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之吕布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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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之吕布再世- 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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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喏!”两人抱拳领命,随后各率五千骑脱离大军而去。

    战阵前的厮杀,鲜卑人已是渐渐式微。

    只有达戈儿和疙黎两个骑将依旧勇猛如初,这两人手上沾染的汉军性命,至少已有百人。

    两人大步的往前走着,浑身戎甲早已是沾满血水。达戈儿伸手提过一名正奋力拼杀的汉卒,右手刀尖捅透他的胸膛,左手按着脑袋往外一推,那名汉卒便似被拘了魂魄,整个身子软绵绵的滑倒在地上。

    见此,达戈儿愈发猖狂的大笑起来:“你们汉人,一个能打的都没有吗!”

    话音刚落,两把甲刀同时从上方落下。

    战场之中突变的局势,步度根尽且看在眼里,从他脸上霜寒的表情中就能看出,咱们邶王的心情并不舒畅。

    达戈儿的一万五千骑是他指派出去的,也是他亲口下令让这些骑卒以三十骑为一排,列成数百纵前冲汉军中庭。照此一来,不仅致使汉军埋下的铁蒺藜无可用之机,亦能使这一万五千骑的冲击力得到大幅增强。

    为此,步度根还曾在心里自我满足过好一阵子。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汉人竟似料到了他会有此做法,仅仅只用了几十头青牛就将他这些骑卒,尽数破去。

    步度根越想越是恼怒,但他总归是鲜卑的大王,有着自己的权谋和心胸,不会轻易喜怒于色。强行将心里的不快按下,他听得身旁的卡祁说道:“大王,有两股骑兵故意绕道左右而来,看样子是想从中截断,吃掉我军正和汉军交战的这一块兵力。”

    “区区四万余人,还敢发起反攻,我是该说吕布勇气可嘉,还是愚笨如牛?”发现那两股骑兵后,步度根的语气里透着一股极为浓重的火药气息。

    这就好比兔子向老虎宣战,想要证明它才是万兽之王一样滑稽。

    “昆熊,夷戊,你两各率一万骑,去给本王灭了这两股汉骑,本王要用他们的头颅和心肝,来祭奠我们英勇阵亡的儿郎。”

    步度根果断下令,汉人想要从中截断,那他就干脆将这两股汉骑也都吞进肚子。

    “遵令。”两个魁梧的鲜卑将军将拳头放于右胸,向步度根弯躬身子以示敬意。随后,拨马各率本部万骑,杀奔而出。

    “褐渠,你也领一万骑,去给达戈儿搭把手。”步度根望着交战激烈的前方,又派出一员战将。

    达戈儿那里士气低迷,若再不派些人手去振奋士气,早晚会被汉人给打得丢盔弃甲。

    三股鲜卑骑军分别从左中右三路同时发起进攻。

    鲜卑人的用意很是明显,想通过人数上的碾压来取得最终的胜利。

    这种打法很愚笨,却也实用,大有一股重剑无锋的意味。

    立于战车之上的高顺眼眸一敛,盘算起步度根身边还剩多少士卒,主公的狼骑营就在右侧山岭之上,只待一个时机,便要去取那鲜卑大王的头颅。

    所以,为了使狼骑营胜算增大,就必须让步度根派出更多的士卒来上阵厮杀。

    “主帅,末将请战!”

    方悦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又一个的将军被派上战场,心里着急,可高顺就是不点他名字。当望见鲜卑万骑直冲而来时,他忍不住再一次开口请战。

    这一次,高顺没有拒绝方悦。

    他略微点头,目光中稍显凝重:“方将军,你将剩下万余骑卒全部带上,全力阻击来增援的中路骑军。”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了自己。

    这个在河内略有威名的青年骁将双手抱拳,大声应道:“末将领命!”

    当方悦正准备率军进发时,他才发现高顺的身边仅仅只剩下了一个陷阵营。

    这哪行啊!

    主帅乃是三军将士的灵魂支撑和信仰,如果主帅身边都没人了,那鲜卑人只需派上几百骑,绕后袭击,就能轻松的将汉军主帅连根拔起。前方拼命浴血的汉军将士回头见帅旗一倒,必定士气大崩,这场仗也就完了。

    于是方悦在出发前,骑马到高顺面前,试探性的问了一句:“高将军,要不我留下五千骑来。”

    “不必了。”

    高顺拒绝掉方悦的好意,他知道方悦在担心什么。

    见方悦还欲再说,高顺收回目光,决定激一激这个满腔热血的青年将军,“鲜卑人常年在原野上游牧,以骑射骁勇著称,正面硬碰硬的捉肘厮杀,你这一万四千骑未必会是他们的对手。”

    年少气盛的方悦闻言,果不能忍,同高顺对视道:“你少看不起人,我告诉你,若挡不下这股骑军,那就是我方悦死在了那里!”

    说罢,方悦催动胯下战马,吼了声‘跟我走’,领着身后万余骑疾驰往前。

    远处的步度根望见汉军调度,捏起下颚处的胡辫,面色凝重:“战斗才刚刚开始,吕布居然就把几万汉军全部推向战场,单凭这份魄力,就远非张懿那些怯弱文人可比。不过他这样放手一搏,也无疑是把自己逼到了死地,九死一生。”

    “诸位勇士,有谁愿替本王去斩了那汉军帅旗?”

    步度根其实很想来个狮子搏兔,一股脑儿的将兵力全压上去,他相信仅凭汉人这点兵力,肯定抵挡不住。

    但同时他也有着自己的顾虑,万一这是吕布故意做出的假象,只为诱敌深入,又藏有后手……

    汉人狡诈多变,还是小心为好。

    当初张懿可不就是这么死的吗?

    周围的十几名将军同时上前请命,现在汉军帅旗下方的士卒撑死不过千人,并且全都是步卒。

    若能擒得汉军主帅,那可是天大的功劳一件。

    这种白给的机会,傻子才不想要。

第一七二章 陷阵之志() 
轰隆隆~

    牛佘野上方天空响起一声闷雷,宽达二十里的原野上,汉、鲜双方兵锋相触,遍地开花。

    负责两翼突击的徐荣和魏木生还没能将鲜卑人拦腰截断,就撞上了左右杀出的昆熊、夷戊二将,而正面交锋的方悦也几乎在同一时刻,迎上了中路的褐渠。

    双方战斗一触即响。

    仅剩陷阵营坐阵帅旗的高顺扫视起战场,坚毅面庞上流露出些许凝重,不怒自威。

    眼下的局势勉强能称得上平衡,尚未呈现出败退之迹。

    但越往后拖,对汉军就越为不利。

    汉军已经倾巢而出,而步度根身边至少还留有五万兵马。

    鲜卑人折损个万把余人,伤不了筋骨;汉军若是崩了一处,则处处崩陷。

    “禀主帅,后方发现一支人数约莫三千的鲜卑骑兵,像是奔着我们这里而来。”有士卒来报。

    高顺听闻这个消息,几乎没有任何讶异之色。

    从派出方悦那一刻起,高顺就猜到了会有这样的结果,他也早做好了准备,破釜沉舟,背水一战。

    “陷阵营!”

    高顺从战车下来,拔起帅旗,声音雄浑。

    “战!战!战!”八百陷阵死士挺直身躯,眼中战意暴增,以长枪敲击起手中盾牌,齐声高喝。

    寒风凛冽,吹拂过面颊,似刀剔骨。

    马背上逆风而行的槐夷仁胜尤能感受到这点,但此刻的他却浑然不觉,甚至还翘起了嘴角,眉眼间都是笑意,显然心里是高兴舒坦,乐开了花儿。

    十八名将军都来争夺此次任务,最后却是他被步度根委以重任。

    相比其他人在战场上卖命的厮杀奋战,他的这个任务不知道简单到哪里去了,骑兵打步卒,人数还是汉军的三倍。

    本来他说一千骑足矣,但为了快速解决,步度根还是拨给了他三千军骑。

    飘扬的汉军帅旗就在眼前,槐夷仁胜再度提快了坐下战马速度,好不容易抢到这个机会,他怎么都要夺个头彩,显一显本将军的威名。

    他心中甚至已经想好,在斩下汉军帅旗之后,该如何向步度根讲述自己的辉煌战果。

    百步之外,槐夷仁胜下令进行骑射,并且猖獗大笑着:“看本将军一波骑射,定叫尔等死伤过半。”

    随着鲜卑人的引弓搭箭,陷阵营这边早已是默契十足。前排士卒半蹲身躯,手中盾牌往地上用力一砸,身后将士接连上前,将手里盾牌嵌在底层盾牌之上,环成一圈,形成以高顺为中心的钢铁壁垒。

    飞来的箭矢撞击在盾牌上,叮叮乓乓的响个不停。

    几波连射下来,上万支箭射了出去,却连一个汉人都没伤着。

    槐夷仁胜怒气交加,觉得自己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侮辱,索性将手中牛角弓一扔,抽出马背上的弯刀,大声吼道:“儿郎们,随本将冲垮这帮汉军的防御!”

    杀~~~

    后方的骑卒纷纷效仿,收起弓和箭,抽出弯刀,喊杀震天。

    箭矢一停,高顺毫不犹豫的下令:“变阵,鳞!”

    原先呈圆柱型的战阵瞬间从后方裂开,两旁士卒收起手中盾牌,快步跑向前方,然后将盾牌左右依次补上,列成一排长长的盾墙。

    疾冲而来的槐夷仁胜见状,嗤笑一声:“蝼蚁之力,还妄想阻江河之海,简直可笑!”

    快马加鞭一路冲至陷阵营前,正当准备撞开这面盾墙冲进去大杀特杀的时候,前方盾牌契合的方形缝口,刺出了一排排多达数百道的耀眼寒芒。

    马是灵性类动物,遇到危险时,会在第一时间选择规避伤害。

    前冲的战马明显受到不小的惊吓,陡然一个急停,站立起后腿,前面双蹄在空中虚踏连连。

    得亏槐夷仁胜攥紧住手里缰绳,才没被这突如其来的一下,给弄摔下马背。

    前方主将的战马一停,后面冲锋的骑卒也就跟着停了下来。

    “战阵,方!”手握帅旗的高顺眼中光芒一闪,抓住这个契机,果断下令。

    一众勒住马头的鲜卑骑卒还未反应过来,就看见前方那坚如厚冰的一排盾牌,猛然炸裂开来。

    杀!

    怒吼着的陷阵营大步前冲,以八人为一组,合成小型四面方阵,可攻可守。

    区区几百汉卒,不趁机逃走,居然还敢发起反击,当真是不知死活!

    槐夷仁胜面色阴沉,带着身后三千骑,二话不说直接杀入阵中。

    骑卒最大的优势在于速度和冲锋所带来的惯性力量,而此刻鲜卑人的三千骑显然已经丧失了这两大优势。

    若是对付普通士卒还好,但在他们面前的,明显不是一般汉卒。

    槐夷仁胜俯身纵刀砍在一名士卒的肩头,只听得‘铛’的一声,那士卒毫发未损不说,反手就是一枪直刺他的心窝。

    槐夷仁胜惊愕了一瞬,好在他反应够快,侧身躲过了那足以致命的一枪。

    接连砍了好几名士卒,都是同样的结果。

    “见鬼!”

    这名鲜卑骑将粗鲁的低骂起来,挡在他前面的这些重装甲士,不仅手持硬盾,容易砍到的地方也几乎都覆上了坚固的铁甲,一刀下去,根本连防御都攻破不了。

    而他们手中的长枪,在同短刀对拼时本就占据着优势,这一来二往,马背上的许多骑卒都被捅了个通透,坠马致死。

    这样打下去,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槐夷仁胜心里明白,但他就是咽不下这口恶气。当他望见汉军主帅的身旁仅有七八名甲士护卫时,他知道,机会来了。

    身后的三千骑卒被陷阵营分割蚕食,槐夷仁胜也不去管,他握紧了手中弯刀,成败皆在此一举。

    为避免打草惊蛇,他甚至连周围的士卒都没知应一声,独自拨马寻了个空角,往汉军帅旗下直奔冲去。

    兴许是压抑许久的缘故,高顺并未让身边的几名悍卒上前阻拦。

    他将手中帅旗递给一名魁梧壮汉,缓缓从战车内抽出了那杆形状怪异的长枪,名曰‘钩镰’。

    高顺立在雪地,手中向后斜拖的钩镰枪尖恰好点在雪面。

    迎面冲来的槐夷仁胜手中刀锋直砍而下,口中暴喝:“给我死!”

    高顺不避不躲,手中钩镰枪递出,甚至连脸上的冷漠神情都从未有过丝毫变化。

    赌命?

    槐夷仁胜脸色一沉,身形微侧,高顺那一枪刺空,而他手里的弯刀却在高顺的身上留下了一道猩红的血口。

    仅仅一个交锋,槐夷仁胜就已判断出高顺的实力在他之下,不由嗤笑一声:“就这点本事还敢同我相斗?”

    原本刺空的枪尖一旋,下方内曲的钩尖抵住脖子,‘噗’的一声,整颗脑袋高高飞向了半空。

    丑恶的头颅如同皮球滚落在地,槐夷仁胜瞪大着眼珠,缺了头颅的尸身喷涌着血水,被胯下战马往前带了许久,才坠下马背。

    “将军,你受伤了!”身后的几名士卒赶紧上前,心中对高顺的敬畏程度再次攀升。槐夷仁胜砍在高顺身上的那一刀,他们看着都疼,可高顺愣是没有哼上半声。

    简单的做了个止血包扎,高顺望向步度根所在的位置,已经有了决定:“主公常说,来而不往非礼也。收拾掉这三千骑,我们便去会一会那鲜卑大王,用手中的枪、盾告诉他,什么叫做陷阵之志!”

第一七三章 有死无生() 
浓烈的血腥气味在这片原野上蔓延,哀鸣和剑影于风中绽开,堆积的残体狰狞而可怖,汨汨血水,汇聚成一条小小溪流,自北向南‘哗哗’的在原野上流淌,融化了地上积雪。

    陷阵营一经开赴战场,立马成为了鲜卑人眼中的焦点,无他,实则是高顺手里的那杆汉旗太过亮眼。

    不管走到哪里,只要手中还握着的这杆帅旗,鲜卑人就一定会时刻关注这里。

    战场中厮杀正酣的鲜卑将军们动了心思,各自分出一两千兵马,袭杀高顺。

    然则,他们显然低估了陷阵营的实力,冲杀而去的骑卒被死死阻挡在外,战阵里的长枪接连刺出,稍不留神,就会满身窟窿。

    骑卒们相继落马,被乱枪扎死于地。

    他们终于发现这支重装甲旅,其实就是一群名副其实的钢铁怪物。

    鲜卑骑卒不由自主的逐渐后退,战阵中央的高顺虎啸连连:“想取我高顺的头颅,尽管来便是。”

    “死战!死战!”八百陷阵死士发出猛兽般的咆哮,鲜血在他们面庞上流淌,赤红的眼珠里什么都没有留下,哪怕仅有一息尚存,他们的前进脚步,就永远不会停下。

    即使战至最后一人,也誓要将前方贼寇,撕成碎渣。

    这便是陷阵营的信念,有死无生,有敌无我。

    陷阵营这种毫不惧死的打法,不仅令半道截杀的骑卒们肝胆俱寒,就连那些鲜卑将军们也是一个个头皮发麻,竟不敢再往前去。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下方的战场局势,或许厮杀激烈的将军们并不知晓,但山岭之上的吕布却是看得一清二楚。

    “先生,让我出战吧!”吕布站到戏策身后,脸色肃穆的说着。

    高顺都手擎帅旗亲自临阵杀敌,他没有理由还在这里继续苦等下去。

    “将军,你应该知道,高顺这般做法,其实是想要引出更多的鲜卑贼人加入战场,为将军你的冲锋创造出最为有利的局面。”

    戏策取下腰间的酒葫芦,大灌两口,烈酒浸入心房的瞬间,像是燃起了一团熊熊的火焰,无比暖和。

    先前缩成鸵鸟般的身躯渐渐张开,戏策用袖袍擦拭起嘴角,见吕布正欲开口,他先一步伸手制止,然后接着说道:“现在留守步度根身边的将士足有五万,仍是将军的百倍之数,敢问将军此去,能有几分胜算。”

    “几分胜算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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