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活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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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活祖宗-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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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骏白天独自在家吃了一天的泡面,晚饭甄可意决定带他出去吃顿好的。甄骏推脱:“就煮泡面好了。我住院你交了那么多钱,现在身上应该没什么钱了。”

“你出院那天医院退回了八百多块。咱们出去不吃大餐,随便吃两个菜还是吃得起。走吧甄骏,过几天你回大宋朝了可就别想再吃上北京的饭菜了。”

甄可意拉上甄骏去了一家经济实惠型的餐厅吃自助餐。九十九块钱一个人,她给甄骏下任务:“吃,猛吃,敞开肚皮猛吃,一定要吃回本来。”

结果他们俩还真是吃回本来了,甄骏的饭量是吃完一只烤鸭还能再吃饭,甄可意也不是怕发胖要减肥的女孩子。他们两个人起码吃掉一般顾客四个人的份量去了,看着一旁领班小姐心里直嘀咕:这样的顾客要是多来上几个餐厅非亏本关门不可。

酒足饭饱从餐厅走出来,甄可意又拉着甄骏去逛超市。

“牙膏快没有了,肥皂也快没有了,洗发水也快没有了,卫生纸也快没有了……”甄可意掰着手指头算,“今天要买的东西还真是很多呀!甄骏,正好让你这个劳力帮忙拎回家。今天要再不抓你的差,以后你走了可就抓不到了。”

“那你多卖点,把该买的都卖齐,我全部帮你拎回去。”

甄可意推着推车在超市里慢慢逛,陆陆续续装满一车的日用品。来了超市顺便还要采购一点零食,看电视时吃最好不过。甄可意其实对零食兴趣不大,只随便拿了几袋话梅瓜子之类。在货架上她发现一种葵瓜子的名字很强悍——葵花宝典。不由哑然失笑:“哪个哥们这么有创意呀!这瓜子男人恐怕是不敢吃了。”

甄骏不解:“这个名字很特别吗?”

“是呀,这个葵花宝典原本是一本武林秘笈的名字。被他套用到瓜子上来了。”

“那为什么男人不敢吃?”

“因为葵花宝典这部武林秘笈上的第一句话是‘欲练神功必先自宫’。”甄可意一时嘴快畅言无忌,听得甄骏先是一愕,继而老大不自然地转过头去左顾右盼。

甄可意也自觉失言,忙顾左右而言他:“买水果,买水果去。”

甄可意最喜欢吃水果。但超市的水果大多是进口货,价钱都不便宜。她平时很少会在超市买水果吃,除非有特价商品。本来只是为了岔开话题才起到水果柜台去,却一眼就看中刚到的美国新奇士甜橙。那橙子金灿灿得漂亮极了。拿在手里沉甸甸,闻一闻橙香扑鼻。实在忍不住这样的诱惑她便买了两个,一秤刚好十块钱。两个橙子十块钱,她想想菜市场那些一块钱一斤的橙子不由要叹气。国产水果和进口水果价格真是两重天。

推着车子到收银台结帐后,一车的东西大大小小装了四五个袋子。甄骏两只手全拎了。甄可意只要挎着挎包跟在一旁走。

奇~!“真好,有人帮忙拎东西。现在的男人已经很少有人会这样做了。记得大学毕业那个月我找工作,一开始找到的一家公司,进去报到后人事经理派个男同事带我去宿舍楼。当时租的宿舍楼离公司大概有两百米的距离,我拎着一个大旅行袋气喘吁吁地走,他也不会帮忙拎一下。只是自己空着手在前面走,走几步就停下等我跟上来后再走。”

书~!甄骏很吃惊:“怎么有这样的男人?”

网~!“这样的男人多着呢。后来我在那家公司没呆半个月就不做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家公司的同事都和这个男同事相差无异。非常漠然没人情味。我实在受不了,赶紧跳槽离开了。那段时间我一直在跳槽,从东城跳到西城,从南城跳到北城……”

甄骏突然截住她的话:“一个人在北京,你吃了很多苦吧?”

街灯莹莹,却比不上甄骏明亮的眼睛,他静静看定甄可意,眸中有着深深的怜惜。

甄可意怔住,早已习惯了一个人独自在异乡谋生的艰辛,学会事事亲力亲为,千斤重担一肩挑。此刻被甄骏用怜惜的目光看定一问,竟问得她从心底酸起来。

女人始终是女人,再如何要强坚强顽强,心底始终保留一块柔软的地方,软得经不起一句温暖话语地轻轻一触。

甄可意正立着发怔,有辆摩托车哗的一下擦着她的身子飞快驰过,她忽觉肩上一轻,挎在肩头的挎包就不见了。她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抢劫——”

她的全付家当都在那个包里,剩下的几百块钱要是都被抢去,那这个月只有喝西北风了。话音未落,身旁的甄骏已经丢下两手拎着的袋子,纵身追出去。

甄可意知道这包是追不回来了。摩托车抢劫劫匪在得手和撤退两方面都速度奇快,有些反应慢的人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就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了。风驰电掣般的车速哪里是人腿赶得上的。正想叫甄骏别徒劳无功地追了,却看着他奔跑的身影愕然地瞪大眼张大嘴,一付标准的瞠目结舌状。

不止甄可意,街上不少行人也都纷纷驻足,将视线锁定奔跑中的甄骏。看着他用飞轮般的双腿追逐着前面一辆疾驰中的摩托车,人与车之间的差距竟在迅速地缩短。满街人都一脸惊愕,屏声息气地旁观这场人与摩托车的速度较量。

摩托车上骑着两个人,一个负责驾驶一个负责抢包。驾手看着后视镜中风一般追上来的甄骏大惊,竭力推大油门加速,但甄骏的双腿虽然没有油门却比他加速更快,很快追上来和摩托车并驾齐驱了。车上两个劫匪从头盔中露出的双目满是震惊和害怕,坐后头抢包的那个赶紧把甄可意的包扔还给他:“哥们,包还您,您就高抬贵脚别追我们了。”

甄骏敏捷地接包在手,脚下本能一顿。摩托车趁此时机加速逃掉了。他一看包没被打开过也没有再追,转身看向甄可意扬包向她示意不辱使命。甄可意站在街道那头距他约百米远处,从他开始起跑到追上始终保持高速疾行的摩托车,只有短短百米的距离。

一街行人都屏住呼吸看着甄骏——看着一个这样超级速度的人,眼睛里都是难以置信却又不得不信的神色。片刻后有个四十出头的壮实男子从惊呆中回过神,大喊大叫着跑向甄骏:“天,你刚才的速度远远超过了百米短跑的世界纪录呀!我是国家体委的,我要马上招你进国家田径队。”

一个人回过神来,更多的人跟着回过神来,都激动万分地冲着甄骏涌去:

“速度太惊人了,简直是世界飞人!”

“比刘翔还要刘翔啊!太令人佩服了。”

“飞人,请你给我签个名吧。”

看着激动的人群都朝着自己跑过来,甄骏满脸愕然,甄可意远远看着赶紧朝着他挥手:“快跑,快跑,赶紧跑啊。”

甄骏虽然听不见她说的话,但能看懂她的手势,马上撒开脚就跑。一街的人都追不上只有徒呼奈何。那个自称是体委的男人还不甘心追着他跑了几十米:“你别跑……别跑呀!我真是国家体委的,我要特招你进国家田径队备战奥运会。”

第二天的大小报纸都在报道头晚街头惊现的“超级飞人”,还刊登了路人用手机拍下的飞人照片。可惜晚上光线不好,手机拍照效果也一般般,加上又是远景,甄骏的脸浑沌一片根本看不清。旁边倒附了一张那个“国家体委”的清晰照片,他显然是在接受采访时拍的,报纸上有他呼吁群众帮助寻找飞人的话:“二十一世纪什么最贵?——人才。比人才更贵的是天才。这个超级飞人是百分百的天才,一定要把他找出来备战奥运为国争光,”

甄可意把报纸看完一声长叹:“甄骏,你追贼就追贼了,还顺便破上一个世界纪录。现在好了,全北京都睁大眼睛找你呢,多亏这张照片不清楚,否则你这几天别想出门。”

“我也不知道怎么就跑那么快,以前我的速度没这么快的。”甄骏自己都纳闷。

“你没练过那种水上飞草上飘的轻功?”

“轻功哪有那么悬,练了也不过就是比普通人速度要快一些。你说的那种不过是文人杜撰罢了。”

“那你怎么追上摩托车的?”

甄骏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一跑起来才发现自己突然可以跑得这么快了。当时我耳朵里全部是呜呜的风声。”

甄可意不认识似的把他从头到脚细细看一番:“难道是——”

5、

杜莎佳吃早餐时看到了报道飞人的报纸。远景图片看不见人的模样,但清挺如竹的身形让她看得一怔。这个飞人猛一看真像甄骏啊!但是他现在生死未卜躺在医院里,哪里可能在街头像追风一般地奔跑。

信手把报纸一搁,杜莎佳继续吃早餐。餐桌一旁放着的手机响起来,周游要来接她去拍婚纱照了。

周游没有再骑摩托车,开着他父亲的奔驰车等在杜宅门外。杜莎佳一上车,两人先搂在一起难舍难分地吻上一阵。周游一阵热烈的拥吻吻得杜莎佳双唇酡红如肿,然后他一把推开她,气息不宁地道:“莎佳,再吻下去我就不能带你去拍婚纱照,而是要带你去酒店了。”

杜莎佳双眼迷离,双颊嫣红。她搂在周游腰间的手蛇一般滑向他的腿间,拉开裤链钻进去,低语如丝缠绵在他耳侧:“你又硬了……”

“你真是妖精……”周游几乎呻吟般地道,“不行,我要先去酒店。”

“去酒店还那么远,你忍得住吗?”杜莎佳手指微一用力,周游浑身一颤。“不如去我房间呀!我妈反正不在家。”

已经冲动得无以复加的周游还有什么犹豫的,当下开车进了杜家,然后抱着杜莎佳下车后一路拥吻着进了卧室。周妈从客厅后面探头一看,赶紧缩回头当什么都没看见。

初识禁果滋味的少年男女,被□触动的身体,往往如干柴烈火般一触即燃。

一直缠绵了整个上午,吃了午餐才去拍婚纱照。拍到晚上八点钟才将室内景室外景全部拍完,再一起去了一家餐厅吃饭。

在餐厅里杜莎佳看到了熟人,甄可意和一位男士在靠窗的一张圆桌旁坐着。

***

甄可意这天一上班就接到孟烨然的电话。

“茶楼经理说你找过我,有什么事吗?”

“哦,已经没事了,你和翩然从台湾回来了?”

“我一个人回来了,翩然留在台湾。”

“咦,你怎么会放心把她一个人留在台湾?”

“不是一个人,文博和她在一起,他们已经订婚了。文博是世交叔伯的子弟,人很靠得住,又非常喜欢翩然。我很放心把妹妹交给他。”

孟翩然也订婚了,再想想杜莎佳,这些当初为了甄骏争来争去的少女,感情真是来得快去得也快。

“那多好,恭喜恭喜。”

“我从台湾带回一些礼物,一会给你送来。”

“太客气了,每次你从台湾回来总有礼物送给我们。”

“没什么,一点小意思。晚上有空吗?一起去吃顿饭吧。我顺便把礼物给你。”

有得吃又有得拿,没理由拒绝呀!甄可意一口答应,孟烨然说好下班来接她,然后挂断电话。

下班时间,孟烨然如约在楼下等,微笑着给甄可意开车门,男人的绅士风度是相当让女人受用的。甄可意乐陶陶地上了车。

后车座上有几个长方形扁平的礼物盒,都扎着粉紫浅蓝的缎带。孟烨然示意甄可意拆开看:“我随便买的,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听这口气,不像是以前送来的土特产之类。甄可意拿过一个盒子拆开一看,不禁呆住。非常漂亮的一件白衬衫,雪白缎料,柔软微凉,简洁却不简单的款式透着一种高贵优雅的韵味。

“这是台湾现在很流行的一位设计师作品,他设计的衣服每每让太太小姐们趋之若鹜。我那天陪翩然去他那时定制新衣,看到他衣架展示柜上挂着几款白衬衫都很漂亮,就替你买了三五件。还喜欢吗?”

甄可意抱着白衬衫发愣,半响方吃吃地回应他:“孟烨然……你替我买衣服呀?”

这似乎不是普通朋友会有的行为吧?而孟烨然的面色也微微有些发红,但声音却还是很镇定:“可意,”去掉了姓,直接称呼她的名字,“我希望我们可以尝试交往,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甄可意完全怔住了,几疑身在梦中。孟烨然这是在向她求爱吗?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哇。

孟烨然并不是行事心血来潮的人,一开始和甄可意接触只是随意的、漫不经心的,继而因为某种原因才刻意与她多作交往。但是接触越久,他却越觉得这个女孩子既洒脱不羁又古灵精怪的一面让他很动心。当他发现自己对甄可意渐萌好感后,非常理智地一再约束自己。因为从某些方面来衡量,甄可意无疑不是他理想中的完美伴侣。所以他开始克制自己总去约她,并且离开北京回台湾呆一段时间。

但是,他的努力失败了。当他看到那几款精致优雅的白衬衫不由自主地产生购买冲动时,他就知道自己失败了。决定回到北京来正视自己的感情。

甄可意愣了良久良久都没回过神来,直到孟烨然把车开到了餐厅,她还是一脸做梦般的神色,孟烨然为她开门:“可意,你可以考虑一下再答复我。”

甄可意这才如梦初醒地一点头:“好。”

孟烨然让她考虑一下,但甄可意知道自己完全不必考虑。天上掉下个金龟婿呀!也许现在谈“婿”还为之过早,但机会毕竟在招手不是?这样有身家有地位长相人品都不差的男人来求爱,还考虑什么?现在只要考虑怎么拴牢他才是真的。要好好把握住这个机会——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虽然她说不上多么喜欢孟烨然,但也不反感他。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两个人处得时间一久自然也就有感情了。至于爱情——科学家的研究说爱情最多只有八个月。两个人死去活来地爱完了,剩下的还不是三餐一宿地过日子。

甄可意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年龄。大学毕业那年,她风花雪月的校园爱情也随之结束了。她从此便清醒地不再追求那样虚无飘渺的爱情。她开始变得理智务实,更重视脚踏实地的实际生活。爱一个人爱得愿意跟他去要饭在她看来是毫无理智的行为。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甄可意很乐意接受孟烨然的求爱。但是女孩子有些时候是一定要矜持的,尤其是这种时刻,草根女遇上富家子的求爱,答应得太快了,会显得太过迫不及待。倒像小老鼠偷到油吃般得意忘形了。

在订好的台子旁坐定,孟烨然点菜时,甄可意的手机响起来,是陌生的号码。接起来一听,电话那边的声音是甄骏的:“甄可意,你怎么还没回来?”

下班前甄可意往家里打了好几个电话,想通知甄骏她不回家吃晚饭,让他自行解决。可是家里的电话怎么都没有人听。

“我今晚不回家吃饭,打电话回家告诉你你又不在,你这是在哪呀?”

“你不回来,又加班吗?我下午出门扔垃圾时不小时把房门锁了,钥匙又没带在身上。现在是在楼下便利店借电话打给你。”

“把自己锁在门外头了,你怎么这么粗心大意呀!我没加班,我在外面跟人吃饭呢,你等着我马上给你送钥匙来。”

孟烨然一旁听见,问:“是甄骏吗?他进不了门?”

“是啊,他把钥匙锁屋里了,等我回去开门呢。”

“何必赶回去再赶过来,干脆叫他来一起吃饭吧。”孟烨然爱屋及乌。

“那也好,我让他过来。”

甄骏很快赶到,他记得自己的新身份,只当不认识孟烨然并不向他打招呼。孟烨然看着他怔了一下:“甄骏,你怎么变这么白了?现在男孩子也流行增白吗?”

“哦——孟烨然,弄错了,他不是甄骏,他是甄骏的双胞胎弟弟甄子捷。”甄可意这才想起险些穿帮,赶紧把那套谎话拿出来蒙他。

“甄骏的弟弟,那甄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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