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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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与花-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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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想再去找给杜星看病的大夫查问,却正好赶上大夫下午上门看诊,待最终追去患者家中查问了一番,所言也和其他人无二。

眼看天色渐晚,薛怀安只好辞了大夫出门,抬眼看看压在西边天际的绚烂晚霞,长久未睡的眼被炫得眯成了一条缝。

“长期医病的大夫,自家的仆人,这些都是很容易串供的人。迫于金钱,或是迫于性命。太多外因会让人丧失诚实。这家人,会不会隐藏了些什么呢?”

年轻的锦衣卫喃喃地自言自语,拖着被夕阳拉得极长的影子,消失在小城黄昏的幽长巷道尽头。



祁天没有想到,他等到的会是这样的一位公子。

——弱冠年纪,处于少年与青年的交界处,即使看一看,也能感觉到勃勃的青春朝气。

相貌俊美,但因为正处在奇异的成长阶段,令这样的容颜有了一种’模糊不明的特质,让人无法判断那些被上天眷顾所生的轮廓会怎样地成熟起来,而最终将青涩的少年变成一个真正的男人。

就是这样一个人么?亲手造了那样精巧的火枪?

祁天有些不能相信。

他一直坚信,这世界上有少数人是可以凭借直觉去了解别人的,而他就是其中一个。这是一种接近动物的本能,在很多时候,能让他在深思熟虑之前就知道如何趋利避害。所以,在他第一次看到银记火枪的时候,手指刚触到被打磨得异常光滑的枪体,掠过那些复杂弯曲的弧形装饰雕刻线。他就已经可以凭直觉去勾勒出造枪者的模样。

那应该是一个极为安静的人,全部的热情和创造力都隐藏在身体的深处,形成唯有他自己才了解的秘密之泉,只有指端会泄露这秘密,将所有的热情和创造力都透过金刚石刻刀和砂纸,留在火枪坚硬的躯壳上。

但眼前之人,太过明朗生动,血脉里跃动的生命力像阳光一样,挡也挡不住。

祁天隐在镜片后的狭长双眼轻轻眯了起来,似乎是想要遮挡住眼前少年的明亮光芒,令他能够看清在那明亮之后究竟隐藏了些什么。

少年的身后,只不过半藏着一个少女,半大孩子的脸庞,眼睛清澈单纯,略略带着一点儿不安,纤弱而无害,几乎可以被忽略。

“尊驾就是银记枪的制造者么?在下祁天,在祁家行三。”祁天按下心中疑虑,拱了拱手说道。

本杰明扯开一个灿烂的笑容,上前一步,伸出手,以生硬的腔调说:“你好,我是本杰明·朱,很高兴见到你。”

祁天愣了愣,讶异于眼前人的西式礼节和名字。他自己在少年时代也曾在法国和英国游学过两年,对于洋人的握手礼并不觉得别扭,只是全无预料之下,突然遇上这样的事情,机变如他,也需要一瞬间的时间去适应。

他伸出右手,礼貌地和本杰明握了握,随后手上微微一僵,顿了一刹,缓缓松开,说:“Glad to meet you。很高兴认识你”

本杰明眼里露出惊喜之色:“Glad to meet you too。I heard that you do like my gun。我也很高兴。我听说你非常喜欢我做的枪”

那是很纯正的牛津口音,俨然是生于斯长于斯的少年。

祁天不由得稍稍放下心头疑惑,心想:也许,这样奇怪身世的人不能以常情来判断吧。

他的脸上浮出友善的笑容:“Yes,they are marvelous。If mv English was not so rusty,I would give them more praise。是的,它们太精美了。如果不是我的英语太糟糕,我会给它们更多的赞美。”

本杰明眨眨眼,显得异常机灵,重新操回汉语,以他的西洋腔调说:“那我们还是讲汉语吧,我汉语不错的,至少应该比你的英文强。我可以找到十种不同的词来赞美你。当然,你要是想赞美我,用汉语我也是完全能懂的。所以你可以尽情地赞美我,没关系,我不是一个容易骄傲的人。”

祁天在确认自己确实完全理解了这堆奇怪腔调之后,只能感叹,这次一定是遇到了传说中的科学怪人吧。就是那种头脑因为在某方面特别发达,所以在其他方面便产生了异常的特殊人种。

他看了看本杰明身后的初荷,道:“自然是要赞美的。不过。在下还有要事想和朱公子单独商谈。我房中备了些酒菜,不如我们一边饮酒一边说,如何?”

“祁公子的意思是,不让初荷进去么?那可不成。”本杰明很直白地拒绝。

祁天忍不住轻轻压了下眉头,随即反问:“这位初荷姑娘是朱公子可以完全信赖的人,是么?”

“是,她是我的左胳膊右腿,我什么都不瞒着她。”

祁天轻笑一声,道:“我听说交易的时候你都是让这位姑娘去的,你这样躲在她后面是因为害怕吧,就像小鸡总要躲在老母鸡的身后。如果公子就只有这么大的胆子,那么还是算了了,我奉劝公子不要再碰军火生意了。”

本杰明长于街头和孤儿院,最受不住别人说他没胆色,听到这里脑子一热,顿时忘了初荷的交代,大声说:“谁怕了!那样的小事我懒得去管,这才交给初荷的。你说这么多,不就是想叫我单独和你进去么?进就进,不过,反正我回去会把我们说的都告诉初荷,我什么也不瞒她!”

“即然这样,那公子请进。我和公子商谈之后,公子要是觉得想和这位姑娘说,就由你说去,在下没权过问。”祁天说完,微微一笑,做了一个请进的手势。

初荷一看,本杰明一下就中了对方的激将法,完全忘记自己嘱托过他,两人切勿分开,心中万分焦急。无奈此时她什么也不能做,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本杰明跟随祁天步入客栈房间,一道乌木门板轻轻一合,将他俩隔绝了开来。

她的心一下子被悬在半空,一半是希翼,一半是担忧。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屋里没有任何动静,她猜到里面应该是有一个套间,两人一定是在更隐秘的里间商谈。

他们在谈什么?

本杰明会不会露出马脚?

我的底细会不会被拆穿?

这些担忧不绝盘旋在初荷的脑海中,她开始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直接说,枪就是自己造的。

是因为害怕吧?

是的,是害怕,是胆怯。

就算是以为自己已经做好了准备,可是在最后一刻,她还是怕了。

5在面对未知的命运时,她本能地退缩了一步,让本杰明挡在了自己的身前。

1那扇紧闭的乌木门忽然变得明晃晃的,照得人眼晕,宛如一面镜子,照出了她的胆怯,彻头彻尾,不容逃避。

7不知道过了多久,门被轻轻推开了。初荷落在门上的影子轰然破碎。里面现出一张灿烂的笑脸来。

z“初荷。等急了吧。”本杰明笑着说,“我们可以回家啦。”

小“那,朱公子,恕不远送。”祁天在本杰明身后施礼道。

说“祁公子客气了,后面的事我们书信联系。”本杰明说完还了礼,一拉初荷的衣袖,牵着她走出客栈。

网两人站在黄昏喧哗的大街上,本杰明得意地看着人来人往的街市,道:“初荷,我刚刚帮你谈成了一笔大生意呢!”

“什么生意?”初荷写道。

“那个祁公子啊。他想找我一起研究新一代的枪械,我已经答应了。只要我们有需要的话,他会出钱出人又出力的。我先要了一千两定金。怎么样,够厉害吧。”本杰明说完,拿出一张银票在初荷面前挥了挥。

初荷有些不相信,那个祁天看上去是如此精明的人物,小笨真能在他面前顺利过关么?

本杰明看见初荷脸上不置信的神色,笑道:“怎么,钱太多不敢相信了是吧?呵呵,我也是呢。早知道他这么容易就答应,应该再多要一点儿才对。一千两的话,要把银币垒到房顶上了吧,哈哈,哈哈……”

本杰明忍不住大笑起来,仿佛看见白花花的南明官制银币像雨点儿一般,正从天上噼里啪啦地不停掉下来。

初荷到底年幼,不及深想,便轻易地被本杰明的愉悦感染,也捂着嘴笑了起来。

南方夏季的热风迎面拂过,吹在少年男女们的身上,衣带轻飘。发丝飞扬,谁也没有察觉,在这个夏日的傍晚,火枪时代的大幕开始徐徐落下。



初荷和本杰明回到家的时候,薛怀安前脚才跨进家门儿。

他看见这对推门而入的少年男女,脸上都挂着笑意,似乎刚刚经历了什么有趣的事情。金桔色的夕阳披在两人的身上,竟夺不去这对年轻生命的半分光华,直叫人感叹,好一双与日月同辉的璧人。

他不知为何,叹了口气,很轻,带着疲惫。

忽然就觉得疲惫,看见这样的青春,只觉得自己老,二十四岁,很老了吧。

但是薛怀安从来不是一个会长吁短叹的人,在下一刻,他已经瘫倒在院中的青竹躺椅上,耍赖地喊:“又饿又累没人管,人生之苦莫过于此啊。”

初荷笑着瞅他一眼,挽起袖子转身向厨房走去,快到门口时,回身递了一个眼色给本杰明。

本杰明会过意来,进屋搬了个小竹墩,往那个在半死不活的藤萝下乘凉的半死不活的人身边一放,一屁股坐下,笑嘻嘻地问:“壮,今天很辛苦吧?”

“是啊,要是再这样熬下去,哪里还有资本叫‘壮’哦。”

“没关系,本来你也没有资本的。上帝说,人不该贪图他没有的东西。”本杰明满怀诚意地安慰道。

“笨,你确定这是上帝说的?”

本杰明无辜地一摊手,道:“哦,壮,这可要去问了上帝才知道。”

薛怀安忍不住笑起来,伸手摸摸本杰明的脑袋:“笨,你要是能再聪明一些,倒真是像牛顿教授呢。”

本杰明挑眉反问:“牛顿教授很聪明么,我怎么没觉出来?他经常会忘记到底把东西藏在了哪只袜子里。”

这让薛怀安想起自己在牛顿教授身边时的趣事,笑意更深了:“是啊,的确是这样,但他也的确很聪明。”

“我说壮,初荷说你很了不起,破了很多案子,给我讲讲吧。”本杰明一脸崇拜地说。

薛怀安见离吃饭还有一会儿,想了想,挑了一个有趣的盗案讲了,不想历来手脚麻利的初荷,这饭到此刻却依然没有做好,本杰明则听上了瘾,扯住他继续问东问西。

本朝西首的小厢房一指,道:“听说原来住在那里的女孩子刚死了,真的么?初荷说,今日要把那屋子打扫出来给我住呢。壮,这个案子也是你负责的吧,给我讲讲吧。”

薛怀安顾忌着初荷,不想多讲,不料美少年扒着他的手,露出央求的神色,可怜兮兮的。他瞧着心上一软,便压低声音简单说了几句,最后还不忘认真地嘱咐道:“这个案子你可别对初荷提,她心思重,我怕她想多了难过。”

本杰明倒是个心思不重的人,丝毫不懂得掩饰,一看任务完成,敷衍地点点头,伸了个懒腰站起来,冲厨房大叫道:“初荷,赶快开饭啦。”

晚饭过后,初荷站在杜小月住过的房间里,好一阵发呆,不知道该从哪里人手去收拾才好。屋子里的东西并不多,除了柜子里几件简单的衣物和日常用具,便只有小桌上一摞一摞厚厚的书籍了。

到此刻初荷还是无法相信,昨天清晨有个女孩儿从这里走出去。然后,便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只留下如此琐碎冰冷的物件。

就像是一场梦一样。

屋子两天没有打扫,桌面上落了一层极薄的灰尘。

初荷伸出手去,无意识地在灰尘上写下一个“i”字。

本杰明说,这是杜小月在死前留下的记号,薛怀安到现在还未解开其中的含义。

“i”……

初荷做出这个字母发音的口型,无声无息地,将它在心底里默念了一次。

小月留下的记号一定是小写字母“i”么?会不会是什么没有写完的汉字开头一笔?

初荷这样想着,可是很快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本杰明说,薛怀安可以肯家,那是用很认真的笔画刻写出的小写“i”,想到那时杜《文》小月受了重伤,几乎可《/人》以确信,她是用了《书/》最大的努力。以最易于辨《屋/》别的字迹写下这个字母,仿佛生怕看到的人会误认成别的什么一样。

那么,她写下这个字母是希望谁会看到呢?为什么她会认为看到这个字母的人会理解这字母的含义?又是为什么她会认为那个人一定会看到这个字母呢?

初荷在心中自问。

是,我么?

这念头在初荷的心中闪过的时候,她忽然觉得精神一振:为什么不可能是我呢?如果小月认为我是她的好朋友,那么发现她很久不回去,我必定会出来找她的,因此她才推测,我可能是最先看见她尸体的人;又如果,她认为我作为她的好朋友,一定会帮助怀安捉拿凶手,为什么不会留下什么只有我能明白的线索呢?

可是,什么是只有我与她才会明白的线索呢?

只有我与她才会想到的“i”,究竟是什么?

初荷心思一动,答案已经跃然眼前!

——是数学。在数学里“i”代表的是虚数单位。

还记得,那是初荷第一次遇见杜小月。南方三月的天气,那女孩儿仍然穿着厚厚的棉服。似乎是很怕冷的样子,相貌生得堪怜,皮肤白皙,喜欢眯起眼睛看东西,笑的时候娇态可人。

初荷注意到她,是因为发现她在课本下面压着一本厚书,她以为必定是女孩子常在看的闲书,不想偶然瞥清,竟是一本笛卡尔的《几何学》。

“喜欢笛卡尔?”初荷在纸上写下这样一个短句,无声地放在临桌那个躲在厚重衣服里的少女面前。

少女看了看,写了一个“是”字,随后又加上一句,“这里的数学课很无聊,我听过好几遍了。”

初荷觉得奇怪,提笔写道:“那你为什么还来?”

“因为不来更无聊。”

那么,假设“i”是代表虚数单位,杜小月又是在暗示些什么呢?杀她的凶手是一个数学家?他写过一本关于虚数的论文?

不,这都不可能。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凶手也能看得懂“i”的意思,会及时把罪证擦去。现在看来,杀人者正是因为完全不了解记号的含义,这才忘记去掩盖如此重要的线索。

那么,假设“i”是代表虚数单位,并且是留给我看的,为什么小月会觉得我能理解她的指向?我还并没有学过那么高深的数学问题,关于虚数,只知道一点儿皮毛罢了。原本在数学方面,一直是小月在辅导我,我的程度她应该知道的。难道说,这根本与学术无关,而是另有所指?

一连串的问题在初荷的脑袋里纠结成一团,她见实在想不清楚。干脆开始动手收拾杜小月的遗物,一边整理一边细细翻看,希望可以再找出一些重要的线索。

杜小月留下的书籍很多,初荷粗略翻了翻,大都是很艰深的数学著作,远远超越了她的知识范围,都是以她现在的数学知识决不可能理解的东西。

这么来看,小月不可能是希望我在这些根本不懂的东西里找到她暗示的答案吧?

初荷这样自问着,手指在厚厚的书脊上摩挲,似乎可以看到那个正阅读着深奥书籍的少女那越来越远离人群的寂寞背影。

这样的书在市面上十分罕有,价格也极为昂贵,但是杜小月几乎都是自己买下的,唯有三本书的书脊上印着馨慧女学藏书阁的字样。

初荷忽然想:我是不是该替小月还回去呢?

这念头掠过脑海,她立时一本一本细细翻起那三本书来。

一张薄薄的纸片随着书页翻动,轻轻掉在地上。初荷弯腰拾起。只见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每个阿拉伯数字后面都紧紧跟随着一个汉字数字,一列一列很是整齐。

1叁,2伍,3捌,4拾壹……

阿拉伯数字是有序的,汉字数字是无序的。

初荷捏着纸,手微微有些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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