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影断魂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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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影断魂劫- 第4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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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重。轻唤道:“师兄,你在做什么?”这一句问话,仿佛已耗尽了她全身之力。不得不扶住门框,指甲几乎陷入木头之中,才能勉强站稳。

    李亦杰身子不易察觉的一震,他早知道南宫雪与自己心意相通,即能瞒过旁人,却也没这般轻易骗得她过。心里打起了鼓,暗想:“无论如何,此事绝不能让雪儿知晓,也不能让她看出半点破绽。”

    他知道南宫雪是个认死理的,若是当面探询不清,定会在暗地里自行调查。越接近真相,也就离危险更近一分。哪怕是欺骗她,敷衍她,也不能给她带来灾难。定了定神,故意以满不在乎的语气道:“你不会看么?收拾行李啊。”

    南宫雪道:“我知道。但是你此前从未跟我商量过。究竟是所为何事,竟须决定得如此仓促?你要到哪里去?”李亦杰头也不回,道:“刚才我已经对大家说得很清楚了,我要离开三个月。”南宫雪心下一急,直闯进房,道:“那为何要瞒着我?为什么不能带我同去?”

    李亦杰心脏仿佛被人猛地一捏,有种滴血的疼痛,咬牙忍住眼眶中的泪水,道:“我走的是险路,还不知前途如何。若是再分心保护你,生还的希望就更加小了。”南宫雪听来更觉诡异,道:“咱们从小一起长大,多少风风雨雨,不都是携手并进,一齐闯过来的?我又几时依赖过你的保护?”

    李亦杰不耐道:“我自己也不知要去哪里,全凭兴之所至。现在江湖上那么乱,各门各派都难以独自立足,纷纷依附于武林盟师父临终前将你交托给我,我怎能让你涉险?”南宫雪叫道:“明知凶多吉少,难道我便能安心让你涉险?你我是夫妻,要是你有个三长两短,叫我怎么办才好?”

    李亦杰狠了狠心,道:“你我从未完整地拜过一次堂,换句话说,即是连夫妻之名也没有,更无夫妻之实。我真该庆幸,当初始终严加把持,才未种下孽果负累。要是你后悔的话,随时都可以取消婚约,你重新找一个值得托付终身之人,就嫁了吧。反正同任何人在一起,都比跟着我这等朝不保夕之人,过这种聚少离多的日子好得多。你依旧年轻貌美,又是个清清白白的姑娘家,我想,仍然可以说成一门极好的亲事,让你终身有靠”

    南宫雪怔怔地望着李亦杰,仿佛不认识他了一般,半晌才道:“师兄,你到底在说什么?难道我在你眼里,仍然是那种水性杨花的女人?是我选择跟你在一起,这多少个年年岁岁,我都等过来了,难道会在胜利在望之即,功亏一篑?我的爱,一次便是一生一世。既已认定了你,就不会再对任何人动心,更不会为求安定的生活,嫁一个我根本不爱的人。你你是看错我了。”

第四十章8() 
李亦杰心如刀割,暗道:“很快就要永远地离开她,将来她恨我、怨我,难道连最后的一点温暖,也不能给她?不仅是她,岂不连我自己也将抱憾终生?”忙道:“你别难过,是我说错了话。但三个月以后,我就要跟七煞魔头一决生死,在此之前,就得全力以赴的练功。别人都说我们是宿命之敌,表面上我一笑而过,但我可以向你坦白说,对付他,我实在连一点把握都没有。再这样下去,我就输定了。我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可以让我心无旁骛的练功。不是说你会打扰我,而是而是我自己的心志不坚,一看到你,就再也无法集中精神。你也不希望我走火入魔吧?如果能够胜过他,今后咱们恩爱的日子,还长得很,又何必急在一时?我听说有两句词叫做‘两情若在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难道你对我,还没有信心?又或者对咱们的感情没有把握?”

    他本道这顶大帽子一扣,南宫雪就会立即缴械投降,便又转身整理起行李来,也好避免到时与她面面相对的尴尬。南宫雪却恢复了“南宫女侠”的风范,沉吟道:“习练武艺,尤其是高深的内功,都要先扎稳根基,经长年累月坚持不懈,循序渐进,方能得有小成。短短三个月,就算夜以继日的苦练,又能长进多少?”

    李亦杰叹了口气,道:“能够速成的功夫,也未必便是没有。”

    南宫雪猛然间想起一事,惊道:“莫非是逆转穴道,打通全身经脉?要说像天魔大法那样的邪门功夫,确是进境神速。但同时耗损气血,败坏真元,境界越是深入,反噬之力也就越强,对自己身子有损无益。难道,你竟是想练那种武功?”李亦杰全身一颤,脑中陡然一片空白。

    此事还要从这三日之内说起。南宫雪同他谈过后,对他冲击着实不小,整日郁郁寡欢,孤坐在桌前,额头抵着窗框,反复思量。说来也怪,对那条不归路,竟又增加了几分倾向,只剩最后几分正道弟子的良知还在束缚着他。或许他心里已有决定,却不愿挺身面对,倒宁可选择装聋作哑,这念头令他吓了一跳。

    正不知如何是好,耳旁忽听得一个声音道:“你在害怕?”李亦杰听到这声音,才是当真吓了一跳。不知自己警觉性何以退步至此,来的若是敌人,不必开口,直取攻势,只怕他仓惶中竟不知闪躲。

    转头一看,一个身穿锦衣华服的少年走了进来,大咧咧的坐入椅中,有模有样的翘起二郎腿。正是那唯恐天下不乱的恶魔小鬼玄霜。若说真有一人如此适合魔教,恐怕就当属这行事处处透着三分邪气的小子。没好气道:“进来怎么也不先敲门,没规矩!”

    玄霜冷笑道:“与其怪我,不如怪你自己全然未加提防,就连有人到了你的门外,你也觉察不出。敌人下手之前,可不会先好心通报你一声。就以这样的状态对付七煞魔头,还没等你动手,就得先身首异处。哼,精神这等恍惚,果然是在害怕啊。我说你怕什么?是怕输了有损名节呢,还是怕死?”

    这一句话正说中李亦杰心事,登时满面羞惭。仍要嘴硬道:“与你无关。”玄霜指尖在桌面轻轻敲击,道:“不过你要是害怕,我尽可发挥同道互助的侠义之心。你将他让给我来对付便是。我曾经发过誓,一定要亲手杀他,否则枉自为人!”

    李亦杰听他说得坚决,看到一个小孩子眼中,竟能烧灼出这等凶光,不知是否该作声叹息。道:“你也看不惯他?”看不惯他,到了做他徒弟,追随他一年,到处行恶的地步?这是压在心底之言,最终未曾说出。或许也想给他一个解释之机。

    玄霜抬手在桌面狠狠一拍,“啪”的一声清脆作响,一条条裂纹向四面扩散,怒道:“你用得着明知故问?我——我当然恨他!要不是他,我们家根本不会变成这样!或许我可以快乐的成长,或许父母可以恩恩爱爱,或许我可以做一个正常的孩子,我是将要立储的阿哥!现在呢?一切全毁在他手上!我注定被世人所遗弃,注定只能以复仇为唯一的生存指望,我不恨他,却恨谁去?”

    这一通怒火却并未引起李亦杰义愤。或许因为那孩子的身份,他更多的是想打压那份与生俱来的嚣张气焰,笑道:“是么?要是换一种角度去想,他若不将无影山庄灭门,你娘就不会醉心于复仇,不会嫁给你爹,你也就不会出生。别说能否做一个正常的孩子,就连做一个活着的孩子都没有机会!”

    玄霜翻了个白眼,继而大笑三声,道:“是啊,所以他还造就了我是么?我不但不该恨他,还应该敬他为我的创世之主,奉香三支,终日膜拜?”

    大笑中眼圈隐约发红,道:“正因为有如此荒唐的逻辑,才会产生这样深刻的羁绊,简直能将人逼疯了。我实在是个没用透顶的废物,平日里对他千恨万恨,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一等真正见到了他,总会心软。我恨死这样的自己!我又不是像你那样的伪君子,什么良善之辈,我我他妈心软个鸟啊我?”

    顺手到桌面取酒,却提了个空。不禁苦笑了一下,道:“其实他这个人,怎么说呢不论是脾气、性格、心思还是处事方式,都跟我很是相像。不错,我承认我的想法古怪,平时根本没有人会理解我,只有给他讲,才真正有相逢‘同道中人’之感。也包括他要是有任何心烦之事,也只有我才能够真正的懂他。我们另有许多念头,竟都能奇迹般不谋而合,跟敌人有这种知遇情深,岂不滑稽?我看到他,就好像看到了未来的我。明知像他那样,定会为所犯下的恶行遭到报应,而我也会是同样的下场。但即便是如此,我仍然不后悔。”

    李亦杰叹道:“这又是何必?在武林中人眼中,不论你是为报仇与否,也不管他是不是十恶不赦之人,弑师总是大逆不道的恶行。你为了能报家仇,竟甘愿将自己陷入这种遗臭万年的境地?”

    玄霜咬了咬嘴唇,道:“你尝试过,那样全身心的去恨一个人没有?用你整副的灵魂去恨他,只为最终送他走上末路,不惜玉石俱焚,不惜毁灭自己的灵魂?”

    李亦杰听他这一句说得刚烈,自己在武林多年,还从未有一人能做到这一步,真不知该敬服还是该惋惜。道:“小小年纪,别过度执着于仇恨之中,荒废大好人生。唔你跟在他身边一年,了解魔教内功的精髓没有?”

    当年华山分为“剑宗”与“气宗”,剑宗主张剑法为主,内力为辅,而气宗则主张先修得内力精强,不论再使何等剑招,都能事半功倍。两派观念冲突越来越是激烈,最终大打出手。

    华山之巅一番血战,死伤者众,最终却是由气宗胜过剑宗,因此李亦杰自小受师父教导,亦是万宗之法,皆以练气为主。此时想到同江冽尘决一死战,首先想的便是从内功上下功夫。举出当年秘笈中几处难以通解之处,请他参详。

    玄霜随口作解,显然对这些在他眼中的浅显问题毫无谈兴,又道:“我没练过祭影教的内功。听说那是前任教主唔,算起辈分来,他应该是我的”

    扳着手指算了算,道:“他是和硕庄亲王的第三子,太宗皇帝的表兄,那也就是我的太皇伯父。祭影教的武功说是他自创,其实却是从偶然拾到的七煞真诀残本中悟得,进以改造,在细微处费过一番功夫,最终的成品果然比先前完美。可惜,他得到的那一本是伪造的。创作者或许确有几分真功夫,但他记载下的好比画虎类犬,买椟还珠之流,寻常功夫他学到小半,丢了大半,精妙奥义则一无所有。其实以前任教主的才能,本当有所觉察,可惜他全然沉浸在喜悦之中,未加深想:那七煞诀可是上古流传下的宝物,倘若如此轻易便能被他超越,岂不显得以前的神仙太没苗头?后来我师他,反教篡位,利用的也正是七煞诀的真假之别。即使他才练了几个月,却也胜过前教主习练多年的成果”

    这时才忽然领略出李亦杰的意图,苦笑道:“我劝你还是别妄想了,你以为学会祭影教功夫,就可以稳占上风?单七煞诀已是如此不可超越,而他现在已正式成魔,所用的不是你们所苦修而得的内功,完全是魔的力量。人魔之别,是本质上的差别,你那一套,根本不可能行得通。”

    李亦杰不悦道:“你们都给我极力划清人魔之别,我倒不信,这两者到底能有多大差距?我还是相信人定胜天,只要付出足够的努力,就没有办不到的事。”

    玄霜以手加额,道:“这个究竟要我怎么说,你才能明白?罢了,给你打一个最浅显的比方。你说假如一只蚊子和一只苍蝇大战三百回合,哪一方胜出的概率高些?如果让两只蟋蟀相斗,一只个头大些,另一只小些,你说哪一方能胜?”

    李亦杰一时哭笑不得,心想:“这小子这当口还在开我玩笑,问那种小儿科的玩意儿。”

    见他神色有几分庄重,强忍笑意,答道:“你说的两种情况,都没有确切答案。蚊子和苍蝇个头差不多,能力也差不多,只能看双方运气好坏,不能一概而论。至于蟋蟀,它们好斗的能力并非取决于个头大小。我小的时候在华山,曾跟同伴比试过斗蟋蟀,有些经验。通常新手常拣个头大的抓,但真正善斗的,还得观察”竟就要以自己幼年经验为例,给玄霜传授起斗蟋蟀的诀窍来。

第四十章9() 
玄霜一摆手,道:“行了,你以为我不懂是怎地?哼,偏这么喜欢做人家师父!”

    嘻嘻哈哈几句,又道:“你只看到了表面现象,却从不去分析本质,唉,好端端的一个盟主,怎可如此不求甚解?蚊蝇之类虽非同类,但个头相近,好比几个小混混乱打乱杀,胜负难料。两只蟋蟀虽说个头不同,却属同类,任何一方如能加倍卖力些,也不是没有超过同伴的可能。但再换一种情形,如果是一只蟋蟀对付一只狼狗呢?对付一个人呢?即便是战无不胜的善斗蟋蟀,也斗不过一个卧倒在病床上的小孩子,你没有异议吧?那是因为蟋蟀再如何努力,它终究是一只蟋蟀,能力有所局限,永远难以突破。作为人,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超越蟋蟀的极限。因此人和蟋蟀之战,在你眼里是不屑一顾。人魔之别,也就好似如此,只不过人所占的分量,略微颠倒了一下而已。现在你知道了吧,魔就是魔,凡人永远都不能逾越。不管你再怎么拼命,都不管用,你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李亦杰听他此言,心里升腾起一股强烈不平之气,道:“假如人力注定无法胜魔,你又何必让我将作战机会让给你?难道你就有办法?”

    玄霜笑了笑,道:“刚才我给你解释过了,假如想胜过不同族类的生物,只有两种方法。一是成为它的同类,二是加倍苦修,跻身入更强大的族类。最高的级别,自然便是神了。但凡人要想成神,简直是做梦。就算你先进行修真,不知要过几百年,还要你机缘深厚,修为到达某一阶段,再等渡过几大天劫,才有可能飞升成仙。再过得个千百年,能否成神,仍在未知,或许你可以跟他活得同样长久,但那个时候,恐怕地面上早就给他糟践成了一片荒地。因此这第一条路,是完全走不通”

    李亦杰心下一凛,忽然猜到了他的下一句,可能说些什么。果然玄霜道:“凡人成魔,最快的有两种途径。一是毁去形体,同时带上祭品供奉,经天火千锤百炼,重塑肉身,从此便可脱胎换骨,化为成形魔物。但这一种说来容易,当真做起,却也不易。万一执念不够坚定,无法残留魂魄,便只能在天火中落得个神形俱灭。况且就算符合条件也不成,那冒纳罗亚火山上个月刚刚爆发过,短期内不会再有第二次。你又没有至毒的七煞断情殇,难以取得足够萦绕全身的邪气。你不知道吧,断情殇能将骨肉一并腐蚀殆尽,但它的毒性却也能成为一种保护膜,使魂魄不至于溃散消亡。而第二种,则是直接令魔的血液在体内流淌,到西北雪山中的天魔血窟,以内力打通风池、期门、太渊、涌泉,将周身血液自各穴位间排出,等到血快要流干之时,再跳入血池中浸泡,以内力吸取血液,滋补自身。等到转换已毕,完全融会之时,凡人也可具有魔的力量。不过这样形成的魔,通常是最低等的魔物,全无自身意识,只有杀戮的本能,往往只能作为真正魔物的奴仆。这都是以前我跟着他,多方打听所得。本来我觉得成魔之说,全属无稽之谈,根本没放在心上。不过既然他能成魔,或许这些传说,也有一定根据可循了。哎,要是再逼我,说不定有朝一日,我就”

    李亦杰闻言大惊,猛地从床板上跃起,道:“不成,你年纪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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