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鹏的身上,冒着无尽的金光,这一刻的他,恰似那天边的佛陀。
山海关内外一片寂静,除了那宛若世界末日的轰然巨响。
孙传庭跪下了,史可法跪下了,吴三桂也跪下了……上至领兵大将,下至普通兵卒,尽皆恭敬的单膝跪在了地上,仰头看着高鹏,身体止不住的颤抖。
这一刻他们才知道,什么是强大,什么是一人成军,不是高督师太狂妄,而是弱小限制了他们的想象。
“轰隆”
待得最后一声巨响后,万籁俱静,狂风在呼啸,烟尘很快被吹散,待得高鹏飞回山海关上空时,所有人都看到,之前那座耸立的山峰,已经消失不见。
真正的被夷为平地,不,比平地还平,甚至还凹陷了下去。
“现在……你们还觉得我在说笑吗?”
“……”
此刻,没有人敢接话,高鹏扫视了跟随自己从京城出来的大军一眼,沉声喝道:“你们知不知道自己被人称作什么?老爷兵,乌合之众。”
“是的,你们的确是老爷兵,你们早已忘了怎么打仗,可我还是带你们出来了,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我从来没指望过你们去打仗,我需要的,只是在鞑子大军被我击溃后,衔尾追杀,背后捅刀子而已。”
“多的我不想说了,正面面对鞑子时,你们一触即溃,我只希望,在追杀鞑子溃兵时,你们能英勇一把,多捅死几个鞑子。”
“……”
听完高鹏的话,那些大明将士心中莫名的燃起了一把火,老爷兵?乌合之众?原来我们在别人眼里,是这样的吗?
第十一卷 第二十九章 我们不是乌合之众;我们是大明禁军()
突然,有一名士兵猛然站了起来,激动的对着天上高鹏大叫道:“我们不是乌合之众,我们是大明禁军。”
“我们是‘勇卫营’战士,是大明最强的军队,我们不是老爷兵。”
这名士兵这一声吼,瞬间燃爆了整个大军阵列,一个接一个的士兵站了起来,他们各自吼着不同的话语,最后,所有人都站了起来,而那杂乱的吼声最终汇聚成了两句话。
“我们是大明禁军,我们要打仗……我们是大明禁军,我们要打仗……我们是大明禁军,我们要打仗……”
史可法与孙传庭等人也纷纷站起身,惊喜莫名的看向城墙下那些将士,他们发现,这一刻的大明禁军变了。
在将士们的身上,多了一些之前不曾有过的气势,对那种气势,吴三桂十分熟悉,总结起来就是四个字——虎狼之师。
那些立于城墙上的关宁铁骑,看向禁军将士的目光也发生了改变,之前他们是瞧不起这些禁军的,可此刻,一种叫做认同的意味,从他们眼底浮起。
或许他们久疏战阵,缺乏训练,但有了这种气势,即便是拼不过对手,至少不会再一触即溃,战斗意志强了不止一筹。
高鹏嘴角勾起一丝莫名的笑意,没想到这给众人吃定心丸的做法,竟会有意外收获,这帮兵痞之师,变成了虎狼之师。
“你们不是乌合之众?你们是大明禁军?你们要打仗?拿什么打?用嘴吗?”
高鹏一声爆喝,直接压过了五万人的齐声大呼,他指着东北方向,接着淡淡道:“你们觉得自己不是乌合之众,不是老爷兵,你们是精锐,是勇卫营战士,是大明禁军,很好……”
说到这,再次怒喝道:“那你们就证明给本督师看,证明给你们的皇上看,证明给你们自己看,不要光有一张嘴在这说大话。”
“原本,本督师计划让你们休整三日,因为本督师怕累着了你们这帮老爷,本督师怕你们还没到鞑子面前,就自己先趴下了。”
“既然你们认为自己是精锐,好,明天,咱们明天就开拔,鞑子就在那边不到四百里外,速度够快,三天就能赶到。”
“但是本督师给你们五天时间,只要你们能在五天赶到锦州,本督师就承认你们不是老爷兵,若你们面对鞑子能不跑,本督师就承认你们不是乌合之众。”
高鹏说完这几句话,便径自降落到城墙上,吴三桂等人身边,高鹏最后这段话,无异于火上浇油,将禁军将士们胸中那把火烧得更旺。
孙传庭激动的看着下方那些嗷嗷叫的禁军将士,口中不住道:“军心可用,军心可用啊……”
吴三桂等人此刻对高鹏早已是敬若神明,看向他的目光,只剩下狂热的崇敬。
将士们收兵回营,今日的营地,莫名的安静,所有将士都沉默着,他们胸中憋着一口气,心里燃着一把火。
这把火目前却是没法泄出去,只会越烧越旺,越积越凶,一直要到面对鞑子大军那一刻,才会彻底爆发出来。
史可法等人坚信,当那一刻到来时,这些将士们一定会给他们一个惊喜。
……
高鹏回自己的住所打坐恢复功力了,一记万佛朝宗,耗去了他近七成功力,不过一晚上也足以恢复过来了。
次日清晨,大军开拔,吴三桂只留了五千兵马守关,其实山海关如今守不守都没关系了。
因为这次他们是进攻,不断的进攻,根本无须守御,留下五千兵马也只是以防万一。
高鹏尽起七万五千兵马,号称十万,浩浩荡荡的杀奔锦州而去。
大军一开拔,昨日那一幕产生的效果就体现出来了,没有任何人拖拖拉拉,几乎一路都是小跑着前进。
大军开拔第一日,竟行了一百五六十里,结果第二日戌时,便到了距离锦州只有五十里的磨盘山。
高鹏下令就地扎营,休息一晚,明日进攻锦州鞑子,同时派出探马斥候打探锦州鞑子动向。
对于大明军队的到来,阿巴泰自然已经探知,他却并未将这十万明军放在眼里,他唯一的感觉就是:“哎呀,这帮乌合之众胆儿肥了啊!居然敢主动跑到自己眼皮子底下来耀武扬威了。”
有麾下将领建议阿巴泰,趁着明军立足未稳,立刻发动攻击,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阿巴泰并未采纳,他甚至认为,这伙明军到了磨盘山,多半不敢再往前,月前的故事会再次重演。
估计是这次他们在青州与兖州烧杀抢掠得太狠,惹怒了大明皇帝,所以他派出大军来征讨。
却不知,他麾下的军队,早已被他们大清铁骑给打怕了,别说主动进攻,恐怕他这边刚刚调集军队,对方就逃之夭夭。
这些明军逃命还是很快的,所以他也懒得让将士们费那个闲工夫。
这次阿巴泰却是彻底失算了,第二天,明军不仅未退,反而尽起大军气势汹汹的往锦州赶来。
阿巴泰听到斥候的禀报后,顿时大怒,立刻集结大军,针锋相对的向着明军迎了上去。
锦州有六万兵马,他带了五万军队迎敌,在距离锦州不到二十里的女儿河边与明军相遇。
双方便相距两里,于河边列阵,准备开杀,然而高鹏在双方大军阵形都还未整好之时,便纵身而起,直接掠到了阿巴泰的中军大旗上空。
今日晴空万里,青天白日,鞑子们自然将高鹏的身影看得清清楚楚,见这么一个大活人竟身上冒着金光飞到了半空,鞑子士兵们不由有些不安。
阿巴泰对身旁之人手一伸,喝道:“把鸟铳给我。”
身旁立刻有清兵将一把火绳枪递到阿巴泰手中,点燃火绳头后,阿巴泰举枪瞄准了盘膝凌空坐在头顶上方十余丈的高鹏,扳机扣下,枪上被金属弯钩夹住的火绳头立刻触向火门。
“砰”
枪响,然而高鹏却一点反应都没有,连重机枪子弹都打不穿他的护体佛光,区区火绳枪又怎么可能伤得了他?
“万……佛……朝……宗。”
那末日般的景象在大明将士们眼前重现,然而这次,末日属于鞑子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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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卷 第三十章 屠城()
“轰轰轰轰……”
第一重雷霆的攻击,就干掉了近千人,第二重天降佛掌,更是让四五千人外带两千余匹战马变成了肉饼,最后一记绝杀,阿巴泰与靠近他身边的大将们全部化作肉糜。
高鹏一招,鞑子阵列当中空了一大片,地上到处都是巨大的掌印坑,血肉与泥土混为一体,不分彼此。
静,战场上死一般的寂静,鞑子除了信奉萨满教,信奉佛教的人也不少,当看到那尊金佛之时,不少鞑子士兵都恐惧的跪倒在地,叩头不止。
高鹏却丝毫没有对那些向自己叩拜的鞑子士兵手下留情,手一翻,金蛇剑出现在手中,爆喝道:“大明将士,给我杀。”
喝完金蛇剑一转,已对着人群密集之处开始发射剑光,一招万佛朝宗消耗了近七成功力,可高鹏依然还剩二十余年的功力傍身,且真气在源源不断的自生。
“咻咻咻咻……”
“轰轰轰轰……”
悲催的鞑子,等同于遭受了一枚大当量导弹的轰炸后,又被激光炮密集轰炸。
“将士们,杀……”
“咚咚咚咚……”
吴三桂手中长柄大刀一紧,高高举起向前一挥,急促的战鼓声在大明军阵中响起,两万五千骑关宁铁骑瞬间如潮水般向清军涌去。
紧跟其后的,是禁军骑兵,最后面才是高举雁翎刀,两眼发红,如同野兽般嚎叫着的步卒。
不出高鹏意料的,清军发生了大溃败,古代军队,在伤亡率超过一成还没有溃散的,就已经是精锐中的精锐。
可清军在高鹏一招万佛朝宗之下,便已经折损超过一成,主将阵亡,帅旗消失,这几种情况,无论出现哪一种,都可能造成大军溃散。
可此刻是三种情况同时出现,若清军还没有溃散的话,那只有一种可能,绝不是清军精锐到可以战至最后一兵一卒,而是他们已经吓傻,忘了逃跑。
高鹏那一招万佛朝宗造成的恐怖效果,让清军瞬间士气全无,而明军却是士气大盛。
憋了几天的火终于发泄了出来,明军拼命追击砍杀清兵,骑兵绝不去理会清兵步卒,而是全力追杀骑兵,步卒自有身后跟上的大明禁军招呼。
清军士兵快疯了,而大明将士则是已经“疯了”,他们忘记了一切,只知道将手中锋利的武器不断砍向溃逃的清兵后颈、后背。
女儿河边鲜血横流,流入河中将河面都染得通红。
高鹏直接飞到鞑子大军溃逃的前路上,内力不要钱一般的输入金蛇剑,剑光首尾相接,几乎连成一线,鞑子骑兵成片落马,被剑光炸得七窍流血而死。
这一场追杀一直延续到锦州城下,出动的五万大军,跑到城下时只剩不到三千。
而高鹏先行了一步,赶到锦州城上,以金蛇剑剑光将鞑子安放在城墙上的数十门红衣大炮全部炸成废铁,其他弓箭手与火枪手也被他屠戮殆尽原为红夷大炮,鞑子忌讳“夷”字,故改为红衣大炮。
随即将城门轰成渣渣,守城的一万清兵全线撤退,锦州城中大量满人百姓尚未来得及撤离,滞留在了城内。
当吴三桂带着大军杀到锦州时,他们面对的就是一座城门大开,城墙之上毫不设防的城池。
高鹏的怒吼在锦州城上空响起,所有大明将士清清楚楚的听到了高鹏的声音,“所有大明将士听着,进城之后,屠城三个时辰。”
“所有穿满清服饰,剃满清金钱鼠尾辫者,无论满汉,杀无赦,着汉服,留汉发者不得伤其分毫。”
高鹏此项命令在这个时代是大有道理的,如今这个时代鞑子还没搞什么“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运动,那些穿满服,留辫子的汉人,不消说,自然是主动如此做,自甘投靠鞑子,等同汉奸。
而那些在鞑子治下,还坚持穿汉服,留汉发的人,哪怕在帮鞑子做事,也多半是逼不得已,至少他还记得自己的身份,这样的人,大可饶其一命。
“崇祯十六年秋七月己未,高鹏战于女儿河,清努尔哈赤第七子阿巴泰死,歼清军四万,克锦州,尽屠鞑虏。”摘自《明史·列传第二百二十三·高鹏》。
……
夜,锦州城,原阿巴泰府邸,此时府邸大厅之中灯火通明,酒宴正酣。
高鹏高据首位,举杯道:“诸位将军,今日一战,本督师很满意,大家辛苦了,本督师敬诸位。”
在场所有大小将领齐齐举杯,喝道:“敬督师。”
饮罢一杯,吴三桂笑言:“督师一人,可抵百万大军,我大明有督师,定可江山永固。”
“末将十分好奇,却不知督师先后于山海关及女儿河边施展的那一招万佛朝宗,究竟是何来历?”
高鹏此时心情不错,也就有了跟众人吹牛打屁的兴趣,“吴总兵可看过西游记?”
吴三桂闻言一怔,点头道:“闲暇时倒阅过一二,督师的意思……”
高鹏笑道:“本督师所学,名唤如来神掌,便是那如来佛祖降伏孙猴子所用神通。”
“哦……”
场中大小将领尽皆惊叹不已,却听高鹏接着道:“不过本督师功力浅薄,自然是远远比不上佛祖了,这一招若由佛祖施展,那佛掌不仅要大千百倍,更可化为一座五行大山。”
吴三桂叹服,突然轻笑出声,道:“在末将看来,如今满清鞑子便似那佛祖掌心的孙悟空。”
吴三桂话音一落,立刻有人附和道:“吴总兵说得好哇!那满清鞑子再如何蹦跶,也蹦不出督师的五指山。”
“哈哈哈哈……”高鹏与厅中众将齐声大笑。
叶禹钟接口笑道:“督师神通广大,法力无边,不应是大明太师,当为大明国师才对。”
高鹏摆摆手,自嘲的道:“休要胡言,自古以来,但凡国师者,除少部分外,余者皆为祸国殃民的妖人,本督师虽不至祸国殃民,却也没那闲心当什么国师。”
“要复兴大明,得靠朝廷上下一心,齐心协力方能成事,本督师也就是大明的一把刀,替皇上荡平天下,征讨不臣还凑合,让我治国,本督师却是没兴趣的。”
孙传庭等大明重臣心下暗暗点头,拥有通天手段,却无野心,高鹏这样的臣子,无疑是帝王最喜欢的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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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卷 第三十一章 直扑辽阳()
次日,高鹏巡营,同时听史可法汇报战后统计。
“此战除折在督师手中的六千余人外,我军将士斩首两万余级,余者皆溃散时自相踩踏而亡,缴获战马六千余匹,粮草物资……”
高鹏一边在大明军营中缓步走动,查看将士们的精神面貌,结果让他很满意,在他的作为下,将士们以大明禁军为荣,军纪尚算严明。
并未出现一打胜仗就军纪败坏,骄傲自大的情绪,他们也很清楚,之所以能打胜仗,全仗督师神通,他们也没什么好骄傲的。
听完史可法的汇报,高鹏点点头,道:“我军伤亡情况如何?”
“回督师,我军伤两千余人,阵亡六百余人,虽是追杀溃军,但鞑子的战斗意志的确不俗,部分鞑子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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