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之吕布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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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之吕布再世-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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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与高顺差不多身高的李肃,在吕布身旁佝着身子,倒显得颇为滑稽。

    吕布是个很直接的人,问话的方式也是开门见山:“高顺,离开这里入我狼骑营,如何?”

    面对吕布的出言相邀,这个衣着朴实的汉子怔在当场,愣了足足有三秒钟的时间。

    然后,他将手中的箩筐放在脚旁,身子直起,双手抱拳行了个标准的军礼,口中婉拒了吕布:“多谢吕将军抬爱……但,高顺不愿去狼骑营。”

    此时的高顺已然猜出了吕布的身份,这些时日,吕布的事迹早已传遍了雁门郡大小各县,“飞将军”“盖世英雄”“狼骑共主”等一系列的头衔,使得他所绽放出的光彩,掩盖住了所有的边塞将领。

    偶尔休息的时候,他也会听到诸如此类的消息,但他从来都只当做故事来听,那些人和事,离他委实太过遥远,

    故事中的吕奉先三十余岁,蓄短髯,手中一杆方天戟,墨甲黑袍,魁梧勇猛又能征好战,仅一个人就能凿破鲜卑万千铁骑。

    如今见到真人,不曾想他,竟这般年轻。

    一旁的李肃听到高顺的回答差点吐血三升,多少人梦寐以求,挤破脑袋想去的狼骑营,到了高顺这里,居然被他给直接回绝了,未免也太不识抬举。别说是入狼骑营,就算是去当一个普通的士卒,也比在这当个马仆要强上许多。

    你不想去,让我去啊!

    李肃在心中大呼,多么希望吕布邀请的那个人是他,而非高顺。

    “嫌士卒身份低微了吗?那我给你个军侯如何,军司马也行……”

    吕布如是说着,如果高顺还嫌小,想当校尉或者将军的话,此生从未求人的吕布不介意去镇北将军府一次。

    李肃听得眼睛都快蹦出来了,他从入伍到现在已有三四年的光景,也才混了个什长,至于什么时候能再往上挪一挪,爬到队率和百夫长的位置,就只能全靠运气了。

    如今吕布一张口就许诺给高顺军侯、军司马,这叫李肃怎能不嫉妒眼红。

    马仆和校尉身份的差别,就如同普通百姓和羽衣卿相,地位天壤之别不说,更不会有任何的交集。

    身为校尉的吕布如此关心于他,说不感动那是不可能的,但高顺依旧还是摇了摇头,说了起来:“雁门关一役,狼骑营一战成名,将军您冲阵破敌斩将,威名传遍雁门,又深得镇北将军的信任,将来前途可以说是不可限量。威震并州,甚至是名扬天下,也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罢了。”

    有了上一世的前车之鉴,吕布对前途之事倒并未太放在心上,只是问向高顺:“那你又是为何?”

    高顺想不通眼前的年轻人为什么会如此在意和关心自己,却也给出了个明白的答案:“高顺是个糙人,没啥本事,但也读过几卷陋文,识得几个大字,不想将来给人戳脊梁骨,骂我是个攀权附势的小人。”

    高顺如此的死心眼儿,吕布一时间也没办法劝服于他,只好从衣衫遮住的腰间取下一枚令牌,递给高顺,“我要动身去趟洛阳,这块牌子你先拿着,什么时候想通了,你就拿它去狼骑营,亮出牌子,没人敢怠慢你。”

    令牌的正面刻有一个草书的吕字,反面是一颗栩栩如生的狼头,整个狼骑营只此一块。

    高顺没接,甚至连看都不曾看上一眼,弯腰重新端起了脚旁的箩筐,向吕布微微欠身,“将军若无其他事情,高顺还有马匹要喂,就先告辞了。”

    说完,高顺端着马草,从吕布身旁擦身而过。

    吕布握着令牌的手停在空中,稍显尴尬。

    李肃见状,生怕吕布动怒,将怒火撒到他的头上,赶紧劝说起来:“将军,高顺他就是这么个人,您可千万别放在心上。他原先是军中的百夫长,就是因为性格过于刚正,才得罪了上面的人,被人胡乱扣了个理由,贬配到了这里。”。

    吕布莞尔一笑,将令牌重新挂回腰间,转身背离高顺而行,李肃赶紧追随其身后。

    从一开始,吕布的表达方式就出现了错误,他只想一心报答和补偿高顺,让高顺入狼骑营,许诺给他军侯、军司马,但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上位者的施舍?

    吕布的傲在表面,高顺的傲,在心中。

    两人一路无话,到了牧场的大门口,吕布才对李肃说道:“肃兄,有一件事还想请你帮忙。”

    不用吕布明说,李肃就已经会意,抱拳承诺道:“将军放心,有我在的一天,定不会让高顺受到他人的欺辱。”

    给下承诺的同时,李肃也在心头琢磨着,高顺到底是什么来头,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认识吕布,那吕布为何又非要这般厚待于他。

    想不通透的李肃闭口不提,他是个聪明人,很多事情,不该问的,他绝对不会去问。

    吕布接过李肃递来的马鞭,翻身上马,看穿李肃的心思的他,道了一声:“一位许久未见的故人。”

    马蹄扬起,红色的骏马一骑绝尘。

第五十八章 洛水之北() 
水之北,是为阳,洛水之北,谓之洛阳。

    作为汉王朝的帝都,洛阳已逾百载,其盛世繁华可想而知,仅人口就已达百万之众,而整个并州的人口也不过六十余万。

    洛阳城内有南北两宫,城门进出十三处,街道阡陌,农贸金市一应俱全。在这座城池之中,从来不曾有人敢说自己官大,三公九卿不屑去说,其余的官员够不上资格。洛阳城内唯独官员不缺,城中随手一抓就是各种王侯将相,长史功曹。

    六月的洛阳还未进入盛夏,天气温和舒爽,出门踏青的太学学生、官家仕女、青年公子比比皆是,他们大多骑着牛车出游,沿着城郊的洛河而行,呼朋唤友,好不热闹。

    站在洛阳城头,映入眼帘满是青绿的庄稼和遍地的牛车。

    洛阳北郊的泥道上,有一名衣着光鲜的少年公子大步前行,身后跟了个头顶卷了两个圆球般发髻的书童,颇为可爱。

    只听得书童低声的念叨着:“小姐,咱们这样偷偷跑出来,要是被老爷知道了,肯定会受重罚的。”

    听了一路的碎碎念,身穿锦服的少年回头,嗔视了一眼被自己打扮成书童的丫鬟,微恼起来:“阿月,跟你说过多少遍了,要叫我公子!”

    眉间若笑,好一个俊美翩翩的少年郎。

    “可是……”阿月瞪着双水灵灵的眼珠在眼眶打转,似乎仍然不太放心。

    少年趁机一把搂过她的香肩,笑嘻嘻的说着:“阿月,你不说我不说,我爹又怎么会知道。再者说了,就算被他知道了,我们也大可说是去白马寺给他诵经祈福去了,别怕,出了事情我来顶着便是。”

    阿月努了努嘴,主子都这般说了,她也只好答应下来。

    只是,在她心头不免有些替自家主子着急,这般大大咧咧的,成天穿着男儿的衣衫,哪像个待字闺中的小姐,今后可还有谁敢娶她呀。

    阿月的心思少年自然不知,两人还未走到半里的路程,阿月的脸上忽然露出讶异的神情,像是发现稀奇的景象一般,指着前方说道:“小……公子,你看那两个人,好生怪异。”

    少年顺着阿月手指的方向看去,在目光可以清晰眺望到的不远方,有两个从北边而来的男子,一个锦缎绸衣,一个布衣麻裤。令人惊愕的是,那名穿着布衣的男子骑在红色的骏马上,而那名身穿绸缎的居然在为他牵马。

    巍峨雄伟的城廓出现在了吕布的视野之中,在此之前他从未到过洛阳,此时他准备打马上前去一探究竟。

    身旁牵马的汉子一身绸缎服早已湿透,伸手抹了一把额头渗出的汗珠,喘着粗气道:“爷,咱慢点中不中?”

    吕布看了他一眼,眉间带笑,“这才多远你就喊受不了,胡车儿,你不是自夸能力负五百斤,日行八百里吗?”

    名为胡车儿的汉子,用袖袍给自己脸上‘呼哧呼哧’的扇着风,讪讪笑道:“爷,我那不是吹牛唬人的吗,出来混我们这一道的,没一个响当当的名头哪能行。”

    当初有人出重金买吕布的头颅,暗中不少绿林草莽也跟着掺合进来,在浊河渡口对吕布展开了猎杀。先后有四波,拢共六十来人,皆是背有命案在身的亡命之徒,胡车儿在这波人中虽排不进前三甲,前十总归是没有问题。

    一波接一波的伏击刺杀,明枪暗箭,结局却是除了胡车儿,没有一个可以活着离开。他们在高估自个儿本事的同时,也低估了吕布近乎变态的武力。

    “我给你一次机会,你可以趁我不备偷袭,也可以试着逃跑,要不然也可以正大光明的同我一斗。”

    那时候双手染满鲜血的吕布如同魔神,笑眯眯说着的话,至今还在胡车儿的耳旁回想,他两样都没选,而是跪地乞生,立下血誓,愿终身为仆,尊吕布为主。

    于是,他活了下来。

    胡车儿有个特殊的癖好,喜欢穿绸缎锦绣的衣服。吕布曾多次让他穿低调点,别一天整得跟个老母鸡似得,胡车儿死活都不肯,在他背后的行囊里,满满都是华丽的衣服,大多都是他为害一方时所劫来的。

    至于是谁撒下重金,不惜一切代价的想要吕布丧命,吕布用脚趾头都能猜到,除了郑嵩,恐怕也很难找出第二个人了,这笔账先留着,等回了并州再找他好好算上一算。

    吕布眺望了一眼远方的城墙,口中说着:“胡车儿,你去找人问问,前面是否就是洛阳城。”

    胡车儿点头领命,左前方不远的一处农田中,有一名老者正在农作除草,胡车儿直接大步走了过去。

    别看胡车儿对吕布低声下气,对其他人可就没这么好的态度了,张口咧咧道:“喂,老头儿~前面那座城池是不是洛阳城?”

    正弓身在地里扶着禾苗的老人,瞅了胡车儿一眼,只见其浓眉粗眼,面露凶相,衣着富贵,吓得老人忙不迭失的赶紧点头,连道了三声“是洛阳”。

    得到明确的答复后,胡车儿一溜烟的小跑到吕布马前,牵过马绳,邀功的说了起来:“爷,没错,前面就是洛阳城了。”

    路过那老人身旁的时候,吕布见老人头发白了大半,还在兢兢业业的农作,地里的庄稼却是焉了吧唧的,没有一点生机。

    吕布不免有些疑惑起来:“老丈,不是前不久才下过雨吗,怎么庄稼变成了这个样子?”

    唉~

    老人叹了口气,佝偻着身子回道:“近些年来久旱无雨,大伙儿的庄稼都不好,好不容易盼着老天爷下了场甘霖,城里的公子小姐们又开始出游踏青,踏青踏青,地里好好的庄稼全给踏死了。”

    吕布眉头一挑,不由夹杂了几分怒气,“难道就没有人来管一管吗?”

    “管?哪个敢管,这些都是些官宦子弟,我们哪惹得起哟。”老人的语气里充满了无奈和辛酸。

    一旁的胡车儿听完,忍不住愤愤的骂了起来:“还他娘的读书人,读的个卵子书!”

    这话着实把老农给吓了个半死,心头是胆战心惊,他连忙竖起食指比了个禁声的手势,若是传到了那些大人物的耳中,肯定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的。

    “哼,怕他个卵!”

    胡车儿啐骂了一声,反正他身上已经是命案无数,多一条少一条,都一样。

    没多久,吕布就见到了老人口中的牛车。

    所谓的牛车,也就是一头普通的水牛,后面添加两个大车轱辘,在上面放一块平整的大木板,铺上厚厚的布匹,为防止掉落,特意在左右两边设有扶栏。若是大热天,还会在中间撑起蓬盖,用来遮阳。

    水牛的性子墩厚温和,行进速度缓慢,少有颠簸,坐在车上的文人士子们大可以一边饮酒,一边吟诗,欣赏路边的美景。

    遇到熟人还能寒暄一番,这里一声王兄,那里一声李兄,一个个表现得极尽和睦,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的温文有礼。

    若是运气好碰到天仙美眷,结下一段良缘也未必没有可能。

    牛吃草,哪儿有美味的青草它就往哪里去,管它庄稼不庄稼,它又不认识,只顾挪着四只大蹄子踩踏着地里的泥土,搜寻着美味的食物。

    牛在地里啃着庄稼,车轴压过地面,留下一道道刺眼的车痕,偏偏那些个士子文人还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还不忘卖弄文采的搔首吟诗。

    他们可都是读了数以百卷书籍的读书人啊!

    都读给狗听了吗!

    老农看着那些辆牛车往自己的这片田地缓缓驶来,脸色愁苦,“就还剩这一块麦田了,再让踩了的话,可该怎么活哟!”

    听着老农这饱含沧桑苦涩的话语,吕布抬腿轻便的滑下马背,将马绳交给胡车儿,并让老农离远一点。

    有些事情,既然遇到了,他就不能不管。

    吕布孤身走到那块麦田的前方,右手负于身后,头顶苍穹脚踏麦田两岸,挡在了那头行进的青牛面前。

第五十九章 你服不服() 
大青牛的两只前蹄一停,就听见这辆气派牛车的后方,传来了一阵充满恶意的骂娘声。

    正推杯换盏的几位公子哥儿猝不及防,车身随着老牛的驻足不前而剧烈的颠簸了一下,酒水脱离杯盏,溅洒在昂贵的衣衫上。

    一名衣口微微敞开的青年面带三分醉意,神色不悦的质问道:“吴德,怎么回事!”

    驾车的仆从赶紧转过身子,颇为愤恨的说着:“少爷,有个不长眼的家伙挡了咱的去路。”

    青年伸出双指摁了摁额头两旁,不耐烦的摆了摆手,“本少爷今天心情好,让他滚一边儿去。”

    吴德点头哈腰的答应着,扭过头看向挡道的吕布,脸色一变恶狠狠的骂道:“好狗不当道,我家少爷让你滚!”

    吕布好似没有听见,站在原地丝毫没有避让的意思,瞄了一眼牛车的后方,车上共有五人,年岁不过二十三四,皆是锦衣华服,瞎子也能看出这几人身份不俗。

    “这地上又没写你家少爷的名字,怎么不叫你家少爷绕行。”吕布笑意盈盈的如是说着。

    吴德听到吕布这话,脸色顿时黑了下来,“嘿,小子,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是吧,你可知道后面车上这几位公子爷是谁吗?”

    车上这五人,哪一个不是大有来头,能给你区区一介平民绕行?简直可笑至极。

    坐在南方位置的蓝绸青年将一杯酒水灌下,随后将酒樽搁在方形的小桌上,鄙夷的骂上了一声“乡巴佬”。吕布的并州口音不难听出,并州贫瘠荒凉,读书识字、入京为官的更是少有,并州人在他们眼中,与未开教化的蛮夷无异。

    吕布依旧不为所动,有条不紊的说着:“我不管他们是谁,我只知道,牛车踩坏了百姓的庄稼,就得赔钱,这是道理,也是王法。”

    “王法?哈哈哈……你跟我谈王法,哈哈哈……”

    牛车上那群青年仿佛听见了世上最好笑的笑话一般,哈哈大笑起来。笑了好一会儿后,那个衣口敞开的青年支起右腿,将胳膊肘搭在上面,吩咐着自个儿的恶奴:“吴德,你去替本少爷赏他两个耳光,教教他什么是王法!”

    吴德很狗腿的点着脑袋,下了牛车后,一边走,一边撸起了袖管,走到吕布面前,抬手就直接往吕布脸上抽去,动作干净利落,看样子以前这样的事情他并没少干。

    吴德的巴掌还没扇出去,一只沙包大小的拳头就已经印在了他的眼前,离他的眼睛距离不足一寸,其速度之快,带起的拳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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