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男人就要刚正面啊!来吧!”
理论上,我们的主角从来就不是热血燃烧系的男主角。他或许有那么几分小善良,有那么几分小侠义,有那么几分小悲悯,但本质上还是一个嫌麻烦热衷于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过平静日常的宅男。在城下拥挤成一团的难民固然非常可怜,如果换做平时,陆希倒也会顺手帮他们一把,但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为了这些陌生人将自己和信任自己的朋友置于险地。从这个角度来说,陆希的社会责任感可能还远远比不上自己那个萌萌哒的萝莉弟子。
黎明骑士之剑的上一任主人是真正的英雄,但这一任主人,却注定会离英雄这个称呼很远……至少在节操是这样的。
可是,就是这样充满了性格缺陷的人,却依旧要在英雄这样的不归路上越走越远。因为有大宇宙的意志所赋予的系统的存在。
(系统:在黑漫城下寻求保护的难民数量已经超过5000人,触发紧急称号任务“我的地盘我做主”。)
话说,那个“紧急称号任务”是个啥?我们一起混了那么久了都没有听说过,明显是你临时现想的吧喂?正面回答我啊喂?
(任务说明:作为传说中的“黑漫女神”,宿主也理所当然地被黑漫城的原住民们视作这座充满了光辉过往的文明古城的守护者,城里面的那些逗逼联邦军队不过是这座城市暂时的寄居者而已,但宿主的灵魂和精神却已经和这座古城的历史融为一体。那么,作为黑漫城理所当然的主人,当有手无寸铁饥寒交迫的难民到这里寻求帮助的时候。若无法真正地庇佑他们,岂不是主人的无能?)
那个什么莫名其妙的“黑漫女神”不是你强加在我头上的吗?为什么我就要和这座冷清得像快坟墓的破城融为一体了啊喂?难道我在这城里吃西瓜可以不给钱吗?难道会有人自动给我提供一栋免费别墅吗喂?还是说送我一个免费的萌妹纸保镖?像莱妹那样的……话说。莱妹是谁啊?
(任务胜利条件:1。击退或全歼追击的兽人追兵。2。所有的难民平安进城。)
(任务失败条件:难民伤亡率超过百分之四十。)
(任务胜利奖励:1。称号“黑漫女神”升级为“黑漫城的守护女神”。2。经验值30000,属性点20。技能点5。3。视任务完成度获得额外奖励。)
“完全没有升级的感觉,或者说加了一个前缀反而有一种变挫了的感觉!话说这真的算是奖励吗?”
(任务失败惩罚:获得天赋“被砸场子”了。宿主在所有好感度为2以上的地域,战斗力减少25%。)
嗯,算一算看,咱现在好感度为2以上的地方有哪些。蒂朵姐和妮可那边的诺尔达,卡琳那边的奥克兰,阿尔托莉亚那边的维吉亚,还有联邦,还有矮人。还有所有的生命女神信徒……你妹的!啊不,我的意思是说,来吧,骑着狗狗的绿皮们,来和大爷我战个痛!
如果真的仅是如此而已,面对着这么多兽人和半人马的冲锋,陆希还真的没有太大的底气。他倒是有信心保住自己的命,但对自己手下这群临时拉壮丁过来的乌合之众却没多少信心,面对着狼骑兵和半人马重骑的冲击。也不知道能撑得住几轮冲锋。好在金大腿就是金大腿,至少知道什么时候给甜枣才是最恰当的。
(系统:宿主麾下统领部队第一次超过1000人,解锁战争技能。请在以下技能中二选一:1。坚若山岳。2。烈焰狂攻。)
(技能说明:1。巍峨守护1级,麾下部队防守时战斗力+5%。士气+1。2。烈焰狂攻1级,麾下部队攻击时战斗力+5%,士气+1。)
两个技能都让陆希非常的满意。不过,在这个时候。自然还是防守的技能更有用吧。
和“暴风行军”一样,“巍峨守护”1级的经验值也达到了5000。不过这对于现在的陆希来说根本就是小钱,不但如此,在获得技能之后,他还一次性将花费了10个技能点将技能升到了5级,现在的效果是战斗力+20%,士气+3,而且还多了一个附加能力,在士气超过5的时候,士兵有10%的几率触发被动能力“不屈”。
陆希倒是不知道这个劳什子的“不屈”是个什么神兽,不过听起来倒是听牛掰的。他回过头,看了看站在他身后的联邦士兵们。或许是技能效果已经开始奏效了,几分钟前还在瑟瑟发抖的乌合之众们,现在居然一个个都握紧了兵器,腰不疼腿也不酸了,个个都昂首挺胸,仿佛一群准备赴死的殉道者
“不够还不够,意志是有了,但是还不够狂热!”陆希在心里道:“我不需要你们以死相搏,而是要你们有必胜的信念啊!”
“联邦的士兵们,现在,你们愿意信任我,愿意和我站在这里,迎接我们命运的到来,感谢你们!我们即将面对人数在我们两倍以上的敌人,他们都是凶暴和嗜血的兽人座狼骑兵和半人马,如果我们现在退缩,也不会有人认为我们胆怯。可是,你们都留了下来,因为你们的良知和职责告诉你们,已经退无可退,因为就在身后,是手无寸铁饥寒交迫的人民。而军人之所以光荣和伟大,就是因为他们的职责,是尽自己一切的所能,对抗一切残忍和暴虐的邪恶力量,保护所有需要保护的弱者!你们已经做到,你们的国家会为你们自豪,你们的家人会为你们而骄傲!”
“至少,在你们年老的时候,当你们的孙子趴在你们的腿上问你们:‘爷爷,当难民在黑漫城下被屠杀的时候,你在做什么呢?’你不至于尴尬地将小孙子放到另外一边,挠着头皮说:‘没有。亲爱的,什么也没有做。那个时候,爷爷正在城墙上修地板呢。’”
这句话引来了一阵哄笑声,便连那个一直都在哆哆嗦嗦,似乎连陆希的战争技能都影响不到的蒙斯中尉也都勉强地抬起了头,露出了一些笑容。
“我想,任何一个人都希望在将来,老得连路都走不了,只能杵着拐杖站立的时候,也可以昂首挺胸地对那些嘲笑我们老迈无用的无知年轻人们说:‘老子当年可是战斗英雄,你小子现在在干什么?’”
笑声更加大声的。在场的年轻士兵们,或许是真见过这样的老人,也被他们用类似的话训斥过吧。不过想到自己将来也会成为这种老人的一员,便是再没有幽默感的人也不由得哑然失笑。而就在这样的笑声中,最后的恐惧和紧张,也随着轻松的情绪而烟消云散,随之浮上心头的,自然是毋庸置疑的昂扬斗志和战意。
陆希觉得非常满意。说白了,军队就是一个需要用荣誉感来喂养的怪物,“打胜之后可以任意烧杀奸掠”的许诺可以激起他们的嗜血和疯狂,却无法给予他们真正的军魂。作为一个合格的将领,哪怕是要带着士兵们去送死,也必须赋予士兵们一个光荣宛若殉道者般的使命感,也只有做到这一点,士兵们才有可能面对着绝境,也依然愿意战斗至最后一人。
从这一点来说,陆希做得很成功。没看到这些士兵一个个都昂起了头颅,双目凝重,气势昂扬,就差在鼻孔中喷点气来了。在那一刻,这些这辈子都应该和英雄无缘的普通大头兵们,第一次觉得,自己离传说如此地接近。
陆希又大声说道:“不过,我必须要告诉你们,这一仗,绝对不是我们的终结,而是我们光荣与梦想的初始!我会站在这里,带领你们获得胜利!让这场胜利,成为我们传说的起点!让这些残暴而低贱的蛮族,在我们的勇气和决意组成的铜墙铁壁面前碰个头破血流吧!”
“万岁!万岁!万岁!”(未完待续……)
第五百七十四章 烈焰之墙()
“万岁!万岁!万岁!”宛若一个个都被奇妙的未知灵魂附体的士兵们,用近乎于狂热的态度进行了三声呐喊,为陆希的演讲做了一个完美的句号。·..在一个小时之间,这群人还只是一些连武器都拿不稳的菜鸟士兵,现在却仿佛是要去参加圣战似的,一个个人的眼神中头透露着殉道者般的坚定和神圣,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被恶意洗脑之后的宗教狂信徒战士。至于之后在战场上有什么实际效果,就只能在之后的战斗中来证明了。
好在,这个时刻其实并不需要等太久。
(系统:宿主的演讲又一次获得大成功,麾下士兵士气+3,总士气为6,士兵触发“不屈”技能几率提高为15%。)
“可惜了,只有一千人啊!如果这里有几万人听我说话,还可以趁机来刷刷任务吧?”
“任务?什么任务?”李斯特好奇地问道。
“别在意,刚才是个幻觉。”陆希面无表情地回答,随即将自己的黎明骑士之剑举过了头顶,大声喝道:“全军,列阵!”
“列阵!全军列阵!”李斯特还没有来得及说话,他身边的蒙斯中尉便用自己最大的音量复述了陆希的命令。他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满脸通红精神焕发而且一点都没有变黄。他就像一个身经百战,干练忠实却又英勇无畏的资深战场传令官似的,提着联邦的战旗,大步地在军阵的前缘奔跑着。一遍又一遍地复述着陆希的命令。
“这家伙,也还不是那么不可救药嘛。”李斯特嘀咕了一句。
“应该说……效果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好使嘛。”金大腿洗脑光环技能真是绝赞啊!
“如果这家伙这仗没死成。就调过来给我当传令官吧。当然,像我这样的安静美男子。应该是配胡子拉碴的酷大叔或者前凸后翘的冰山御姐,时髦值才足够高。不过现在是非常时期,也就没那么多奢侈的要求了。”
“……失落了。一直以为学姐副官的第一位选择都是我呢。”
“从来就没有这样的想法,真那样我还活不活啊,呃,我的意思是说,要让一个魔法师出生的军官做副官,得等到我当上将军那天吧。诶,不对啊……你这熊孩子能不能有点出息?好歹你也是个魔法师啊!尤希?纳卡多大师的弟子哦。如果不像当个将军提督之类的,当初加入军队做什么?”
在两个人的对话的当口,座狼骑兵和半人马们也开始了今天的第一次冲锋。
以军事的角度来说,座狼的速度和冲击力是远远比不上奥克兰那些连人带马都披着厚实甲胄的重装骑士的。
要知道,神圣奥克兰帝国给自己的中央禁军重骑兵团准备的,是在两河流域的牧场中精心培养的锡兰战马。这是一种马背的平均身高高超过了一米七,耐力、速度和冲击力都俱佳的马匹,不但具备极高的身体素质,纪律性和忠诚度。而且还英勇无畏,不畏铁石、火焰以及所有的食肉动物,冲锋起来势若奔雷,无坚不摧。甚至不用蒙马眼就敢正面冲击重装步兵的枪阵。
别看兽人们的座狼一个个貌似都是体型巨大。凶悍嗜血的食肉动物,但即便是集结了三倍甚至五倍以上的兵力,遇到了骑着食草动物锡兰战马的奥克兰禁军骑兵。双方互相冲锋的结果。必然是作为食肉动物的一方在一个回合的照面下便全军溃散。
半人马也有着同样的尴尬。这些游荡在奥格瑞玛大荒原上的游牧民族,看上去仿佛是骑兵加步兵完美结合在一起的强大兵种。但或许是缺乏组织度、训练度以及标准的武装度等等非常复杂的原因。一直以来,他们在战场上表现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
诺德人曾经有过这样的战绩。五百名诺德重装武士,外加两千名艾曼的枪兵女汉子,在湖畔组成了仿佛一堵可以移动的钢铁城墙一样。他们冒着两万多半人马游骑兵的标枪和弓箭,一步又一步地前进,却无任何退缩和犹豫的表现。凭着如此毫无创造性的呆板战术,他们就这样将敌人一点点地往湖畔的方面逼迫,一点点地碾碎,据说战斗到最后的时候,诺德百夫长们的甲胄关节处,都已经完全被半人马们凝固的血液给黏住了。
如果在城下列阵的这一千多号人,真的是一千个诺德重装武士和奥克兰重骑士的话,带队的狼骑兵统帅戈尔哈什一定会当场扭头就走吧?他虽然是个骁悍嗜血的典型兽人式的将领,却绝不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脑残。
不过,如果是这么一群联邦的废物点心部队的话……
“一战可下!”碎拳氏族的狼骑兵统领如此地确认。他肯定是不知道自己已经悲哀地竖旗了,历史上所有认为敌人“一战可下”的将领,最后都没啥好结果。
率先发动冲锋的半人马的长矛手们。他们本来最擅长使用的是标枪和弓箭,论起提着长枪冲锋陷阵的活,他们比奥克兰人差远了,武备可是毫无可比性。这些半人马使用的长矛也大多都是一米半左右长度,说白了就是一根长木杆套着一个铸铁的枪头。他们大多数都只穿了用厚亚麻制的布甲,防御力方面,只能说是聊胜于无。更何况,对于半人马来说,这样长度的长矛甚至只能算是格斗用兵器,也只有少量的头领级的半人马才拥有硬皮甲和大剑砍刀这样纯金属武器。
如果他们面前的矮人的铁甲步兵方阵,这些半人马的冲锋或许就会如碰上大坝的河水般虚弱吧。不过,这些人所需要面对的毕竟只是联邦的菜鸟部队,而且比起那些骑着座狼的同僚们,他们的冲击力还是要强上一些吧。
戈尔哈什的战术意图非常简单。让前排的半人马冲垮敌人的阵列。尾随其后的座狼骑兵再从队列的缺口中冲进去扩大战果,一旦战术意图达到。联邦军队就难以避免全军溃散的命运了。到了那个时候,是将这些不知死活的联邦士兵一个个杀死呢。还是屠杀城下的难民,就看自己的心情了。嗯,如果运气好,说不定可以乘着城下的混乱直接冲入黑漫城呢。
半人马们冲锋的速度真的不算慢,他们离联邦士兵排好的阵列越来越近,很快便进入了一百五十米的距离,这是半人马强弓最有效的射击范围了。很多半人马拿起了自己的长弓,一边冲锋一边开始放箭。
不算密集,但是穿透性和破坏力都很强的箭矢飞入了密集的人群之中。其中有一半箭矢被士兵们用盾牌接住。但另外一半却制造出了有效的杀伤。不少士兵被打穿了要害位置,当场就断了气。
没办法,联邦只有像中央禁军和东方军团的精锐陆军士兵才有可能配备巨大的塔盾和结实的金属甲胄,而黑漫城的守军大多数都只是菜鸟的士兵,主要的装备只不过是生铁头盔、硬皮甲、木杆的长矛、除了耐用就没有任何优点的厚脊配剑,以及包着铁皮的圆木盾。另外,这些士兵们也不可能真的如那些训练了许久的精锐军团一样,迅速集结成密集的盾墙。
陆希能够通过金大腿提高他们的士气,却不可能马上提高他们的训练度和纪律性。
不过。即便如此,他们的表现也足可以让城头上的友军和城楼下的难民们目瞪口呆了。像这样完全由菜鸟组成的队伍,在面对着敌方优势骑兵的冲锋,同时还要遭受箭雨洗礼的情况下。或许在身边人被箭矢打倒的那一刻,就会陷入无法抑制的慌乱中吧。
可是,他们依旧抬着盾牌和长矛。紧握武器的双手不见丝毫的动摇,目不斜视地注视着前方。宛若一尊尊用青铜铸成的雕像。
“这,这群家伙。还是我认识的那帮人吗?我们昨天好像还坐在一起喝酒吧?那家伙不是还口口声声地嚷嚷着什么这座城已经守不住了,大家都死定了之类的话吗?”
“不会是吃了什么药了吧?哎嘿嘿,或者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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