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柯明德正沿着伏牛氏的城墙,走向城门。
这的确是一堵城墙,夯土筑成,还很新,没有时光打磨的痕迹。
“奇怪!”
柯明德在鱼部落得到的信息,大荒中所有部落,建造的围墙,都只是木质栏杆,用于防御野兽,极少有这么费时费力的土墙。
而且这堵城墙,上面设有女墙箭孔,厚达一米,高三米,底下最厚处亦有三米。
正在柯明德琢磨原因,城门处一群人迎了过来,为首是一辆牛车,两只车轮,没有座位,没有围栏,只有一根木杆挑起一块幕布,用以遮阳。
“神人驾临伏牛氏,有失远迎,吾明炎伯,不知神人来自何方,缘何来我伏牛氏?”
牛车在十米远处停下,车上下来一名男子,身穿染成赤色的丝袍,袖口裙角绘有火焰花纹。
六名武士分列两旁,身穿皮甲,手握长矛,矛端竟是一截青铜矛刃。
柯明德毫不意外,在他渡河时,早有渔夫发现他,奔跑回城报信。
“在下雷氏明,游历天下,前些天刚从鱼氏部落离开,这位便是鱼氏部落神人寒之女芙。”
柯明德学着炎伯的样子,抬手回礼。
“原来如此,请雷明神人登车,到城中歇息。”
炎伯说道,驾驭牛车的车夫立刻跪伏在车旁。
“请!”
炎伯抬手示意。
柯明德点点头,入乡随俗,踩在车夫背上,登上牛车。
第154章 感应()
车轮辘辘作响,地面颠簸不平,炎伯却站得稳稳当当。
“为何不在车上增加一些围栏和座椅?”
柯明德问。
这辆二轮车形制上已经极为接近春秋时期的战车,輮制木轮,车轴,辐条,需要相当高的工艺水平,在牛车上增加一些方便乘坐的设施并不困难。
“坐在车上,被围栏遮住,黎民如何能瞻仰我等光辉!”
炎伯理所当然道,车夫牵住一根绳索,绳索绑在牛鼻环上,慢慢牵引车子,进入城门。
炎伯手臂一挥,两只火鸟凭空出现,围绕车上二人飞舞,将附近所有人都吸引过来。
这是他的神通,操纵火兽。
“此乃神人雷氏明,到我伏牛氏做客,尔等勿要冲撞!”
炎伯向周围人宣布柯明德的身份。
“神人炎伯,伏牛氏为何要建造这么高大的城墙?”
柯明德指了指,城墙上每隔一段,都有农夫看守,还建造有许多瞭望台,悬有铜钟。
“你从南方而来,有所不知。”炎伯脸色有些忧愁。
“三年前,北方造良氏忽然崛起,一统周边部落,发兵四方,掠夺人口,灭绝部族,去岁也派兵三千,攻打我伏牛氏,被我部击退,保全部落,为防备万一,动员所有人,建造了这道城墙。”
“造良氏为何攻要打四方?没有足够的神人,他就是坐拥再大的地盘,也会被魔兽占据。”
柯明德疑问道。
在大荒,神人是限制部族大小的重要因素,鱼部落只有一位神人,可以占据几百亩的土地,伏牛氏有十位神人,才能扩大为三万多人的大部族。
“你有所不知,造良氏不知拥有什么本事,竟然能降服魔兽,上次来攻打我部的先锋,就是一头魔虎,一声吼叫,能震破肝胆,让人失聪。”
“我来时途径罗氏部落,却是荒草丛生,荒无人烟,被狐鼠狼蛇占据,还发现许多损坏的兵器。”
柯明德说起路上的见闻。
“什么!竟有此事!难怪已有半载未见罗氏之人,看来已经全部罹难,此事必是造良氏所为,真是贼心不死!”
炎伯一听,咬牙切齿,须发冲冠,好一会才平静下来:“今日明光临我部,是大好的日子,先不提这些,且随我周游全城,一览风光!”
城中干道,皆由石板铺就,道路两侧开凿出水道,用石板盖住,通往城外十分干净整洁。
“这里是集市,可以交易物品,没到月圆或无月之日,会有集会,吃穿用度,应有尽有,热闹非凡!”
炎伯指着熙熙攘攘的人群。
“我有一篮子黑麦,要换一匹布!”
“乌毛草的草鞋,红麻叶编的帽子,换粮食!”
“早上刚打的鲜鱼,要换青菜!”
集市上吆喝声不绝,但交易的手段十分落后,以物易物,没有货币。
“快到晌午,我已经派人准备好美酒,你我痛饮一番!”
炎伯拉着柯明德的手,回到府中。
“快,把井中冰好的酒拿出来!”
刚一回府,炎伯便吩咐下人。
府中有十余名仆人,专为炎伯服务。
客厅高大堂皇,中央摆着一只铜鼎,一尺高下,绘有兽纹,鼎内铭刻着一些字符。
“原来大荒人类也是有文字的。”
柯明德暗道。
铜鼎下是烧红的木炭,烟气很少,水已经煮沸。
小鼎两侧是两架方案,地上铺好草席,方案上摆好青铜酒器与碗碟。
“请入座!”
炎伯与柯明德相对而坐,中间相隔三米,铜鼎滋滋作响。
两人下首是许多方案,托尔鱼芙都已入席,还有炎伯的兄弟子嗣。
“开宴!”
炎伯一鼓掌,立刻有仆人将切好的肉片倾倒近小鼎之内,水一滚,立刻捞出,盛放到两名神人面前。
“你尝尝,这是我亲自调配的酱料,用了许多盐。”
炎伯说道,夹起肉片,沾了沾酱料,放入口中,一脸陶醉。
柯明德尝了尝,只觉得咸涩无比,难以入口。
食盐匮乏,只是味道咸一些,就被炎伯这个神人当做美味。
接着,又有仆人端上炙肉、鱼片、肉汤,最后,在每人面前倒上一些酒液。
在倒酒时,四个姑娘走上厅堂,长袖飘飘,衣衫简短,露出纤细的腰肢。
“一杯酒,要花一斗粮食才能酿成,我平日里都不舍的喝,这些小辈们,可都拖了你的福!”
炎伯大笑道:“这些姑娘,都是我从小调教的,最善罗旋舞,可惜没有上好的乐师,待明日我向春君借来几个,让明你一饱耳目!”
“炎伯风雅!”
柯明德呵呵一笑,端起酒杯,小饮一口。
酒液里透出丝丝甜味,像馊掉的啤酒加了些糖。
宴席之后,炎伯又带着柯明德进行各种游戏,投壶射艺,直至黄昏。
“今天不够进行,明日我带你见一见伏牛氏其余几位神人,办个大宴席!”
炎伯最后说道,为柯明德安排了屋子与侍女。
“先生,为什么这里的人这么富足,不受饥饿,还能有许多人不事生产,专职娱乐神人,而在鱼部落,每个人都辛苦无比,还要为填饱肚子发愁?”
鱼芙问道,今天各种活动,在鱼部落闻所未闻,要一斗粮食才能娘出一杯的酒,不事生产,专门用于表演的舞女乐师,让她大开眼界。
“伏牛氏的生产力先进,你看他们的车轮,铜器,耕牛,都是鱼部落没有的。”
柯明德随口解释一句,便静修练功,他感觉到,突破先天指日可待。
“明,今日我们到祭庙去,胡公,春君他们都在那里!”
伏牛城的祭庙,是城中最恢宏的建筑,也是城市政治中心。
在伏牛城中,成为神人,自动就拥有了管理部族权利,所有神人,组成一个小议会,管理着伏牛氏的一切。
“明昨日玩耍得可酣畅?炎伯是我等中最会享乐者,特意差他迎接你。”
胡公说道,他全名伏牛胡,是伏牛氏开创者的嫡传血裔,城中神人最年长者,被尊称为胡公。
“堪称极乐!”柯明德随口敷衍,他已经被祭庙中的神像深深吸引。
神像为泥塑,是一名老者,须发皆白,骑在一头青牛身上。
这些都是次要,在神像中,通过灵魂之眼,柯明德看到一个灵魂,亦是须发皆白,骑在一头青牛身上。
“这神像是?”
“此乃我部先祖伏牛氏,后人有感先祖功绩,建庙祭祀,祈求先祖在天之灵保佑部族风雨安康。”
胡公道。
“这神像可有灵验?”
“这是自然,我年幼时,先祖还曾入梦,教我经济之道,只是后来长大成人,再也不曾梦到过先祖。”
“不过我知道,先祖必然在庇佑着我等,在继承族中神骨,成为神人后,我们都能感应到,先祖就在神像中,就像你,一来祭庙,就能感应到先祖。”
胡公笑眯眯道。
第155章 痴呆神()
“香火神灵!”
柯明德脑子里冒出这样一个念头。
“维拉也是灵魂,能不能通过祭祀,变成神灵,增强自己。”
柯明德有些心动,他要好好了解一下神灵伏牛氏。
“伏牛氏之神,请回应我!”
柯明德一面与胡公交谈,一面分出一丝精神,探入神像之中。
“汝乃何人扰我安眠”
停了许久,神像传来回应,断断续续,本来神念交流,最快捷不过,可这神像却如同年久失修的马车,念头转动,十分缓慢。
“我是外来的神人,途径贵部做客,仰慕伏牛氏先人功业,特来拜见!”
柯明德先是一番吹捧,大拍伏牛氏神灵的马屁。
“伏牛氏?有些耳熟想起来了,每日祭祀我的,就是伏牛氏”
神灵断断续续传来回应。
“咦?”
柯明德大为惊奇,这神灵的精神力,分明是灰袍法师高阶,比维拉还强盛几分,怎么变得稀里糊涂,好似快要湮灭一般。
人刚死后的鬼魂,还能保留着生前的记忆,随着时间的推移,魂体逐渐消散,记忆逐渐消失,直至灵魂完全消逝。
维拉与无相,是因为有宝物寄居,才能免得魂飞魄散,记忆得以保留,可这伏牛氏神灵,分明魂体完好无损,怎么回遗失记忆?
“我向向你询问一些神灵的知识,是因为受到活人的祭祀,才变成神灵的吗?你能够白天出现,这又是什么缘故?”
见这神灵自身都很迷茫,柯明德不再客套,直接说明来意。
“活人祭祀?活人为什么祭祀我我是谁?我是伏牛氏我为什么要叫伏牛氏”
神灵回应几句,接着陷入沉默,不再回应柯明德的提问。
“这是当神灵太久变傻了吧?”
柯明德再三提问,如石沉大海。
“胡公,伏牛氏传承多少年了?”
他问道。
“自先祖以伏牛为氏,至今已有三百一十五年。”
胡公摞了摞胡须。
“冒昧问一句,神灵是哪一年托梦与胡公,传授知识的?”
“时间太久了,我依稀记得,那时我母亲还在,应该是在我九岁十岁的时候,时光过得可真快,一眨眼,我都八十六啦,比先祖都多活了十年!”
胡公回忆道。
“这么说,伏牛氏先祖活了七十六岁,按他三十岁时创立伏牛氏,在伏牛三十六年去世,伏牛二百一十九年,神灵还是正常的,还能托梦给胡公。”
“那时神灵就已经存在了一百八十三年,尚且正常,还能给人托梦,就在最近的七十六年,发生了什么事,导致伏牛氏先祖变成了一个痴呆神。”
柯明德心中盘算一会,向胡公打听这几十年祭庙发生过什么大事。
胡公告诉他,这些年祭庙重建一次,被雷劈过四五次,失火六七次,维护修缮次数数不胜数。
实在难以找到神灵便成痴呆的原因。
“或许是他太老了?还是被祭祀的恶后果?等到晚上,让维拉无相他们,亲自与神灵交流,问个明白。”
柯明德只好把这些事都放在一边,问起别的。
“胡公,我昨日听炎伯说,贵部已经有三块神骨,转变成天地奇物,不知我可否有幸一观?”
“自无不可,请随我来。”
胡公欣然应允,所有人最多只能获得一种神通,柯明德已经是神人,便不用太过防备。
两人来到祭庙后院,后院放着十六座石台,每个石台上,都放着一块神骨,经受风雨侵袭,等待其慢慢变成天地奇物。
石台上有着殷红之色,是用魔兽血浇灌神骨的痕迹。
“这些神骨,都是这些年,我等在附近捕猎而得,最老的一块已经有五十多年,是我年轻是亲自得到的,是一头魔鹿的腿骨,拥有耳听千里的神通,可惜始终没能蜕变,再过两年,恐怕就废了。”
胡公如数家珍,将十六块神骨一一介绍给柯明德。
“已经转变好的奇物就在这里,由神人轮班把守,万无一失!”
胡公来到一座石屋,屋中是一柄躺椅,上面躺着一个中年男人,肤色红润,如同婴儿。
一旁有五个乐师,正在演奏。
“笙吹的声音小一些!”
中年男人睁开眼,从躺椅起来,走到石殿外迎接:
“胡公,这可不到交接的时候!”
“我带神人雷明,来看看神骨。”胡公介绍道:“这是春君,人最风流,家里蓄养了十多名女子,你若是寂寞了,找他安排,保准满意!”
春君与炎伯,是伏牛氏十二名神人的中流砥柱,被胡公视为接班人。
炎伯能操纵火鸟,攻势无双。春君神通更加奇妙,能催熟植物,伏牛氏正因为有他,冬季撂荒,粮食都能够一年三熟。
“来人,把这块石板抬起来!”
五六个男仆过来,合力抬起石殿中一块石板,下面是三个坛子,用蜡封住盖子的缝隙。
“一个不少!”
春君亲自把三个坛子捧出,用指甲刮掉蜡封,揭开盖子。
“这是一条蜘蛛腿,有吐丝神通,吐成的丝不惧水火,十分坚韧,一根细丝,就能吊起一个成人。”
胡公指向一个坛子。
“这是一块蛇颌骨,能吹出一股毒气,让人悲痛欲绝,甚至想要自杀。”
“这块骨头最厉害,来自一头牛的腔骨,能在眼中照出一道光线,照到哪里,哪里就会变成石头。”
“这块牛骨我记忆深刻,本是一头家养的耕牛,忽然觉醒了神通,控制不住,连伤十几条人命,直到耗干精力,才把它拿下!”
柯明德眼睛盯住三块神骨,心中一个激灵:
“我知道了,这神骨变为天地奇物,是吸够了天地之间的灵气,难怪要露天放置,经受风吹日晒,常人不知灵气,只发现要把神骨置于野外。”
三块神骨上,灵气氤氲,给他的感觉,就像是每天早上,装满朝阳紫气的紫气葫芦,灵动非凡,望之不似凡品。
“这样我就不必翻山越岭,寻找已经转变好的神骨,直接猎杀魔兽,用灵气滋养即可!”
只有晋升人仙,天人合一,才能操纵灵气,柯明德目前虽然只是真气修为,但他有紫气葫芦,朝阳紫气,亦是天地灵气的一种。
介绍完毕,胡公又将神骨装好,放回石板之下。
伏牛氏中,十二名神人足以庇护整个部落,其余神骨,不能肆意使用,这是为了传承有序,使得部落长存。
胡公虽然德高望重,也不能取出一块神骨,交给子嗣使用。
“这三种神通,一个能够吐丝织网,一个能让人悲伤,对我都没有用处,石化之眼的神通,听起来就很厉害,可惜未曾亲眼目睹,如果找不到合适的神骨,就选用这个。”
柯明德早就开启扫描,将这三块神骨奇物,与外面十六快神骨,一并记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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