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憨夫养成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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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夫养成记-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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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指着我骂吗?”李沁循循善诱。

    于斐摇了摇头,“我们不出山。山外坏人多。”

    “可是,我们不能在山里呆一辈子,哪儿也不去不是?我们还要去你舅舅家,还要去市集。难道,我永远都不出去,就一直在这小房子里等着你吗?而且,我也想三五不时地跟你一起出去看看啊!”

    “哦。”于斐再次应了,低下头,良久,方道,“什么时候能成亲?”

    李沁笑了一下,“十五岁。”

    十五岁,她及笄。而及笄之前,她就会平反了。

    于斐到底没有刨根问底,天已经晚了,明儿还要起早呢。

    第二天早上于斐按部就班地重复着头一天的事情,直到拿着东西出了门,又走出去很远了,才恋恋不舍地回了头,见李沁果然在门口等他,立刻又折返回来,甚至到了李沁面前的时候,李沁还感受到了他带来的那一阵风。

    “我——”

    “注意安全!”李沁柔声叮嘱。

    于斐的手抬了又抬,还是没敢轻易去碰李沁,张张嘴,也不敢叫“媳妇”。

    “爹娘以前都叫我沁儿。”李沁甜甜地笑着。尽管她给于斐做了要求,可是她并不想从此就和他疏远。她有计划,只不过,要一步一步的来。

    今儿也是晴天,昨日把屋子都收拾好了,没什么事情,李沁用药酒揉了患处之后,就过来找葛大婶了。

    他们昨天猎到的动物不多,所以今儿葛大婶也没什么要忙的,听说李沁要和她一起去割苇子,就欣然同意了。

    他们两家的房子是盖在半山腰的一个小缓坡上的。如果要割苇子,就要到山下的山洼里。那里地势低洼,除却冬季是锃亮的冰之外,其余时候都是一片泥泞。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才会生长着许多适合编席子的芦苇。

    李沁是两眼一抹黑,葛大婶就帮她张罗,带了两把镰刀和一些草绳。

    说是不远,那是因为他们常年奔走在山里,所以这段距离不觉得有什么。可是对于李沁而言就难的很了。尤其是她快到午间,两人一人背着两大捆苇杆回来的时候,简直是挪一步都费劲。

    葛大婶教她,把苇子的叶子直接刷掉,只保留苇杆,这样他们一次能多背一些。所以尽管每人只有两捆,可是也是很有份量的。

    终于到了家门口,已经是午后了。李沁有些走不动了,就慢悠悠地跟在葛大婶的后面。

    “哎哟!可是造孽咯!”走在前面的葛大婶忽然尖叫道。

    在李沁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又大声喊道:“死畜牲!竟敢来偷吃!”说着,把肩后的苇杆甩脱开来,冲进了院里。

    李沁有一瞬间的怔愣,可是下一刻,也意识到了不好,也学着葛大婶的动作,甩脱了背上的苇杆,冲了进去。

    只见,四五只斑斓大野猫盘桓在她家的房顶,在葛大婶的驱赶下,有的叼了风干肉离开,有的则往房顶退了一些,继续啃食这嘴里的肉。

    这被做风干肉的,都是动物身上的好肉。猎人们每每把大块的肉用盐腌上一两宿,第二天挂起来,暴晒、风干。等到出山的时候,一起拿出去卖。

    之所以猎户的家里都要留人,就是要看着这些晾晒在家里的肉。她也是答应于斐的,可是她只顾着进行自己的步骤,却忽略了于斐的——

    赶走了野猫,李沁数了数,这肉足足少了十几条。也就是说,除了这四五只,她的家里这一上午已经不知道被多少只野猫光顾过了——

    “这事儿也怪婶子我,怎么就忘了你这里没有看家的狗了。”葛大婶见李沁内疚的直掉眼泪,劝道,“你别怕,小斐他不会训你的。我一会儿好好和他说说,然后——唉!”葛大婶叹了口气,“这几天你还是不要轻易出门了。那畜牲狡猾的很,今儿从这里偷到吃的了,明儿就还会过来。且得来一阵子呢,你别大意咯!”

    “我知道。”李沁忙点头,满目感激地看着葛大婶,“今儿劳烦婶子跟我一起弄苇杆了。我一会儿把它们晒上,您也回去歇歇吧。让你跟我操心了。”

    “这说的叫哪里话。不过,还是正经再弄只狗看家才好。”说着,葛大婶这才离开。

    十几条肉,这还是能看到少了的。其他还有一些都被野猫啃了或者挠了的,也是需要处理的。李沁先拿刀把那些地方都处理好了,才把弄回来的苇杆都铺在院外的草地上晾晒起来。

    葛大婶说的对,是需要只看家狗的。猎户最离不了的就是狗。一个猎户,通常都要养四五只狗的。于斐本来有三只,只是上次买她的时候,没拿回钱去,那只猎狗就被胡家扣下了,还说有了她,就可以少一条狗。

第12章 内疚() 
那时候她听到这话,心里是很不忿的。可是如今李沁真的很内疚,她竟然连家都没看好。猎人最重要的就是皮毛和各种肉,每一块对于他们来说都是钱粮、是衣服。而她就这么大咧咧的给忽略了!

    想来,前世住在山里的时候,她嫌弃屋子里的味道大,几乎很少在屋里呆着,所以没有被野猫光顾过。可是这一世,才来这么三两天,就看丢了这么多的肉。

    越想,心里就越是内疚。不过想来之前是让野猫尝到了甜头,猫叫声竟然此起彼伏,好像就离她家不远。

    李沁不敢再掉以轻心,几乎再没敢进屋里,一直在外面盯着那些肉,直到远处响起了熟悉的狗叫声。

    于斐身上挂得满满的。今儿他回来的比昨天稍晚了一点,但是收获却是不少,有一只野鸡、三只野兔、和一只肥得圆滚滚的獾子。

    李沁忙迎了上去,可是走到近前,又想起刚刚的事儿,不知道怎么开口,脚步又慢了下来。

    她这一慢,于斐却是快了,三两步就加速到了她的跟前:“你出来接我?”眼中是抑制不住地高兴。

    “是。”李沁应道,“可是——”

    于斐略微歪歪头,甚至还屈了膝,为了看清她低下头的表情。

    “对不起于斐,”李沁道,“我今天去割苇子,然后忘了看家,所以来了野猫,叼走了好些肉。”

    李沁的声音越来越小,可是于斐最后几句还是听到了,向前迈了几步,果然隔着篱笆就能看到,房檐那里本来挂着的肉少了好些条。

    李沁见于斐不说话,心里愈发内疚了。可是的确是她不对,而她也没有想到合适的办法去解决。

    于斐站了片刻,然后转头对李沁道:“明天留下一条狗在家。”

    “别,”李沁忙摇手,“你出去打猎,本来两条狗就少,如果只剩下一只,遇到特殊情况怎么办?这次是我不好,对不起,之后我一定好好看家。”

    于斐看了一眼篱笆外面晾着的齐刷刷的苇杆,又看了看李沁无比内疚又认真的脸,最终还是妥协道:“齐大爷家的狗要分窝了,我去匀两只。”

    这个齐大爷也是山里的猎户。只不过住的稍微远一点,李沁并没有怎么和他们走动过。

    而猎犬,是猎人最为宝贵的财产之一。同样是小狗崽,猎犬要比家犬值钱许多。于斐要去人家那里匀,以物易物,恐怕少不得要多给人家一些猎物。

    于斐依旧坚持让李沁炖鸡肉吃。而那只肥獾子,于斐则把厚厚的油脂都割了下来,让李沁明天在家炼油。

    这回不用李沁说,他自己就出去冲好了澡。吃过饭,他也没像往常那样,拉着李沁睡觉。反倒说了声“早些睡”就呼吸绵长起来。

    第二天,葛大婶主动来帮李沁炼油。

    他们这样的猎户,炼油是除了腌肉、晒肉之外最经常做的事情了。不管炼什么油,都是异曲同工。先把肥肉切成小块,然后添些水进锅里,把肥肉煮熟,再继续大火,把水煮干,同时,肥肉里的油份也就滋滋地冒出来了。这时候就要转小火,让油和肉在锅里慢慢的熇(读kào,四声),直到所有的肥肉都成了小小的、酥酥脆脆的油渣,那就是成功了。但是不同的肉,切出的肉块大小也就不尽相同,而衡量的标准,就是最后的油渣有没有用。比如,炼猪油的时候,肉块就要切大一些,这样出来的油渣可以平时炖菜的时候当肉。而炼獾子油的时候,肉块就要小一些,毕竟獾子肉味道稍微还有些特殊,多余的油渣相较于猪油渣来说用途不是那么广泛。

    葛大婶帮着李沁把肉切了,又下到了锅里,就开始教她怎么去看着火。

    “火候很重要。火太大的话,炼出来的油颜色深、味道重。而火候正好的话,炼出来的油就白白净净的,像是玉似的。这样的油卖的价格会高一些,大户人家都喜欢买这样的。”葛大婶向她传授经验。

    李沁点点头,赶忙记了下来。可是一边看着火,一边眼神不断地往外瞟。

    “我怎么瞅着你有点心不在焉的?”葛大婶也发现了李沁的不寻常,问道。

    “哦,我是怕猫过来。”她是真的怕了。要是再被野猫叼一回,那她就笨死了。

    哪知,葛大婶听她这话,当即笑了出来,“别怕,没事儿!我昨儿说让你看紧点,怕家里有人那野猫也来叼。今儿你就不用担心了!”

    “为什么?”李沁皱眉表示不解。

    “那畜牲鼻子可好使着哪!咱们闻着这獾子油的味道没什么,那畜牲可闻不得,早就跑的远远的了!你放心,就算你把它弄屋里,一撒手,它也得撒丫子往外撂!”

    原来獾子油还有这功效!“那我就不用担心了!”

    “可不!这一两天味道都散不去,你就放心吧!”葛大婶笑眯眯道。

    李沁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于斐这几天内都会少拿回家一些猎物。可是当看到于斐只抱着一黄一黑两只小狗,其他什么猎物都没有之后,李沁还是忍不住开了口。

    “今天的猎物都拿去跟齐大伯家换狗了?”

    “嗯,”于斐点了点头,然后又道,“一共五天。”

    李沁面有不忍,也就是说,接下来的五天,打回来的所有猎物就都是齐家的了。这两只小狗还真是贵!

    重生后第一次没有新鲜的炖菜。不过好在白天葛大婶给送来了一把小白菜。正好就着锅里粘着的獾子油,可以炒一炒。昨日炖的鸡还有剩下,熥一熥,也可以继续吃。至于明早——

    李沁忽然想起来,于斐给她捡回来的鸡蛋还有剩下。除去第一顿两人吃了之外,其余的都让她收在了笸箩里。于斐打猎很耗体力,早上必须让他吃好。

    清粥小菜,两个人的晚饭简单极了。可是林雨还是感觉到,他们吃东西是该有一些计划了,不然以后万一再出现类似的情况,岂不还要这样?

第13章 开地() 
转天送了于斐出门,李沁就问葛大婶借了锹镐,准备在门前开两块菜地。眼下才刚五月十四,离下霜还有三个月,可以种一茬小菜来的。两个人过日子,总不能吃一口,就去葛家要一口。以前他们当于斐是亲侄子,也不过是多分出一口饭,能帮就帮了。可是如今有了她——她要学会把自己的小日子过起来,照顾好于斐。

    葛大婶对她的积极努力很是满意,越看她也就越顺眼了。

    “听说齐家要了五天的猎物?啧啧!”葛大婶一边帮着李沁刨地,一边道。

    “嗯。我倒不懂这狗崽的价钱,不过看着这两个小家伙是挺精神的。”

    “那倒是。齐家的猎狗是出了名的好。他家的公狗是一只獒犬。别人家的母狗想要和那獒犬配种,齐家人轻易还不同意呢!”

    难怪要用五天的猎物换两个狗崽了。一条好的猎犬能独对一只恶狼。四条猎犬配合得当,能撕掉一头棕熊。这样看的话,他们倒也不吃亏。

    两个人一边刨地,一边把高一点的草都拔了出去。

    “现在就等着晒土了。”葛大婶道,“这刨出来的草、草籽什么的,要让太阳暴晒上一两天,把它晒死了,咱们才能松土,不然开出来的地里面杂草会特别多。除草也会费不少力气。”

    “我还以为立马就能种上呢!”李沁汗颜。

    “我那边还有一点白菜籽、萝卜籽和葱籽,等我给你拿过来种。”

    李沁自是千恩万谢,送葛大婶回去忙了,自己则又开了一小块地。

    开地是一个体力活儿。本来全是野草和石头的地上要硬生生挖出一块能用的地,也是很不容易的。没有了葛大婶的帮忙,她一个人直到于斐回来,才勉强把地里的高草拔完。

    于斐的身上依旧空空如也,不过这也省去了许多的时间。一会儿只要做个蛋花汤就好了吧?李沁心想着。

    “辛苦你了。”于斐看着那两块地,面有不忍。然后左右看看没人,才在背囊里掏出了一个白色的、毛绒绒的东西。

    “猴头菇!”李沁怎么也没想到,于斐竟然捡回来一个比她两个拳头还大的猴头菇!

    把铁锹立在一旁,伸手就要接过。

    不料,手刚伸出去,便被于斐一把抓住了。

    李沁有些不自在。事实上,自打前日她和于斐说完话,他这两天俱是一下也没有碰她的。这会儿突如其来的触碰,让她心里想要拒绝,却又有些不忍。

    “我——”

    不等她说完,于斐便一只手珍而重之地把她的右手捧到了胸前的高度,“疼吗?”

    他的嗓子有些沙哑,又或者说是有些隐忍的。本来李沁一气呵成,自己还没意识到手破了,可被于斐这么一问,也觉得有些丝丝啦啦的痛感不住地从手掌传到整个身体来。

    于斐另一只手把猴头菇塞回了包里,两只手捧着她的右手,举高了一些,便低下头轻轻吹了起来。

    他的动作认真而又诚挚,李沁怎么也说不出拒绝的话,更没办法把手抽回来,只能任凭于斐动作着,而自己的脸也愈发烫了起来。

    吹了好一会儿,于斐抬眸道:“还疼吗?”

    李沁忙把手往回缩了缩,“已经好许多了。”

    于斐没和她角力,任由她把手缩了回去。然后一声不吭,就进了院子。

    没动物要收拾,于斐进屋就先把灶底的火先生了起来,然后往返着,给家里的水全部补齐了。

    李沁见于斐也不吱声,只能开口道:“你也累了一天了,先歇会儿吧。猴头菇我一会儿给焯一下,明早再做。今晚儿咱俩就先甩个蛋花汤将就一下,行吗?”

    听完这话,于斐只是“嗯”了一声,便出了门。

    李沁赶忙把猴头菇拿出来,细细地洗了干净,等水开了,便切片焯了起来。

    猴头菇是很难得的山珍,是与鱼翅、熊掌、燕窝齐名的名菜之一。俗语有云“宁负千石粟,不愿负猴头羹。”说的就是,猴头菇的难得。她在京里时候,也是见过几次猴头菇的,毕竟将军府人脉极广,送礼之中有猴头,根本不足为奇。她也曾经跟着厨娘学了如何做这些上等的食材,但是要说吃,那便只有一次了。毕竟不管是伯爵府还是将军府,在她之上的人总是有的,这样的好东西,很难轮到她吃。仅有的一次,还是弟弟让给她,她推拒不过,才勉强吃了的。可是那种鲜味儿,真的令人回味无穷。

    于斐采回来的猴头个儿虽然大,但是真晒干了,也不过几钱之重,连一两都不能到。况且这东西可遇而不可求,也不知道攒多久才够卖上一次。而如今家里也的确缺菜,再短缺,也不能短缺这么口吃的,从吃食上这般亏待自己。既然如此,那便吃了吧。可是身处深山,也的确没什么可用的材料,也便只能焯水、过凉,等明早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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