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由中老年人控制,他们永远不理解青年人的想法,在任何时代,都是如此。
到底是和社会妥协,还是走自己的路,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林子轩选择这篇小说,是因为这让他感同身受。
在这个时代,追求流行歌曲被认为是玩物丧志,唱歌成歌星,被认为是不务正业,就连为了方便上班租房子都是好逸恶劳。
勤劳简朴,踏实工作,为国家做奉献这是老一辈的传统,是他们的生活方式。
年轻人则想要生活的更为自在一些,不受拘束,他们尝试新的生活方式。
这两种观念的冲突正发生在1990年的京城里,正发生在林子轩的身边。
京城广播电台少儿栏目组里那位长时间请假的员工据说就是跑到南方捣腾买卖去了,把南方的新鲜玩意带到京城,能赚不少钱呢。
林子轩记得在电影《顽主》里有一段时装走秀,把模特和话剧演员混搭在一起走秀。
这绝对是一个天才的创意,太惊艳了。
他觉得这部电影即便几十年后看仍然不会落伍,仍然能看得津津有味。
说干就干,林子轩趁着上班的空闲和晚上的时间开始写小说。
《顽主》只有六七万字,一个星期足够了,唯一麻烦的是要改一下时代背景。
整部小说由一个个故事片段组成,故事性不强,胜在京味十足。
第二个周末,又到了约会的时间,这一次他们准备去香山,大热天的在山上浓郁的树荫下休息,也算是避暑了。
最重要的是,爬山不用花钱。
两人早早的骑着车子来到香山脚下,把自行车放在山下的车棚里,上了锁。
这时候刚刚七点钟,太阳才露脸,等他们来到香山上面,选择好一块清凉的地方,刚好避开刺眼的阳光。
林子轩从背包里拿出一张麻布单子铺在草地上,还拿出准备好的零食。
“吆,想的挺周全啊,怎么感觉你这不是第一次了,老实交待。”慕姗姗挑刺道。
“怎么可能,我这是和电视里学的,为了这个,我可是看了好几晚电视剧,就为了看男主角和女主角约会,想学习人家的经验。”林子轩诉苦道。
“那你都学到什么了?”慕姗姗坐在单子上,很有兴趣的问道。
“基本上该学的都学了,就是两人进屋关上门之后的事学不了,电视没播,直接就转到两人第二天出门了。”林子轩遗憾的说道。
“啐,满脑子坏思想。”慕姗姗白了他一眼,恨恨道。
“这是正常的思想好吧,人生大事啊!”林子轩辩解道。
“什么事到你嘴里都不正经,以前我怎么没发现你这么贫呢,四年时间啊,你这也太能伪装了吧。”慕姗姗怀疑道。
“那不是伪装,以前我那是低调。”林子轩纠正道,“再说那时候高调也没有人懂得欣赏啊,这不是碰到欣赏我的人才开始展现真实的一面嘛。”
“谁欣赏你啦,你这叫自恋。”慕姗姗讽刺道。
“这叫自信,是你给了我自信,让我重新懂得了生活,你是光,你是电,你是唯一的神话。”林子轩做出诗朗诵的模样,夸张的说道。
“停停停,太没有诚意了,等一会我就该上天了。”慕姗姗叫停道。
“你觉得怎么样,我在电视里学的,人家约会都这样,对白特深沉,特有内涵,一听就知道是夜大毕业的。”林子轩认真的说道,
“合着你刚才不是真心夸我啊。”慕姗姗无语道。
两人打趣一番,躺在树荫下,看着从树叶间漏下的一圈圈光晕,美丽极了。
第十一章 女生外向
浓密的树荫下,慕姗姗在看着一叠手稿,正是林子轩刚写好的小说《顽主》。
他拿出手稿来不是为了显摆,而是让慕姗姗把关,看看这篇故事有没有问题。
慕姗姗的父亲在文化部门工作,对刊物出版和发行的尺度非常了解,《顽主》里有不少讽刺社会不良现象的地方,林子轩拿不准分寸。
这个时代讲究思想正确,他可不想招惹麻烦。
时间流逝,慕姗姗看完了小说。
她瞥了一眼闭着眼睛躺在一边的林子轩,想不到在学校里一直表现平平的林子轩变化这么大,会写诗,会唱歌,现在又开始写小说。
由于家庭的熏陶,她自幼就对文学艺术很有兴趣。
不过她只是喜欢看,并没有动手写的想法,她认为自己没有那个天赋。
然而,慕姗姗没想到阴差阳错的和林子轩交往,竟然交往出来一个作家。
林子轩的这篇小说她觉得很有意思,至少比那些发表在文学杂志上的小说有意思。
怎么说呢,这篇小说没有通篇的说教,也没有诉说苦难的历史,而是采用一种调侃的笔调来描写生活,这种写作方式非常新颖,容易被年轻人接受。
或者说,这就是一部写给这个年代年轻人的小说。
她虽然不认同小说中的有些做派,但不得不承认,这小说看的有些解气。
这个社会很沉闷,单位里的人按部就班,每个人都各司其职,井然有序,作为年轻人,她有时候也想透透气。
慕姗姗又看了林子轩一眼,或许,她真的找到了一个有才华的家伙。
“喂,大作家,起来啦。”慕姗姗拿着手稿拍在林子轩的身上,叫喊道。
“啊,你这么快就看完啦,那还等什么,赶紧赞美我吧。”林子轩翻身起来,得意道。
“就你还想要赞美。”慕姗姗鄙视道,“知不知道你这字有多难看,人家编辑看到你的字就直接扔掉了,也就是我还能看的下去。”
“不会吧,我的字虽然不大符合大众的审美标准,但还是能认清的啊。”林子轩争辩道。
“还大众的审美标准?你就给自个脸上贴金吧。”慕姗姗嘲笑道,“你想想,杂志社的编辑一天要看多少稿子,字迹的好坏影响编辑的心情,就算你小说写的再好有什么用,你以为自己是著名作家,要编辑亲自向你约稿啊。”
“难道我还要先练个几年字,等练好了字再去写小说?”林子轩郁闷道。
“算啦,看你可怜,我就勉为其难的帮你誊写一遍吧。”慕姗姗漫不经心的说道,“等你成名了,就算你的字再烂那些编辑也会看的下去。”
“你突然对我这么好,我有点不习惯,不会有什么企图吧?”林子轩小心翼翼的说道,“你可别逼我,你要是逼急了,我只能以身相许了。”
“你少给我贫,你还是把这股贫劲用在小说上吧。”慕姗姗恍然道,“我总算明白你为什么写这部小说了,你就是犯贫呢。”
“怎么样?这小说里没有什么犯忌讳的地方吧?”说到正事,林子轩认真起来。
“我也说不好,应该问题不大,我看着挺好。”慕姗姗评价道,“要不我拿给我爸看看。”
“这不太好吧,上次的事情就麻烦咱爸了,这次再麻烦……”林子轩尴尬道。
上次诗歌的事情多亏了慕致远,如果小说还走慕致远的路子,他总觉得有点难为情,而且可能会给慕致远留下不好的印象。
再说,慕致远虽然是上级主管部门,但也不好一再的做这种事情,要讲究影响呢。
“这时候知道生分了,早干嘛去了,那是我爸。”慕姗姗不以为然道,“我就是问问,要是没问题你再去投稿。”
“那行,反正早晚都是一家人,我就不矫情了,你做主吧。”林子轩洒脱道。
“谁和你是一家人,差点被你绕进去。”慕姗姗拿稿子打在林子轩的身上,佯装生气道。
“来人啊,家庭暴力啊,警察叔叔在哪儿?”林子轩大喊道。
两人在树荫下嬉笑打闹,肆意挥洒着青春。
光阴从他们身边悄悄走过,把这些画面转变成回忆,永远的留在他们的心底。
慕姗姗回到家里,开始誊写《顽主》。
她自小练字,字迹娟秀整洁,看起来赏心悦目。
慕致远和李虹非常惊讶,发觉女儿晚上躲在房间里不出来,难道是失恋了?
做母亲的心细,在吃饭的时候旁敲侧击一番,慕姗姗没有隐瞒,他们夫妻才知道原来是女儿帮着林子轩誊稿子呢。
夫妻俩对视一眼,颇为感慨。
他们对女儿呵护百倍,不愿意让她受累,想不到女儿却心甘情愿的替林子轩誊稿子。
这真是一个让父母伤心的故事。
慕姗姗誊写好稿子,交给父亲审查,慕致远要比女儿看的深刻。
他发现《顽主》写的很聪明。
小说只是把社会问题摆了出来,但没有提出解决办法,由此避开了很多麻烦。
故事看起来有点愤世嫉俗,却很好的控制住了节奏,没有朝着更深的层次发挥,用一种调侃的态度来逃避现实。
这种写法无疑很讨巧,既迎合了年轻人的需求,又没有触及社会的根本。
这真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写的?
如果真是林子轩写的,那慕致远就有点担心了,这说明林子轩的思想很成熟,自己的女儿恐怕不是林子轩的对手。
他转念一想,男女之间交往不是战争,两者也不是对手,关键还是要看彼此是否合得来。
慕致远关心则乱,不由得患得患失起来。
当然,小说发表没有问题。
《顽主》这种京味小说只有北方人,尤其是京城人才能懂得其中的精髓所在。
慕致远建议小说投给《京城文学》。
《京城文学》面对的是北方的作家群体,偏爱《顽主》这类京味小说
“《京城文学》的主编是周叔叔么?”慕姗姗询问道,“要不我给周叔叔打个电话,就说是我同学的投稿,不然他们不会重视。”
慕致远暗自摇了摇头,都说女生外向,果然不假,这还没嫁过去呢,心已经过去了。
第十二章 痞子文学
正如慕姗姗担心的那样,现在的文学杂志大多都被一些著名作家占据,新人想要出头并不容易,除非能够得到著名作家的提携。
这些著名作家大多在四十岁以上,写的文章以说教为主。
他们总是回忆和缅怀过去的时光,对现实中的问题视而不见,这导致他们的创作和现实严重脱节,和年轻人背道而驰。
说白了,就是没有生活气息,不接地气。
进入90年代,随着娱乐生活的逐渐繁荣,文学已经不再是青年人的必需品,他们可以选择唱流行歌曲,看电影,到舞厅跳舞等等娱乐方式。
文学正在陷入僵化之中,不少人甚至喊出“文学已死”的极端口号。
这反映出一个现实问题,年轻人越来越不爱看文学杂志,杂志销量锐减,虽然还没有出现危机,但长此以往,后果堪忧。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林子轩的《顽主》投到了《京城文学》编辑部。
由于慕姗姗事先打过电话,这篇小说出现在主编周天涯的办公桌上。
周天涯五十岁出头,在主编的职位上待了十多个年头,审阅过无数的稿件。
他一看字迹便是一愣,这显然是女人的字迹,不过作者叫林子轩,是个男人,联想到慕家那丫头打来的电话,不由得露出一丝笑容。
都说人老成精,周天涯稍微一琢磨就明白怎么回事了。
慕家那丫头还说是同学写的小说,恐怕不会是那么简单,否则也不会又帮着誊写,又打招呼了,也只有慕家的女婿才有这种待遇。
下次见到老慕一定要取笑他一番。
想到此处,周天涯继续看稿子,刚看了个开头,他就停了下来。
他察觉到这篇稿子和以往的稿子不同,以往的稿子都是非常正经的故事,这篇稿子从开头就不正经。
给人的感觉就是平日里京城人聊天时互相调侃的状态,话里话外都带着损人的意思。
周天涯喝了口茶,调整了一下坐姿,让自己更为舒适一些,不是那么的正襟危坐。
看这种小说,就不能端着,最好是躺着,或者趴着,反正怎么舒服怎么来,否则就是打开的方式不正确。
他继续往下看,没有出乎他的预料,整篇小说就是可着劲的调侃,逗闷子。
社会上的大事小事都拿来当素材,荤腥不忌,都在小说里冷嘲热讽一番。
作为老京城人,他觉得看的很过瘾,就像是搬个板凳坐在胡同口和街坊邻居侃大山一样,最后侃完了,大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该干嘛干嘛去。
至于这些事谁解决,不知道,反正不是自己的事,爱谁谁。
看罢之后,周天涯陷入沉思之中。
这篇小说投给《京城文学》算是找对了门路,如果投给《华国文学》或者《小说月刊》那种国家级的文学刊物,发表的可能性不大。
仅仅是这种毫无顾忌的调侃就过不了关。
《京城文学》相对来说自由一点,但也是有限度的自由,不过既然慕家那丫头打了招呼,说明慕致远看过这篇小说,发表出来问题不大。
周天涯把《顽主》放到编辑部内部讨论,想听听各位编辑的意见。
编辑部的编辑们对《顽主》见解不一。
三十岁以下的编辑觉得这篇小说贴近生活,京味十足,肯定能受到读者的欢迎。
老编辑则认为《顽主》没有品味,粗俗不堪,不能因此降低了《京城文学》的格调,咱们又不是地摊文学。
“这算是什么文学?这就是痞子文学么?”一位老编辑激愤道。
这位老编辑没有想到,他的这句无心之言给《顽主》,以及和《顽主》类似的小说下了一个定义,以后这类小说就被称为是“痞子文学”。
痞子文学是对以往那种崇高话语的反叛,描述的是底层人们最普遍和典型的生活状态。
通过不断的调侃和自嘲,来逃避社会带来的压力,从而达到精神上的自我满足。
周天涯最后做出了决定,在《京城文学》上刊登《顽主》,一来是给慕致远一个面子,二来是试探市场的反映。
大家都知道文学杂志到了需要改变的地步,却不知道应该向哪个方向改。
或许《顽主》可以作为一块探路石,让读者来做出选择。
林子轩不知道杂志社内部激烈的争论,也不知道慕姗姗打了招呼,否则要是他自己投稿,还不知道何年何月能够发表呢。
他按部就班的来到广播电台,继续琢磨着发财计划。
七月底的一天,少儿栏目组那位一直请假的职员终于出现了,此人这次来不是为了上班,而是要辞职,这件事在广播电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抱着铁饭碗不吃,竟然想从单位辞职,这人有病吧。
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京城广播电台正在进行专业化,几个频道会陆续开播,正是用人的时候。
当然,少儿栏目组是冷门,发展前途不大,但也不能就这么辞职啊,太不珍惜机会了,多少人想进都进不来呢。
林子轩在办公室见到了那位风云人物。
三十多岁的年纪,一身笔挺的西装,红光满面,意气风发,有种成功人士的派头,见了林子轩就送了一支钢笔。
据说是从香江过来的,好东西,值十几块钱呢。
这人在办公室高谈阔论,说南方怎么怎么挣钱,就好像是遍地黄金一样,随便捡,从香江弄过来一批货,转手就能赚上千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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