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手机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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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手机不可以-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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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

被张伦那个吃货荼毒得久了,于是那天我对于呆子脱口而出的请吃饭地点,就顺理变成了这里,潜移默化的作用真是巨大啊。

等着上菜的功夫于呆子已经在帮我叠散放的衣物。

刚才我从洗手间出去左右手满满的,等在外间的他跨步上前,接过了我手里的衣物,就像每一个被女友拉去逛街做扫货搬运工的苦力男友一样。

不同的是,我的衣物鞋子都没有购物袋,他也只能弯起手臂,搭在手肘处。

不同的是,这个盼着见面又怕着见面的人,并不是我的男朋友。

于呆子一路上帮我拿着衣服和鞋子,入座之后,这些东西便放在了他那侧的长椅上,他整洁惯了,从寝室到实验室,从抽屉到衣柜,没一样东西四散零落,哪怕是被不认识的人祸害后的走廊,他看到后也会随手收拾好,被师弟们随处放文件堆满的自习室公用电脑,他也会定期将文献资料归类并备份到相应文件夹。

这样的于呆子,怎么会坐视身旁散放的衣服!

片刻,被我揉成一团团递给他的衣服已经顺次叠摞起来。他做得那样顺手,那样自如,那样理所当然,明知那就是他整洁而乐于助人的性格,我仍不可抑制地产生了一种幻觉。

……轰隆隆的自动洗衣机,甩开后挂在衣架上的衣物,一件件染上阳光味后取下来,我们面对面坐着,他朝我微微一笑,做起他最拿手的事情,一件件亲手叠好。

我在他对面,直直地看着他做他最拿手的事情,我们什么也不说,却胜过千言万语的温柔。

然后,然后……他会抬起头,目光温柔地将衣服递给我,由我一一收入柜子中,我们相视而笑,指尖相触,温和温馨。

一种居家过日子的幻觉……

电子产品是不应该有幻觉的,我猛力甩着头。

可是他在此刻真的抬起了头,朝我微微一笑。

我的心抽了一下。

“诺亚,你买了这么多东西,有购物袋吗?”于庸泽认真地建议,“一会儿把它们装起来,携带方便也不容易弄脏。”

这个真没有,变出杂色的衣服来都很不容易了,我怎么可能再去试穿各个专柜的购物袋。

摊开手,我只得道:“没有。”

很快我又补充上一句,“一切为了环保,自从超市开始限塑之后,我不只是超市,连商场免费的纸袋都不要了,随身携带购物袋。就是,就是……今天忘带了。”

还有,我咽下了后半句:一不小心变出来的东西,又有点多。

于庸泽的眼睛亮了一下,真挚无比地朝我点点头,“现在一些商品的包装的确太不环保了,有的包装三层,还都不是环保再生纸。”

他的目光中有对我解释的一种赞赏,我一点儿不怀疑,他下次再去商场买东西,很可能就不让店员打包装了⊙﹏⊙b。

迎向那样的赞赏,我有点儿心虚起来。

餐厅服务员及时出现送上菜品,并立在一旁操作讲说,玻璃碗中滚烫的色拉油香气四溢,散落的江石凝重保温,肥牛金针菇散落而下,平静的金黄色,变为沸腾的白。

“快吃,快吃,饿了吧。”我热络地招呼于呆子动筷,自己夹菜的动作却有意慢了两分。

…………

我从来没吃过除了“电”之外的东西,昨天以前,从来没有。

昨夜,在我赴约之前,我曾拽住果子和蚊子问了整夜,作为一个电子产品,我吃了东西到底会不会GAME OVER?!我绝不可以第一次和于呆子吃饭,就在他面前死机。

“不知道,除了你,我从来没见过电子产品变成的妖怪,怎么知道你们吃什么。”果子摊手。

“我年纪很轻的。”蚊子也跟着摇头。

“那你们吃什么?”我追问。

“我嘛,我最喜欢吃腊肉。”果子想想道。

“我嘛,我喜欢吃老四川牛肉干,不过还是人血的味道最美味。”蚊子倒是想也没想。

“你们这两个妖怪,一个是吃荤的植物,一个是吸血鬼,鄙视你们这两个奇怪的妖精。”我想去戳果子和蚊子的脑门,却被他们闪身避了开。

“你才奇怪。”两个人指着我的鼻子异口同声。

“就只吃【电】,谁还吃那种东西啊?天上管这个的神仙叫什么来着,蚊蚊你还记得不?”

“那两口子五十年前是不是退休了啊?继任是个叫董不理的神仙吧?等我明天找找最新版的天庭手册。”

“没错没错,就是董不理!”果子点头,又对我道,“诺亚,你看看,人家专管打雷闪电的神仙都不会吃【电流】什么的,你还执着个什么劲。”

“对对,”蚊子附和,“三界都知道,董不理最喜欢吃包子。”

摔,他怎么不叫狗不理?!

我唏嘘不已,痛心疾首,“妖怪和神仙们都忘本了,我明明记得典籍里说过,精怪神仙们【不食五谷,吸风饮露】,同志们会友们,要吸收天地日月精华啊,你们怎么都是吃货?”

“笨,”蚊子不屑,“天地日月精华犹如主食,对我们精怪必不可少,可是,谁会拒绝滚滚三界美味的零食呢,特别是人类,对制作这些个零嘴最擅长了。”

果子凑过来小声说,“知道很久很久以前佛祖帮忙玉帝打仗那次他们吃了什么吗,可不是西北风和晨露,是——”

我凑上去侧耳倾听。

“龙肝凤髓。”果子轻声说。

“真的?!”我惊得跳起来,被果子按住。

“淡定,淡定,传说,传说,我也没参加过安天大会。”

我快速搜索着脑中以前做论文时存的资料,三秒后很快有了答案。

西游记第五回中,孙猴子直奔瑶池,只见蟠桃胜会那里:【琼香缭绕,瑞霭缤纷,瑶台铺彩结,宝阁散氤氲。凤翥鸾腾形缥缈,金花玉萼影浮沉。上排着九凤丹霞扆,八宝紫霓墩。五彩描金桌,千花碧玉盆。桌上有龙肝和凤髓,熊掌与猩唇。珍馐百味般般美,异果嘉肴□新。】

待到第七回安天大会,玉帝酬佛,传旨云部众神,分头请三清、四御、五老、六司、七元、八极、九曜、十都、千真万圣,来此赴会,同谢佛恩。又命四大天师、九天仙女,大开玉京金阙、太玄宝宫、洞阳玉馆,请如来高坐七宝灵台【。调设各班座位,安排龙肝凤髓,玉液蟠桃。】

败家神仙们吃的好奢侈,难怪我现如今再没看到过龙,老实说,都被你们吃光了吧?

我抖了几抖,果子蚊子推推我。

“喂,表情这么呆滞,你第一次来发表入会宣言的时候,不是很豪迈很有胆吗?如果那么想请人类吃饭,又那么怕在人类面前出丑,何不先试吃几口?”果子笑眯眯地建议,声音一如既往地动听。

听着果子的话,回想自己那日侃侃而谈细数自己与前辈大妖怪们的优势之处,我不禁豪气再起。

不过,那时候谁知道妖怪神仙们除了玉液蟠桃人参果,连龙肝凤髓也吃啊,比人类吃果子狸还可怕有没木有?龙族和神仙明明是一伙的有木有?

不过,没什么东西或者妖精神仙,愿意吃手机吧?

不仅咯牙,还有毒。

瞄果子一眼,我认真考虑她试吃的建议,只是,怎么看这个娇笑的果子,都像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主。

可是啊,我宁可在N次方协会的妖怪们面前出一千次丑,也不愿在于呆子面前有一点闪失,我冒不起那个险。

“别怕别怕,我和手机维修点很熟的。”蚊子一边说着,一边向我递过来一小条牛肉干,更大的那一块,塞进了他自己的嘴巴。

我视死如归般咽了下去,跟八戒吞人参果一样,我什么滋味也没尝出来。

我只关心我会不会死机,多久会死机,死机之后他们会不会把我送到维修点,维修点的工作人员还会不会修我这么高龄的手机,他们多久能修好,会不会耽误我和于呆子的约定……

一小时后我没吐。

三小时后我没晕。

五小时候果子说我可以再试试喝杯水,被我坚定不移地拒绝了。

“于庸泽一定会点汤的,你这个笨蛋。”蚊子鄙视我。

六小时后,我再次被蚊子踹出迷踪幻境的大门。

…………

“诺亚,你怎么不吃?”于呆子在对面关心地问我。

我望一眼自己夹起半天却没有放入口中的牛肉,深深吸一口气,“吃饭前我先对为了维持我们生命而牺牲的生物们表示一下敬意。”

于呆子看我的眼神又多了一点赞同。

为什么呆子这么好骗啊,为什么骗呆子这么有罪恶感啊?!

呜呜呜,我其实更想再多酝酿一分勇气。

好吧,既然又是牛肉,既然都不是第一次吃,应该不会死机吧。

我大义凛然地把牛肉送入口中,囫囵吞下去,还特投入状地继续闭口假装咀嚼品尝了一会儿。

“真好吃。”我对于庸泽道,“你也多吃点儿,难怪张……乐总念叨着要来吃这道菜。”

我把到嘴边的伦字硬生生拐成了“乐”,又解释,“啊,张乐是我师姐。”

“真巧,我有个师弟叫张伦,也总说要来吃江石滚肥牛,确实美味。”于庸泽点头道。

我装模作样又去夹里面的金针菇,可是筷子和金针菇都滑腻,我用筷子的时间又太短,连续夹了五次都没成功。后来不只无名指酸疼,整个手心都酸酸的。

只见玻璃碗中多了一双不同的白色筷子,原来于庸泽拿起一旁的公共筷子,手指微动,爽利地夹起我与之奋战了半天的金针菇放到我的餐盘里。

“诺亚,你拿筷子的姿势有些特别。”于呆子说着,示范起来,“你看,你要不要试试像我这样,用大拇指、食指、中指夹住一根筷子,用虎口和无名指压住另外一根……看,像这样,夹菜时,食指和中指向内弯曲,使第一根筷子靠紧第二根筷子,就可以夹住食物了。”

于庸泽一边讲解着,一边将夹起的金针菇又放到了我的餐盘里。

我兴趣大起,照猫画虎地学于庸泽的样子去用筷子,两根筷子却总是交叉在一起打架,明明于呆子用起来的时候,两个筷子是不会交错的啊。

五分钟后,我没成功。

十分钟后,我的筷子还是不优雅的X状。

“诺亚,其实用筷子是没有什么真理和绝对正确可以依照的,你照着你自己最舒服的方式来救好了。”于庸泽道。

估计他对我的惨状已经看不下去了。

我还不信了,于呆子教我的东西我怎么就学不会?

我锲而不舍,继续奋战,这样还能少吃两口菜!

可是我越是奋战,手指越是不听使唤,金针菇越是调皮捣蛋。

“诺亚。”不知什么时候,于庸泽已起身坐到了我这一侧,轻声唤我。

“啊?”我握着筷子,抬头看他,有些无措。

于呆子不要发现我刚才入座的时候从桌面放到脚边的小垃圾桶才好啊,一会儿我是准备往这里面倒汤的。

他坐到我身边,抬起右手,握住了我的右手……               

作者有话要说:1。 忙了整整一周,大脑都麻木了,只会算十以内的加法了。谢谢仍在看文的姑娘们,╭(╯3╰)╮,此章很长哟~句子居住的城市下雪降温了,大家加衣哈,冬天了,都注意不要感冒。

2。 龙好可怜了。。。

3。 不会握筷子或者明明觉得自己会却夹不起来部分食物的童鞋请举手。

☆、心

他坐到我身边;抬起右手;握住了我的手,循循教导;“五指放松;自然弯曲……”

我放松不下来……

像闹表拧上了发条;像发令枪即将响起;像第一次住进宿舍的学生;我脑中的每一根神经和每一块肌肉都紧绷着。

一半是紧张,另一半;则是莫名的期待。

于呆子的声音近在耳边,柔和温柔;又循循善诱;“诺亚,你的手不要握得这么紧,跟着我的力度走。”

他的掌心贴着我的手背,指腹贴着我的指,牵引着我的手,移动筷子。暖暖的热量从他温和干燥的手中传递而来,一点点升高了我指端的温度。

“对,用虎口和无名指压住这根,不要着急,也不要太过用力……”于呆子一面说着,一面牵带着我的手夹向一根金针菇,“我小时候也不会用筷子,不仅夹不起蘑菇、丸子,连细滑的豆腐块也夹不起,不要着急,慢慢来。”

他的声音如有魔力,他的手如有电流,我僵硬无比的骨节不知不觉中放松下来,顺着他的力度,他的方向,他的引领,金灿嫩滑的金针菇顺利从漂亮的玻璃皿中落入我身前的餐盘之中。

他是我的魔法师……

带着惊喜与自豪,我立刻扭过头去看于呆子,四目相对,正见他也对我笑着,晶亮纯黑的眼中不仅映着我,还仿若衬射着一丝……回忆,而那笑容中满满都是欣慰。

那样欣慰的笑容,就好像大狮子看到小狮子开始追逐扑食,大鹏鸟看到小鹏鸟学会展翅飞翔,大白鹅看到小白鹅迈着小碎步向水中款款而行的……那种欣慰的笑容。

我还没找出哪里不对劲,便听到于呆子说:“诺亚,再试试。”

他轻轻松开我的手,就像他轻轻握上我的手时那样。

如受魔咒般,我举起筷子,手上仍浸染着他的体温,无形之中,仍按着他方才引领我的轨迹,力度,姿势,向金针菇夹了下去。

就好像,他的手仍握着我一般。

平稳,轻巧,优雅,无一丝一毫的冗余路径,金针菇径直被我送入口中。

味道……好像真的不错。

我满心欢喜去看于呆子,想在他眼中看到更多笑容与肯定。一偏头才发现,他已经重新坐回到了我对面的位置,认真向右手侧的两个小瓷碗中盛牛肉羹。

“于庸泽,果然你拿筷子的方法比较好夹菜,我以前练习过好多次都不成啊。”我比划着筷子道。

我昨晚儿是真的练习了“好几次”……

不过,我刚才为毛要这么快学会啊……如果再多一次夹不起来,如果再多两次夹不起来……

于呆子将冒着热气的汤碗推送过来,“用筷子没有固定的模式,能夹起食物,就是好方法,你也可以多试试其他方式,用筷子也是讲究手感的。”

恩,你的手,手感就挺好。我喝了一口牛肉羹,美滋滋的想。

抬眼去看于呆子,此时,他正用筷子去夹一块白嫩嫩的豆腐,筷子并行不交,无响无擦,中指微动,筷端轻起,着力合拢,细脂豆腐就被送入口中。

那正是昨晚果子说的,最优雅适宜的用箸方式。

我咬着方才喝汤的羹匙,痴痴看着,佩服不已。

大概我聚精会神的目光太聚精会神了,于呆子一抬头看过来,不禁一愣,然后脸上忽地有一丝泛红。

“其实,我原来用筷子真的不好。肉丸子,蘑菇,豆腐,小元宵,没一个能夹起来。”

我定定看他,无声示意:那肿么办?

他笑了起来,用筷子挑着金针磨。

“怎么办呢,丸子就用戳的,一戳一个准儿,蘑菇用挑的,两根并在一起像细细的铲子那样铲蘑菇,元宵是粘的,有些摩擦力,好歹挣扎几下,最后还能折腾到口里,就是豆腐有些麻烦。”

我抽出嘴里咬着的汤匙,“小时候你可以用勺子嘛。”

于呆子摇摇头,“我妈不喜欢我用勺子,于是总是一遍遍教我,最后,我才养成了现在用筷子的习惯和方法。”

他说到母亲的时候,眼中有一瞬间的失神,仅仅是在一瞬间。

那一闪而过的瞬间,于呆子眼中若有似无的失神,我不知道那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但在我的记忆中,从来没见过于呆子的母亲,除了照片。

自我有神思的这些年,从来没有……

“你小时候应该多要求吃点儿鸡蛋糕或者什锦豆花,”我咬着汤匙转移话题,“这样,就别无选择,只能用勺子了。”

我们一起笑了开来。

窗外,东北风呼啸而过,店内,热汤渺渺,肥牛滚烫,暖意融融,我们边聊边吃,就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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