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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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闲人- 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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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声,最快的速度位列仙班,飞升极乐”

    “第二张名叫‘百虎齐奔箭’,其实就是一次‘性’的火箭筒,这东西背在将士身后,遇敌后点燃引线,一通‘乱’放,一百人齐放的话,可以冲垮敌军一个万人骑队的阵型”

    李素滔滔不绝地解说,说得口沫横飞得意洋洋,不经意间扭头,却见东阳傻傻地看着他,表情很呆滞。

    李素摇了摇她:“喂,你醒醒!我说了半天,你听懂了没有?不要告诉我我刚才其实只是在对牛弹琴,你没有这么蠢的,对不对?对不对?”

    东阳怒了,又是一通狂掐。

    “李素,这些都是火器吗?”

    “对,都是火器,杀伤力很大。”

    “我大唐雄师已天下无敌,为何还要造这些东西出来?我怕你伤了天和,会遭”

    东阳说一半便说不下去了。

    李素将她搂进怀里,笑道:“这东西我本不愿拿出来,没错,我也怕遭报应,不过,为了你我的亲事,说不得也只好拿出来了,拼了伤天和,我也要娶到你。”

    东阳怔了片刻,眼泪顿时涌出眼眶,随即小嘴一瘪,趴在他怀里‘抽’泣起来。

    “原来原来你一直记得这件事,我以为以为你并不在意”

    李素柔声道:“当然记得,我们的未来,我一直在努力你说我把这两样东西献给你父皇,然后我再好好求他,你父皇愿不愿意把你嫁给我?”

    **********************************************************

    ps:烧没退,勉强撑着码了一章。。。;

第二百三十六章 大棚绿菜() 
用火器图纸当筹码,求李世民把东阳嫁给他,这是李素很早以前便在构思的想法,只是因为李素心中多少有些历史责任感,或者说是历史恐惧感。新式火器太多太繁杂,对大唐而言或许并不算好事。

    一个朝气蓬勃的国度,君主英武,朝臣贤明,文官不贪财,武将不畏死,民间风气剽悍又纯朴,这是一个充满了希望的国度,从君臣到百姓,大家的劲头往一处使,力求做到国泰民安,对外横扫天下。

    如果李素没出现的话,历史仍会按它原来的轨迹循规蹈矩走下去。

    然而,李素来了,新式火器也来了,仿佛打开了魔盒,本来已天下无敌的唐军将士因为火器的出现而愈发骄纵狂妄,战无不胜的喜悦过后,从朝堂到军队,从宫闱到民间,大家的性情会不会因为狂妄而自大,因为自大而遭受灭顶之灾?

    后果太严重了,李素迟迟不敢将图纸画出来,就怕欣欣蓬勃的大唐因为他而缩短了国祚。

    可是冯家命案后,太子隐忍而不发,李素产生了非常严重的危机感,对这个敌人,李素不得不事先做出安排。

    火器的图纸便是安排之一,可以用它来求李世民,说是求娶,实则也是一种变相的谈判筹码,不仅求娶东阳,也能让李世民心中加重李素的分量,觉得他是个不可缺少的人才,如此一来,面对太子的报复,起码可以立于自保之地。

    李世民肯不肯看在图纸和他这个少年英杰的份上,将东阳嫁给他,李素也拿不准,如今他能拿得出手的。只有这些东西了。

    至于大唐的以后,李素便不得不展现一下自己的优越感了,他知道,李世民死后,继承下一代君主之位的,并不是李承乾。

    这也是李素敢得罪李承乾的底气。

    肩膀被东阳轻轻推了推。李素回过神,扭头看见一双明亮的眸子。

    “喂,你一个人叨咕什么呢?问你也不答话,‘魔盒’是个什么东西?”

    李素一怔:“我说魔盒了?”

    东阳很肯定地点头:“你说了。”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来,你坐过来一点”

    东阳脸一红,小心朝身后远处静候的侍卫们瞟了一眼,这才羞怯地与李素坐在一起。

    李素反手搂住她的肩,东阳顺从地将头靠在他的肩上。二人并肩而坐,静静地享受着难得的浮生闲暇。

    “李素,你说父皇会答应我们的婚事吗?”东阳幽幽地问道。

    李素搂着她的手紧了紧,笑道:“不管答不答应,我们啊,这一生都要活得好好的。”

    *********************************************************

    进入十一月,关中的天气冷得邪性。

    晴天越来越少,不仅冷。而且干燥,每日出门抬头。天色都是灰蒙蒙的。

    这些日子除了画图纸和去火器局应差,其余的时候便蹲在自家的地里,打理着大棚。

    棚子早已搭好,恒温的问题也容易解决,最难解决的是光照。

    一大早李素便蹲在田陌边发呆。

    想在大冬天吃口绿菜真不容易,大棚光照的问题不解决。这个冬天还得吃肉,以及偶尔一两口不知从哪里挖出来的几棵软蔫蔫的野菜,李素深恶痛绝。

    那条被老爹取名“天赐”的小狗已长大了一些,仍旧萌萌的,进李家这些日子滋养得很好。胖乎乎圆滚滚,明显营养过剩的样子,静静趴在李素的身边,像一颗圆圆的肉球,不过仍旧懒洋洋的样子,很少对主人表达出一条狗应该具有的谄媚素质,李素严重怀疑这家伙其实是一只懒散优雅且傲娇的猫,只不过披了一张狗皮。

    狗脸上肥肉挤成不规则的一团一团,肥得跟魏王似的,静静地趴在脚边,不时打一个长长且傲娇的呵欠,咂摸咂摸狗嘴后,鼻孔里喷一口气,似乎在叹息这个无聊的世界,以及身旁这个无聊的主人

    再看看远处村里的孩童们玩闹,家里养的土狗跟着小主人跑得屁颠屁颠的,尾巴快摇断了,不时发出兴奋的吠叫,小主人不耐烦把它踹到一边,土狗毫不气馁,也不觉得伤了自尊,很快又屁颠屁颠凑上来,谄媚得令人发指。

    李素羡慕地往远处看了看,也叹了口气,别人家的狗

    天赐似乎察觉到主人的不满,而且跟那些庸俗的同类相比,主人明显对它有些鄙夷,于是很不情愿地站起身,朝李素的手心舔了两下,算是谄媚过了,然后睁大它的狗眼看了看李素,目光里露出很清晰的反鄙夷:“好啦好啦,舔过你了,别再矫情了”

    狗生态度太不端正了!

    李素从来不知道,自己竟会被一条狗气得火冒三丈。

    “大冬天吃狗肉火锅应该很补”李素喃喃自语,揉了揉它的狗肚子,一抓一大把肥肉:“而且这么肥,这么嫩”

    天赐再次从鼻孔喷出一口气,露出很笃定的样子,萌成这样的我,你舍得吃吗?

    远远传来马蹄声,李素笑了,不用转身就知道来者何人,从那富有侵略节奏的马蹄声里便能听出来,――多么不讲道理的马蹄声啊。

    “这些日子都不去长安城了,在家做甚呢?”蹄声在身后停住,程处默粗犷如雷鸣般的声音传来。

    李素笑着先行礼:“程兄好久不见。”

    “莫弄这些虚礼,不自在”程处默大大咧咧挥了挥手,指着田地里搭好的棚子,道:“好好的地,做这些拱门为啥?”

    “绿菜,大冬天吃的绿菜。”李素的回答简洁明了。

    “冬天有绿菜?”程处默惊愕地睁大了眼。

    “只要心诚,一定有。”

    程处默惊愕片刻。缓缓点头:“俺爹没说错,你果然是个有本事的,总能弄出新奇玩意”

    走近两步,程处默不经意发现趴在地上的天赐,天赐很没礼貌,连头都懒得抬。

    “你家的狗?”程处默眼冒精光。

    “对。”

    程处默瞬间被萌化了。蹲下使劲揉捏着它浑身的肥肉,惹得天赐发出不满的低吼。

    “好狗!”程处默脱口赞道:“肉多,肥嫩,扒皮煮了咱俩能吃一整天”

    李素顿时露出英雄惜英雄的惺惺之情:“再养养,下个月请你吃狗肉。”

    天赐终于不淡定了,嗷地一声惨叫,夹着尾巴以一种异常圆润的方式滚远。

    李素看着它落荒而逃的样子,不由得意的笑,狗东西。治不了你了还。

    “绿菜怎么个说法?”程处默好奇地指着菜地,道:“搭几个拱门就有绿菜吃了?”

    李素正色道:“当然不是,世上的事哪有如此容易?想在大冬天吃绿菜,不仅要搭拱门,而且每日要对菜地焚香膜拜,不停念叨‘绿吧绿吧快绿吧’,然后才有绿菜吃”

    程处默眼睛睁得更大了,震惊地看着他。许久,吃吃地道:“真的?”

    “莫闹了。当然是假的。”

    程处默:“”

    跟这种人来往真的好累

    “你也莫闹了,快说,绿菜到底怎么种出来?”程处默很好奇,甚至很急切。

    这年头哪怕是富贵人家,冬天想吃口绿菜也不容易,皇家相对容易一点。宫里有专门的尚膳监,不过也只能在冬天种点软蔫蔫的莲菜,就这东西还被李世民当成天大的人情到处送大臣,收到莲菜的大臣往往感激得痛哭流涕,为了这把莲菜动不动就指天画地发誓必为陛下效死云云。煽情得一塌糊涂。

    “还缺一样东西才能种出来”李素慢吞吞地道。

    “缺焚香祷告?”程处默不算聪明,聪明人不会对李素的胡说八道如此入戏。

    李素扔过一记白眼:“你能正常点吗?缺的是一种布,很薄很薄的布,既能保证棚子里的温度,又能照得到太阳”

    程处默楞了一下,接着狠狠一拍胸脯:“这个容易,你且等我,我去去就回!”

    说完程处默转身便上了马,风卷残云般朝长安城杀去。

    等了三个多时辰,从早晨到下午,远远看见村口尽头扬起尘土,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远远传来,配合着那种不讲道理的节奏,有点像一首很熟悉的歌,比如“大河向东流哇”之类的

    这次程处默不是独自来的,身后跟了一群剽悍凶残的部曲,每个人一手抱着一捆花花绿绿的东西,另一手提着缰绳,像极了一群刚抢了新娘嫁妆的土匪。

    众骑在李素不远处停下,程处默一招手,凶神恶煞的部曲们将一捆捆花花绿绿的东西扔在李素身前,竟是一堆不同花纹不同品质的各种丝绸布帛,看种类不下数十种。

    李素目瞪口呆,程处默大方地一挥手:“挑!随便挑!哪种合适用哪种。”

    “你刚买来的?”

    程处默眼一瞪:“买?小爷要点布绸样品需要买?给他脸了!”

    “抢的?”

    “送的,全是东市卖布的商贾送的!”

    这无法无天的混帐纨绔

    交这样的朋友真好,省了多少成本开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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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嗯,!!

第二百三十七章 成长代价() 
一群人围着抢劫东市后的战利品,气氛怪怪的,有点像土匪们等着寨主分金银的错觉。

    李素蹲在这堆乱七八糟五花八门的布绸前,瞧了半晌,摇摇头。

    程处默对吃绿菜的事很上心,见李素神情不对,不由急道:“都不能用?”

    见李素没表示,程处默急了,转身招呼了一声,部曲们纷纷吆喝着离开,显然,这帮无法无天的家伙打算去干第二票

    “停!程兄莫造孽了,放过东市的布商们吧,过来帮忙,先把有颜色和摸起来太厚的布绸都挑出来,这些都不能要”

    程处默和部曲们纷纷上前,一群糙汉子在花花绿绿的布绸堆里左挑右选,为了吃口绿菜,大家都蛮拼的。

    七手八脚挑选过后,剩下的只有五六种素色的布绸。

    丝绸之国,果然名不虚传,千年文明孕育的不仅是文化,还有数不尽的精美创造,丝绸便是上天赐给这个勤劳民族的礼物,自己不清楚这份礼物何等厚重,却不知千百年,无数番邦异国为它疯狂着迷,因为它而生生走出一条丝绸之路,将这份精美如谪凡尘的艺术品传播到全世界

    李素缓缓抚摸着绸缎上传来的柔软质感,一时文艺心泛滥,那眼神,那动作,看得程处默和一干部曲心头发毛。

    “兄弟,兄弟!”程处默摇醒了文艺青年:“几块破布摸起来竟如此销?魂,啥癖好?”

    李素老脸一红:“没,就是摸着挺舒服”

    程处默扯过一块布,很粗鲁地揉捏了两下,撇嘴:“也就这样了,没你家狗摸起来舒服。说好了啊,下月请俺吃狗肉。”

    剩下的布绸都不错,李素挑了一会儿,眼睛忽然一亮,从布绸堆里拈出一块薄如蝉翼般的素布出来,喜道:“这是哪里做的?”

    程处默呆了一阵。道:“我只管拿,哪里所出我咋知道?”

    回头朝部曲们看了一眼,一群糙汉子纷纷摇头,显然他们也不专业,抢劫只看物件,不问出处。

    程处默老脸挂不住了,大手一挥:“查!”

    一名部曲将李素挑中的那块布接过来,随意地撕下一角塞进怀里,然后骑上马。朝东市飞驰而去。

    李素将布朝着阳光看了一阵,嗯,透光性很不错,透过薄薄的布绸,阳光照在掌心里仍能感受到那种暖暖的被炙烤般的温度,而且密封性也不错,布绸纤维做得很精细,针脚密不透风。不仅如此,重量也很轻。掂在手心里似乎感觉不到重量。

    前世曾经听说过某个古墓出土的陪葬品里有一件衣裳总共只有数十克重,李素一直不太相信,现在这块布掂在手里,李素不得不承认,古代人真的很有智慧,在这方面甚至比一千多年的后人更聪明。至少那种数十克的衣裳现代机器都做不出。

    “这个不错,就定这个了,程兄,以后咱们大冬天有绿菜吃了。”李素喜不自胜。

    程处默指了指那些搭好的棚架子,道:“你的意思不会是用这种布搭在上面吧?”

    李素点点头。惴惴地道:“不便宜吧?”

    “不便宜,几千贯少不了,明抢的话怕有麻烦,有点过分了”程处默苦恼地挠头,深深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因为这一票太大,不敢干。

    李素不怀善意地蛊惑:“要不请你爹去抢?”

    程处默白了他一眼:“我爹也不敢你自己咋不去抢?啥人!”

    李素叹了口气,他更不敢。看来这笔费用省不了了,为了吃绿菜倒也值,种出来后叫几个帮手推着木车去长安城贩卖,大冬天的绿菜,长安城的权贵们还不得全疯了?平日卖十文的,李素敢卖十贯,爱买不买,不买滚,死去!

    不出两个月,应该能收回成本了,接下来便是纯盈利阶段。

    大唐反季节菜篮子工程,美滴很,事业再次迎来上升期

    到时候拖着一马车的绿菜往太极宫里一送,牛气哄哄地对李世民说:“一车绿菜换你一个女儿,换不换?换不换?”

    李世民脑子但凡没被门夹过的话,应该不会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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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头已偏西,眼看城门快关,程处默今日打算留在太平村不走了。

    二人蹲在田边,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

    跟程处默聊天和跟王直聊天的话题完全不同,王直说的都是些市井坊间的传闻八卦,东家长西家短的没个重点,想到哪里说到哪里。

    而程处默说得最多的是朝堂的事。

    没办法,投胎技术太完美了,程处默这辈子注定在朝堂里生根发芽,市井坊间的八卦与他完全无缘,只要没干谋反杀爹之类大逆的事,下一代卢国公铁定是他,

    “上次冯家命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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