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所以李世民要磨去他的棱角,磨去他的锋芒,让李素变成他想要变成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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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只解催人老,不信多情,长恨离亭,泪滴春衫酒易醒。
大清早拜别了老爹李道正,与薛管家和下人们道别,再与送别的乡亲们一一别过,李素不舍的目光在人群里转悠了一圈,却发现许明珠没来,李素无谓地一笑,或许上次拦着不让她跟去西州,小姑娘心气不顺,今日耍起了小脾气吧。
在老爹和乡亲的殷殷相送下,李素坐上马车,后面跟着四辆改造过的宽厢马车,晃晃悠悠地上路了。
李素是四品别驾,在地方上来说算是高官了,更何况又有县子爵位,出行必有仪仗。
不仅如此,李世民也特意下了旨,予他一千精骑,划归他麾下,随之一同赴西州上任。
这个举动有点意思了,李素琢磨了许久,然而他对西州目前的情况全然不知,也猜不出李世民给他这一千精骑究竟是为了对付内忧,还是抵御外患。
一千精骑在长安郊外的灞桥边等他,李素索性免了仪仗,只带了郑小楼和几名车夫上路。
路过东阳所在的道观,李素忽然叫停,透过马车的木窗痴痴地看着不远处那扇紧闭的观门,李素怅然叹了口气,心中隐隐有些失落,放下帘子下令继续前行。
离别最**,无端愁煞有情人,还是不告别了吧。
车过泥泞的乡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地平线上悄然冒出头,笼罩在路边山林上空的氤氲雾气在阳光的照耀下渐渐消散,一阵阵悦耳的鸟鸣在山林中此起彼伏。
李素坐在车厢里,悠然闭上眼睛,不知在想什么。
忽然,山林内的鸟鸣停住,鸟儿扑腾着翅膀纷纷惊飞。
一道熟悉的乐声悠悠从山林边传来,乐声入耳,李素猛然睁开眼,高喝一声停车,随即疯了似的掀开了车帘,站在车辕上翘首眺望。
乐声低沉呜咽,如泣如诉,山林边的一棵银杏树下,东阳竟穿上了久违的艳丽宫装,长发柔顺地披散在肩上,沐浴着金色的晨光,仿佛临世孤傲的九天仙子,静静站在银杏树下,纤指握着一只模样奇特的乐器,凑近唇边轻轻吹奏着伤怀的离曲。
李素眼眶一红,他知道,东阳在用她自己的方式送她,不惜破去出家人的戒律,换上他曾经最喜的宫装,连披散的长发也是迎合他的所好,而她此刻吹奏的奇特乐器,是他曾经亲手烧制出来的埙,吹奏的曲子也是他曾经奏给她听的那首故乡的原风景。
没想到这些日子,东阳竟不声不响学会了这首曲。
看着晨光里仿若仙子般的东阳,李素心跳徒然加快,跳下马车便待朝她奔去。
埙声忽然停顿下来,远远地,东阳朝他摆了摆手,一边流泪一边笑,却不让他过来。
李素脚步一滞,黯然地站在原地,也朝她挥了挥手。
大家都软弱吧,经受不起离别的苦楚。十里春风,吹拂离人愁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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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昨天三更伤神又伤肾,看来我还真不是速度流啊今天一更算了,容我缓缓
第三百一十四章 灞桥折柳()
初春时节,长安城郊灞桥边,垂柳抽出了绿色的新芽,软软的枝条随风拂动。diǎn小说,。。o
春风吹不散眉弯。
马车悠悠而行,灞桥边,一队千人精骑列队相候,见李素的马上到来,为首一名骑士策马行来,到李素乘坐的马车前数丈外,骑士下马行礼。
“右武卫骁威营果毅都尉蒋权,拜见泾阳县子,定远将军李别驾。”
李素已出了马车,见这位武将躬身行礼,急忙跳下马车把他扶了起来,作为有礼貌有素质的末等权贵,李素也给他回了一礼,双手刚成揖,腰还没来得及弯下去,却见蒋权的脸色已然有些惶恐了,旁边一直静立不语的郑小楼眼疾手快,一把将李素的胳膊肘扶住,适时制止了李素弯腰的动作。
“莫闹!果毅都尉是从五品武官,你是正四品文官,还有正五品武散衔号和五品爵位,你给他行礼是害了他!”
郑小楼语气淡淡,说完犹不忘再朝李素扔去一记鄙夷的眼神。
蒋权却感激地看了郑小楼一眼,垂首道:“这位壮士说得没错,李别驾万不可折煞末将。”
李素有diǎn尴尬,虽然当官很久了,可他对大唐的官制和规矩还是很陌生。
“啊,那就算了,此去西州千里之遥,李某先谢过蒋将军和麾下将士一路同行护卫之恩了。”
蒋权急忙躬身道:“职命所在,皆是末将本分。”
李素笑道:“同行千里,大家还要在一起消磨许多时日,你我之间莫太客气了,一路上便不计官职尊卑,大家平辈而交吧。你唤我表字‘子正’即可。”
蒋权连道不敢。
寒暄过后,李素这才仔细打量蒋权。
上下扫一眼,确是条威武汉子,蒋权大概二十四五岁的样子,身躯魁梧,面色黝黑。唇上蓄着一把黑须,整个人看起来成熟许多,眼睛不见闪烁精光,太阳穴也没有高高隆起,只是他的一双耳朵颇为有趣,似乎是一双招风耳,而且李素总觉得那双耳朵时刻保持着支楞的状态,像只小心翼翼的兔子,对外界永远保持警惕心。一有风吹草动便撒丫子跑路的架势。
李素心中不由犯起了嘀咕。
大家初交,知人知面不知心,若路上不幸遇到盗匪,这家伙该不会真的跟兔子似的扔下他独自跑了吧?
不能怪李素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李素本身疑心病很重,想获得他的信任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
与千人精骑会合后,李素理所当然便成了这支出塞队伍的行政和军事主官,抬头看了看天色。李素挥了挥手,下令启程。
队伍出发。刚走了没多远,身后蹄声隆隆,李素回首望去,却见远处尘土飞扬,又一队精骑飞驰而来。
“贤弟稍候,俺来送送你!”
一道粗犷的声音远远飘来。
李素笑了。听声音便知来者何人。
片刻间,程处默领着卢国公府一群部曲杀才咋咋呼呼赶到李素身前。
“贤弟不够意思,走了也不说一声,说好俺今日来送你,却为何不等我?”
程处默不满地朝他翻白眼。刚才赶路赶得太急,勒马之后黄黄的尘土布满一脸,混合着脸上的汗珠,融成了一道道黄泥汤,沿着粗糙的脸颊往下直淌。
李素眼角抽了几下。
他发现近年自己的洁癖有治愈的趋势,换了以前遇到这么脏的人,分分钟跟他绝交了,现在居然还能跟他谈笑风生,实在是怕他老爹的大斧子。
“程兄辛苦,你我兄弟何必拘泥于俗情,不送也罢了。”李素拱手笑道。
程处默咧嘴道:“送!好兄弟出塞,俺咋能不送?”
说着程处默露出羡慕和失落交织的神色,叹道:“你这一去,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长安,俺老程的兄弟又少了一个,不过你运气真好,第一次外调便去塞外,又是文官又是武官的,一两年内必然建功立业,比我这傻等老爹蹬腿继承爵位的纨绔强多了”
李素眼皮又跳了,想抽他。
人的价值观相差这么大,要不要真跟他绝交算了?
“你觉得我运气好?”
程处默重重diǎn头,眼里充满了艳羡,显然没说假话。
“趁我还没出长安,要不你去跟陛下说说,让你ding替我去西州咋样?”
程处默两眼大亮,兴奋得声音都发颤了:“就知道俺老程这双招子没瞎,没白认你这兄弟!好兄弟,此话可当真?”
“当真。”李素很认真的diǎn头,绝对心里话,放着家里好吃好喝不享受,跑去千里塞外餐风露宿,傻子才干呢。
“等着!俺这就进宫求见陛下!”
程处默二话不说,拨转马头便待扬鞭。旁边一名部曲眼疾手快拽住了他的缰绳,脸色难看地轻声道:“小公爷莫闹!”
程处默一楞,然后回了神,总算没傻到家,终于意识到这个想法多么的不现实,于是颓然地叹了口气。
李素也叹了口气,他和程处默同样失望,同时他也发现,但凡大人物身边,总有一个眼疾手快的属下,适时跳出来制止大人物干蠢事。
“俺还是送送你吧。”程处默愁眉苦脸地道,李素很清楚,他的愁眉苦脸跟离愁别绪完全无关,纯粹是为他自己不能跑到塞外撒欢而愁苦。
程处默下了马,眼角余光一瞥,发现灞桥边栽种的一排垂柳,于是上前折了根柳枝下来,将它插在李素马车的车辕上。
李素急忙躬身道谢。
这是唐人的习俗,长安外的灞桥一直便是友人亲朋道别之地,临别折柳相送亦是关中风俗,因为“柳”音近“留”,友人折柳,寓意“留下”,聊表不舍之意,于是灞桥作为送别的黄金地段,桥边沿河栽种的垂柳便倒了血霉。
长安作为百万人口的大城,迎来送往的友人多如繁星,每天这个折一节,那个折一节,好好的垂柳树被折得七零八落,素质高一diǎn的还知道不好意思,现场挥毫作诗一首以纪念离别之情,顺带着提一句这节没招谁没惹谁的柳枝,素质低一diǎn的大概拍拍屁股便走,ding多留下一句“走了,下次见面一起喝酒。”
“走了,下次见面一起喝酒!”
大男人送别不矫情,李素扔下这句话,在程处默羡慕的目光注视下,千人骑队护卫着李素的五辆大马车,晃晃悠悠上路了。
李素乘坐的车厢很舒服,厢内的装饰颇豪奢,矮脚桌,暖炉,软垫俱备,地上甚至铺着一张品相完好的黑熊皮,矮脚桌被李素刻意设计过,底部有六个小抽屉,拉开后里面装满了各种零食和酒,连车轱辘也被李素请了工匠改造过,装了几片极其稀贵的千炼软铁在车轴上,当作避震系统,坐在里面摇晃程度很轻微,非常舒服惬意。
行路千里如此辛苦,李素是绝计不会让自己太劳累的,能享受的地方一定要好好享受,哪怕花费巨金来达到享受的目的也在所不惜。
长安外的官路颇为平坦,马车车厢稳如泰山,李素坐在车内,从抽屉里取出一张泛黄的羊皮地图,开始凝神研究起来。
看着地图上圈圈diǎndiǎn的城池,还有那条弯弯曲曲无限冗长的路,李素便觉得一阵头疼。
这条路太长了,长得让人绝望,真想索性死在路上算了。
出长安后,首先往北到泾州,然后渐渐折往西面,至原州,凉州,甘州,再沿着祁连山脉以北,走素州,沙州到了沙州,这条路才算走完一半,另一半的路更辛苦,因为要进入沙漠了。
出沙州往北,过玉门关没错,就是唐诗里面那句“春风不度玉门关”的那个玉门关,入大漠,再走数百里到伊州,然后千人骑队陪着自己作死,进入沙漠深处,西州便在那片沙漠的中心。
唐僧取经好歹还有一只法力无边的猴子保护他,李素呢?李素身边只有一千号凡夫俗子,遇到大漠里的风暴,个人武力再爆棚,该怎么死还得怎么死。
李素收起地图,长长叹了口气,脸上露出忧虑之色。
良久,不知想起什么,李素忽然掀开了马车的帘子,将骑着马一直护卫在马车旁的郑小楼叫过来。
“咱们出村的时候乡亲们送我,你有没有在人群里见到王桩?”李素问道。
郑小楼拧眉回忆半晌,摇摇头:“只见到他弟弟王直,不曾见过王桩。”
李素心中涌起不祥的预感,喃喃道:“我记得也没见过他这可糟了。”
“糟了?”
李素叹道:“跟蒋权说一声,骑队慢一diǎn,这小子多半会跟来了这事他们俩兄弟以前干过。”
郑小楼酷脸抽了抽,道:“他婆姨那么厉害应该不会吧?”
虽然郑小楼走的是耍酷风格,但同住在太平村里,总免不了听到一些八卦,比如王家那位身手颇厉害的婆姨。
“说不准,这小子一直渴望建功立业,被婆姨揍得半死也会拖着另外半条命赶来的。”李素冷冷道。
第三百一十五章 单手活擒()
王桩外表傻大憨粗,王家几兄弟里,他是最没有心眼的一个,被欺负了也好,被婆姨揍了也好,跳起身抖落抖落尘土,也不生气,呵呵一笑就当过去了,被婆姨揍狠了,顶多气急败坏骂几句粗话,换来更惨重的一通揍,揍完也就揍完了,他也不放在心上,对任何人从来没有隔夜仇。,。。
然而李素却很清楚,这样一个憨直得有点傻乎乎的人,其实也是很有主见的,而且这种憨厚的人一旦主见成形,轻易不会动摇,犯了一股子拗劲拼了命也要达到自己想要的目标。
今早乡亲们送别,人群里没见着王桩的身影,李素当时没往心里去,也没想得那么复杂,然而过了灞桥,队伍正式启程后,百无聊赖的李素坐在马车里静静这么一思索,顿时觉得不对味了。
他敢拿自己的脑袋打赌,王桩这家伙一定悄无声息地追上来了。
建功立业啊,对一个年轻人来说是多么大的诱惑,尤其是眼见着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李素每天打着呵欠伸伸懒腰,懒洋洋不声不响便创下这般连皇帝陛下和百官们都为之侧目的功业,仿佛信手一拈似的,高官,爵位便接踵而至,想躲都躲不了。
这是什么?这是人生的境界啊!王桩胸膛里的火焰愈发炽热了,他是年轻人,有着奋发向上的上进心,也有着每个年轻人都有的野心和朝气,年纪尚轻,未来有无限可能,建功立业,封爵拜官,李素能做到的事情。谁敢断言王桩做不到?
然而,若王桩此生只蜗居于太平村的小小方寸之地,一生庸庸碌碌无作无为,只做个寻常的庄户汉子,那么,他的一生真的没有任何可能了。活到老,充其量也就是个老庄户,勤奋一点的话,聪明一点的话,或许临老还会被乡亲夸一句“种田能手”?
这不是王桩想要的,他要的是功业,为自己,为妻小,为家人博一个百世恩荫!
王桩虽然憨。可他不傻,或者说,憨厚只是他懒得计较,但他却有着自己的小精明,只要跟着李素去外面闯荡,便意味着他的未来有无限可能。
江湖那么大,总会遇到建功立业的机会,遇到了。便遇到了。
李素不是个喜欢没事琢磨别人的人,他太懒了。懒得琢磨。但对相处最久的王桩,他却看得很清楚,这么一个傻大憨粗的人整天在自己面前转悠,想不琢磨都不行。
队伍才走出长安城没多久,沿着灞河岸走出不到十里,李素便下令队伍停下。
领队的果毅都尉蒋权有些疑惑。于是安顿好队伍后策马过来相问,毕竟这是一支军队,军队的行止命令不能太过随意。
“等人”李素坐在马车里,没精打采地回答了蒋权的疑问。
蒋权在马上直起身子,朝后眺望了一阵。不得不问得详细一点:“敢问李别驾,等的人是谁?莫非宫里还有旨意来?”
“等一个熟人”李素继续有气没力地道。
“这位熟人”
“这位熟人是一个傻大憨粗的人”
蒋权:“”
好吧,他终于意识到如此追问上司的举动有多么的不妥,同时也意识到自己说了多少句废话,问那么多废话,别人自然只好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