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的待遇!
他们这次出来也不是单纯的为了玩,桐城属于安徽地界,离上海、南京以及杭州都不算远,但是这个地方比较偏僻,而且周围群山环绕,很适合在这里建立自己的军队。
相对于武力值变态的神仙来说,凡人更懂得使用‘阴谋’与‘阳谋’,在天界多的是武力值变态的家伙,但是能成为杨戬对手的真的不多,就算是号称‘齐天大圣’和‘斗战胜佛’的孙悟空,杨戬也没有怎么放在眼里,诚然,孙悟空的确很强,甚至从战斗力上面来说和杨戬不相伯仲,但是这只猴子太过‘单纯’,他只有一个小聪明,没有大智慧,这样的人,在天界真的很多,或许是他们的武力值过高,不削于使用这些所谓的‘阴谋诡计’,‘一力降十会’什么的,在强者为尊的世界,真的很吃香。
言归正传,天界都是一些喜欢用拳头说话的家伙,性格冲动直白,杨戬也喜欢和这些人做朋友,但是时间久了,难免会生出一丝‘高处不胜寒’没有对手的寂寥。
现在杨戬被天道限制,不能使用法力,只能凭借自己的智慧来达成自己的愿望,对于杨戬来说是一件很不错的体验。
凡人虽然没有法力,寿命也短,但是杨戬从来都没有小看过这些在神仙眼里本该是‘蝼蚁’的凡人,‘蚍蜉撼树’并不是只是说说。
杨戬知道很多的神仙都在背地里说他是‘卑鄙小人’什么的,只因为他比起真刀真枪的和人动手,更加的喜欢设下陷阱,看着对手在自己的操控下自取灭亡。曾经的杨戬自以为自己的城府够深,但是后来以里德尔的身份行走在这世间的时候,他遇到了很多心智坚定,城府够深的凡人。
这些凡人有的是商人,有的是政客,甚至只是一个扫大街的大妈,心里也有着许许多多的算计,杨戬喜欢与与这些人周旋,喜欢在虚与委蛇中寻找到乐趣,这些事去他从来没有和寸心说过,因为杨戬觉得他不敢是什么样的人,他的妻子都会喜欢他。
现在他扮演的身份是一个没有什么实力的庶子,他想要依靠自己的手段一步步的打造自己理想中的国度。
现在清国已经灭亡,袁老取得政权后,由于同盟会的内部分化,于是袁老便趁机拉拢部分革命党人与之“合作”,目前华国短暂的‘稳定’与统一。
但是袁老这个人心术不正,统治不了多久,‘二次革命’就爆发了,1913年的‘宋案’和‘善后大借款’后,李烈钧奉孙先生的命令,在江西湖口宣布独立,组织讨袁军,而张志宇他暗地理合作的就是孙先生。
之后江苏、上海、安徽、湖南、广东、福建等地先后独立。但是国。民。党人仓促应战,缺乏统一领导,‘二次革命’被北洋军打败。袁老取胜‘二次革命’后,便开始了发展实业的计划,同时也加紧了他复辟帝制的步伐。
现在的华国真的很混乱,不仅仅是外强的侵略,自己内部也四分五裂,想要整合,一致对外,也是一条很长的路。
虽然袁老目前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是杨戬也觉得他不足为惧,这样的人心术不正,早晚会自取灭亡,现在他们要做的是尽快建立起自己的军队,乘着两方势同水火的时候,暗暗建立自己的根据地,。
张志宇虽然和孙先生的关系不错,但也是私下里的,毕竟表面上他只是一个混混头子,还入不了那些大佬的眼,不过这人的脑子灵活,私下和美国人进行武器交易,为着国党掩护,双方算是互惠互利的关系。
他们打算将军队的根据地建在桐城,这里民风淳朴,虽然偏僻,但与外界也不隔绝,消息还算灵通,而且正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那些人做梦也不会想到他们会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捡漏’。
建立军队并不是嘴皮子说说就可以的,不管事最简单的人,还是钱,还是物质、药材,还有枪支弹药等等,他们都缺。
‘人’的话,张志宇说他能解决,不要小看他的‘洪帮’,表面上看只是几百人的帮派,暗地里他陆陆续续的养了很多的孤儿,以及收留一些难民,以前养这些人,张志宇只是想要壮大自己的实力,差不多也够了,所以没有多上心,但是现在这个也不失为增加人数的好办法,不过孤儿还好,从小培养,灌输他们的思想,长大后会自动洗脑,但是难民就比较麻烦了,无组织无纪律,人品更加难以保证。
寸心说可以分两批,先将孤儿弄到这里来,而难民就先让张志宇弄到‘洪帮’让他的小弟调。教,其实华国最多的还是人,人数反而是最容易筹的。
现在最总要的是赚钱,没有钱怎么养得起军队,怎么让他们的下属吃饭,怎么□□支弹药及药材?
虽然百废待兴,现在他们一无所有,但是三人一边逛一边讨论,为了一件事情全力以赴,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情,不管是在什么年代,不管是什么年龄,不管是人还是神,心里总归要有目标的念想,这样的日子过起来才不会枯燥,不会因为自己碌碌无为的一生感到羞愧。
三人来到溪口,这里是桐城的外围,一般居住的是一些自己自主的农民,如果说镇上的人相对比较保守的话,这里的人就愚昧了。
溪口的环境非常好,山清水秀,偶尔也坐落了几户人家,他们一般情况下不会到镇上去,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悠闲生活,外界的纷纷扰扰也影响不到他们,在他们世界里只有他们生活的这一片的天地,他们过得简单而快乐。犹如‘井底之蛙’,并不是讽刺,而是事实,对于他们来说就算是改朝换代也没有什么影响,当然,前提是外界没有人来打扰他们的生活。
杨戬三人是俊男美女的组合,本来长相就显眼,先不提寸心一个女孩子混在一帮男人里面有多突兀,就单单他们后面跟的那十几个人高马大,凶神恶煞的人也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们的生活会在这一天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121章 淑涵和寄傲山庄()
现在是十二月,再过几天差不多就要过春节了,本应该是一年之中最悠闲的时刻,但是对于贫民依然闲不下来,他们操心的明年的收成,算计着过年时候的年货,操持着一家老小的生计。
溪口住的大多是本地的特困农民,几乎祖祖辈辈都住在这个地方,守着自己家的一亩三分地,去的最远的地方也就是镇上,一般每个月赶集一次,买一些生活必需品。
这里的住户不多,整个村加起来也就二十来户,住的地方当然没有镇上的房子好,一般都是用黄泥切得墙,好一点的房子梁上用黑色的瓦片盖上,差一点的直接用稻草,比镇上‘贫民巷’里的房子都差,唯一的优势是占地比较多,院子大。
和这些‘土房子’比起来,村尾的那幢木头房子算得上是‘豪宅’了,这栋宅子的主人并不是本地人,听他们的口音好像是京城那边的,根据他们夫妻说是因为那边不安全要打仗了,所以就逃到了这个地方,具体到底怎么样村里人是不清楚的。
这两夫妻看着像是身份不一般的,特别是那位做妻子的,样貌可是一等一的好,说话柔柔的,就算已经嫁了人,但是喜欢往她身边凑的小伙还是一茬又一茬的,不过人家根本没看上。
也对,她的丈夫话也和那些书生一样,竟说些他们乡下人听不懂的话,看上去很有文化的样子,那些个‘土里刨’的黑不溜秋的大小伙子还真比不上,这小媳妇能看到上才怪。
好了,先不说这些,言归正传,这对夫妻虽然穿这布衣,但是不管是言行举止还是样貌,都都和溪口这个地方格格不入,别说是他们这山沟沟,就算是镇上能找出这样一对来也很难。但是他们偏偏选择了他们这偏僻的地方落脚,这不得不让人费解。
索性这两小夫妻看上去不像坏人,村子里的人也就没怎么排斥,这小两口过来的时候什么都没带,就几身衣服,来这里不久就先买下了村尾的那个没人要的茅草屋,先住了下来,他们的银钱估计带了不少,刚刚开始的时候,那小媳妇连饭都做不好,都是向附近的庄户人家买的饭,出钱特别好爽,大家背地里偷偷的笑她是‘败家娘们’,当然其中也不乏羡慕嫉妒恨的。
不过这两人也应该感谢这里的民风淳朴,不然的话,像他们两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人,在这里又没有根基的,这么‘露财’,来一个心思歪一点的家伙,两人的财产估计就保不住了,还能过得这般的逍遥?
这两夫妻是‘逃难’来的,说赶路的时候丢了‘户籍’,即使溪口是一个鸟不拉屎的小地方,也有官府管的,因为他们是‘黑户’的原因,根本算不了真正的‘落户’,最多算是‘借住’,还好这里信息闭塞,大家都不怎么在意。
又过了两年清国灭亡了,很多地方都很混乱,这两人趁这个机会到镇上办了自己的身份户籍,这个时候他们才算是真正的落户。
之后他们把茅草房推了,盖了一个相对溪口这个地方来说,非常豪华的宅子,宅子用结实的木头盖得,还切了砖头,地上也铺了青砖,房顶用的是瓦片,这样的房子放在镇上不怎么起眼,但是在溪口可是独一无二的,盖好的时候,着实羡慕了一大批的人。
宅子的周围围上了篱笆,他们还别出心裁的弄了一块牌匾挂在门口,上面写着‘寄傲山庄’。‘寄傲山庄’这个名字,是男主人萧鸣远自己题的,那块匾,也是自己写的。这里是村尾,但是依山面水,环境非常的好。
现在是他们在这里生活的第十五个年头了,他们一共生了五个孩子,四女一男,最大的女儿也已经十四岁了,最小的只有两岁,在这期间,夫妻两也陆续加盖了一些房间,给逐渐报到的孩住。这里,是他们的“天堂”,是萧家全家的“堡垒”,代表着‘温馨’、‘安详’、‘满足’和‘爱’。
但是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了,孩子们渐渐的长大,当时出逃的时候带出来的银钱也差不多用完了,夫妻两人都不是什么有一技之长的人,最多在田里干干农活,种种菜什么的,但是他们一向大手大脚惯了,生活过的可不像普通的农民那般拮据,所以存款也越来越少。
今天是一个很不错的天气,艳阳高照,这样的好的天气,村里的农人是不会辜负的,即使现在已经是十二月份了,田里面的事情差不多都已经做完了,但是他们依然会找很多的事情来做,比如到田里面割草用来喂猪喂羊,或者到山上砍柴,女人的话更是有做不完的事情,别的不说,一家几口人的衣服总要拿到小溪边洗掉,冬天的衣服非常的厚重,溪水有冰冷,这可不是轻松的活。
都是一个村的,家家户户都认识,这些女人们一边洗衣服一边说着一些家长里短的话,也不觉的无聊了,
过了这么多年,原本那位举止娴熟,美丽温柔的‘寄傲山庄’女主人也渐渐变得和这里一般的农妇一样了,穿着深蓝色的布衣,满脸都是皱纹,甚至有些驼背,和她身边一起洗衣服的农妇比起来,没有什么区别。
“哎,淑涵,你们家的衣服是棉衣吧,看衣服的颜色挺鲜艳的,这段子要不少钱吧?”一个看上去四十多岁的妇人眼神揶揄的看着自己身边的女人,这个女人就是曾经在他们溪口‘轰动一时’的漂亮女人,当时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不要说是男人看见她走不动路,就算是女人也舍不得将自己的眼神往她身上拿下了。
一辈子和田打交道的女人,就算长得再好看,脸也会被阳光和风霜侵蚀,他们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白净的人,身上仿佛可以掐出水来。
那个时候基本上村里的男人都会有意无意的在这个女人身边晃,这让村里的女人对她又恨又妒,天天诅咒她。
现在十五年过去了,原来的‘天仙’也变成了和她们一般无二的农妇,不知道是不是当时她们的诅咒灵验了,还是被生活的压力所迫。
这个叫‘淑涵’的就是‘寄傲山庄’的女主人,生活在这里已经十五个年头了,刚来的时候,或许还心高气傲看不起这里的村妇,也从来不她们来往,就算是表面上和和气气,但是姿态却放的很高。
而那些农妇因为她过分漂亮的长相也对她疏离,不会主动的接近,反而会无意识的排斥,有时候还会讽刺挖苦一下。
刚开始的时候,淑涵觉得委屈,但是时间久了也就慢慢的习惯了,她有一大家子的人要养活,没有时间和这些人斗气,她们这么针对她,从另一面来说也是嫉妒她。
虽然现在她也和她们一样不得不出来干活,但是她们家的房子是村里最好的,她的丈夫对她也好,她还有那么多可爱的孩子。
“这段子是去年买的,当时鸣远去镇上买年货,看到这个料子,就悄悄的买来送给我,说这个颜色很称我。”淑涵温和的说着,疲惫的脸上露出了幸福的微笑。
四周竖着耳朵听的女人,都下意识的撇撇嘴,瞧她得意的!
要说淑涵的丈夫——萧鸣远,也算是一个‘传奇人物’,这个男人和他的老婆一样,从长相上来说,在村子里的男人堆里,也算是‘鹤立鸡群’,他的脸比女人还要白净,长得斯斯文文,看起来像是一个读书人,当时的确有不少小媳妇大姑娘悄悄的暗恋他来着。
不过这个‘暗恋’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就慢慢的淡化了,这么多年了,萧鸣远也从一个‘奶油小生’变成了一个‘奶油大叔’,对就是‘奶油大叔’。要说小伙子‘鲜嫩’才吸引人,但是大叔的话‘沧桑’更能勾人。
萧鸣远在这几十年中,没有多大的变化,因为他一直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他比他的妻子更加的骄傲,从来都不屑于和这些‘泥腿子’说话,他也从来都不出来干活,最多就弄一下他们家门口的那一片菜园,或者到镇上买一些吃的用的东西。
家里的事情基本上都是他的妻子做的,洗衣做饭打扫卫生什么的都是小意思,就连下地、上山砍柴都是淑涵这个女人做的,虽然每一次他妻子准备出门的时候,他都会劝阻,但是淑涵一意孤行,他也没有办法。
萧鸣远每天干的事情就是在家里谱曲,教导这儿女们写字和唱歌,等每天淑涵回来之后围绕着她,唱歌给她听。
那个时候,淑涵的脸上会露出最灿烂最幸福的笑容,萧鸣远也觉得自己一如既往的爱着自己的妻子,他们会一直在‘寄傲山庄’住下去,这里是他们坚实的堡垒。
这样的生活淑涵甘之若饴,但是村里的人都看不起萧鸣远这个男人,就算以前暗恋过萧鸣远的女人们,也开始庆幸自己没有嫁给这样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完全是一个‘呆子’,买东西不会砍价,老是被人宰;从来不会下地干活,每天呆在家里带孩子跟个女人一样,嫁给这样的男人,还真是女人的悲哀,看看她们身边洗衣服的女人就知道了!
想到这里,她们也不嘲笑她了,这个女人过得也苦。
差不多要到中午了,大家也陆陆续续的洗好衣服了,三五成群的离开,淑涵也洗好了,她的家离这边比较近,村里也没有聊得来的朋友,所以从来都是形单影只。
正当她扛着一篮衣服往回走的时候,她看到了前边来了一队人,前面打头的是三个人,两男一女,男的高大俊美,女的潇洒美艳,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