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说水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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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说水浒-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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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各地兴建了不少道观。历代帝王如此重视、推崇,谬误重复千遍反成真理,张天师才会由人被吹成神了。
  那么,张天师是何许人也?据《笑道论玄》一书载:东汉顺帝时,张道陵在四川鹤鸣山创立“五斗米教道”,奉老子为教主,自己奉为“天师”,其子张衡为“嗣师”,孙子张鲁为“系师”。张鲁的儿子张盛游方至江西信州(今江西贵溪)龙虎山,就在山上建道观,成为天师们的永驻之地。道教认为天中之尊者为三清:即玉清宫道法天尊、上清宫灵宝天尊、太清宫道法天尊。因上清宫是道教崇敬的仙居之所,故上清宫作为道教宫观名称,也成为历代“天师”们世居之地及祀神之所。历代“天师”在此繁衍,因可世袭,这样一代代就成了“天师”。
  罗真人也是个凡间老道,亦是道教门人。大概也是宣扬道教教义有功,颇得统治者器重。但是因为其不姓张,就不可能成为天师,只有被“委屈”地当上了“真人”。据宋人黄休复《茅亭客话》中云:“绵州罗江有罗璝洞,昔罗真人,名璝,修道上升之所在,祷之,灵无不应。后太平兴国五年,洞上时闻音乐之声,时见车辙之迹。地方官吏奏闻于上,诏赍香设醮。”可见罗真人,原是四川罗江县一个修道之人。《水浒》里说他是宋徽宗时人,居蓟州九宫山二仙山,显然又是张冠李戴之事了。
  34、毒箭与二陈汤
  《水浒》“晁天王曾头市中箭”一回说的是,段景柱献给梁山的照夜玉狮子马被曾头市曾家五虎所抢,并扬言要与梁山誓不两立。晁盖听罢心中大怒,发誓要铲平曾头市。谁知出征时狂风吹折认军旗,搦战三日又无人应虞,第四日盲动大军又中计被围,晁盖脸上中了史文恭一箭,退回梁山时已“水米不能入口,饮食不进,浑身虚肿”,当夜三更,叮嘱宋江报仇后,便愤然而逝。
  狂风吹折认军旗乃自然现象,梁山好汉认为这是不祥之兆,这完全是迷信,而晁盖脸中箭身亡是真。这是枝什么箭?《水浒》说是一枝“毒箭”。毒箭在古小说中常见,它并非虚构,过去民间猎手打虎豹下的窩弓,箭头上也是涂有毒物的,这大概是古代毒箭为今所用吧!
  箭上涂的什么毒物?古来说法两种:一种说鸩,一说乌头。鸩是传说中的一种毒鸟,陶弘景说:“鸩状如孔雀,五色杂斑,高大,黑颈赤喙,食蛇,人误食其肉立死……昔人用鸩毛为毒酒。”《朝野佥载》中记载:“鸩鸟饮水处……百虫吸之立死。”但这种鸟在有关鸟类学专著中,迄今还没有记载,可能是古人想象中的动物。而乌头确有此物,据《辞海·乌头》介绍,此物为多年生植物。医书介绍,其主根为乌头,旁根称为附子,附子变形而无分根者称天雄,都是常用中药材,主要产于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地。乌头碱的结晶体2—4毫克即可置人于死地。据《国语·晋语》载:晋国的骊姬为了让自己的儿子奚齐取代嫡出太子申生,就在酒中放入乌头,在肉里搀上乌头,让申生献给打猎归来的晋献公。献公饮前祭地时发现狗吃后死去,让小臣喝酒,小臣也死去,一怒之下杀掉申生,正中骊姬之计。《水浒》里的毒箭,也是含有此物。这箭又飞中晁盖面部,乌头碱随血液循环扩散全身,导致肢体不能运动,言语不清,心率缓慢及房室传导阻滞,最后迷走神经,中枢神经及神经末梢麻痹而死。
  二陈汤主治咳嗽胀满、呕吐恶心、头晕心悸等痰饮症候。可是《水浒》里却用它来醒酒。如第二十一回载:宋江被阎婆惜拖回家后,与阎婆惜喝了几杯闷酒,阎婆惜又一夜不理他,使宋江憋气,挨到五更便离家,在县衙门前遇到卖汤药的王公,王公听说宋江“夜来酒醉”,便要宋江喝一碗醒酒二陈汤。
  二陈汤不能醒酒,但是酒醉后喝一点还是有好处的:陈皮利气,甘草、生姜补脾和胃,乌梅生津,对治疗醉后呕吐恶心、头晕心悸大有裨益,这也仅是对醒酒起一些间接作用。《水浒》作者用它来醒酒是否搞错了呢?细心的读者大概注意到了,施耐庵在“二陈汤”前冠以“醒酒”二字,这也就是说在二陈汤里加了可醒酒之药,加了什么?加了葛花及枳椇。葛花有解肌退热、利尿作用;枳椇,功能是清利温热。两者都有解酒之功能,在二陈汤中加葛花和枳椇,可谓锦上添花,既可醒酒又可健脾。
  35、《水浒》里的酒器
  《水浒》里提到的酒器很多。大概常用的有杯、碗、角、盏、镟、桶、壶、樽等几种。
  杯是古人常用的酒器,大小形状多种,与现代人所用的大致相同,都属于小型酒器。樽也属此列。《水浒》中多见此两种酒器,大多是文人、官僚、富豪、妇女及酒店所用。除了显示斯文,用此酒器也限制了酒量,不过也切合了这些人的身份。比如京师名妓李师师在与宋江、燕青饮酒时用的就是这种杯,而且是金杯,这就反映出她的气质和风度。
  碗是盛菜饭的食器。用碗盛酒喝,大多是酒量较大的汉子所为。《水浒》里武松最爱用碗。景阳冈打虎如此,快活林打蒋门神亦如此。武松出身平民,又爱喝酒,酒量又大,用杯当然不过瘾,用碗喝酒正符合其海量,又显出英雄豪气。平日,我们在电视里、生活中常见用碗喝酒的场面。
  角这种酒器定名于商代,它是由盛酒器发展为饮酒器的。角腹圆平底,口部呈前后两只尖角形,前脚略高,后脚稍低,旁有把手,下有三足。整体形状与爵相似。古书曰:“一升曰爵……四升曰角”(《周礼·考工记·梓人》),可见角比爵大。用角饮酒者,大多是酒量大的豪爽之客,又不显俗气。《水浒》里大多是拿角当盛酒器用。如渭州城鲁达与史进、李忠相见,邀至潘家酒楼一次要了四角酒,不过角只用来盛酒,最后酒还倒在碗里。鲁达等三人是用碗喝,落落大方,又不失豪爽。
  盏,是一种浅而小的酒器,大多是有钱人家所用。《水浒》里鲁达在代州雁门县大财主赵员外家,金翠莲父女就用盏待客,既文雅,又显出身份。正因为盏小,三人只有“慢慢地饮酒”,也真难为鲁达了。又比如“武松大闹飞云浦”里,张都监、张团练、蒋门神三人很得意地在饮酒作乐,用的就是盏。因为他们安排了不少杀手在僻静处伙同押送公人一齐去杀掉武松,正等着报喜呢,他们用这种盏饮酒,慢慢地消耗着时间。
  镟是温酒的器具,内外两层。内层盛酒,外层盛水,为酒保温或降温。鲁智深离开五台山来到桃花庄刘太公家吃饭时,“庄客镟了一壶酒”。时间是阳春三月,天较冷,喝冷酒伤人,故用热水保温。而武松发配到孟州时间是七月,正是暑天。施恩派人送来“一大镟酒”,正是用冷水放在镟中降温。这里提到壶,壶是盛酒用的。日常生活中也常见,这里不多赘述。
  桶在《水浒》中出现了三次。一次是鲁达出家后,一下子在庙里住了四五个月,“口中淡出鸟来”,想找酒喝,刚下山就碰到卖酒人,一脚踢倒卖酒人,一会就喝下了一桶酒;第二次是在五台山下小镇,用狗肉蘸蒜泥下酒,先喝了十来碗,还不解馋,又喝了一桶才回山;第三次是吴用说三阮撞筹时,在石碣村小酒店里,吴用及三阮兄弟也是打了一桶酒放在桌上吃。这桶酒能放在桌上,想必就不太大。再说,我们也不要以为这桶就像水桶那么大,如跟水桶一般大小,这一桶酒卖也不好卖,拿也不好拿。所以《水浒》里所说的桶,只能是能放在桌子上的这种小桶。据悉,浙江至今还盛行一种叫做“催桶”的酒器,用铁皮和锡加工制成,有一斤桶、二斤桶、五斤桶和十斤桶等规格。《水浒》里的桶大概就属于此类。
  水浒英雄们喝的是什么酒呢?从书中看,提到的酒有“白酒”、“清酒”、“浑酒”、“老酒”、“水酒”五种。可以肯定地说,这些酒的度数都不高。这与当时的酿造工艺、水平有关,大多是榨制的。何以为证呢?《水浒》“鲁智深大闹五台山”一回里就有答案。鲁智深第二次下山打了禅杖后,到处买酒喝,人家都不卖,然后看见“远远地杏花深处,市梢尽头,一家挑出个草帚儿来。智深走到那里看时,却是个傍村小酒店”,这里有八句诗描写这小酒店,其中两句曰:“破瓮榨成黄米酒,柴门挑出布青帘。”榨制酒是让原料发酵后榨成,水分含量高,酒的度数相应就低,实际上是水里多了几分酒味,绝不像现在的酒,是经过糖化发酵,利用蒸馏方法制成。蒸馏过程中,绝大部分的水被蒸发,剩下的是酒之精华——酒精了,其纯度自然高。如果武松、鲁智深喝的是这种酒,早就酒精中毒了,那还闹什么五台山、打什么虎?特别是武松,喝那十八碗,如果是纯度高的酒,上山后必然醉倒,早成了老虎的口中餐了。
  36、刺配与文身
  刺配与文身都是用工具在人的皮肤上刺上永久性的记号或图案。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是:刺配是被逼迫的,而文身则是完全自愿。刺配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刑罚。凡是判有流配(也就是俗话说的充军)的犯人,发配前都要在脸上刺上字,美其名曰:“打金印”。所刺的内容,除写上发配的具体州府地名外,有些还刺上所犯案件的性质、服役种类、服刑年限等等。这些犯人又多发配到边远部队中服劳役,故又叫“配军”。刺配的部位,《水浒》里多次提到:在面上的两颊,一边一个。这个“金印”是用针刺的,又加上了染料,不易褪去。宋江发配到江州时打上的“金印”,在等到安道全上山后,用药物治疗,慢慢磨去,前前后后花了三年时间。
  《水浒》里刺配的有十四人。他们是:高俅、林冲、杨志、何涛、唐牛儿、武松、宋江、裴宣、雷横、朱仝、卢俊义、董超、薛霸、王庆等。高俅是在未发迹前在京城当混混时,由其亲生父亲告发,被开封府刺配出界发放的;林冲是被高俅陷害刺配到沧州的;杨志是因为杀泼皮牛二被刺配到河北大名府的;何涛是因生辰纲被劫,查办不力,被刺上两行金印,但金印上没有刺上发配的具体地点,属于刺而未配的,留着他继续办案,“戴罪立功”;唐牛儿因私放宋江,当了替罪羊;武松因杀潘金莲、西门庆;宋江因杀阎婆惜;朱仝因私放雷横;卢俊义因私通梁山而发配的。最有趣的是董超、薛霸,本来在京城当差,因未按高俅旨意杀掉林冲,被高俅刺配到北京大名府来。王庆刺配也因杀人,这里就不多说了。
  文身是自愿的,多是兵士和游侠少年所为,借此表示自己的剽悍勇健。《水浒》里文身的英雄有史进、鲁智深、阮小五、杨雄、燕青、龚旺六人。史进刺一身花纹,从肩臂到胸膛,总共有九条龙,故号“九纹龙”;鲁智深叫“花和尚”,不是因风流放荡,而是因身上刺有花纹、后来又削发为僧之故;阮小五胸前刺着一只豹虎;杨雄刺有一身蓝靛色的花纹;燕青一身雪练似白肉,卢俊义叫来个匠人在他身上刺了一身遍体花纹;龚旺浑身刺着虎斑,颈项上刺着个虎头,故号“花项虎”。
  刺配和文身的历史谁长谁短,难以考证。据司马迁《史记》载:汉初猛将英布,又名黥布。黥布就是古代在犯人脸上刺刻、涂墨的一种刑罚,英布在秦时因犯罪而被在脸上刺过字,故得此名。可见,刺配远在秦朝时就存在。而外国人类学者认为:文身是由原始人在面部和身体其他部位描绘图案的习惯演变而来的。考古学家曾经在四千年前的埃及木乃伊上找到文身图案。刺配在我国早已禁止,而文身至今尚存。
  文身是件很痛苦的事情,全身性文身往往要断断续续刺上几年,局部性的也要几个月,要在皮肤上刺几百针、几千针。在刺的同时,还要将一些颜色(如蓝靛或朱砂)挑入皮内,这些不易溶解的颜色微粒,在皮肤内引起异物反应,使组织细胞无法吞噬,也不能清除,于是就使皮肤上呈现出终身不易消失的带色图案。文身时,常因文身器械消毒不严或颜色里混有细菌,发生感染化脓,形成难以治疗的斑痕疙瘩,影响肢体伸屈及其他健康发展。文身器具因交叉使用而易成为传染乙型肝炎的媒介。因此,文身之风也就随之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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