枪射击不用瞄准吗,怎么和弓箭一样,而且还是如此远的距离?”

    景寿在另一边见骑兵缓缓加速,逐渐达到最快速度,顿时大地震动,尘土飞扬,很是壮观,让他也是热血沸腾。

    “发令,火炮发射!”

    令旗一挥,清军五门火炮一齐怒吼,很是慑人。可是结果却令人尴尬了,五枚炮弹只飞到战场中间,砸出五个土坑,然后五个铁球滚出很远

    刘峰在阵中本来被吓了一跳,他以为自己在清军的火炮射程之内,没想到竟然是这个结果,差点笑出声来。

    “哈哈哈,老大,你说这清将是不是脑袋被门夹了,这炮还不如广州清兵的炮打的远,害老子吓了一跳!”朱三大声笑道。

    刘峰笑着摇摇头,说道:“不知道,人家可能在壮声势。”

    另一边,景寿满头黑线,他一时兴奋,竟然忘了自家炮的射程只有两里,只好黑着脸让炮手停止射击,因为下一发可能就落到自己人头上了。

    骑兵速度飞快,他们高举战刀,发出狼嚎一样的吼叫,这些旗人子弟,仿佛又回到祖先蹂躏汉人的时代。

    “杀”

    刘峰高坐在一匹高大的黑色欧洲战马上,纹丝不动,透过望远镜测算距离。

    “一千二、一千、八百齐射!”

    一声大吼,早已安奈不住的士兵猛然扣动扳机。

    “啪”

    三千支火枪同时开火,声如密豆般同时爆裂,阵中顿时腾起一阵白烟。

    领头英达看的清楚,心里一阵发笑,这叛匪被自己吓住了,任你火枪厉害,能射这么远吗?

    倏然,英达耳边传来一阵奇异的尖啸,然后传来人的惨叫之声,还有战马的嘶鸣声,他扭头一看,立时呆住。只见身边的骑士一个个栽下马身,还有的战马直接栽倒在地,与后面的骑兵撞在一起,登时人仰马翻。

    “这怎么可能?”

    英达双目睁圆,心中一阵狂吼,几乎不相信眼前的情景。可是由不得他不信,冲锋的两千骑兵被弹雨覆盖,好像被一根巨棒砸中一般,近四分一的骑士跌落尘埃。

    身后观战的景涛和劳崇光心里咯噔一下,做梦也没想到火枪竟然如此厉害,景涛虽然有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