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说那些完全没有证据的论点,治安官,」安迪·韦斯特打断他,「身为一个执法人员,你难道没有想到有一种化学检验布料的方式,即便是潮湿、泥泞不堪的布料,也可以检验出血迹的存在——或不存在?」
「抗议!」
「驳回。」辛恩法官温和地说。
「根本没想到,」本尼·哈克悻悻然地说着,「而且我们也没有那种设备——」
「欧达汉有一个现代化的科学检验室,供邻近的喀巴利警方使用做这种检验,有没有呀,哈克治安官?」
「这不是适当的交互——」费立兹·亚当斯马上接口,然后他摇摇头又闭上了嘴。
「治安官,你从被告身上脱下来的衣服呢?」
「伊莉莎白·希诺把它们洗干净了——」
「换句话说,现在已经没有办法来证明血迹存在或不存在。哈克治安官,你是否尝试将凶器上的指纹取下来?」
本尼·哈克的下鄂颤动:「指纹……啊,没有,韦斯特法官。我对指纹一无所知。再说,那柄火钳是一团糟——」
「你没有把火钳送到正规的警察或其他实验室去做指纹检查?」
「没有……」
「星期六之后你有没有拿过火钳,治安官?」
「唔,我有,是的。还有胡伯特·赫默斯、亚当斯先生、欧维利·潘曼……我猜想星期六之后每一个人都碰过火钳。」
哈克的大耳朵已经变成鲜红色的了。
费立兹·亚当斯的目光向辛恩法官求救,但法官只是像个法官一样坐着。
「还有一件事,治安官。为了记录周全,星期六下午两点十三分你在哪里?」
约翰尼松了一口气。他会要求安迪·韦斯特问出每一个证人在谋杀当时人在何处,他还以为这老人忘记了。
哈克吓了一跳:「我?星期六早上我开车到喀巴利去找黎曼·辛其莱,谈论关于芬妮·亚当斯婶婶做的保险计划。我拿到黎曼的估算之后就离开喀巴利回来——」
「你什么时候离开辛其莱的保险公司?」
「大约两点。雨刚要开始下。回到家时是差二十分三点。把车停好……我记得我还很气我家吉米,他把他的三轮车放在车库的正中央使我还得弄出来,那只是一辆车的车库,因此弄得我一身湿淋淋——」
「别管那个,治安官。那么你花了四十分钟由喀巴利开到辛恩隅,从喀巴利是大约两点钟出发的。这么说,两点十三分的时候你是在喀巴利到这个村子之间的路上?」
「呃,当然,我想……二十八英里路用了四十分钟,一整天时速在四十英里多一点……我想两点十三分时我是在离喀巴利九英里处。也就是距辛恩隅十九英里。」
「我问到这里为止。」
下一个由亚当斯传唤的证人是山缪尔·希诺。
这矮小的牧师慢慢地从第一列陪审员的最后一个坐位站起来——约翰尼就在他的正后方,可以看到他单薄的肩膀收缩着与他清瘦的脖子缩在一起。他走向温莎椅,本尼·哈克带着《圣经》等在那里。触摸到它的柔软封面似乎让他感到安心。他以清晰的声音宣誓。
在桌边的年老的安迪·韦斯特把手遮在眼睛上,仿佛要挡住陪审员准备在谋杀案中宣誓的这个可怕画面。乌塞·佩格不可置信地看着。
「希诺先生,」等牧师说出他的名字和职业之后,亚当斯问道,「你曾经在七月四日早上——谋杀案的前一天——到过芬妮·亚当斯的家中,那时候你曾和她谈过话吗?」
「是的。」
「可否请你告诉陪审团那时候芬妮·亚当斯婶婶说了什么,以及你对她说了什么。」
希诺先生看起来很苦恼。他的手握紧了又松开。他对着他脚底下的地毯说话,说亚当斯太太把他带到她厨房里谈话,说她给了他二十五元好为他太太买一套新的夏装——
「等一下,希诺先生。芬妮婶婶是从什么地方拿钱给你的?」
「从厨房柜子上的一个香料罐里。」希诺先生支支吾吾地说。
「什么样的罐子?上面有没有任何记号?」
「有的。有肉桂字样,是用古老的英文烫金字体书写的。」
「是这个罐子吗,希诺先生?」亚当斯把它举起。
「是的。」约翰尼得集中意志才听得到回答。
「证物四,法官,列入证据。」
约瑟夫·科瓦柴克的双手平放在桌上,盯着罐子,他灰色的皮肤有一种泥泞坟墓的色泽。陪审团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希诺先生,你知道在芬妮婶婶给了你二十五元之后这罐子里还剩下多少钱吗?」
「知道……」
「多少?」亚当斯必须重复问题,「多少,希诺先生?」
「一百二十四元。」
一股声音,极轻微的,在房间中荡漾开来,让约翰尼脖子上的汗毛都立起来了。
「你怎么知道她给了你二十五元之后这罐子里还剩下一百二十四元?」
「因为她告诉我罐子里有一百四十九元纸钞,还有一些硬币。」
「所以一百四十九减二十五,简单的减法,就剩下一百二十四,对吗,希诺先生?你是这么知道的?」
「是的……」
「她给了你钱之后把肉桂罐子怎么办了?」
「她把它放回柜子的架上。」
「在厨房里?」
「是的。」
「这是发生在星期五的事,谋杀的前一天。」
「是的。」
「谢谢你,希诺先生。该你讯问了。」
安迪·韦斯特挥挥手。
「接下来我要传唤我的下一个证人,」费立兹·亚当斯红着脸说道:「呃……路易斯·辛恩法官。」
但当法官离开审判席为他正在主持的审判做证人宣誓时,约翰尼滑下他的椅子溜出去了。
他进了芬妮婶婶的厨房,在柜子上的电话簿里找了一个电话号码,就请接线生转接。那是喀巴利的号码。
一个女孩的声音应答:「黎曼·辛其莱办公室。」
「请找辛其莱先生。告诉他我是约翰尼·辛恩,辛恩法官的表亲。大约十天前我曾在喀巴利一个扶轮社的午餐聚会上见过他。」
喀巴利首席保险经纪人的刺耳声音几乎是立即传进约翰尼的耳朵里:「哈罗,辛恩!和法官在一起还愉快吗?」
那么辛其莱还没有听说。
「真正的度假,辛其莱先生,」约翰尼真诚地说道,「钓鱼,四处闲荡……,我告诉你我为什么会打电话。听起来会很愚蠢,可是我在这里和本尼·哈克有一些争执——你认得本尼,不是吗?」
「当然认识,」保险经纪人笑着说,「道地乡下警察。不会伤人的。幻想他自己是保险人。」
「是的。呃,本尼告诉我他星期六去找你谈一些保险事宜,说他从你的办公室回辛恩隅,二十八英里路开了四十分钟。我说他那辆老爷车办不到,但他发誓他星期六两点离开你的办公室。是真的吗,不是他在骗我?」
「我认为他赢了你,辛恩。至少他确实是两点左右离开这里的。我记得雨下了两分钟他才离开我的办公室。那是两点不会错的。」
「好吧,我只好向他道歉了!多谢了,辛其莱先生……」
回到他的折叠椅正好赶上辛恩法官说完他们在星期六的活动,他自己也被叫到证人台上去。约翰尼的故事补充了辛恩法官的细节部分,包括在雨中遇到约瑟夫·科瓦柴克,距村子约一英里。
「你是说,辛恩先生,」费立兹·亚当斯问道,「你两点三十五分在路上遇到被告。你对这个时间有多肯定?」
「相当肯定。辛恩法官在两点半时看过表,我估计大约经过五分钟,我们就碰到科瓦柴克过马路朝喀巴利的方向去。」
「你和辛恩法官什么时候回到法官的家?」
「刚好三点左右。」
「换句话说,你和辛恩法官花了二十五分钟从你碰到科瓦柴克的地方回到法官的家?」
「是的。」
「你们是不是继续走?」
「你的意思是没有停留?」
「是的。」
「我们停了三次,」约翰尼说道,「第一次,我们停下来目送越过我们的科瓦柴克。第二次,本尼·哈克的车超过我们,他没有看到我们还溅了我们一身水。第三次,我们在圣山山顶接近赫希·李蒙的小屋旁停了一会儿。」
「这三次暂停,辛恩先生,你认为总共花了多少时间?」
「大概一分钟。」
「你告诉我们从你们第一次看到科瓦柴克到回到法官的家总共是二十五分,这会比从第一次看到科瓦柴克之后在回家路上顺路经过亚当斯家时还要久?」
「如果你问的是我们最后一段路从亚当斯家到辛恩家走了多久,我想不会超过两分钟。」
「那么在路上有一分钟的延误,加上通过亚当斯家后要两分钟,你是说,辛恩先生,从遇到科瓦柴克到亚当斯家的实际步行时间是二十五减三,也就是二十二分钟?」
「差不多,」约翰尼赞同,「要有马表才能精确。」
「你和辛恩法官走得快吗?」
「是的。」
「你看到被告时他走得快吗?」
「快。」
「跟你们一样快,还是比较快,还是没有那么快?」
「我真的说不出来,」约翰尼耸耸肩,「快。」
「说他大约维持与你和法官相同的步伐是否为合理的推论?」
「抗议!」安迪·韦斯特大叫。
「抗议成立。」辛恩法官说道。
「你是否同意,辛恩先生,」费立兹·亚当斯说道,「如果你和法官从路上碰面处走到亚当斯家,花了二十二分钟,那么科瓦柴克也需要差不多时间,从亚当斯家走到碰面处——」
「抗议!」
「因此科瓦柴克一定是在两点十三分离开亚当斯的家,换句话说,差不多正好是谋杀的时间?」
「抗——议!法官,我要求将这整段证词,包括问题和回答,全部予以删除!」
「喔,我想我们会留下它,韦斯特法官。」辛恩法官轻声说道。
乌塞·佩格抓抓他的耳朵。然后他又去做潦草的记录。
费立兹·亚当斯提出科瓦柴克在雨中见到这两个人时的「可疑动作」——「是的,先生,他开始奔跑——」后来,安迪·韦斯特进行交互讯问时指出当时约翰尼和法官背着枪,暗示说任何一个陌生人在冷清的道路上碰到两个有武装的人都会开始奔跑……不过大体来说这是老套的交叉讯问,而韦斯特也并没有修饰这一点。
之后约翰尼回到他在陪审团中的位置而佩格的笔记里记下了更多的惊奇之事……起诉人站上了证人席而法官接掌了起诉人的角色!
费立兹·亚当斯叙述他在星期六下午三点半抵达亚当斯的家,一则关于流浪汉的叙述使他回想到他几分钟前才在雨中看到他走在往喀巴利的路上,本尼·哈克如何指派他和两位辛恩先生去追那流浪汉,以及随后所发生的事,包括被告把他的——亚当斯的车子推进沼泽里的湿地以拖延追逐的「恶意行为」——一一个小插曲,但由于亚当斯苦涩的音调,听来还是让人心痛的。
交互讯问时安迪·韦斯特问道:「亚当斯先生,你声明你星期六下午去拜访芬妮·亚当斯是接到她要你去见她的紧急要求。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们有关情况?」
「这个问题和案子有什么关联性?」起诉人又暂时转变成法官的角色了。
「任何被害人在被害前所做或所说的事,法官,特别是用到紧急字眼的,」安迪·韦斯特说道,「都可能为犯罪理出头绪。如果,举例来说,亚当斯太太与她的邻居有某方面的麻烦而希望和她的律师侄孙讨论,当然这样的事实就会是相关而且可能是很重要的。」
「回答问题,亚当斯先生。」
「我无法回答,」费立兹·亚当斯说道,「我不知道要干什么。她没有说,而当我到她家时她已经死了。」
他叙述他是在星期六差五分一点的时候把位于喀巴利华盛顿街专业大楼的办公室锁上,他的秘书休假,然后出去吃午餐并见一些人。大约两点半他回来的时候,他发现他的门下有一张字条。字条是埃米莉·巴瑞写的——彼得·巴瑞太太,陪审员第九号——说她带着孩子在艾福特·卡普兰的牙医诊所,要他打电话到那里找她,芬妮婶婶有一个口信给他。他立刻从办公室打电话给埃米莉·巴瑞,发现她还在卡普兰医生的办公室。
「巴瑞太太告诉我,我婶婶整个早上都在找我,但我的电话一直在占线——那是真的,整个星期六早上我都在用电话,这是关于一桩房地产的诉讼案件,所以芬妮婶婶请她路过我的办公室带个口信给我。她大约一点到我办公室,就在我出去吃午餐后几分钟,发现我不在就塞了一张字条在门下面。巴瑞太太说口信是要我立刻到辛恩隅去见芬妮婶婶。」
亚当斯立即由喀巴利出发,他说。那个时间不可能会晚于两点三十五分。雨下得很大,而且他花了一些时间,因为雨刷故障,他必须要停下来修理。等他终于到了他婶婶的家里,他发现本尼·哈克还有其他人都在那里,围在他婶婶被谋害的尸体旁边。
「你完全不知道,亚当斯先生,你的婶婶想什么吗?」
「不知道。她不常打电话给我,除非是与她的合约有关的事,我认为这次也是如此。直到你刚才提起来之前,我根本没想到这会和她的被害有什么关系。我还是认为这是关于一个合约或其他业务方面的事。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要相信是其他事。」
埃米莉·巴瑞——费立兹·亚当斯和辛恩法官都已经回到各自的岗位——补充了亚当斯的证词。这位商店老板娘为了她担任陪审员和证人的双重角色盛装出席,丝质印花洋装,草帽,白色及肘的手套,但是她那哥德式的严肃五官、僵硬平板的卷发、如琴弦张力般的怀孕体,使她看起来像是百货公司橱窗中的展示模特儿。
她的话很尖锐,眼光不曾离开过约瑟夫·科瓦柴克。约翰尼想着,如果在她手上放条绳索并在科瓦柴克坐的地方放一个断头台,就有一个女刽子手了。
「芬妮婶婶要我带口信给费立兹·亚当斯,因为她知道他的办公室与卡普兰医生的在同一栋大楼。不是我不感激艾福特·卡普兰的友善,毕竟他是喀巴利经营电影业的默力·卡普兰的兄弟,你知道他们是怎么样的人,但每个人都说他是这附近最好的牙医。当然,如果不是为了我的孩子……十二点一过就把那些孩子塞进车里——迪迪、皮皮、苏其,还有威立——为什么彼得不能偶尔让我轻松一下我不知道,但算了,他必须要留在家里焊接新的送货卡车,那辆车要三千元而且总是需要修理,害我得载四个小流氓开二十八英里路来回!」
「巴瑞太太,」费立兹·亚当斯说道,「可否请你——」
「我在作证,不是吗?我觉得一个人如果有话要说,大家就应该让她说!」
「证人,」辛恩法官开口,「请你——」
「我会说的,」埃米莉·巴瑞冷冷地说,「如果你们不要一直打断的话。好吧,我到喀巴利的专业大楼时大约一点钟,那里有电梯但我还必须爬四层楼——我是指到你的办公室,亚当斯先生,他们坚持要比赛爬楼梯——如果他们能像正常孩子一样的话我就不必爬——
「你发现我的门上锁了,」亚当斯绝望地说,「并因此留一张字条给我——」
「对,并且把它从你的门下塞进去。然后我们下楼到卡普兰医生的办公室,约诊是一点钟,我们迟到了,他的护士对此一直嘀咕,我就和她聊了几句!反正,他们的牙齿都要治疗,那我不意外,这些日子里那几个家伙拼命吃垃圾食物,当然,开这么一个店是很难让他们的胃有休息的时间,他们总是跑进来要东西吃,然后我们一直到三点多才离开——」
「我的电话。」亚当斯叹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