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四十 初遇4()
“大姐,你”
听完达伊思的话,乐平愣住了。
“怎么,害怕有危险,不想带我去?”达伊思笑了笑,“我想,那么聪明的你,应该不会让我失望,在我面前说那些狗血的台词吧?”
乐平顿时感到无语——不过,被姐姐称赞聪明,有些欢喜呢,即使明知道她其实是担心被自己扔下。
再想想她妹妹,又释然了:弗利萨来地球的时候,布尔玛的反应不也一样么?话说这姐妹两还真是亲生的,一样的傻大胆,缺心眼儿。
傻归傻,但是很可爱呢。
“既然大姐你给我打上了“不狗血”的标签,我还有什么话好说呢?”乐平无奈地叹了口气,“就是不知道回头该怎么跟布尔玛交代。”
说着话,已经摆出了那个“请上车”姿势。
达伊思微笑依旧,侧身坐了上去,“放心吧,她会理解的——在我的记忆里,那丫头疯起来可是比我还厉害。”
乐平愣了一下,心说这倒也是——就看她敢单枪匹马跑去找龙珠就知道,那丫头疯起来有多厉害了。
“那么,坐稳了!”
招呼了一声,等腰上的触感告诉他,达伊思已经坐好之后,乐平一飞冲天——留下还保持着冲刺姿势的亚木在原地直发愣。
实际上,从刚刚听出来,这两个人话里话外透露着的意思,是要去找人造人,他就一直都在发愣,想不明白这世界上怎么还有这么不怕死的人。
等到乐平飞起,带着那个美女消失在天空,再也看不到了,亚木才反应过来,急忙大喊:“喂,你还没有解开招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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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飞在空中,两人一时间沉默了下来——毕竟是要去面对现在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魔头,虽然说两人都没有对于魔头应有的畏惧情绪(乐平很难对人造人有畏惧情绪,至于达伊思),但要说心里没有一点忐忑那也是不现实的。于是达伊思开口问道。
“大姐你是指”
“你给那个名叫亚木的家伙施加的招数,好像没有解开啊,”达伊思悠悠道:“为什么会忘记,是因为紧张吗?”
“没关系,那个招数对人类的效果不太好——如果是人狼吃了那一招,可能要一两天才能恢复,但既然对象是人类的话,有一两个小时也就够了。”乐平一边回答,一边也在扪心自问——难道自己真的是在紧张?
不是——转眼乐平就否定了的这个想法。必须要说,他的心理自我分析和调节能力还是很强的,而他发现自己确实没有什么紧张的感觉,反而是有些兴奋。
“是了,我是兴奋,兴奋得忘记了那家伙——再说,那家伙本来也不是什么值得记住的角色。”得出答案后,乐平立刻向达伊思解释。
“兴奋?为什么?”达伊思的追问立刻就来了,“你就这么急着要跟人造人一较高下?”
“当然不是!大姐你明知道我对跟人造人战斗什么的,没多少兴趣。”
“那你兴奋什么?”
乐平苦笑——兴奋的原因当然不能跟达伊思姐姐明说。
于是只能是
“姐姐你就别管了——瞧,跟你说这一会儿话,我连方向都偏了。”
乐平当然不可能知道“mst2地区的由佳城”具体在哪里——达伊思也不知道,她离开地球太久了——本来还可以通过特兰克斯的气息追踪的,但是现在特兰克斯的气息消失了,他就彻底找不到方向了。
不过不要紧,跟加林仙人的联系并没有断开,所以虽然找不到方向,但是却没有偏离。
于是不久之后,他就来到了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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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着很远,就能看到远处一片废墟的城市中,轰隆隆的爆炸和冲天的烟尘。达伊思看了,惊得说不出话来——真是很难想象那是人类凭借肉体力量能做到的事情。
“那些爆炸,能量并不大。”乐平开口道。
“那种破坏力,还能量不大?”达伊思再一次吃惊。然后就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妹夫已经不再前进,只是静静地漂浮在空中。
“确实不大——如果大的话,这里根本不会有什么遗址什么废墟之类的东西留下来,地形早已经变成环形山了,”乐平皱起眉头,“所以,那两个家伙目前并没有在战斗——他们甚至没有战斗过。”
“你是说,特兰克斯——”
乐平点点头,眉头依然皱得紧紧的,“不知道那小子现在在哪里?他想要做什么?”
“会不会是”达伊思想到一个不好的结果,忍不住花容失色。
乐平摇摇头:“不会!我们赶来得很快。跟据特兰克斯的描述,他们之间如果真的战斗,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分出胜负。”
“那”
“所以我现在有些头痛,不知道该怎么阻止他——我甚至连他藏在哪里都不清楚。”
说到这里,又摇了摇头:“我已经有意放开了气息,他肯定不会注意不到,但是他却没有过来跟我们汇合,这说明,他恐怕是有意在躲着我们——在躲着我。”
乐平此来的任务不是和人造人作战,甚至也不是支援特兰克斯,而是阻止他莽撞送死。
至于说让达伊思去看人造人在远距离上用望远镜来看也是一样,而望远镜什么的,在达伊思的“爱心套装”中,是常备用具——乐平是这么想的。
“不管他躲在哪里,他最后的目标都是人造人,而你们说那个制动器的作用距离只有十米,换言之他一定会去到人造人周围十米的范围之内——所以我们直接去那里一定能见到他。”达伊思开始出主意。
乐平愣了一下,“姐姐你的意思是”
“走吧,我们去人造人面前,跟他们堂堂正正说说话。”达伊思嫣然一笑,“没准儿,还能掩护正在悄悄靠近的特兰克斯呢。”
三百四十 初遇5()
终于要见到她了么?
乐平忽然感到心跳快了起来,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阻拦自己走出这一步。
“怎么了?”达伊思注意到妹夫的异常。
“能再等一下么?”乐平回答道,声音略有些干涩。
达伊思愣了一下,不过看看那仍在激烈持续的爆炸,立刻明白过来:虽然妹夫认为这些爆炸的威力不大,不过对于作为普通人的自己来说,这仍然是不能小视的威胁——现在下去,他就必须要费神保护自己。
“不对!”刚刚想到这里,忽然又反应过来。乐平刚刚的语气不对。如果他真是因为顾虑自己的安全而不想立刻下去的话,那么回答的时候就不会有什么感情波动。
可是刚刚他的反问中,透露着一些愧疚?
达伊思知道自己的感觉不会出错,这个准妹夫刚刚就是在愧疚,而且细细一想,不仅是语气,就连那句话的内容,在征求自己意见的同时,也有请求原谅的意思在内——如果真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他不能下去,那么他的话应该是比较平直的,类似“稍等一下,现在下去有危险。”这样才对。
这说明,他不下去的原因不是因为自己,而是因为他本人,因为他的原因导致自己不能下去看人造人,所以他才会觉得愧疚,才会请求自己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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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四十 初遇6()
很漂亮,无论男的女的都是一等一的美人,更难得的是那个女孩很会打扮;也很有力量,看看这“又”损毁了一次的城市就知道了。话说,又漂亮又有力量,这在电视剧里是主角的范儿啊,为什么现在却成了反派boss呢?
以上这些是达伊思在见到人造人以后,扫了两眼之后得出的印象。这之后,达伊思的注意力,就一直都放在了妹夫身上。
见面之前,这个妹夫很忐忑,可是见了面以后,他却平静下来。只是还是奇怪啊,为什么他这么平静的?
而且,为什么总感觉他看着那个女孩的眼神,总像是隐藏着一丝纠结?他在纠结什么?还有,他为什么一直关注那个女孩?那个男孩明明更值得注意吧?(18号一直坐在一处废墟上,神态很自然,而17号则是站在18号身前,摆了一个格斗的姿势——这说明这个城市是毁在他手里,自然更值得注意)
带着这些疑问,达伊思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已经和乐平一起脚踏实地。
落地以后,两边又沉默了好一会儿,大约是互相打量够了,乐平才清咳了一声,首先开口:“你们好!拉姿丽,拉碧斯。”
17号和18号,那是他们在“人造人”系列中的编号,而人造人是人形“兵器”。乐平认为,既然自己一直视他们为可能的伙伴——没准儿还是对象,那么,自己当然应该称呼他们原本的名字。
不过,两个人造人对乐平的称呼似乎没有多少反应。17号拉碧斯稍微愣了一下,轻笑了一声——注意,不是冷笑,这小子笑得很自然,就跟我们平时心情很好地去上班,遇到同样心情很好的同事,大家打招呼时候的那种笑一样。
笑虽然是很自然,但是说的话就很气人了:“咦?怎么变得这么有礼貌了?死了一次以后,胆子也变小了吗?”
对于17号的奚落,乐平一笑置之,胆小不胆小,自己心里清楚就行了,没必要搞什么意气之争,特别是眼下又没有旁观者在场,自己用不着担心丢面子——达伊思不算,她肯定很清楚自己是否惧怕对手。
果然,达伊思微笑道:“这位小兄弟——抱歉,刚刚乐平没有说明,所以我不知道你名叫拉碧斯还是拉姿丽——不过无论你名叫什么,乐平都不会怕你。很简单的一个道理,如果真的胆小害怕,他就不会来到这里了,特别是还带着我的情况下。”
听到这个女人温和的话,两个人造人都愣了一下。17号打量了一下达伊思,达伊思点头,微笑,神情和动作都非常自然,就仿佛她现在面对的不是凶恶的人造人17号,而是妹夫乐平,或者外甥特兰克斯一样。
17号微微一皱眉,他有些吃不准眼前这女人的来历,资料里没有这么一号人物——但是既然能在自己面前依然这么自然,那一定不是等闲之辈。
可是,她明明连飞都不会
想不明白的17号皱着眉头道:“这位小姐,你的意思是,这个家伙很强大,以致于足以在我们手下保护你?可是你知道吗?他已经前后被我杀死过两次了。”
刚说完却又想起来什么,又补充道:“哦,对了,我名叫拉碧斯,那边是我姐姐拉姿丽——话说,已经好久没有听到有人这么请问小姐你的名字是”
“我名叫达伊思,是一个家。”既然两边的交流这么“友好”,那么面对拉碧斯的问题,达伊思也很有礼貌地回答道。
旁边的乐平知道这么回答对面的人造人肯定还是不得要领,不知道达伊思何许人也,于是又补充道:“她是布里夫博士的女儿,布尔玛的姐姐,常年在外星球,最近才刚回地球。”
“哦,布里夫博士的女儿”17号果然有所反应,一边念叨着一边又打量了达伊思一会儿。很快,他的眉头又皱了起来,“不对啊,如果这位达伊思小姐你真是布尔玛姐姐,那你怎么这么年轻?毕竟按照资料来看,布尔玛小姐应该已经50岁了——难道,布里夫博士把自己的女儿改造成了人造人?”
达伊思的微笑终于开始变得不自然起来——再是怎么样貌年轻,心态年轻,也无法否定一个事实,那就是她已经在地球上在这个宇宙中存在六十多年了。
而年龄对于一个女人,特别是一个漂亮女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不用多说了吧。
但是她的这种不自然的微笑看在两个人造人眼里,就变成了“被人说中隐私后的尴尬”,所以胶囊公司真的在开发人造人技术?
(实际上人造人的认知并没有错,只不过两边对“隐私”的理解不同,人造人认为隐私是“胶囊公司在开发人造人技术”,而达伊思则认为是“年龄”)
作为现在世界上的最强者——而且还是两个最强者——他们本来不在意可能存在的对手怎么想,怎么做。反正无论他们怎么做,能做到孙悟空那种程度也就到头了,而孙悟空也不过是手下败将而已。
可是如果对手也开始开发人造人技术,这就是实实在在的威胁了。胶囊公司的技术,绝对不亚于格罗博士,格罗博士能够做出来的东西,胶囊公司也绝对做得出来。然后,想想当初两人联手对战16号,还差点输掉的事吧
“不是说布里夫博士从来不进行这些‘邪恶的研究’么?”17号冷笑起来,“怎么?现在也不管那么多了?”
“拉碧斯,你好像理解错了什么,”乐平发现人造人的反应有些不对,上前一步,把达伊思护在身后——尽管他知道在人造人面前,这种保护其实毫无意义,“布里夫博士早已经去世,而他也确实没有进行过生化研究——倒是布尔玛曾经展开过这方面的研究,不过最后并没有取得什么成绩。达伊思姐姐之所以显得年轻,是因为宇宙人的关系——她有很多外星朋友的。”
“布尔玛?”17号愣了一下,“就是你那个女朋友,她也是科学家?”
三百四十 初遇7()
(ifi忽然没了,自己动手处理,没想到就连宽带都没了,郁闷。
本月尝试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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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玛当然是科学家。”对于17号的问题,乐平稍稍意外了一下,不过立刻就明白过来——对于熟悉布尔玛的人而言,布尔玛的“科学家”“发明家”属性毋庸置疑,可是对于不熟悉布尔玛的人来说,这就有些出人意料了。
注意这里说的是“熟悉”,光是认识还不行,比如格罗博士本人认识布尔玛(见原著348章),但是他对布尔玛的印象估计也只是“胶囊公司总裁的女儿”,而没有视之为一个同行。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布尔玛在发明领域的成就不大,名声不显。
布尔玛的成就确实很大,龙珠雷达堪称龙珠世界中,除了七龙珠之外最重要的道具,而两种变身手表——第一种是可以让身体变小,后来送给龟仙人,再后来不知所踪,第二种则是悟饭用来变身赛亚蒙面超人的那个)和时光机,随便哪一个都是想人之不敢想,堪称颠覆性的产品。可以说,这些发明中无论哪一项,都足以让布尔玛置身顶尖科学家,发明家的行列。
不过
这些发明虽然了不起,但是这些东西却基本都是唯一品,且都是自用品,换言之,除了实际使用的几个朋友,外界并不知道布尔玛在科技发明上有这么高的成就——曾经,接触过龙珠雷达的红缎带军团是有可能知道布尔玛成就的,结果好死不死的,蓝将军却判断雷达是龟仙人发明的。
17号的资料不用说肯定都是从红缎带军团那里来的,对于布尔玛的认识,估计也就停留在“胶囊公司总裁”“布里夫博士女儿”“乐平的女朋友”这三项上了。
想明白了这些以后,乐平就想要为女朋友正名——不过一转念,又把这个念头压下去了。
刚刚17号的语气有些不对头,似乎透露着担忧,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万一他视布尔玛为威胁,要去把这个威胁消灭掉,可没有人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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