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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着步行到纪念碑,这碑使人深深地体会到,上海没有雕塑了。我们走过无数的相拥的情人无数暗淡的路灯无数江边的坐椅,最后看见一个类似杨浦大桥模型的东西,知道到了老枪最喜欢的地方,外白渡桥。多少年来我一直以为桥的那边就是浦东了。可是离开上海以后我才知道那桥下面的原来是苏州河。黄浦江在我脚下转了一个很夸张的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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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枪的保留节目就是在桥上沉思。说是沉思一下,应该写些什么。每到这个时候我会觉得无比的滑稽和悲伤,觉得很多事就像老枪苦思冥想的文章,花去你无数的精力,最后你终于把它完成,而它却不是属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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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们奢侈地打车回去。当时黄浦江上已经起雾,有汽笛在江面上响起。可是我们有任务,我们呆在江边也只能无聊。回去的时候直接走的高架,比起来的时候通畅多了,很快到达。当我们下车的时候,老枪说,我应该省钱去买个车。这不是一个不现实的建议,因为按照老枪现在的报酬,写十年就可以了。当然,是个小奥拓,还不算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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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枪回去以后就开始埋头写东西。这人写东西的时候极其认真,键盘啪啪作响数小时,不作休息。老枪用的是五笔,五笔的毛病就是如果碰上一个字给搁住了,完了,慢慢拆这字去吧。老枪刚来那会,听说给“凹凸”两个字给堵上了。堵了一天,又不愿切成拼音,可以想象其万分痛苦。之后他给“段”堵住过,给“尴尬”堵住过,堵得很尴尬。无药可救的是,在每次堵住以后,老枪总是坚持不换拼音。我刚搬来的时候,就赞扬老枪这种不见黄河不死心的大无畏精神,觉得这才是个性,觉得老枪是个人才。
可是,遗憾的是,不是老枪真的一条道走到黑,只是他不知道还可以用拼音打东西。这厮用电脑,除了开机和存盘之外,其他一概不会。当我教会他怎么用拼音的时候。每逢有字打不出,老枪总是立马切到全拼,用得无比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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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这样的环境里为自己的未来努力,老枪为了有个车,可以游荡在上海的大街小巷里,每天看衡山路,巨鹿路,淮海路,南京路,金陵路,复兴路,可以在任何时间去外滩,所付出的代价是不能下车,只能在车上看。因为没有地方给你老枪停车。前提是老枪有车。估计到老枪有车的时候,就没有外滩了。因为科学家说,上海在以每年几厘米的速度沉向大海。我们相信科学家叔叔说的话,因为我的梦想,一年级的时候是科学家。老枪的梦想,一年级的时候是做个工人,因为咱们工人有力量。到了老枪有力量的时候,知道工人的力量其实只是肌肉的力量,然后老枪也想去做个科学家,因为科学家的力量好像更加大一点,科学家可以造原子弹。悲哀的是,老枪研究得出,科学家造的原子弹,往往是往工业区扔的,于是,有力量的工人就消失成尘埃。当后来的理想消灭前面的理想,然后后来的理想也随着消失的时候,老枪感到这个世界完了,既然这样,不如让它完蛋得更加彻底,于是,老枪选择了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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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站在外滩的时候,我安慰老枪说,其实科学家不一定非要造原子弹,他可以做些其他的有意义的事情,比如说,推测我们脚下的这块地方什么时候沉入大海。然后坐在实验室里,和我们一起沉入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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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的上海冬天的时候,我和老枪在街上吃面,热气腾空升起。我们看见两边光秃秃的梧桐,还有冰冷的西方建筑,觉得应该去找个暖一点的地方住下,因为什么的青春不应该这么受冻。在十一月份的时候,有人给我们住的地方搬来了两个取暖器,使我们无限感激,但问题在于,当用任何一个取暖器的时候,这里的电线就无法承担,然后我们去看看保险丝,其实是去看看头发丝,老枪感叹说,上海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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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少年啦飞驰第一部分(9)
我们突然决定不能这样委屈自己,因为老枪的感叹除了一个上海人之外,最常用的就是,我还不到三十啊。从四年前感叹到现在,还是没有满三十,估计还能感叹几年。我们凑着身边的钱,决定去建国宾馆住一个晚上。因为那地方有二十四小时的暖气,有柔软的床。为了这个晚上,我们白写了一万多字,是能用的一万多字。老枪对我的算法提出质疑,说,我们的钱就应该用在这个地方。这样才对得起我们的青春。老枪的看法是,一个男同志,到了三十,就没有青春了。什么青春在每个人的心中,什么只要心态好,永远是青春这样的屁话,都是一帮子过了青春的傻×说的,说得出这些酸得恶心的话的人,年纪一定和我们伟大的共和国差不多大。
我们交齐了一个晚上的钱,差点连押金也交不起。拿到钥匙的时候我们充满成就感。之后我住过无数的宾馆,都把宾馆当作一个睡觉的地方,再也没有傻到用它去纪念些什么。宾馆,是一个你走过算过的地方,你睡的床无数人睡过,在上面抽烟的,喝酒的,做爱的,不计其数,然后铺好,等待下一个的光临。
我和老枪进入房间,洗个澡,看着下面的上海,感觉我们从没有站这么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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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我们珍惜时光,因为我们要在第二天十二点以前从这里消失。老枪说要睡个好觉,甚至忘记喝酒。冰柜里倒是有酒给我们喝,可惜喝不起。黄昏老枪起床以后深情地看着里面的啤酒,仔细端详,说,妈的你怎么在这地方就这么贵呢,然后对我一挥手,说,去超市买酒去。
我们开了门,看见对面的门也同时打开,出来的人我似乎熟悉,像有些历史了。然后我看着他的背影向电梯走去,挽着一个男人,这男人的体型使我庆幸幸亏这里用的是三菱的电梯而不是国产的。这个女人我怀疑是陈小露,从走路的姿势和低头的瞬间。我们在小的时候分开,就在学校的走道上擦身过去的时候希望彼此永远不要见面。然后是从我的初中,高中,大学,真的没有再见到过。最后是在这种地方碰见。我在想陈小露当时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怎么就没有这么漂亮,头发就没有这么长,脸蛋就没这么会装饰,表情就没这么丰富。
思考的结果是,因为过了很多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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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一年我们开过一个同学会,小学的同学聚集一堂,一个个容光焕发,都换家里最好的衣服出来了,手机估计十有八九是借的,借不到手机的,没有好衣服的,一概以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理由缺席。我们到场的有二十几个,纷纷感叹这几年混得多么不容易,但是最后还是混出来了。我在这些千奇百怪的人里面寻找铁牛,找了半天才想起铁牛死了有一段历史了,下一个任务就是找陈小露。找了半天不见踪影,于是到教室外面去抽个烟,途中有三个人向我敬烟,其中一个叫错我的名字。
等人走后,我手里有三支中华烟,想想自己抽三五好像寒酸了一点,于是走到学校外面那个烟摊上,向那比我念书的时候看上去更老的老太买了一包中华。老太无比惊喜,说一赶上同学会就这中华烟好卖。我仔细看着这老太,奇怪地想,这么多年了,她居然还没有死。
然后我做了一件愚蠢的事情,哼哈了半天问老太,你还记得我吗,老太吓一跳,然后拼命点头,说,记得记得,你一直到我这买烟,老顾客了。
以上就是我第一次到这老太这买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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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进教室,看见里面的人纷纷点头哈腰的,找到一个有空的,问,你看见陈小露吗。我都忘了那人是谁,那人却记得我,不仅记得我,还记得我和陈小露的事情,于是大声说,陈小露去香港了。然后大帮人围过来,指点当年我不应该把陈小露追丢了,看她现在混得多好,都女强人了。
我问他们陈小露是什么时候去香港的。答案丰富多彩,但是有一点我肯定了,是在三年以前。所以我更加不明白那天在建国宾馆里看见的是谁。我得到了我要得到的东西以后就早退了。据说当天,由班长评选出的最有出息的两个人,一个是陈露,一个是陈小露,因为一个在澳大利亚,一个在香港,虽然都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而我们在场的,都留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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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枪看见那个女人从拐角消失时,老枪又发感叹,说,上海女人啊。
我说,改天,你也去傍大款啊。
老枪说,好建议。
我们坐另一个电梯去楼下,找一个超市去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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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几个月以后,我得知陈小露从香港回到上海,看望她的家人。那时快要过春节了,我打电话到陈小露父母住的地方,彼此寒暄一下,问她干什么去了,她说做生意去了。然后肯定以为我是要向她借钱了,忙说,做得不好,亏了,还欠人家债呢。
然后陈小露的母亲叫她吃饭。一如小时候我打电话给她时的情景。
最后我问她,喂,陈小露啊,大概今年的十二月份不到一点的时候你在什么地方?
她先回答她妈说,哦,来了。然后对我说,在香港啊。
我说,是吗,那我在建国宾馆里看见一个和你很像的人。
陈小露笑笑说,哦,是吗? 真巧。 我在香港弥敦道上也碰见过一个和你很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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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少年啦飞驰第一部分(10)
我说,哦。
陈小露然后急忙说,我要去吃饭了,以后大家保持联系。然后挂断电话。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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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枪住在宾馆里,本来打算到半夜再睡,充分利用。可是我们在大约九点不到的时候就倒下了,理由是,妈的太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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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的上午十一点,我们退房出来,在附近找了一个茶坊,坐了下来,因为里面暖。我们坐到黄昏的时候,发挥惊人毅力。我们从徐家汇走到长宁区,路过一个漂亮的建筑,那是一排很整齐的房屋,说不出是什么建筑风格,老枪说,这是个好地方,以后要住在里面。
当我们走近它的时候,发现房子前面还有人站岗。我们不由感叹里面肯定是个好地方,只有有身份的人才住里面,要不弄这么警卫森严的浪费。再走近一点我们彻底的失望,因为这个房子是一个消防队的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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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爬了四层的楼梯以后到了我们蜗居的地方。里面值钱的东西有两个如果装WINDOWS98的话打开它要一天的破电脑。里面有一个很早的三国游戏。一个4倍速的光驱,装在我的机器上,用来看各种盗版片子。这光驱被我们训练得神通广大,因为常年读盗版片的缘故,这东西只认识盗版的碟。一回我和老枪搞到一个正版的碟,结果半天没读出来。
另外我们还有一个手提的CD唱机。从它买来到现在好像从来没有休息过,除了换碟的时候。我们这里有六七张CD,一个是齐秦的精选,老枪爱听的,据说,齐秦的歌适合在上海听,问题就是,我们住的地方是上海吗?一个是校园名谣,当初看见这CD,没犹豫就买了,因为里面第一首歌是老狼的,叫《昨天今天》。以为这整盘CD就是老狼叶蓓沈庆这帮家伙拼的,边付钱的时候还边赞叹盗版的东西就是好,能把不是一个唱片公司的人凑一起。回来仔细一看,里面就老狼三个歌,《昨天今天》,同桌的你和爱已成歌。居然还有外婆的什么湾来着。老枪管那歌叫外婆的南泥湾。一个碟是披头士的精选,囊括了《LET IT BE》,《YESTDAY》,《THINK FOR YOUSELF》等等等等,只缺一首《挪威的森林》,披头士的一辈子就在里面了。一个是肯尼基的SAXPHONE,里面一定有他的“回家”,这碟我听过无数次,好像吹来吹去是那曲调。老枪最爱听萨克斯,原因是,老枪想象那个人在吹那么大的一个家伙的时候,肯定很痛苦。一张是一个叫文章的家伙唱的歌。在1999年以前,我们所知道的是,文章只能用来发表,没想到还能唱歌。后来搞清楚,原来那家伙是专门翻唱别人东西的,因为他翻唱的歌里有很多我和老枪都十分喜欢,分开买太贵,正好有一家伙把那些歌唱一块去了,就买了下来,尽管声音差些。还有一个碟是属于老枪选购失误。那碟是在地铁站买的,当时广播里狂喊,列车马上就要进站,大家注意安全云云的,老枪一时心急,拿了一个达明一派的碟付了钱就跑,到了车上,怎么仔细端详,感觉总有些异样。大家研究很久,不得其解。最后老枪大叫,妈的,老子买了个V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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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我们进门的时候是放披头士的歌的,第一首就是《让它去》,我们在让它去的音乐里开机,泡面,到《黄色潜水艇》的时候,老枪已经进入状态。那时候他接手一个城市题材的小说,还没有决定要套谁的名字,所以写得很不确定。我在写一个个人感情隐私调查的,得自己编百来个人的感情故事,从老到小。于是,有在抗战的时候一起抓到一个鬼子而相爱的;有插队落户的时候谈文学谈理想谈人生相爱的;有出个车祸被撞后爱上司机的,总之写得以后再遇上什么人都不算稀奇了。
这是上海极度古老的房子,还是中国的设计师设计的,于是就可以想象是什么样子的。它的下面是一个小弄堂,里面无数的人过着悠闲的生活,旁边是一条不知叫什么的路,虽然我们每天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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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披头士精选里,老枪最喜欢的是一首叫《当我们六十四》的歌,并且常常暗地计算自己离开要唱这首歌还有多少年。当初他向我盛情推荐这歌,说,他会让你想起一些什么。我听到这歌前奏的时候就激动得不得了,老枪为我感觉到来之快感到很欣慰。所扫兴的是,我激动的原因是因为这歌的前奏像我小时候打过的电子游戏里的一段背景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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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枪这些时候所思考的一直是上海是个怎么样的地方。自他从河北来上海的时候就这么一个印象,是个大都市,灰蒙蒙的。至于灰蒙蒙,这点老枪应该在河北就有所体会,到上海的时候正好赶上梅雨季节,真是灰蒙蒙得一塌糊涂,差点连路都不认识。等梅雨过去了,还是灰蒙蒙的,老枪才恍然大悟,那是空气污染。然后是通宵有饭吃,通宵有舞跳。老枪一开始来那会,去一个吧里,看见在舞池里一帮子人头摇得要掉下来,凭仅有的药理知识,料定那是吃了摇头丸的后果。事实是,吃了摇头丸的都在角落里颤抖,在上面摇头的,喝醉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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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住宾馆出来的几天以后,老枪突然变得稀奇古怪,比如对着电脑屏幕傻笑,刷牙的时候唱歌,洗手间里一蹲就要半个钟头,打字打着打着突然乱拍键盘,然后极有耐心地把刚才乱打的东西删掉。半夜起床看上海夜景,想听CD的时候把VCD往CD机里面乱塞,看看读不出来,就把VCD拿出来,又忘了自己要干什么,呆原地想半天,终于恍然大悟,然后捧个电脑去看VCD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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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少年啦飞驰第一部分(11)
这样的迹象显示,老枪的初恋来临了。
因为老枪从前在河北一个很小的地方,所以恋爱不方便。因为在这种小地方,老枪不能随便去喜欢人,一旦喜欢,大家有意思,保证这辈子就只能娶这么一个了。农村和城市就这区别。我曾经暗自思量,老枪喜欢上海是不是因为在上海谈一个吹一个没人计较,也不会有个老太太追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