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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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人-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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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既无“精神”的牵绊,社会繁荣得快,国家兴盛得快,一般平民的物质生活水准也很快提高。不幸的是,组合成社会国家的基本“个人”,却失去“心”,失去“清”,只是“肉”,只是“物”。人间变得“好冷”,人类心灵无法沟通。人,成了养得健康硕壮的行尸走肉。反之,我国传统的文化,与传统社会观念,一向偏重精神,偏重“清”,而十分漠视或轻视肉体现实。于是人间充满温暖;人,由于能够自别于动物和无生物,也就是说,因为是万物之“灵”,而能保持一份做“人”的光荣与尊严,但,正如一个人不能单靠精神过活,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个文化,在长期漠视肉体现实的情形下,必然因贫血而不支倒下。难怪残破的李宅,位于“南京”“东路”,而房子大门柱上的一对玻璃门灯,“右边一只碎掉了”。白先勇的冷静头脑,清楚明白,我们如果要在现世活下去,就必须接受肉体现实,重视肉体现实。然而他那痴情的心,却固执不肯放弃他显然认为比生命更可贵的“精神”。所以在他小说创作中,我们常可感觉到肉体与精神之间又强又紧的张力。他的人生观显然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他完全是和中国传统文化认同的。我看过一篇登在香港某杂志上的讨论白先勇小说的批评文章,作者显然是左派,名叫李黎,论文题目是《殡仪馆的化妆师》。这“化妆师”,指的就是白先勇。李君抨击白先勇的小说题材与小说人物,并特举《思旧赋》为例,指责白先勇的“阶级观念”。李君十分赞成李小姐“唾弃了那个家”,也好像认为桂喜和小王两个年轻仆人,偷窃主人一箱玉器逃跑,是很应该的事。但,最使李君义愤填膺的,是白先勇把痛骂桂喜和小王的话,“塞进如此忠心耿耿的模范奴仆口中来说”,这,等于是作者“强迫被剥削的阶级也与他认同,一起来责备其他不甘于被剥削的人”。对于这样的“文学评论”,我本来不愿浪费篇幅谈起,我之所以提及,是想用此做个引子,解释一下白先勇为什么选用两个老女仆,来抒发他的思旧怀古之情。我已相当详细地讨论,这篇小说的真正主角,不是二老女仆,而是李长官家庭与中国传统社会文化。而李家既影射传统社会文化,那么,忠诚悼念传统社会文化的人,就不能是李家自己人,却又必须是十分忠于李家的人。这样的人选,没有比旧式家庭的老忠仆更适当的了。而顺恩嫂和罗伯娘,正如美国“南方文学”里几个有名的黑人女仆,像《声音与愤怒》中的笛尔西(Dilsey),或《飘》里的“嬷嬷”(Mammy),一点都不认为自己的身分是卑下的“奴”。她们只觉得自己是帮助主人做工的朋友,而在这种身份中保持着一份尊严。于是,在她们心目中,主仆之间的恩情,价值远甚于抽象的“人权”观念(正如今日妇女,虽明知“女权”道理,却还为“情”自甘受缚)。我们一般人,谈到美国南北战争,常以为南方人是压迫黑奴的“坏人”,北方人是解放黑奴的“好人”。这实在是曲解了历史。南北战争的真正意义,是北部工商业社会与南部农业社会之争。美国有一大派历史学家,以查里斯·毕亚德(CharlesA。Beard)为首,坚持认为南北战争的成因是经济性的,成果是政治性的,而黑人之被解放,只是附带产生的结果,与道德问题毫不相干。所以,北方工商业社会的胜利,并不一定就是人道主义的胜利,而南方农业社会的失败,也不能说是贵族阶级该得的报应。世界上没有一种社会形态可能是完美的。各种社会都有优点,有缺点。一个社会的存亡,与“好”“坏”时常无关,完全取决于是否合乎时代趋势,时代需要。美国南方文学作家福克纳(WilliamFaulkner),对于被时代潮流冲没的南方农业社会,心怀无限惦缅眷恋,我认为白先勇和福克纳的小说作品,颇有一些相似之处,但这点我已在《白先勇的小说世界》一文里讨论过,现在不再赘述,另一个比较通俗的例子,是密契尔女士(MargaretMitchell)的《飘》(GoneWiththeWind)。读过《飘》的人,看到里面南北军作战情形,一定比较同情南军,讨厌“北佬”。而实际上,贵族出身的南军领导者李将军(Gen。RobertE。Lee),最后虽然战败,在历史上却成为一个有名的伟人。他的高贵气质,庄重风度和崇高理想,直到今日还被人赞美称颂。这种现象,在美国如此一个只重功利只计成败的现实社会,倒是不常见的。话已说了不少,离题也远了,就此结束。  小草扫校||中国读书网独家推出||cnread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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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父吟》影射含义的两种解释在《梁父吟》里,白先勇又一次采用全能观点的第三人称客观叙述法,也再一次藉用人物的对白托出小说情节之大部分。然而这篇小说最引人注意的特点,是中国文学典故的采纳与运用,以及这些典故赋予这篇小说的特殊影射含义。情节动作(action)发生在一个深冬午后的短短数小时内。地点是台北近郊天母的翁寓,小说一开始,我们看到七旬上下的翁朴园(朴公),由五十岁左右的雷委员陪同,从王孟养的公祭典礼回到自己家里。朴公和王孟养同是参加辛亥革命的元老;雷委员则是王盂养的学生与多年的幕僚。朴公邀雷委员入屋内,到书房用茶,闲话时谈起辛亥年间的旧事,以及自己和王盂养过去的一段渊源。接着朴公对当天的公祭说了几句意见,他对王盂养的儿子王家骥之疏离中国人情礼俗,特别表示遗憾。雷委员陪朴公下棋,见他困乏打盹,便坚持告辞。朴公送到门口,再三嘱咐雷委员多费点心,帮忙照料他老师的后事。雷委员离去后,朴公在院子里耽搁一会儿,回忆起半个世纪以前辛亥年问的一些快事,最后才扶着他小孙子的肩膀,祖孙二人入内共进晚餐。这篇小说里面出现的角色,一共四人:七旬上下的朴公,五十左右的雷委员,六十开外的侍从赖副官,和一个年方八九,暂时离开留居美国的父母而回台和祖父同居的小男孩效先。然而,除了这四个人,《梁父吟》里还有一个十分重要但没出面(也不可能出面)的角色,即去世了的王孟养。而这篇小说里引人注意的中国文学典故之运用,和王孟养这个人物,有绝对不可分离的关系。无可置疑地,白先勇取用《三国演义》里面的部分故事,揉入小说情节里,同时以蜀汉的英雄豪杰来影射此篇小说的人物。但有一点十分耐人寻味,即王孟养这个没出面的角色,一方面是张飞,一方面又是诸葛亮,而从这一个相异的起点出发《梁父吟》这篇小说可以导致两种相当不同的解释。不仅小说含义不同,连小说气氛甚至小说主角都不同。更令人拍案惊奇的,是这两种看似不能互相契合的含义,最终又奇迹似地回归一处,融汇成一体。现在就让我们分析讨论这篇小说的两种解释。 第一种解释——以张飞影射王盂养朴公邀雷委员到书房喝茶谈话,说起他和仲默、孟养三人当初结识的一段渊源。他们是四川武备学堂的先后同学,本来互不认识,但都参加倒满运动,武昌革命时碰巧归成一组,才相识。就在起义之前几小时。大家几杯烧酒一下肚,高谈国家兴亡,都禁不住万分慷慨起来,你老师最是激昂,我还记得,他喝得一脸血红,把马刀往桌上一拍,拉起我和仲默两个人,便效那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在院子里敌血为盟,对天起誓:“不杀满奴,誓不生还。”约定日后大家有福共享,有难同当。那时倒真是都抱了必死之心的,三个人连姓名生辰都留下了。算起来,我是老大,仲默居二,你老师年纪最小,是老么。他那时才不过是二十岁——《三国演义》里,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年纪最小的是张飞,而结义的念头也是张飞出的。白先勇以张飞喻王孟养,此为证一。朴公一再感叹王孟养的性子太刚太烈,以致一辈子吃亏;又向雷委员微笑问道:“你们背地下都把他比做七月里的大太阳——烈不可当,是吗?”而桃园三杰之中,也是张飞的脾气最刚最烈,后来被范疆、张达二人谋杀,也因为他“性暴如火”。此为证二。朴公追叙武昌起义之日,大势既定,王孟养站到黄鹤楼栏杆上,挥着一柄马刀,豪狂大呼:“革命英雄——王孟养在此。”这使我们联想起张飞,在长坂桥头,手挺蛇矛,立马桥上,对曹操军队厉声大喝:“燕人张翼德在此!”此证三。我们既能相当有把握他说,白先勇存心把王孟养比喻成张飞,那么,排行老大的朴公,就应该是蜀汉皇帝刘备了。而仲默和孟养二人都已先后去世,也正符合关张在刘备之前先后亡故。实际上,白先勇在描写朴公时,确实特别赋予他中国古代理想政治领袖的风度与器度,以及纯粹汉族之正统古典精神。小说一开头,我们就感觉到他的帝王风仪,高贵气质与豪杰气派:老者身着黑缎面起暗团花的长袍,足登一双绒布皂鞋,头上戴了一顶紫貂方帽,几络白发从帽沿下露了出来,披覆在他的耳背上,他的两颐却蓄着一挂丰盛的银髯。老者身材硕大,走动起来,胸前银髯,临风飘然,可是他脸上的神色却是十分的庄凝。他注宅院中,“别的树木都没有种,单沿着围墙却密密的栽了一丛紫竹”。他喝的是“铁观音”,坐的是“一张紫坛木太师椅”,书房陈设“十分古雅”,“一壁上挂着一幅中堂,是明人山水,文征明画的寒林渔隐图。两旁的对子却是郑板桥的真迹,写得十分的苍劲雄浑”;“另一壁也悬了一副对联,却是汉魏的碑体,乃是展堂先生的遗墨”(按:展堂先生乃革命元老胡汉民的号)。乌木大书桌上,“文房四宝一律齐全。一个汉玉鲤鱼笔架,一块大籁阁珍藏的古砚,一只透雕的竹笔筒里插着各式的毛笔”。桌上单放着一部线装资治通鉴,已经“翻得起了毛”。我们由此推知,朴公长年累月研习国家兴衰之道,生民休戚之事。此外,作者在文中取用“龙”“凤”字眼,亦是一种暗示。朴公的性格脾气,也和刘备一样忠厚宽和,少得罪人。他自己也说:“我一生谨慎,吃亏的地方少。”他用“狂狷”二字形容王孟养的为人:“‘狂涓’二字是你老师的好处,可是他一辈子吃亏,也就在这个上头。”论语子路篇里,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盂子尽心下篇里,孟子也对万章说:“孔子不得中道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孔子岂不欲中道哉?不可必得,故思其次也。”孟子把人分成三个等级:中道为上,狂狷次之,而“阉然媚于世”的乡愿,则属下级。张飞和王孟养,都可说是孟子所谓的“其志嘐嘐、不屑不洁”的狂狷之士。而刘备和朴公,大概就是孔盂所说的“中行”、“中道”者吧!朴公是一个固执持守中国传统文化的人。他把今日的现实世界,很小心地关在自家门外。我们注意到,朴公宅中那个佝偻苍老,“穿了一身褪了色的蓝布中山装”的侍从,在小说的开头和结尾,两次“过去把大门关上”。朴公闭关自守,不断在他那只饕餮文三脚鼎的古铜香炉,燃着龙涎香;但浓郁的龙涎香味只能弥漫在书房里,与屋外的现实污浊空气完全不能调和。朴公以全部心力攀住中国传统,排斥西洋潮流,难怪他腰上的僵痛,电疗几次总不见效,可是服下奚服一的中药,就“好像还克化得动似的”。正因为朴公是这样一个尊重传统的人,又因他对结拜的义弟怀着深厚情谊,他对王孟养的儿子违背中国人情礼俗的态度与作风,感到特别遗憾,愀然说道:“看见这些晚辈们行事,有时却不由得不叫人寒心呢。”王家骥由于久居美国,受到洋化,思想行为都只讲究理性现实,不耐烦于中国人情礼仪。又屈己贴合现世,毫无他父亲当年创国的不屈不挠之精神。朴公见他不能接续中国传统,不肯继承自己父亲的精神遗严,一方面为整个中国的前途感觉惘怅,另一方面更替王孟养感到十二万分的惋惜。朴公替王孟养惋惜怅憾,固然不错,但他自己呢?他自己,将来是否就有子孙来接续他创建民国的崇高理想与精神?来继承他珍藏保留下来的中国传统文化遗产?朴公本人,可能对此甚抱希望,因为他的小孙子效先,从美国回来同他住了一段日子,不但已懂得孝敬长辈,亲侍祖父汤药,而且也背得上几首唐诗了!当效先琅琅背出《凉州词》,雷委员喝彩道,“莫怪我唐突,将来恐怕‘雏凤清于老凤声’呢”,朴公虽然嘴里说“不要谬奖他”,脸上却“不禁泛满了得意的笑容”。朴公对他这个孙子的严训兼慈爱,处处表现出来。譬如,效先奉上汤药时。朴公抬头看见他,脸上马上泛出了一丝笑容,但是却厉声喝道:“还不快叫雷伯伯?”然而,朴公若真以为他能靠这个八九岁的幼孙来继承传统,那恐怕只是自欺的幻想。朴公已经“七旬上下”,任凭他有何等不屈不挠的精神,他的肉体生命是持续不了多久的了。就算效先的父母肯让效先一直留居台湾,陪伴孤独的祖父,一旦朴公去世,他们还是会把他接回美国,使他很快变回一个“小洋人”。所以朴公和王孟养的命运,说起来也相差不多。这也就是我们国家传统文化的命运!(朴公不断在古铜香炉里点香,当然就是作者暗示香火接代的问题。)朴公的这种自欺与脱离现实,是这篇小说的主要反讽。但作者的基本态度是尊敬与同情,而非讥诮嘲笑。在我们现今这个只有“乡愿”才能飞黄腾达的世界里,朴公却不肯同流合污,讨好俗世,而坚持固守传统理想,排斥现实势力,做一个中道而行的儒士。如此,在不可避免的实际失败中,他却获得了一份庄严光荣的精神胜利。小说里,朴公的言谈表现,处处展示出他那令人钦佩但与现实格格不入的性格。他的思想行为,实在太远离现世,太不合于科学昌明、讲究理性的今日。譬如他主持治丧会,坚持传统礼仪,因为有了任何错失,便是“对亡者失敬”。又因担心王孟养“打了一辈子的仗,杀孽重”,而替他许愿,代他手抄一卷金刚经,等做“大七”那天,拜大悲忏时替他还愿。雷委员告辞时,朴公又特别嘱咐:“还有一句话,是你老师临终时留下来的,日后回大陆,无论如何要把他的灵柩移回家乡去。你去告诉他的那些后人,一定要保留一套孟养常穿的军礼服,他的那些勋章也要存起来,日后移灵,他的衣衾佩挂是要紧的。”这些,都十足表现朴公对“精神”的尊重,与对王盂养的厚谊。但若以今日的科学眼光与现实理性态度来评论,人,死了就是死了,还忙什么?朴公是多么迷信!多么自找麻烦!也难怪王家骥听着朴公的话,“竟有点不耐烦的样子”。朴公确实已经老迈。但他一直保留着当年创建民国的耿直不屈精神,而这精神,使他那上了年纪的肉身,也增添一份异样之神采。我们注意到,五十上下的雷委员,“面容显得有点焦黄疲惫”。六十开外的穿中山装的赖副官,更是头发落尽,背部佝偻,每次想立正都伸不直背。只有朴公一人,虽已“七旬上下”,“神色却是十分的庄凝”,“胸前银髯临风飘然”,“踏着迟缓而稳健的步子”。而他的做事态度,是坚持原则,有始有终,不肯半途而废。他和雷委员对弈,下到二十手时,身体困乏而瞌睡起来。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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