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识新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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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识新艺-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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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巧识新艺
作者:斯蒂芬·茨威格

  一九三一年四月的一个奇妙的早晨,潮湿然而却充满了阳光的空气美极了。它像块夹心糖那样可口,甜滋滋凉踏踏的,又湿润又亮堂,春天的精华,纯粹的活性氧。在斯特拉斯堡大街的中心地段,人们意外地居然呼吸到从田野和大海上升腾起来的芬芳。这种迷人的奇迹是由那反复无常的四月里常有的阵雨造成的,春天惯用这种阵雨以最顽皮的方式宣告它的来临。还在路上的时候,我们的火车就追赶着乌云。那乌云黑压压的一片,紧贴在地平线上。 
  直至摩乌附近——已经看到散落在城郊的像儿童积水似的房屋,从一片浓郁的绿荫上空出现了耀眼的广告,坐在我对面的一个中年英国女入开始在座位上收拾她的十四只瓶子、盒子和旅途用品,——那厚厚的、胀满了水的乌云才决了口。黑沉沉的铅色乌云,其势汹汹,从埃佩尔内城起就和机车赛跑。决口的信号是一束小小的苍白的闪电,霎时间一股股水流好斗地喷向地面,发出了隆隆的声音,像机关枪似的把一颗颗湿流涌的子弹扫向行驶着的列车。车窗在准确射来的雨弹打击下淌着眼泪;机车甘拜下风,向地面垂下了它那灰色的烟旗。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只有沉重的雨点捶打着玻璃和金属;火车在光亮的铁轨上飞驰着,躲避大雨的袭击,犹如一只被追逐的野兽。我们顺利地到达车站,站在有顶篷的站台上等候着搬运行李的工人,可你看吧,在灰白的雨云后面的空地上,林荫大路的景色又光彩夺目地显现出来,强烈的阳光用它的三齿叉刺穿了正在逸去的乌云,房屋的正面随即像擦过黄铜似的闪着亮光,天空呈现大海般的蔚蓝。城市脱下雨衣,站了出来,显出一副神圣的景象,宛如阿芙浴迪特·安娜迪奥梅娜闪着裸体的光泽从海浪中出来。一时间,人们从左右无数藏身避雨的地方涌到了街头;他们抖落身上的雨水,赠笑着,各奔东西; 
  被堵塞的交通恢复了,无数的车轮又在拥挤的大街上滚动起来,发出了轰隆轰隆和咕喂咕略的响声,混合一片。重现的阳光使万物充满生机,喜气洋洋。就连林荫大道上的被紧紧地夹在坚硬的柏油路面中的衰微的树木,淋了一场大雨之后,也在向焕然一新、瓦蓝瓦蓝的天空慢慢地绽开了小指般尖细的苞蕾,试图喷放出少许的馨香。它们的尝试真的成功了。一个奇迹中的奇迹:在巴黎的心脏,斯特拉斯堡林荫大街的中心,一时间明显地闻到了栗子花的缕缕清香。 
  在这个值得祝福的四月日子里,还有第二件乐事:我一来到巴黎,直到下午都没有约会。 
  巴黎市四百五十万居民中没有一个人知道我,也没有一个人等待着我的到来。这样,我自由自在,可以随心所欲,愿做什么就做什么。只要我乐意,就可以随随便便地在城里游逛或者看看报纸,可以在咖啡馆里闲坐一会地或者用餐,要么就去博物馆,浏览商店橱窗里的陈列品,或者在沿岸大街的旧书摊上翻阅书籍;我可以给朋友们打打电话或者干脆就凝视那蓝色的充溢甜蜜空气的天空。然而幸运的是,出于无所不知的本能,我做了最理智的事:即什么也不做。我没有任何计划,给自己充分的自由,摆脱了任何愿望和目的,机遇的车轮随便把我带向任何地方,也就是说,听任大街上的人流的冲击,我被慢慢地推到岸边令人眼花缭乱的商店,快速地穿过人行横道上的人流。最终人的波浪将我抛到林荫大道上。我感到一种惬意的疲劳,就坐在林荫大道和德鲁奥特大街拐角的一家咖啡馆门前的座位上。 
  我舒服地靠在柔软的藤椅上吸着香烟,心里想:我又在这里了。这就是你啊,巴黎! 
  老朋友,整整两年设和你见面了,现在让我们面对面好好看看吧。巴黎,你可说话呀!让我看看你这两年都学到些什么。开始把你那部绝妙的有声电影《巴黎的林荫大。道》演给我看,一这是一部光和颜色以及有成千上万不拿报酬和数不清的道具演员参加演出的杰作。 
  还有你那无法模仿的、丁丁当当、嘎嘎作响、高亢热闹的喧嚣的街头音乐!别吝啬,快一点,让我看看你都能干些什么,让我看看,你是谁,拉起你那大手风琴,奏起十二音阶、全音阶的街头音乐,让你的那些汽车飞驰,让你的那些小商贩高声叫卖,让你的那些广告大喊大叫,让你的那些喇叭鸣鸣鸣叫,让你的那些商店闪闪发光,让你的那些行人飞快奔跑——我就坐在这里,睁大了眼睛,我既有闲暇又有兴致观看、一谛听,直到眼花心醉。喂,别吝啬,别隐瞒~多一点,。再多一点,大声点,再大声点,喊了再喊,叫了再叫,让喇叭鸣了再鸣,让那丁丁当当的声音响了再响,这不会使我疲倦,我全部的感官都对你开放。 
  快,把你所有的一切都奉献给我,正如我已准备把自己都奉献给你。你这无法仿效和永远崭新、永远迷人的城市! 
  这个非凡的早晨里第三件乐事,就是我已经感觉到我的神经在受着某种刺激,我的好奇心又被激发起来了,像多半在旅行或失眠之后发作起来的那样。每逢这样的日子,我就觉得自己成了两个我,甚至成了更多个我。这时,我不满足于自已被束缚在自个儿的生活之中,有什么东西从内部挤迫着我,绷紧了我,仿佛我一定得把自己从躯壳中挣脱出来,就像飞蛾从它的蛹壳中挣脱出来一样。我的每一个毛孔都张开了,每~根神经都弯曲成一根根纤细、灼热的小钩;突然感觉到这样的耳聪目明,一种几乎令人不舒服的清晰使我的瞳仁和我的鼓膜变得更为敏锐。我的目光所触及到的一切东西,都使我觉得神秘。 
  我能整个小时地看着筑路工用风镐把一块块沥青掘起来,仅是这样的观看就能使我如此强烈地感受着他的工作,以致他的肩膀的每一下颤动都不由地传给了我;我能无休止地站在别人家的窗户前,想象着住在里面或可能住在里面的一个陌生人的命运;我能整小时整小时地盯住一个行人。出于无聊的磁石般的好奇心跟踪着他。而与此同时我清楚地意识到,我的行为会使任何一个偶然注意到我的人觉得是不可理解的和愚蠢的,但这种幻想和乐趣对我的吸引力比任何剧院的演出或任何书中所写的惊险故事都要强烈。也许,这种超等的刺激,这种神经质的洞察力,同地点的突然变换有着最自然的联系,是空气压力的改变以及由此而来的血液成分的变化所引起的结果;不过,我从未试图弄清造成这种神秘的精神亢奋状态的原因。可是,每次当它在我身上出现的时候,我往常的生活就像逝去的苍白的薄暮,平庸的日子空洞无聊。只有在这样的时刻,我才对自己本身的存在和光怪陆离的生活有充分的感受。 
  就在那个值得祝福的四月日子里,我在这样一种自我膨胀的状态中,紧张而快意地坐在人流的河岸边的扶手椅上,等待着,可自己并不知道在等待着什么。但是,我带着钓鱼者的颤抖,虽则是轻微的、但令人感到寒意的一种颤抖在期待那鱼漂的抖动。我本能地知道,我今天一定会碰到一件什么事,或者一定会遇到一个什么人,因为我是那样眩晕地、迷惘地渴求着某种使我的好奇心的乐趣得到慰藉的东西。但是,大街并未提供给我什么,半小时后我的眼睛便疲倦了,懒得再看过往的人群,而且我没有什么东西能分辨清楚了。在林荫大道上熙来攘往的人群对我来说,业已不存在了。他们成了一片汹涌起伏的波浪,黄色的、咖啡色的、黑色的、灰色的礼帽、风帽和鸭舌帽汇成了这一切,还有那一张张涂着脂粉和末涂脂粉的面孔,他们成了一片令人作呕的由人流汇成的污水,向前流动,颜色越来越单调,越来越灰白,我越看越疲倦。我像是看了~场拷贝复制得晃来晃去、模糊不清的电影,感到疲惫不堪。我想站起身来,继续走。就在这时……就在这时,我终于,终于看到他了。 
  起初,这个陌生人引起我的注意,是因为他一次又一次落入了我的视野。在这半个小时从我面前拥来挤去的其他成千上万的人,仿佛被一些无形的绳索曳着那样四散而去,他们只是匆匆地显示一下他们的侧面,他们的影子,他们的轮廓,于是就被那洪流永远地裹挟而去。 
  只有这一个人老是一再地在一个地方浮现出来,因此我就发现了他。宛如拍岸浪头有时以一种不可理喻的顽强劲儿老是把同样的、肮脏的水草冲到岸上,用自己湿流灌的舌头舔着它们,接着马上又把它们抛起来再拖回去似的,这个人也是这样:他老在人流的漩涡中浮现,几乎每次都间隔一定的、差不多同样长的时间,而且总在一个地方;他的目光总是同样的低垂,令人惊奇的阴暗。除此而外,他身上再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了。饿得干瘦的身体,穿着~件亮金色的夏外衣;这身外衣显然是别人的,因为衣袖长得连手都露不出来;他穿着它过于宽大,长得与他的身材毫不相称,而且式样早就过时了;那张尖尖的老鼠脸上有两片惨白的、仿佛褪了色的嘴唇,嘴唇上黄色小毛刷一样的胡子畏息地颤动着。这个可怜虫的身材长得不合布局,奇形怪状:一个肩膀比另一个高,两条马戏团小丑式的腿,面部的表情惶惶不安。 
  他在人流的漩涡中忽而从左边,忽而又从右边浮现出来。不时显得悄然若失地停下脚步,像一只小兔子偷吃燕麦似的,胆怯地窥探着,随后钻入太浪中又不见了。此外,他还有一点引起了我的注意,这个衣衫褴褛的人不知怎么使我想起了果戈里作品中的官吏,他近视得很厉害,或者笨得出奇。我不是一次,而是有好几次看见,那些匆忙地迈着坚定脚步的行人推撞着这个糊里糊涂的家伙,几乎把他从人行道上挤了下去。但他对此满不在乎;他顺从地躲到一旁,钻入人群,接着就又出现了。他又到这里来了,我一次又一次地看见了他,大约半小时之内就看见他十到十二次之多。 
  这引起了我的兴趣,更确切地说,开头时使我恼火。我恼恨自己,因为我今天虽然如此好奇,却不能立刻清透这个人想在这里干什么。我的努力越是毫无结果,我的好奇心也就愈加强烈。真见鬼,你这个家伙,你到底要干什么?你在等什么呢?或者是在等谁?不会,你不是乞丐。乞丐可不是傻瓜,不会站在最拥挤的地方,在这里谁也没工夫把手伸到口袋里给你掏钱的。你也不是工人,一个工人是不会在上午十一点的时候悠然自得闲逛大街的。你更不会是在等一个姑娘,我亲爱的,哪怕是一个老太婆,一个没有姿色的女人也不会对你这样的一个可怜的瘪三钟情的。那么,请告诉我,你到底在这里干什么?也许你是一个卑劣的旅游向导,专干那种勾当:碰一碰游客的胳膊,从衣襟下拿出几张寿宫照片,得到一定的酬金后,你就让他享受~番索多姆和葛莫拉城的欢乐?不,也不像,因为你和谁都不说话,相反,你胆怯地给人们让着路,低垂着一双诡摘得出奇的眼睛。见你的鬼,你这鬼鬼祟祟的家伙,到底是干什么的?你在我的领地内干什么呢?现在,我已经盯住他不放了;五分钟之后,我就产生了激情,一种狂劲。我要弄清楚,这个穿亮金色外衣的家伙为什么要在林荫大道上挤来挤去。突然、我猜到了:他是个侦探。 
  是个侦探,是个换了装的警察。我完全是本能地认出了这一点。从完全细微的特征,从他打量每个行人对所用的那种斜视的—一眼神以及他那监视人的目光认出了这一点。这是不可能认不出来的,警察在学习干他那一行的第一年就必须训练眼睛。这可不那么简单:首先,他必须像用刮脸刀划一条小缝那样,迅速将目光从一个人身上一下子溜到他脸上,并在像镁光灯闪亮似的一瞬间记住他的全部特征,而另一方面,还要在心里同警察局所要捕获的罪犯的特征加以比较。第二—一这一点更难——这种审视的目光一点也不能让人发觉:不能让你要寻找的人看出你是密探。我所注视的这个人拥熟地掌握了自己的行业。他像一个梦游者一样昏沉沉地、显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在人群中穿来穿去,任人们推搡,他毫不在意;可突然之间,他就以闪电般的速度——一仿佛照相机的快门咋喷一响似的——一将懒洋洋的眼皮一睁,那无比锋利的目光就直向人刺去。显然,除我之外,没有一个人注意到这个正在履行职务的密探,而我要不是走运,也不会发现任何东西;如果不是在这值得祝福的四月日子里我的好奇心突发起来,如果我不是这样长时间地和恼火地守候着,我怎么会有这样的好运气呢? 
  这个秘密警察肯定在各方面都很精通自己的行业:他仔细研究过欺骗术,在出来捕获猎物时装扮成一个地道的街头浪人,模仿着流浪汉的举止、步态,穿着这种人的衣服,或者说得更确切点,是一些破布。通常在百十步的距离就能认出换了装的警察,因为这些先生们不管他们换多少次衣服,也无法把他的职业上的尊严掩饰得一干二净,也从不能把这种骗术学到家,因为他们不能了解对于从小就饥寒交迫的人们来说是完全自然而然的胆怯和谦卑的举止。而他在装扮成一个贫穷潦倒的人时,是那样出奇地逼真,真使人佩服,他研究流浪汉的脸谱,精通每一个细节。就说这亮金色的大衣和略微歪到一边的礼帽,这保持某种雅致的最后努力吧,从心理学的观点出发,考虑得多么细腻;而那裤子上的绽边和破旧的上衣则完全表明他是个穷光蛋。作为一个经过训D练的捕人猎手,他无疑看到穷困活像一只贪食的老鼠一样,首先是从边上哨哨衣服的。那副饥饿的面孔同他那可怜的装束相配极了:稀稀落落的小胡子(很可能是贴上去的),刮得不干不净的面颊,巧妙弄乱的头发。任何一个没有经验的人都可能会赌咒发誓,肯定这个可怜虫昨晚是在花园的长椅上过夜的,要不就是在警察局里的板凳上。此外,他还用手捂住嘴,病态地咳嗽着,冷得龟缩在自己的夏季外衣里,蹒跚地走着,仿佛四肢都灌了铅似的。老天可以作证:这是一个化妆师创作的晚期肺结核病鬼的惟妙惟肖的杰作。 
  我毫不羞愧地承认,我为自己有这样一个出色的机会,能在这儿亲自去观察一个官方的警探而兴高采烈;与此同时,尽管在我内心某处的一个角落里有一种感觉:在这样一个值得祝福的、晴朗的日子里,在温柔的四月阳光照耀下,一个指望到老年领取退休金的换了装的国家官吏,竟在窥伺着一个穷汉,以便抓住他,把他从明媚的春光里拽到牢房中去,这是多么卑鄙啊!但不管怎么说,这种监视把我吸引住了,我越来越紧张地注视着他的每一个动作,为自己发现每一个新的特点而神采飞扬。但是,突然之间我的这种渴求发现的乐趣烟消云散了,犹如一块冰糕在阳光下溶化了似的。我的推断有点不对头,有点不像是那么回事。我又变得没有把握了。他是侦探吗!我越是犀利地观察着这个古怪的游手好闲的家伙,就越是怀疑自己。他那副外表上的寒酸相,对于一个仅仅用来装装样子的警察,那有点过分真实、过分郑重其事了。首先引起我怀疑的是那衬衣领子。不,无法从垃圾箱里把这样破烂不堪的脏布条拉出来,心甘情愿地将它围在脖子上,只有沦落到无路可走的人才会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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