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话,开始仔细打量起这艘飞船。
应该说,这飞船还是蛮经典的,跟乐平小时候无数次想过的那种旅行用宇宙飞船风格差不多:各种高科技,但还在理解范围内。
“嗯,除了驾驶舱工作舱还有仓库之类的舱室而外,生活区三室一厅,独立卫浴。只要能量足够而不遇到意外损坏,可以支撑一个人在宇宙中生活几十年,是典型的旅行用宇宙飞船,”达伊思做着解说,“另外,更正一点,这飞船可不是借的,银河王把它送给我了,算是我给他签名赠书的回礼。”
“姐姐你面子真大。”听到这里,就连布尔玛也不能不服气了。
“有一件事要跟你们交代一下。”加克忽然过来插嘴,“这艘飞船一旦去到地球上,就仅限达伊思能驾驶,如果其它人想要操作,飞船就会启动自毁程序——这么做是为了防止其可能被人造人利用,所以布尔玛,你最好不要乱动它。”
乐平:“”
他一开始让银河王把飞船送来火星,本意来是只要自己上了飞船,那么飞船去哪里就轮不到银河巡警说话了。至于说自己不会驾驶宇宙飞船这不是还有布尔玛么?
没想到银河王居然玩了这么一手。乐平一边无语的同时,一边道,“那么,现在飞船有了,回地球准备一下,我们就能启程去新那美克星了。”
“还准备什么?直接去就可以了,”加克撇撇嘴,“来之前飞船刚刚补充过一次,各种储备都是全满或者接近全满,我们几个人完全可以在这里面住上一两年。”
布尔玛,乐平和特兰克斯三个人都是一愣:他们还真没想到,这就可以动身了。
不过仔细想想,好像也确实没什么事情需要特别准备。家当都在身上呢,一个胶囊盒子就全部搞定了。
乐平倒是还想要跟加林仙人道个别,交代他注意一下两个徒弟。不过对于有心灵通讯的他来说,道别什么的,倒是不需要面对面。
“你们有没有什么事情要交代的?我跟加林仙人说,让他帮你们盯着点儿。”乐平向布尔玛和特兰克斯问道。
“问一下,这艘飞船性能怎么样?我算一下从这里去到新那美克星要多久?”布尔玛向加克问道。
“哦,我们已经算过了,来回大约要三个周。”加克回答道。
“三个周啊”布尔玛低头想了一下,向乐平道,“那么,跟老猫说一声,让他帮我们注意一下,不要让人把西都的实验室弄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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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一帮人就这么有些仓促地走上了去新那美克星的路。
首先要做的是洗澡。
先是布尔玛,然后是特兰克斯。等到特兰克斯去洗澡的时候,达伊思想办法把布尔玛支去跟加克说话,自己则找上了乐平。
“有什么事么?”跟达伊思同处一室,乐平略有些局促,就连脸都红红的。
(等等,后面还有。)
三百三十七 寻找新天神10()
听了达伊思的话,乐平感觉自己有些犯糊涂:不是不喜欢,当然就是喜欢,这不是简单得很么?怎么自己会纠结不清呢?
“大姐,你让我想一想。”迫不得已,乐平只能请求“暂停”,“我脑子有些乱。”
达伊思点点头,不再说话,拿出一本笔记摊开在桌子上,开始刷刷地写起来。
乐平却还是觉得心情烦乱——主要是面对着姐姐,却在想着跟人家妹妹这些狗皮倒灶的事儿,这个实在是有些嗯,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
其实这中间的区别并不复杂,只不过要联系语境来想。“喜欢布尔玛”等同于“只”喜欢布尔玛,布尔玛是唯一的;“不是不喜欢布尔玛”,则意味着布尔玛是“可”喜欢的——不再是唯一。
如果是平常时候,乐平只要能静下心来,倒也能很快捋清楚这两者的区别。只是眼下他心中凌乱,还兼有一些惭愧(想要脚踩两条船,这事儿他还是很清楚的),于是就显得笨笨的了。
而且这一笨就一直笨到达伊思把手头的笔记本写了好几页,他都还没有反应过来。
“还没有想清楚么?”写完最后一个字,达伊思端起茶,喝了一小口,这才又向对面一直看着自己的乐平问道。
乐平其实没有看她,他刚刚一直在跟那个“不是不喜欢≠喜欢”公式较劲,听到达伊思的话,这才回过神来。
看看现在的环境和状况,乐平忽然间有种感觉:貌似,自己又回到了小学生时代,做了某件恶作剧,以为人不知鬼不觉,没想到却在放学后被老师留到了办公室追问。
“如果还没有想清楚的话,那么就暂且把这个问题放一放,”达伊思把茶杯又放回到桌子上——那个派头,确实像极了小学班主任老师,“我不知道你在你们那边跟我妹妹发展到什么程度了,不过想来还没有分手,对于你们会发展成什么样子,想必也浑浑噩噩——可是既然来到这边,你也看到了,你们两最后没能走到一起。对于这一点,你有什么想法?”
乐平回想了一下,“好像还真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也就是说,你对这一点并不在意”达伊思大感失望,“难怪你刚才会是那样的答复和反应。”叹了一口气,“也罢,感情的事情勉强不得,就算我这个做姐姐的多事吧。”
看到达伊思失望的样子,乐平忽然觉得很愧疚——然后机灵劲儿就回来了。
“呃大姐,有一件事得说明一下,”乐平解释道,“之所以没有特别的想法,是因为我在来之前——在特兰克斯出现之前,就已经知道这边的事情了,所以您刚才说的,我在我们那边浑浑噩噩,这个真没有。”
的聪明劲儿貌似又回来了,“大姐,要说明一下,”
于是换成达伊思有些反应不过来了,“你是怎么知道的,你在这边没能跟布尔玛走到一起?”
于是乐平只能把自己那个预见能力的说辞又重复了一遍。
“这么复杂?你在写么?”达伊思愣了一下,失笑道——三句话不离本行啊。
“是真的”
达伊思点点头,“虽然听起来很玄异,但是我能看得出来,你没有说谎——或许你所言有不尽,却无不实。”
低头沉思了一会儿,开始自言自语起来,“这么一来,你搞不清楚自己的想法就情有可原了——或许你喜欢布尔玛,但是既然预见到了这样的未来,那么心里就难免会有根刺。”
又沉思了一会儿,达伊思抬起头,看着乐平,双目神采飞扬,“乐平,你认为,一个时空的未来,是否能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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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乐平不假思索地回答道,“特兰克斯去到二十年前,想要改变历史;但是对我们那个时空的人来说,他改变的,不就是未来么?”
其实他心里想的是“我不是一直在改变龙珠世界的发展史么?”
达伊思一边听一边点头,“说得有道理。那么,你跟我妹妹的未来——嗯,我说的‘未来’是相对你们那边来说——你觉得能改变么?”
“能。”
“你想改变么?”
“想。”
这是实话。乐平自问,事情发展到今天,自己确实有意无意地在阻止布尔玛跟贝吉塔走到一起。
达伊思笑起来:“想改变啊,很好——只是你难道没有意识到么?你既然想要改变你预见到的未来,就说明你其实还是想要跟我妹妹走到一起,是吧?”
嗯,无法反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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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乐平脸上现出无奈的神情,达伊思知道,自己说中了,这个准妹夫心中,对自己妹妹是很有感情的。
“好吧,虽然谈话的发展顺序跟我预想的有些出入,不过我好歹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只是既然你已经明了了自己的心意,为什么先前回答我问题的时候,不干不脆的呢?”达伊思又看向乐平:“难道说,布尔玛有什么地方让你不满意?我妹妹虽然有时候有些笨笨的,但应该还不至于配不上你吧。”
乐平苦笑。实际上,达伊思问的这些问题,乐平很早以前就已经被问过了,答案是布尔玛是个好女孩,自己对她没有任何不满意。
自己犹豫和为难的,是在布尔玛和18号中,选择哪一个。
当然,最好是两个一起——好吧,这想法有些龌龊,但确实是自己真实的想法,也是自己苦恼的根源。
然而这种烦恼肯定无法跟达伊思说起。
“大姐,你别说了,”最后乐平只能求饶了,“我跟布尔玛之间的事情,蛮复杂的,不过我自己能够处理好。”
说到这里,乐平自嘲地笑了一下,“别看我现在遇到了烦恼,但其实我也是很能给人开导心结的。”
三百三十七 寻找新天神11()
达伊思审视了乐平一番,感觉这个弟弟确实不像是需要有人为他操心的样子,于是点了点头,温言道:“总之,我的直觉告诉我,你还是喜欢我妹妹的。所以我只强调一句话: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说罢,达伊思就收拾起东西离去了。自从拿到这艘飞船以后,这间房间就成了她的工作室,不仅是工作,就连大多数休息时间,她也喜欢呆在这里。房间的装修风格是典型的冷硬高科技:洁白的金属墙壁发出柔和的辉光,除了在需要的时候才会出现的桌椅,房间里没有任何的装饰物,甚至没有任何的东西,透过一边硕大的落地窗舷窗,能看到外面无尽的星空。宇宙的辽远神秘与人类的智慧和科技完美地融合在一起——还有什么地方能比这里更适合写sf吗?
不过显然,现在这个妹夫比自己更需要它,所以达伊思让了出来。然后找到了这个结的另一头,妹妹布尔玛。
布尔玛刚刚洗完澡,真躺在寝室的床上发呆。顺便一说,这艘飞船是家庭旅行用飞船,寝室只有三间,理所当然的,布尔玛跟达伊思住到一起。
“好久没有睡过这么舒服的床了。”看到姐姐走进来,布尔玛大大地伸了一个懒腰,然后腰间用力,从床上坐起身来,“那只大章鱼对姐姐你还真不错啊。”
“怎么,地球上的生活这么艰苦吗?”达伊思从墙壁里拉出一个浮空的座椅,用很随意的姿势坐了进去,然后座椅载着达伊思来到了布尔玛面前。
这种座椅平常隐藏在墙壁里看不到,需要的时候拉出来,看上去像一个竖立起来的大鸡蛋,中间凹进去一块,扶手上有操控系统,能到达飞船内任何地方,所以也可以当做交通工具使用。之前达伊思跟乐平在工作间的时候,就是
布尔玛苦笑,又一下子在床上躺倒下去,嘴里念念有词:“就连活下去都是奢望的时候,谁还有心思去管生活质量?就算之前的社会遗留得有一些好东西,二十年的时间下来,又能剩下来多少?更不用说我一直都在忙着研究,根本没工夫去关心这些享受。”
“辛苦你了。”达伊思也想不出别的能安慰的话了。
不过她本来就不是来跟布尔玛探讨这些“末世生活”问题的,所以很快就把这个话题抛在了一边,转而说起自己的来意。
“既然生活这么辛苦,有没有想过找个能照顾你的人呢?”
“嗯?”布尔玛纳闷,“什么意思?”
“就是说找个男朋友比如乐平那小子,我看就不错。”
“他是不错,看上去好像比我认识的那个乐平还要强不少,”布尔玛看着天花板,回忆起自己跟这个乐平“相识”以来十多天的经历,喃喃道:“很帅,很年轻,也很厉害,最重要的,他好像特别有办法,凡事都不慌不忙的,这一点跟我认识的乐平有很大区别。但是——”
“但是他不是我们这个时空的人,他迟早还要回到他原来的时空。”说到这里,布尔玛哑然失笑,“再说,我年纪一大把,连儿子都能谈恋爱了,哪还有那些旖旎心思?”
“啊啦,你不说我还没发现,貌似你已经是五十多岁的人了啊,”达伊思看着妹妹纳闷,“奇怪,你怎么一点都不显老的?看上去跟那小子倒是很登对。”
“别说得好像你很年轻一样,”布尔玛郁闷了,“貌似姐姐你比我还老十多岁吧,怎么也不见老的?我这个样子是因为吃了老猫的药,姐姐你又是因为什么原因呢?”
女人啊,青春是永恒的话题。
“那一回我去卜多罗星,害了一场当地的大病,只能去银河巡警中心医院治疗,结果顺便强化了一回身体,”说着话,达伊思一曲右臂,展示了一下微微有些鼓起的肱二头肌,微笑:“虽然比不了加克,不过我现在的身体,可是比地球人要强得多,衰老过程也要慢得多,慢到我对年龄这个概念都有些模糊了——你刚才说你吃了老猫的药,那又是什么?地球上有这么厉害的药吗?”
“别看不起地球啊,那帮走玄幻路线的家伙,他们手里的好东西可是丝毫都不比科学差的。至于说老猫的药嗯,一时半会儿解释不清,我还是举个具体的例子吧,老龟就是因为吃了那个药,活了三百多年,到现在都没死。”
“怎么老猫还没弄清楚,又出来个老龟?”达伊思表示我越发听不懂了,“爸爸和妈妈收养的某些奇异动物吗?”
“果然解释不清啊。”布尔玛也越发无语了,“姐姐,不是我说你,适当的时候还是回地球来吧,省得地球上的事情什么都不懂——爸爸妈妈去的时候,最遗憾的事情就是没能最后见你一面。”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达伊思点点头,“等这一次事情了结了,我就回来——地球人都死得差不多了,我的总不能写给鬼看吧。”
布尔玛心说那其实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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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楼越来越歪,达伊思不得不把话题又扯了回来——这就有些不自然了。这不是好事,不自然的谈话,对方很有可能会产生戒心,进而因为这种戒心不说实话。
“你刚才说因为乐平总会回到自己的时空,所以不想找他当男朋友?这么说,如果他不回去,你就愿意了?”
“怎么又扯到那家伙身上去了?姐姐你对他很有兴趣啊”说到这里,布尔玛忽然翻了个身,趴在床上看着姐姐,嘻嘻一笑,“姐姐你该不是思春了吧,要不要做妹妹的给你做媒?”
达伊思愣了一下,啼笑皆非,摆摆手,“好了好了,我直说吧。我想知道,当初你是怎么会跟那小子分手的?看到他那个样子,我实在想不出,你放弃他的理由。”
三百三十七 寻找新天神……途中12()
“之所以会放弃他啊”布尔玛又翻了一个身,变成躺着的姿势,“现在想来,无非是一时冲动吧。”
“一时冲动?”达伊思打破砂锅问到底。
“算了,不说也罢,”布尔玛不想谈起这些往事——说起来只会让人感到后悔。
不过她显然是低估了达伊思刨根问底儿的决心,在长达数天的软磨硬泡之下,布尔玛终于缴械投降了。
“怕了你了,”在又一次被姐姐“逼”到墙角之后,布尔玛不得不讨饶,“不跟你说的话,怕是在见到那美克星人之前都会被你碎碎念了奇怪,我怎么不记得你有八卦这个属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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