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战情录 血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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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战情录 血魄-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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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以颠覆武林为志业的血魄,在他人眼中,似乎天生就是个修罗厉鬼。

但没有人知道,一段少年时代纯真恋情,才是造成恶魔诞生的真正缘由──

自从母亲死后,血魄没有对任何人事物付出感情,直到遇见了那个人。

「喂,洛宇,我能相信你吗?」

「相信我,凤儿,就算与全武林为敌,我也会在你身边。」

然而,是他太傻,忘了十大恶人的教诲,才会体验到背叛。

正邪之间,根本不可能有天长地久的爱恋!

──因为,你是血魄。

楔子

传说江湖上有个叫「恶人榜」的东西,原为正道人士和官府缉捕的榜单,但不知何时竟变了调。邪道份子反视登上恶人榜为天大荣耀。

是以数百年来腥风血雨,刀光剑影,他们无恶不作只为了在恶人榜上争相占有一席之地。

在时光流逝中,一个又一个大恶人更是被谣传的丧尽天良。如今,同时排上恶人榜的前十人正在商讨着谁才是真正的恶人榜之首。

他们打了七年,斗了十年仍分不出个优胜劣败,最后为了不要过于消减自身力量而便宜了在旁伺机而动的正道人士,他们决定要收个徒弟,倾他们毕生所学的武功教导他,把他教导成一个真真正正的大魔头,然后看谁可以干掉那个徒弟,谁就是恶人榜之首。

可是,说的简单做的难,要找一个资质奇佳、领悟力高的徒弟并没有那么容易,而且为了公平起见,他们决定多找几个徒弟──以免一个徒弟死了就没了,这样要其他还没大展身手的人怎么办?!

为此,他们在武林上掀起了一场残虐屠杀,不计一切代价的血洗数个村庄,从江南杀到江北,终于在半年后找到四个三岁左右的男童,花了八年教导男童们学尽他们的武学,再花四年和男童们对打好磨练他们的实战经验。

等到男孩们到了志学之年,已经是江湖上难有敌手的狠角色了。

打从十三岁起便由各个师父带着与各大派好手周旋,先后挑了大小名门正派的师兄弟四人在江湖上已是恶名响叮当。人人惧怕他们、憎恨他们,仅仅一年之内他们的凶残传遍大江南北,令人闻之色变。

他们没有名字,仅有十大恶人给他们的称呼,分别是──

血魄,一头暗红色长发总是随性披散,个性阴险、狡诈、多变,并善于隐藏自己的思绪。平时总是一脸慵懒淡笑,却在谈笑中将对手生吞活剥。擅使毒蛊。

罗煞,拥有比女人更柔媚的长相和乌亮的即腰长发,是四名师兄弟中唯一被培养成「药人」的一个人,性情激烈从不掩饰,动手往往顷刻间尸陈遍野。擅使剑。

袭风,总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性好青色衣衫,淡漠是他人格中最大的特质,「弱肉强食」是座右铭;「绝对不动情」是生存准则。擅使暗器。

绝魂,狂妄残酷、邪佞嚣张,曾因反抗时大恶人而被毁了左眼,却因此锻链出超凡的耳力,右眼冰冷的眼神是十年如一日的未曾改变过。擅使刀。

第一章

他不知道其他三个与他遭遇相同的家伙是怎么想的,说实话,他还挺喜欢在江湖上被称作十大恶人让他离开了童年那种噩梦一样的生活,给了母亲一个解脱——虽然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地狱。

同样都是地狱,他喜欢后者,尽管每天都有新的伤口,但只要努力就可以改变悲惨现状的感觉真的不错。至少十大恶人对他动手的时机是有迹可循的,也不会存心饿死他。

他们拿他来养蛊,一开始的恐惧在发现那些丑陋恶心的小东西会帮助保护他,让他能更轻易的杀死想伤害自己的人后,变成欣喜。

它们与他心意相通,在让它们直接吸吮自己鲜血时,渐渐开始觉得世间不可能有比它们更了解他的存在。

第一次杀人时,他知道罗煞跟袭风都吐了,绝魂脸上有着报仇般的憎恨快意,他则是看着手上的鲜血与地上冰冷的尸体,觉得好玩的……笑了。

原来,杀人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吗?

他将维持一辈子的生存方式,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这让他感到讶异和愉快。

杀人,真的很容易。可不让自己受伤的杀人,却需要点头脑。

他讨厌受伤,也不喜欢让自己的行为暴露。早在他被十大恶人带离那个戏班子之前,他就已经学会如何做坏事不被发现,或者嫁祸给其他欺负自己的孩子的方式。杀人嫁祸,只不过是更深一层的思考谋略罢了。

他喜欢鲜血,不管鲜血对其他人来说是多么的难以下咽。毕竟,他曾经被虐待到在婴儿时期就是喝母亲的鲜血活下来的,只是这个秘密自母亲死后就没有人知道了。再说,凝望和自己与母亲发色相同的血腥色泽飞溅的同时,让他觉得好像又看见了母亲绚烂如火的舞。

「血魄,好玩吗?」

忘记是哪个恶人,曾经在他成功设计两个地方帮派互相仇视、拼死互相砍杀后,这样问他。

「不好玩,他们竟然没有把战败的那方杀光,这样跟我的计划不一样。」

站在屋檐上冷眼观看下方的混乱战局,血魄失望的笑叹。

他啊,最讨厌「人」这种动物了,最丑陋却也最容易伤害他的动物,最好全部死光算了!

听他这么回答,他看见那名恶人脸上的表情诧异,然后露出高兴的神色,手舞足蹈的比划起来。

「没关系,你回去再想想新的计划,然后我再带你出来玩。」

那是母亲死的第二年,也是他刚成为「蛊人」的时候发生的小插曲。

然后,又发生了很多事。

再然后,他煽动其他三人与他联手杀害十大恶人。

有时候,人杀另一个人……并不是非要有什么不得了的理由不可。

「血魄去把卓家的九龙蛊取回来,罗煞去挑了少林寺的十八罗汉,袭风去唐门和五毒教把他们的地道暗语一分不差的带回来,绝魂到魔教夺镇教魔刀。给你们四个月的时间,超过四个月还没回来,就只有死路一条……」

脑中回忆着改变自己一生的命令,坐在船舷的血魄轻轻勾起红唇,无声的笑了。

如果没有那个命令,说不定十大恶人不会全死,正邪不会发生大战,他的右手不曾被废,也不会知道什么叫做心痛……

可是,这世上没有后悔药,也没有如果。

已经好久了,算起来过了好些年,却又好像没过多久。

他发现很多事情不管怎么回想,都只有鲜血飞溅的场景,其他细节则什么也记不得了。还是说,其实他记得很清楚,只是他的过去本来就只有鲜血与杀戮?!

普通人的一生汲汲营营,唯恐浪费了一寸光阴——可是,对于他这种除了复仇以外毫无人生目的人来说,时间,似乎没有那么重要了。

一天是一天,一年是一年,都只是数字上的变化罢了。

他只需要在还活着的时候,或还没老到动不了前,将仇恨的鲜血染红整个世界……

不管血魄脑中的想法有多阴暗,夜晚的西湖却是平静而温柔的。

漆黑宁静中只有风声和水声,远方灯火点点,随风飘来湖岸上的人声,还有其他画舫渔舟传出来的琴律歌声,化作涟漪荡漾在湖面。

一切都是那么的宁静,血魄感觉到自己的格格不入。

血红色的长发在夜里看起来与黑发无异,可是一旦曝晒在太阳底下,就是赤裸裸的异端。

他是怪物嘛,一直都是……说着不在意的人,都是骗子。

身后传来脚步声,他没有回头。

「主人,水准备好了,您要沐浴了吗?」云飞的声音静静传来,是不曾改变过的恭敬。

自从袭风被罗煞师徒带走后,血魄每日悠哉的待在船上,没管江湖事,也没管复仇大计,只是偶尔要他送几封信,又继续钓鱼、发呆、晒太阳。

对于这点,云飞没有什么好抱怨的——他清楚自己该是什么角色,只是实在不知道血魄希望他怎么做。

「呵呵,都说我洗冷水就好了。」轻笑,慵懒的慢慢爬起身。

就只有这个云飞爱担心,挂念他这残破的身体洗冷水会闹筋骨疼痛。

旧伤多了就是碍事,尽管习武以内功调和,有些伤还是不买帐的闹疼给他看,其中又以被挑断手筋的右手为最。

真麻烦,既然都没有感觉了,又为什么要闹疼痛呢?早知道当初就叫罗煞一剑把这没用的手斩断算了。千金难买早知道,他后悔自己当初为了避免大出血和露出破绽而选择留下右臂。

进了船舱,血魄瞥了眼伫立屏风旁的云飞,迳自试了试水温,便示意云飞上前替他脱衣。

咻!一抹红影抢先入池,水花溅了刚褪下衣物的血魄一身。

看着在水中划水的宠物,血魄笑骂:

「贪水的小家伙!不怕把你煮熟了?你倒奸诈,等我试好水温了才进去!」

九天龙蛊摇头晃脑的吐着舌,在血魄进入浴盆后,缠上血魄的右肩。

冰凉的鳞片在热水中变得温暖,尖锐的爪子将浸水后变得柔软的肌肤抓出血痕,血魄也早就习惯了这样细微的疼痛。但他还记得用左手从浴桶旁的矮桌上拿了一瓶粉末洒入水中,以免要替他净身的云飞先被他的血毒死。

烛光摇曳,灯火下的雪白肌肤满布怵目惊心的疤痕。

十几年喋血生涯让他们四人身上都充满各种光荣战绩,而最喜欢使诈避免受伤的血魄身上的「战果」却堪称四人之冠的原因在于——他曾经差点被拷问致死。

红髪在水面浮沉,云飞动作轻柔的替血魄将长发洗净,然后盘起。

血魄的背后还有伤,泡水对伤势的复原是种阻碍。可是不知为何近乎有些洁癖的血魄,在环境许可的情况下,通常坚持每天一定要净身洗头,这点他是无力劝阻的。

为了救袭风滚落山崖被磨得血肉模糊的右手包着绷带,搭在浴盆边缘,血魄舒服的半眯眼。

他舍不得这个属下死,绝大因素就是因为有了乖巧忠心的云飞,他的生活轻松很多,右手残废的影响也少了些——虽然云飞有时候真的不够机伶。

再度加些热水在盆中,加了血魄喜欢的精露,某种清新的草香随着热气弥漫,云飞开始替血魄适度的按摩肩膀和右手手臂,小心避开他身上才结痂的新伤。

血魄轻哼,没说什么。

对于云飞的多事,他既不赞成也没反对,但是内心清楚知道,如果不是云飞顶着可能被他一不耐烦就宰掉的风险,从不间断的为他按摩,这条右臂可能早就肌肉萎缩得难看了,哪能像现在一样,不仔细看还看不出来有异状呢?!

按摩了半个时辰,云飞再度替他添加热水,收拾他换下的衣服,沉默的退了出去,等待血魄沐浴完毕再叫他进来服侍。

「小龙……你别欺负他。」低声笑着,血魄的左手泛起一抹鲜血,那是他刚才自己用指甲划破的,只因为小龙又暗中喷毒,而他的血混合了这种精露就是解药……如果不这么做,云飞不死也去半条命。

听他这么说,小龙仍然我行我素的在水里游泳,外加朝他泼水,然后被他一把抓起,放到浴盆边挂着。

看见宠物吐着舌头,张嘴喷出几团红雾抗议,血魄像是感到很好玩一样,低声笑了。

要说小龙是他唯一的朋友也不为过,这几年来他一直都只相信它。

藉着热水,盘腿稍作调息。

看着躬身替自己着装,毫无防备的云飞,血魄的眼神闪了闪,忽然涌上一股不怀好意。

「如果我要你死,你已经死了。」左手扣着他的颈子,指甲陷入紧致充满弹性的肌肤,感受到颈动脉的鼓动。

被他忽然发难的坏心情吓了一跳,云飞抬头,湛蓝的眼瞳望着他,表情有些困惑,像是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

「主人?」他因为咽喉被锁住,只能低声轻唤,双手仍然放在血魄的腰带,从头到尾不曾有任何想反抗或挣扎的举动。

「不要这么温驯,太乖会让我想杀了你。」血魄血红色的眸子眯了眯,唇角划出一道意味不明的笑容。

「我这条命本来就是主人的。」如果没有眼前这性情不定的年轻男人,自己已经不知道死多少次了。这一点,云飞一直都很清楚。

颈部的五指缓缓收紧,直到再稍微用点力就可以扭断他颈骨的地步,还是不见他有任何动作。

「……不好玩,云飞,你再这么无趣,哪天会让我想把你撕了。」松开手,血魄抱怨云飞没有来个同归于尽或拼死反抗好增添他的乐趣。

轻咳了两声,云飞低头将他的腰带系好,才谦卑的道:

「如果那样能让您心情好的话。」

若这样能让他心情好,就算只有一晚的好心情,云飞知道自己也甘愿付出性命。

看穿他没有说出口的意思,血魄嘲讽的笑了笑,却不知道嘲讽的对象是谁。

「你真的很呆!」

没心情,不玩了。

推开云飞,他迳自离开船舱,到甲板上去赏月去了。

漆黑的夜空中,一轮缺了一角的明月挂在那里,他既不是文人,也不是女人,对于这样的夜景没有什么好听的想法,只是觉得今晚月亮的颜色跟云飞的发色有点相似。

云飞的发不是灿金色,而是较柔和的、宛若月晕的淡金,美丽柔顺,但在这中原,却是会致命的颜色。

明明不是谁的错,却要为此背负旁人加诸的罪孽,这样的苍天,真的很难让他们这种被天道遗弃的人信服啊!

有意无意的逗弄九天龙蛊,任由它咬着自己食指吸食鲜血。

靠着他才能存活的小龙,只听他的话,只肯接近他……是世间唯一不可能背叛他的存在。

看着暗红色的九天龙蛊发呆,直到天空中传来细小的翅膀拍动声。

又有消息近来了啊……也差不多了。

才在评估,云飞就已经从船的另一头走了过来。

「主人,暗冥堂送了信来。」他手上捧着一只信鸽。

血魄点点头,示意他挑开封蜡,取出信筒的信。

五秒后,神秘的来信交到血魄手上。

随意看了看内容,表情没有丝毫变化的血魄将白纸放到烛火前,任跳跃的火舌吞噬掉所有迹证,然后,转头看着云飞笑道:

「我要喝酒。」

为人主子的好处在于,无论任何时候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都有人拼死会去达成。

为人奴仆的辛苦在于,即使主子在莫名奇妙的时候提出莫名奇妙的要求,还是有义务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之合理化并且完成。

姑且不管云飞介不介意自己在夜半三更必须要跑到镇上去抓酒馆老板弄到主子要的美酒,提出要求的血魄倒是穿着宽松红衣懒洋洋的躺在甲板上,观看围绕整艘船的红纱飘舞等酒喝。

「再撑一下吧,至少再半年……」咕哝着帮自己的破烂身体打气,他疲倦的闭上眼,稍作休息。

除了罗煞以外,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体已经因为多年前的某件事毁了,体力差、耐力大减、伤口难康复、身体常常打从骨子里泛起疼痛。

所以他总是表现出慵懒而游刃有馀的模样,尽可能的不表现出弱点,尽量别让自己受伤。

千算万算,还是漏算为了袭风扯出的这场事故,不但右手跟背部的伤口迟迟好不了,还很容易累,结果明明毁灭武林的计划已经进行到最后了,他却只能把事情丢给手下做,自己每天在船上发呆。

都是袭风那小子害的,做什么蠢笨到那种地步?

全部都是一个样,不管是罗煞、绝魂,还是那个应该最没有感情的袭风,都无一幸免的被名为爱情的陷阱给套牢了。

爱情的滋味的确美妙,却像是最上等的剧毒「冰心醉」,短暂的快感后,是腐蚀五脏六腑的疼痛。

很不幸的,那三个蠢材都无法毁灭心爱的人,只能不断去迁就,然后在发现无法转圜后,开始恨无力的自己。

若只是笨到乱闯乱撞寻个发泄也就算了,为什么连命都不要了?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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