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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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会-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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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亲征,不可冒险侥幸,应先破安市,于是两军对峙于安市城下。可是后果却出乎所有人意料,我大唐战无不胜的军队对安市久攻不下,而后天气渐冷,粮食将尽,太宗见士卒不耐严寒,方才下令退兵的。不知我记得可有错误?” 

李世绩忙道:“皇后所言,有如亲见。” 

“是吗?这样我便不明白了,我军所向无敌 ,连下十城,夺人口七万,消灭敌人四万余人,自身损失千余人 ,为何会攻不下一个小小安市城。” 

李世绩垂首道:“是高丽名将杨遇春精于用兵,死守不退之故。” 

“是吗?青藤!” 

“小人在!”一直侍立殿前的一名卫士,立刻上前跪倒。 

“我记得你以前当过太宗皇帝的卫士,曾随太宗皇帝出征高丽对吗?” 

“是!” 

“当年,你随侍太宗皇帝攻安市城时,可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吗?” 

“禀皇后,小人随太宗皇帝出征,一直担任太宗皇帝的近身卫士,小人还记得我军刚扎在安市城外不久,就有两个人夜入军营。也不知道那是何方人物,竟能轻易地直入太宗皇帝的金帐而不被发现。太宗皇帝见到他们后居然不震怒惊慌,只令我们几个卫士送上美酒,就让我们到外面守着了。那一夜他们都在里面喝酒,小人只断断续续听到里面几句话。太宗皇帝好象说‘岁月如霜,朕已老了,你们却风彩依旧。’另外一人最后说了一句话小人却记得很清楚‘皇上即执意如此,我也不再相劝。你我便以高丽存亡再斗上一场,皇上你能灭高丽,我必能救高丽。’后来,他们就走了,太宗皇帝竟然亲自把他们送出帐,然后他们就消失在万军之中,小人不知道他们怎么来的,也没看到他们怎么走的。再后来,不知怎么,安市城怎么也攻不下,我军的粮道又被破坏,粮食运不来。按理说我军的粮道一直有精兵保护,没有理由被破的。可事实确实发生了那样的事。我军粮草不继,太宗皇帝只得下令退兵。在退兵前,太宗皇帝还备了厚礼,令人送入安市城中,说给守城主将。小人原以为是送给杨遇春将军的,可太宗皇帝却不提杨将军的名字,只一再重复要送给守城主将。礼物送入城后,杨遇春将军在城头答礼,太宗皇帝在城下遥望城头良久,方才长叹退兵。小人一直不知道,太宗皇帝最后那失望叹息的神情是为了什么。” 

此刻歌舞早止,众臣听着这个小小卫士讲着二十余年前的一段密史,无不惊异。 

武皇后脸上也现神往之色:“你可记得那暗夜来访的两个人如何形貌?” 

青藤脸上忽现出极为奇特的神情:“小人永远不会忘记那个人的,我不能形容他的样子,因为小人实在不知道怎么说才能说明白,只知道一看到其中的一个人,就觉得看到了神仙,那是真正的人间谛仙。他身旁的那个人高大威猛一脸虬髯,可不知怎么和那神仙一样的人站在一起,竟似无比匹配一般,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武皇后望向李世绩:“英国公,你是当年随驾之将,你可知那二人是何方神圣?” 

李世绩垂首施礼:“臣已老迈不堪,当年的往事,实在记不清了。” 

武皇后眼神一冷:“英国公!” 

李世绩恭敬地道:“皇后,已经二十多年了,物是人非,世人都已尽忘往事,皇后再要深究,又有何益。” 

武皇后默然良久,方才道:“英国公,你说得的,二十多年了,说不定当年的英雄已化云烟,你说对吗?” 

李世绩点头:“臣想,他们应是已不在这人世间了。” 

武皇后神色一动:“你说他们死了?” 

李世绩脸上现出一缕笑意:“臣并没有认为他们死了,臣只是以为他们已不在人世间了。” 

“为什么英国公会有如此推测呢?”武皇后深深地看着他。 

李世绩垂首道:“如果他们还在人间,以臣之能,万万攻不下高丽。” 

武皇后黯然点头:“不错,如此人物又岂是你我可以祈及的。说了这么多往事,我也累了,你们都去吧!” 

众臣纷纷施礼退出,武皇后一人徐步踱出宫殿,举头望高空一轮明月,轻轻叹息一声:“师尊啊,媚娘多想看看那传说中的不世英雄,见一见令你至死不能忘怀的人啊。” 

次日,李世绩上本告老。武皇后准奏。第二年,李世绩安老而死,立国之初,掀起风云的英雄们自此尽亡,传说中的许多英雄也渐渐湮没,正史中,不再有他们的名字。 

有唐一代,突厥与大唐一直保持较密切的关系,虽然有时也起争端,但毕竟流血冲突远较前朝为少,不少胡人,都能在唐朝做上高官,对大唐的敌意自然皆消。 

海上诸国自立国以来就大力宣扬中土文化,直至数千年以后,仍然可以看出他们的文字建筑与中土文化的相通之处。 

当年的许多英雄们渐渐消声匿迹不为人知。跋锋寒独剑行天下,没有人知道他最终归于何处。候希白流浪天涯寻找传人而始终没有遇见让他满意的良才美质。他的足迹也一直没有停止过,虽然时常探访幽林小谷,可一直希望听到他与石青璇有所结果的人一直没有听到过喜讯。 

直到有一天,幽林小谷中再也没有箫声传出,直到有一天,世上再没有人能看到那品酒做画爱美人的佳公子。 

又过了许多许多年,一个姓李名白的少年因故坠崖发现了多年前一个传奇人物的密洞,承继了当年奇人的所有衣钵,成为花间邪派的再传弟子。仗宝剑行天下,以诗文惊人间,剑气诗才,震惊当世,千古流传,风流人物,终完成了候希白当年所愿。 



——全文完—— 







(长出一口气,终于写完了。刚开始写的时候只想到一个开头,原以为是写不下去的,谁知最后居然越写越乱,越写越大,什么塞外中原胡人汉人各方势力的,总算在头大如斗中把他完成了。不管最后结局是否成功,先要赞美自己一番。至少毅力可嘉。本来写到李世民登基就可以结束的,但我总为寇仲不平,觉得如此才华,浪费了可惜。所以硬要想办法让他事业爱情两得意才好。因此,仔细考虑之后就把唐代的一段史实和一个传奇和故事连到一起了。唐传奇中有一个非常非常合适的人物可以套上来。绝世人物,绝世之才,绝世的胸襟和绝世的气魄。万里江山一笑而让,转到海外,再创天下。我一直非常喜欢他,感觉上把他套在寇仲身上也无不可。都曾让江山,都与李靖称兄弟。因此就让寇仲留了满脸大胡子,被人戏称徐子陵与他是美女与野兽。笑……不过寇仲是打天下之才,却未必有治天下的耐性。不能想象他治天下的样子,而且他当了皇帝,总不能让子陵当皇后?所以还是让他用最老套的方法逃跑了事。到这里人物就该归隐了,但寇仲是飞扬跳脱的个性,让他为了爱情长期隐居在某一处,对他性情上的压抑太大了,所以我就让他和子陵到最遥远的国度去探险。他们修习的武功是追求生命极限的,就让他们踏上漫长的道路去追寻天地的极限。看尽世间所有的国度,所有的民族,所有的风情,想来就是一件很浪漫传奇的事。象他们那样不平凡的人,原本就应该有永远精彩永远不凡永远不会单调重复的生命。到此故事就结束了,不过还是忍不住加了个尾声,至少交待了其实所有人都猜得出来的绾绾夺天下手段——武媚娘。顺便用李世民征高丽失败来最后点一下寇仲与徐子陵。本来读史时就颇奇怪,以大唐武力之盛,击破突厥,横扫塞外,被尊天可汗,那么多强悍的游牧战士都被击败,为什么却攻不下军民柔弱的小国高丽。可是放在本故事后面就合理了。寇仲和徐子陵的娘亲可是高丽人,他们自然要维护高丽,以寇仲之才,瓦解唐军的攻击,破坏唐军的粮道也不是不可能。再加上史实上李世民送厚礼给高丽大将的事,怎么想,怎么可以和寇徐拉上关系。高丽一战,唐军没有达成预期的目标,但高丽损失也颇严重,谁也没胜,谁也没败。也算是对寇仲与李世民这两上不世的兵法家最终的决战做了一个交待,终究谁也没胜过谁去。最后硬说候希白的徒弟是李白,是一时心思一动,硬加上的一笔。李白其人有天纵之才,文字豪迈而浪漫,又长于击剑,颇有些武功。这样一个文武全才的千古风流人物怎么想都有点儿象花间派的弟子,所以我就硬这么写,求个好玩而已。 

好了,拖拖拉拉的一篇文和罗罗索索的一大堆后记总算写完了。 

对了对了,还有一件事。不少人要我写寇仲和徐子陵二人在一起的温馨幸福故事,可惜我实在不会写,只能随便交待一下情节了事。各位若不满意可以自己写他们的小故事啊。 

特别是某某人,你注意看了。你要在故事里串角我都让你如意了,这回该你自己好好写了吧。别告诉你不会写,我自认留下来的空间特别大。寇仲与徐子陵自李世民登基后八年的流浪,可以写很多故事了啊。你不是想当什么大反派啊,可以自封邪教之主,和他们斗一斗。后来他们远行而去,就更好写了,可以写他们和西方骑士较技,可以写什么罗马公主看上了他们,也可以写他们在欧洲的故事,哈,怎么写怎么好发挥。你要再说不会写,那就是你赖皮了。哈哈哈!!!) 

又:中国古代并不知罗马之名,一直称那个遥远的西方超级大国为大秦 

《后汉书》记述甘英欲往大秦的始末说:“和帝永元九年,都护班超遣甘英使大秦。抵条支,临大海欲渡,而安息西界船人谓英曰:‘海水广大,往来者逢善风,三月乃得度。若遇迟风,亦有二岁者,故入海人皆赉三岁粮。海中善使人思土恋慕,数有死亡者。'英闻之,乃止。”这件本应在中西交通史上留下巨大影响的行动,竟以“望洋兴叹”而告夭折,实属千古憾事,读史至此,每每仰天长叹。 

东方的大汉,西方的罗马,东西方两大超级帝国,拥有着怎么样辉煌灿烂的文明。 

当时人类各共同体之间的重大交往活动几乎都与这两个帝国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如果甘英的出使能够成功,能让东西方两大文明交流碰撞,真不知历史会有怎样的改变。 

只要假设一下,都令人无限神往。 

只可惜安息商人坏事,说什么海上风大要三年才能过,又说什么海上有女妖唱歌迷人心志渡海者若心念家乡就会被迷而死(原来那个时代希腊神话流传就如此之广,居然还能用来破坏国际交流)最终甘英放弃了。人类史上最伟大的外交行动,半途而折。 

真是让人哀叹啊。 

如果两大帝国能够直接交流,借着相互通商,让思想文明相沟通相碰撞,该多么好。就是动手打架我们东方也不会输(东方早期的机动性骑战远胜罗马呆板的方阵战术,只看被大汉击败的匈奴可以横扫西方就可以知道了)。 

可惜,这千古憾事终是铸成了。 

所以我忍不住想让唐初的寇仲和徐子陵再踏上那条漫长的道路,探访那个传奇的国家。 

只是,在古代寇仲是不应该称罗马为罗马的,他应该叫大秦才对。 

不过我担心如果直接写大秦的话, 大部份读者可能会不明所指,因此我才写罗马。 

但仔细想想好象也多少有点儿不合适。 

我到底应该写大秦还是写罗马呢? 

还有其他史实若有引用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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