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使你开心的,我的小伙子。”
“我想你会的,”杰勒德亲切地说道,“这些天我真太需要耳边听听友善的声音。”
“啊,有我在身边,没有人会感到悲伤的,我会用我的口头禅鼓舞他们可怜的心:‘大伙别怕,魔鬼呜呼了。’哈!哈!”
“那么,就这样吧。”杰勒德说道,“但你要把你的袋子拿回去,因为只信任一半我办不到。我们将一道走到莱茵河,愿上帝和我们两人走在一起!”
“阿门!”丹尼斯说道,然后举起他的帽子,“向前进!”
两人勇敢艰难地往前走着。丹尼斯使令人疲乏的旅程充满了生气。什么打仗、围城,以及一些使杰勒德感到新鲜的东西,他都谈,而且,是个不管走到哪儿总要闹点小风波的人。他碰到谁都要对他说说他的口头禅。“他们不懂得这个道理,但它会把他们唤醒过来。”他说。不过,每当他们碰到修士或神父,他总要拉长脸,谋求神父的祝福,并毫不畏惧地往他身上倾泻潮水般的德国话,尽管语序混乱,形不成句子。他对看到的所有妇女,不管地位高低,一律脱下帽子,并用他的鹰眼仔细琢磨她的最美之处,然后用切合这类事物的祖国语言对她进行赞美。每当他看到一只食腐肉的乌鸦或喜鹊,他都要取下他的十字弩,跑开大路一浪远去包抄它。有一次,他的确以值得赞叹的利落和敏捷射下了—只老乌鸦,然后跑到最近的一个鸡窝,溜进去,把它放进窝里。好心的主妇会说:“唉呀,魔鬼在孵我的鸡蛋了。”
“不会。你忘记它已经死了。”杰勒德反对道。
“它是死了,它是死了,但是她不知道,因为她不认识我这个把喜讯从这一城市带到那一城市以鼓舞人心的好人。”
这就是平静时的丹尼斯。
黄昏时,我们这两位旅客来到一个村庄。这是个很小的村庄,但有一个招待旅客的地方。他们四处寻找,结果找到一个带有谷仓和马厩的小屋子。小屋子里少不了有个火炉,再就是绳子上挂着烘烤的衣服,还有一两个旅客阴郁地坐着。杰勒德要求给他们开晚饭。
“晚饭?我们没有时间为旅客做晚饭。我们只供给住宿,给人和牲口供给舒心的住宿。此外,你们可以得到点啤酒。”
“生在荷兰,偏要去别的国家,真是个疯子!”杰勒德用荷兰话气愤地哼道,女店主惊了一下。
“你在说什么鬼话?”她问道,一边画着十字,露出了迷信的惊恐神色,“你们可以在村里买你们高兴买的东西,然后拿到我们灶上煮。但是,好旅客,求您别在这儿念符咒。现在别念。您一念可真叫我起鸡皮疙瘩。”
他们跑遍了全村找吃的,最后总算搞到了烤鸡蛋和褐面包当晚餐。
天色还一点不晚,他们的侍者便来找他们。这是一个提着灯笼、面颊呈玫瑰色的老人。
他们跟他走去。他领着他们走过一个肮脏的农家场院。他们费劲地找干净的地方落脚,小心地挪动着脚步,最后被带到一个奶牛房。奶牛的每一侧都铺着一点干净草,外加一捆捆好的草当枕头。老人以慈父般的骄傲望着他的这一安排。杰勒德可办不到。“怎么,你们让基督徒睡在牲口中间吗?”
“得了,这对于可怜的牲口已经够苛刻的了,连个转身的余地也没有。”
“什么?这么说,对我们就不算苛刻了?”
“苛刻在哪?艰苦在哪?我一辈子都在它们中间睡觉。瞧我!我已经八十了,有生以来从没头疼过——都是因为在奶牛中间睡觉。你们这些傻瓜呀!奶牛的呼吸比酒或者基督徒的呼吸甘美十倍。不信你试试!”说着他把卧室的门砰地一关……
“丹尼斯,你在哪儿……”杰勒德呜咽着问道。
“这儿,在奶牛的这边。”
“你在干什么?”
“我不晓得。但就我所能猜想的,我想我是快睡着了。你在干什么?”
“我在做祷告。”
“在你的祈祷中别忘了为我祈祷。”
“那可能吗?丹尼斯,我很快就要做完了。别睡觉,我想聊天。”
“那就请快吧,因为我感到……嗯……像……躺在一片暖云上——在天上飘。”
“丹尼斯!”
“嗯!唉!喂!是起床的时候了吗?”
“哎呀,不是。瞧我这儿忙着做完祷告好聊天,而你哩,却在睡觉!我们没有盖的,天亮以前准会冻死。”
“那么,你知道该怎么办。”
“说实在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抱着奶牛。”
“谢谢你。”
“那么你钻进草里去。连这个你都要发牢骚,真是没经过风雨,没见过世面。要是像我前几天那样,全身赤条条的,除开我帮人杀掉的一个家伙的尸体以外,别无任何保暖的东西,在一个霜冻的夜晚躺在战场上,你怎么受得了呢?”
“可怕啊!可怕啊!你跟我详细说说吧!这听起来倒挺有趣。”
“事情是这样的。在布拉邦特我们打了一场小仗,赢得了一个小小的胜利,但我们牺牲也大,几个弓弩手呜呼哀哉了,我也算一个。”
“被打死了吗,丹尼斯?得了吧!”
“死得像个猪。我全身满是长矛穿的孔,鲜血直流,就像从踩着的葡萄不断淌出马松红酒那样。我竟然用诗一般的句子来讲这故事,也真是太慷慨了,因为……嗯……我瞌睡来了。嗯……我说到哪儿了?”
“被打死在战场上,像猪一样淌着血,或者说,像葡萄一样淌着液汁。往下讲吧,我求你再往下讲。一个好的故事,听到一半的时候去睡觉,简直是罪过。”
“算你说得对。这个时候呀,几个专门在光荣的战场上剥夺死尸衣物的流浪汉跑来,把我全身脱得精光。他们没继续加害于我,因为已经没有这个必要。”
“不错。因为你已经死了。”
“当然啦。这想必是黄昏时候的事。夜晚到来以后,出现了严重的霜冻,我伤口上的血凝结了,堵住了从我心口上冒出的涓涓细流。半夜时,我像从昏迷中醒了过来。”
“你以为你是在天上吧?”杰勒德急切地问道,因为这年轻人被灌输过许多修道士讲的故事。
“冻得太厉害,想不到那上面去哩,小伙子。再说,我听见周围都是受伤的人的呻吟声,所以我知道我是在老地方。我晓得,要是没有盖的,我是熬不过这一夜的。我冻得发抖地摸来摸去。最后有个家伙忽然不叫了。‘你已经打发上路了。’我说道。于是,我向他爬去。果然不错,他死了。不过,幸好还有热气。我搂着我的大老爷,但身体太弱,搬他不动。于是,我抱着他滚到近旁一个沟里。清早,我的朋友们发现我躺在沟里,满身被荨麻刺破,搂着一个死了的弗兰德人在苟延残喘。”
杰勒德颤抖着。“这就是战争,这就是诗人和行吟歌手以及演说家喜爱的主题。古人说得好:‘战争使稚气的人神往。’”
“你这样说吗?”
“我说——有些人胆子多壮呀!”
“不是吗,小伙子?所以我说呀,经过了那种……事……之后,这种事就算是天堂了。又软……又暖和……又有好伴、奶牛……别怕……魔鬼……呜!”
接着,那溜滑的舌头便静止了几个小时。
早晨,杰勒德觉得有种液体射到他眼睛上面而惊醒过来。原来是丹尼斯在把奶牛的奶头当做水枪向他喷射。
“啊,去你的!”杰勒德嚷道,“你竟好意思浪费鲜美的牛奶。”说着,他从行囊中取出一个牛角,“把它装满吧,不过,我的确也不晓得我有什么权力动她的奶。”
“你尽管放心!这女伴昨晚不怎么客气。不过,那有什么呢,真正的友谊是用不着客气的。今天我们同样不跟她讲客气。”
“她怎么冒犯你了,可怜的家伙?”
“吃了我的枕头。”
“哈!哈!”
“醒来以后,我不得不找我的脑袋,发现它跌进了牛厩的阴沟里。它吃掉了我们的枕头,我们又从它那儿喝回了我们的枕头。祝你健康,夫人,请别见怪。”说着,这快活的家伙喝着奶牛的奶来祝奶牛身体健康。
“那老汉昨晚说得有理。”杰勒德讲道,“我离开家乡以来,还从来没有起床时感到过这样精神爽快。以后就让我们躲开大城市,睡在修道院或者母牛房里吧,因为我宁肯睡在新割的草上,也不愿睡在六个月以前洗过的床单上,而奶牛的呼吸的确是比基督徒的呼吸更好闻一些,就更不用说那男男女女都喜欢的大蒜味了。这大蒜味奶牛讨厌。圣贝汶作证,我也同样讨厌!”
当兵的从头到脚望了他一眼,说:“要不是你下巴上那一小撮胡子,我就会把你当做一个姑娘。而且,凭着圣路克的指甲发誓,还是一个长得不错的姑娘。”
走了三座城市,都是一个类型。步行了许多令人厌倦的里程之后,也看不到它们有什么大的变化。但即使他们碰不上一座修院或一间奶牛房,杰勒德还是逐渐学会了锻炼自己逆来顺受,并学会了如何仿效他的同伴,因为他认为他的这个同伴在身心强健方面几乎算得上一个超人。
不过,也存在着抵消这一敬重的东西。
杰勒德认为,丹尼斯也像他的先辈阿基里斯那样,有他脆弱的部位,非常脆弱的部位。
他的弱点就是“女人”。
不管他在说什么或做什么,一看见穿裙子的他总会立刻停住,全神贯注于那女性的服装以及那服装遮盖着的人体,直到它们从眼前消失。有时,甚至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以后,还是心神恍惚。
有时,他会对他偶然看到的站在或坐在门里门外的妇女大讲他那令人惊愕的德语,使得这些妇女两眼发愣,也使得杰勒德面红耳赤。当他在路上碰到一个农家姑娘时,他会向她脱帽致敬,仿佛是碰到了一位皇后。而这种举动所产生的一成不变的后果,总是那姑娘像一位检阅中的士兵那样,把腰杆硬邦邦地一挺,把面孔严肃地一板。
“她们太使我失望了。”丹尼斯说道,“难道这是对有礼貌的善意应给的公正报答吗?她们长得身材高大,皮肤白皙,但像白天鹅一样愚笨。”
“你能指望那些不穿长统袜的妇人有多少教养呢?”杰勒德问道,“何况其中有些还不穿鞋呢!在我看来,她们都很含蓄、害羞,和她们的性别很相称,而且,头脑很清醒。反之,男的都比啤酒桶好不了多少。难道你愿意看到她们既不穿长统袜,又脸皮厚吗?”
“和蔼可亲一点只会美上加美嘛!”丹尼斯叹息道。
“既然她们不合你的口味,你就别理她们好了。”杰勒德冲着他的话说道,“怎么,难道看到你这样热衷于陌生妇女,勃艮第就没有一张可爱的小脸会变得苍白吗?”
“有半打会把眼睛哭肿。”
“那就得了呗!”
“不过离勃艮第还远着哩。”
“不错。对脚来说如此,但对心灵来说就并不如此。无论睡着还是醒着,几乎每分钟我都在那儿。”
“在勃艮第?嘿,我原以为你从来没——”
“在勃艮第?”杰勒德轻蔑地叫道,“不对,不对,是在可爱的塞温贝尔根。唉!痛心呀!痛心呀!”
在那漫长而乏味的旅途上,两人之间进行过许多这一类对话,但是谁也没能改变谁。
一天,大约晌午时分,他们来到一个颇为可观的城市。杰勒德感到很高兴,因为他的鞋穿破了,想买一双新的。他们很快找到一个陈列着一大排鞋的鞋店。他们本打算走进去,但店主坐在台阶上午睡。这店主胖得堵住了狭窄的大门,连光线也很难透过他那“太太结实”的肌肉,更不用说一个有血有肉的顾客了。
我亲爱的读者上街买东西的时候,都习惯于脚还没有跨进铺子,店伙计就点头哈腰,笑脸相迎,把你请到一张椅子上就坐;而几乎在同一瞬间,一个十分殷勤的店员就会把身子弯成半圆形,扑过柜台来了解买主有何吩咐。所以,我的读者自然最能赏识这一中世纪的条顿人,因为他就像一条狗看守狗舍似的看守他的铺子,并像一头猪那样鼾声大作地坐着,排挤他的顾客。
丹尼斯和杰勒德站着注视着这一怪事。而这种怪事,请容许我指出,正是作为那个时代的特点,对商业起着妨碍作用的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事物。
“从他身上跳过去!”
“门太低了。”
“从他身边挤过去!”
“这家伙太胖。”
“有什么事?”里面传来一个嘟嘟囔囔的声音。这是一个嘴巴正塞得满满的学徒。
“我们想进你们的铺子。”
“你们究竟要干什么!”
“买鞋,懒鬼!”
听到这样一说,学徒火冒三丈。
“难道在十二小时当中你们就找不到别的时间,偏要趁我主人正在午睡,别人早就吃得饱饱的,而我刚坐下来吃饭时,为了买双鞋跑来纠缠我们吗?”
丹尼斯听到了这些话,但听不懂是什么意思。“别再浪费时间讲他们的德语废话。”他说道,“拔出你的刀来,给他的肥肋巴骨搔搔痒。”
“这我可不干。”杰勒德说道。
“有了。我要拿这个戳戳他。”
杰勒德惊恐地抓住这个失去理性的家伙的胳膊,因为他在这个国家呆了不短的时间,可以猜想到,在本地人和异乡人的任何斗殴当中,全城都会袒护本地人。然而丹尼斯硬从他手上扭开。当他手上的十字弩箭已在弦上,当真要射向午睡者的肋骨时,恰好有两个妇人从街那边向他走过来。这美好的镜头映入了他的眼帘,他马上忘记了他正要干的事,转而异常高兴地等待她们走近。
虽然她们走在一起,但除了对一个勃艮第弓弩手都具有吸引力以外,两人并不均等,因为一个非常高,另一个很矮,而基于社会——哪怕是很原始的社会——迅速产生出来的一种变态,那高个子竟然牵着那矮个子的尾巴。
高个子头戴朴素的亚麻布头巾,肩披一个粗呢做的小斗篷,身穿一件灰色的外衣和一条鲜红的短布裙或衬裙,腿脚全裸露着,只有两只胳膊紧紧地蒙在亚麻布袖子里。另一个穿着宽宽地镶着毛皮边的女外衣,手臂蒙在双重衣袖里,黄缎子做的里层衣袖紧贴着肉,外层全都覆有毛皮,在肘部有个开口,胳膊可以露出来并使衣袖任意摆动。她头戴紫色的头饰,腰缠一个大钱袋,拖着华丽的裙据,但腿部是裸露着的。她们就是这样一番打扮走了上来。那市民的妻子高傲地走在前面,侍女跟在后面,双手虔敬地牵着女主人的裙据,为此相当灵敏地一会弯着一会扭曲着她那柔软的身体。读者不妨想象(要是时间充裕的话),在一只矮脚鸡威风凛凛的脚后跟后面,百般殷勤地跟着一只珍珠鸡。
这一艳装的行列径往鞋铺走来。丹尼斯深深地鞠着躬。尊敬的贵妇人迅速颔首答礼。动作很快,是因为她手上,毋宁说脚上,有其“贵干”。只见她转眼之间就把她小鞋的鞋尖戳进了睡着的店主身上,在他身上像锥子似的转了一圈,直到他长长地吼了一声醒过来。这块活门板站起来后,吐词含糊地发着牢骚。贵妇人傲然而入,不屑给他更多的注意。他退到邻居的铺子,一家裁缝店里,坐在台阶上,以保护它免遭早晨光顾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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