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雷逐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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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雷逐鹿- 第2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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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小姐,是不是常常临习〈万岁通天贴〉?本侯看你们小姐这几份亲笔书迹,清新秀雅,姿媚自然,无拘无束,明显宗师于王氏法度,取法诸王氏书家之长。”

雷瑾忽然抬头问道。

拂儿抿嘴轻笑,“奴婢们可不知道什么〈万岁通天贴〉,只是有一次听小姐说她临摹的是〈伯远贴〉。”

“这〈万岁通天贴〉是王氏一族二十八位书家的翰墨真迹摹写拓本,王氏书家的墨迹多在其中,可谓翰墨风liu。至于〈伯远贴〉则是王氏门中,王右军的侄子王珣的传世之作。”

雷瑾略作解释,话锋一转,问道:“你们小姐在家时,与陆贽常有书画往还吗?那陆贽必定也精于书画吧?”

红丝低头说道:“小婢听小姐说过,陆家少爷的书画已臻宗师大家之境,是千百年难遇的书画天才,若不是陆家少爷醉心于武学,必已名扬帝国,称雄画坛。

小姐与陆家少爷是在一年多差不多两年前,才开始互以书画唱和,不过那都是小婢等从中转达,绝无失礼情事,侯爷你可千万要相信小婢。”

“你的话本侯自然相信,但是你们小姐嘛,哼,那还得看以后如何。”雷瑾随口问道,“本侯猜这书画唱和,那第一次必定是陆贽主动赠送其所作书画予你们小姐,你们小姐又以自己所作书画酬和之,而这其中居间转圜的就是你们两个丫头。本侯猜得对不对?”

“呀,侯爷怎么一猜就准?”

“这有何难?陆贽在帝国画坛藉藉无名,你们小姐有可能会主动的慕名赠画,以求唱和吗?再说,你们小姐怎么也是大家闺秀,就算是沾亲带故,也不可能主动向一个不知道底细的陌生远亲热情示好。只能是陆贽慕名赠画才合乎情理,你们俩不是说你们小姐的书画是吴中一绝吗?这‘吴中一绝’也应该是这两年才有的说法吧?以前本侯可没听说过。”雷瑾轻描淡写地说道。

“奴婢都不知道会闹成这样,小姐会这么义无反顾的执意逃婚。要早知道是这样,当初就不该替陆家少爷和小姐传递书画了。”红丝有些后悔,小姐一心逃婚,带累了多少人啊。无数人为了这事,急得五内如焚,食不下咽。她和拂儿就因为小姐的逃婚,不得不快马加鞭人不下鞍的连赶几天几夜的路,赶到武威平虏侯府,说不累人那是假的。人是血肉长的,能经得几番苦折腾啊?

雷瑾冷笑一声,“少年不识愁滋味,正是说东偏向西的叛逆年岁。常言道:‘字如其人’,你们小姐的书迹本侯看了,挥洒自然,不受拘束,颇有几分魏晋人的恣肆。书迹如此,你们小姐的本性亦当如此,所以逃婚是正常的,不逃婚是不正常的,当然你们小姐还肯定听到了一些流言蜚语,至于这些流言蜚语的传扬是有心还是无意,恐怕也难查考了。哼,这些传扬流言蜚语的人,最好不要犯在本侯的手里,否则他们一定会后悔为什么要生到这世上来。”

雷瑾忽然笑道,“你们俩想不想知道正月十五那天夜里,你们小姐的心绪突然变坏的原因?”

拂儿啊的叫出声来,“侯爷连这也能猜到?”

“你们小姐抄的这几个灯谜,虽然都很有趣,谜底也要好好动一番脑筋才能猜到,但是这几个灯谜的谜面都是七言律,就诗的表面意思来讲,都充满着宿命之说,命由天定的说辞。年青人血气方刚,都是不太信命的。你们小姐心性不拘,又年青,完全可以想象得到,是不会太信天命、宿命之类的东西。不过,当她发现自己抄回来的灯谜,竟然都是宿命、天命之类的七言律,加之刚又遭受了‘挫折’的情形下,心里恐怕也难免留下阴影,突然恹恹不乐也就顺理成章了。”

雷瑾微微笑着,将自己的猜想娓娓道来,至于是否完全符合了当时的情形,那并不是雷瑾所在意的,而且象这种与心念有关的事儿,深不可测,谁也无法完全说清楚。只要能唬住红丝、拂儿这两个涉事未深的小丫头,那就行了。

从这两个丫头这里,雷瑾已经套出了自己想知道的很多消息。

如果,雷瑾这时候想的话,孙家小姐其实绝对逃不出他的手掌心,雷瑾只需要下一个命令,很快就能让孙家小姐出现在他的面前。

这就象猎人捕猎,当猎人对某种猎物的习性了解得很深入时,那么即使猎物再狡猾,也无法摆脱猎人的追踪和捕猎。

但是,雷瑾虽然盛怒,却压根不想插手这事儿,他已把事情想得很透彻,事实总是很残酷的。

孙雨晴在没有嫁给他之前,都算不得雷家的人。孙家小姐在大婚前逃婚,那是姑苏孙家怎么向雷门世家交代,怎么向他平虏侯交代的问题,因为这本就是两个家族的利益联姻,与感情没有任何关系。总之,逃婚这个问题该由孙家自己负全责。

若按雷瑾自己的想法,你孙家的小姐逃婚,关我雷某人屁事?雷某人脆弱的心受了逃婚的‘惊吓’,很是‘受伤’,又丢不起那么大的人,孙家不予以补偿是说不过去的。雷瑾狠狠地想着,老子如果不假此机会敲上你姑苏孙家一笔大大的竹竿,雷某人就算白担了‘混世魔王’这个恶名!等着吧。

厅堂外忽然响起两声急促的呼哨,这是有急事要禀报。

雷瑾微微一笑,“今儿辛苦了,两位回去好生歇息吧。”

红丝、拂儿敛衽告退。

雷瑾一击掌,却见紫绡从外边快步而入。

“嗯?紫绡,怎么是你亲自来了?”

“十万火急的烽火快讯,奴婢还是亲自过来的好。”紫绡也不废话,“云南府城来的烽火快讯,连发五道。云南府城被门沧海攻破,目前巷战中。就这么多。”

“娘的。门沧海是怎么做到的?”

“不知道。”紫绡直截了当,“也许两天以后的飞鸽传讯能够让我们知道得更详细点。”

雷瑾冷凄凄一笑,道:“两天以后,过了二十五,爷已经不需要知道门沧海是如何攻破云南府城的了。不是平虏军胜机初现,就是平虏军大败亏输。”

“那,爷你觉得门沧海是用什么办法攻破了云南府城?”紫绡注视着雷瑾。

“不知道。”

“既然不知道,那就不要想了。想也无能为力,不是吗?”

雷瑾笑了笑,“好,不想。能做的我们也都做了,唯一冀望的就是那一点好运气还在我们这边。”

王金刚奴虽然还没有搞清楚门沧海是怎么的就攻破了云南府城,但是毕竟久经战阵,立刻有条不紊的安排撤退、销毁带不走的粮食、销毁档案等事儿。

节节抗击,巷战!

先下达了断后命令,王金刚奴又强令孟化鲸、蓝廷瑞先行从水道撤退,逐波滇池之上。

王金刚奴其实已经决定要以顽强的巷战拖住门沧海的镇南军两天三夜!

房舍被推dao,街道被堵塞,几乎是在战斗中,王金刚奴就完全让云南府城之内的许多地方彻底变了个样,不再是门沧海以及门沧海的家臣、家将、庄兵(庄兵是门氏看护门府庄园的门氏私兵)所熟悉的云南府城,街道改了方向,活路变成了死巷,完全成了迷宫。

巷战,并非那么容易。

王金刚奴将云南府城变成了陷阱之城、诡计之城,无所不用其极。

因此,在正月二十三日这一夜,门沧海虽然攻破府城,杀入城内,但王金刚奴突然将靠近滇池的府城一隅变成了铜墙铁壁,神出鬼没的战士趁夜色摸到敌军的后面偷袭,战果颇是丰硕。

对于府城内一街一巷的争夺,经常此消彼长,拉锯般来回。

不过,王金刚奴始终掂记着要解开心中之谜,命人捉了好几个镇南军的士兵,严刑拷打之后,总算知道镇南军那么多人怎么就一涌入城了。

在云南府城的西面城墙和南面城墙同时出现了两段各长达三百多步的大豁口,这是守军的守城本事再神,也守不住的。

门沧海有本事突然在云南府城的城墙上弄出两段长长的大豁口,这只能令王金刚奴叹息一声,没想到!

殊死争战中没想到,那就意味着失败。

门沧海已经迅速地把自己的中军帐搬进了云南府城,进驻五华山。

在这里,可以俯视云南府城全城。俯视的感觉,门沧海喜欢。

云南府城已经被夜色笼罩,炮声依然隆隆,硝烟依然弥漫,火光依然熊熊,呐喊依然不断,搏杀依然如故。

可以想象在每一条街巷,鲜血照旧飞溅,头颅照旧滚地,肉块照旧分飞,白骨照旧碜人,死尸枕藉,血流成河是双方争夺而彼此付出的代价。

城头变换大王旗,对于当下的胜利者门沧海来说,战事虽然还在继续,但已经可以稍稍的用美味菜肴小小的犒劳一下多日攻城的辛劳了。

热水可以暂时洗去很多东西,风尘、疲惫、干涸,血腥、算计、阴谋,等等。

五华山的房舍已经被破坏得差不多了,这是王金刚奴撤离时的杰作,不过稍稍拾掇拾掇,烧点热水,再让厨子做点热炒下酒还是不难的。

门沧海一辈子锦衣玉食,说到吃苦那是很少的,就是年轻的时候跟着他父亲,上一代的黔国公门盛出征,征讨过好几次蛮夷山寨,吃了一点苦,也学了一点他父亲门盛以及门府家将行兵布阵,攻城拨寨的手段,识得一点带兵之道,然而二十几年来兵戈不兴再无用武之地,门沧海原以为兵法就宛如那屠龙之技,学会了却无所用其技,不曾想还有用得上的那么一天。

门沧海总算还有那么点自知之明,在云南省这种崎岖复杂地形,虽然历代朝廷修路不止,比之古时之行路艰难已是大为改观,便利多多,然而集结征调三十万士兵,筹集运送粮秣,凭他自己的能耐还是不行的,若无阎处士、谷应泰两人从旁协助、运筹提调,三十万众围云南府城一定是个天大的笑话。

而对于不依前约,提前赶来云南府城的沙定洲,门沧海虽然头痛,却不甚在意,门沧海觉得有二十万侬人土兵壮壮声势也好,他还不缺少那点粮食。

“来!来!来!两位先生快坐,军中简陋,也只得几个热炒凉菜下酒,只能将就了。”门沧海招呼阎处士、谷应泰坐下。

阎处士、谷应泰眼睛往桌子一扫,比起黔国公府曾经的豪奢,这几个热炒凉菜下酒着实太简陋了:爆炒牛肉、油炸排骨、油炸肉丸、爆炒鸡丁、烤鱼,外加一道红糟鸡和一道醉腰花,这几个顷刻即成的热炒凉菜下酒,要是以前,门沧海是绝对不会下筷子的,因为身为公爷讲究的就是美食华服,所有的美食都要费时费工用心烹调而成,象这种急就章的热炒凉菜是绝对不入‘美食’之选的。

“军中有此菜肴,已是天家美味,难得,难得!”阎处士、谷应泰也不愿落了门沧海的面子,都客气的赞了几句,有的吃就不要说煞风景的话啦。

下筷举杯,几人互相敬了几杯,门沧海笑道,“现在城内巷战,家下的家将尽可应付了,两位先生今晚好睡一晚,明日尽歼弥勒妖匪。

弥勒妖匪做梦也想不到,当日撤离云南府城的时候,我们就给他们预设了埋伏,今日果然如阎先生所料,一举攻入城内,让弥勒妖匪措手不及。”

“不过雕虫小技尔,选定城墙,测算精确,将其下掏空,只留出若干支撑的础柱,使城墙外表无恙,人马走动,甚至两军攻守都无碍。每个支撑础柱都安置密封好的火yao地雷。这样,到时只需要远远引爆火yao地雷,支撑础柱炸倒几个,就能让一大段城墙同时崩垮。”阎处士笑道。

门沧海好奇的问道:“阎先生是怎么想出这个法子的?”

“这是前人的智慧,学生可想不出这个法子。先父是山西一个石炭矿场掌子面上的工头,这矿上的垮塌透水是常有的事,工头就得防着这些,矿井下面向前挖石炭,每挖一段就得留出一个支撑础柱,另外还得测算好,用木头一段一段支撑矿井,否则整个矿井就可能垮塌,把所有矿井下的人都埋在地底。学生当年曾经跟着先父多次下井,这些测算都慢慢熟记于心。弄垮一段城墙,并不比让矿井安然无恙更难。”

谷应泰笑道:“处处留心皆学问,信然!”

“好!”门沧海笑道:“弥勒妖匪终于尝到阎先生的手段了。来!满饮此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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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29发布

第五章 杀破城

满城的血与火,浓烟、呐喊、惨叫、嘶吼……

王金刚奴仿佛又回到了弥勒教兴兵造反烈火焚天的年青时代,那时候攻城掠地杀人如麻,烈火焚城屠城以戮是常有的事,也是这样满城血火的情形,只不过他现在是被围攻者。

王金刚奴已经忘记自己战斗了多久,他只知道自己的部下已经越来越少,应该都是战死了。

王金刚奴一声怒啸,已经崩口卷刃血迹斑斑的大刀,光华闪烁,阴诡慑人。

弥勒教被人称作妖匪并非无因,象王金刚奴这样天师一级的弥勒高手,随手弄出点慑人心魄的异象不过是翻掌易事,这种异象也许对付心志坚凝的武技高手并没有什么大的作用,但是在战场上对付一般的敌军士兵,绝对有先声夺人的威势,未战之先已经削弱了敌方几分斗志。

在王金刚奴身后紧紧跟随着百余名亲卫,这些人有的是王金刚奴的养子,有的是王金刚奴的门人,有的是他的亲戚朋友,有的是他的陕西同乡,皆是其亲信心腹。

这时候,这些人也都杀红了眼,眼中闪烁的全是兽性的嗜血光芒,一百多个剽悍善战,且又将兽性发挥到极致的士兵,具有一种直撼人心的气势,毁灭一切、摧毁一切的强大气势!

实际上,这一群人已经不能称之为人,而是一群只知道杀戮敌人的凶猛野兽。

崩口卷刃的大刀架开敌兵迎面劈来的一刀,闪电一脚踢中其小腹,那敌兵应脚抛飞,砸倒后面两个跟进的敌兵,三个敌兵都没有再爬起来,显然是已经被毙杀当场。举手投足立毙三人,对于王金刚奴来说并不难,到了他这一级数,全身几乎每个部位都是致命的武器,刀崩了口,卷了刃,并不能阻止王金刚奴在战场上追魂夺命,这些敌兵的级数距离他太远了。

一个敌兵狂吼着从左面空隙疯狂切入,看来王金刚奴刚刚毙杀的三个敌兵中有这人的血亲,也许是父子,也许是兄弟。

两道短短的枪影飞掠,从侧后贯入这敌兵的腰脊,暴喝声中,一上挑,一下扯,血雨飞溅,脏肠连累,竟然在空中将这名敌兵活活分成两截。

那敌兵的下半shen拖着长长盘拖的肚肠在地上滑出一道触目惊心的血道,直滑到墙根才骤然翻了个个,直挺挺的立了起来,停止了滑动,那情形说有多碜人就有多碜人;

而那敌兵的上半身则斜飞上半空,血雨纷纷,破空飞去,向远处落下,每个人都听到那敌兵的濒死惨叫:“好枪法!”

王金刚奴这时的右侧已然凶猛地冲来四个敌兵,不过还没等他们近身,已经被王金刚奴的几个亲卫一顿火铳轰击打趴下了。短兵相接之时,五眼火铳只要有机会连发,绝对有将人轰击成肉筛子的威力,距离太近了。何况王金刚奴手下这群杀红了眼的杀戮野兽绝对还会再补上一脚,确保毙敌无误。

在迷宫般的街巷中杀进杀出,终于在一处还没有出现敌兵踪迹的破败院落暂时停留,王金刚奴知道自己的这群亲卫也该稍事休息,吃点干粮,喝几口水了。

就着水囊中所剩不多兑了烧酒的浓浓肉汤,吃着干粮袋里所剩不多的炒米,虽然酒肉汤送炒米,滋味是有点怪异,不过特别能保持体力,还特别耐饿。

这也是王金刚奴的无奈之举,城中的牛羊猪都是不可能带走的。而激烈的巷战,要部下安安静静的吃一顿肉也不可能,因为到处都可能是战场。王金刚奴拥有得自门沧海匆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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