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路自琅琊赶赴豫州,沿途所见,不忍卒睹……曹军杀戮数十万,兵祸之后便是疫疾蔓延,兼以饥馑,于是流寇四起。幸存的百姓又为流寇所杀……流尸满河,白骨蔽野,整个州境几乎成为鬼域。”
“我曾眼睁睁看着路边死于兵祸的妇孺尸身渐腐,几只秃鹫正啄食,一片血肉模糊……”
“阿硕,许多同窗曾问过我……若要出仕,为何不北上投奔曹操?”他原本阖着的眸子缓缓睁开,平静而凝重地看向她,一字一顿——
“因为,我恨这个人!”
黄硕怔怔听着,一时愣住……相识近十载,这是他第一次对人表现出这般深的憎恨,对,是憎恨,厌恶入骨,沦肌浃髓,恨不能将其挫骨扬灰!
……是呵,她一直以来都忽略了一点,他怎么可能不恨曹操呢?
……那个毁了他的家乡,间接害死他的父亲,又逼得他们离家避祸,流离他乡,骨肉兄弟十多载离居的元凶!
“不止恨他……也恨这江山板荡,百姓流离,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恨自己,手无寸铁,无能为力。”
当年,那个十一岁的孩子,就这样看着自己的家乡被战火烧作灰烬,自己的乡邻舍里成了刀下亡魂,尸身被禽鸟野兽分食……这一方养育自己长大的故土化做鬼域。
在这一场兵祸之前,那个叫做诸葛亮的孩子,也不过是个徐州琅琊一个寻常的士人家子弟,像这天底下所有的士家子一般,跟着父亲晴耕雨读,学诗习文。平生的愿景便是长大后同父亲一样,几分薄田,稼穑而食,桑麻以衣。或者可以同叔父一般,凭着人品德行、经书才学,举业出仕,在大汉朝廷中有一个微末职奉……
而十一岁这年,眼见着这眼前流尸满河,白骨蔽野,他从未有一刻像那般痛恨!痛恨那个手握兵权的上位者,只因个人私愤,便可以向数十万百姓挥下屠刀,戮杀无辜……也痛恨自己的年幼弱质,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在眼前,却无能为力……
人活一世,大多数的痛苦,都来自于对自己无能的愤怒。
他手扶着城砖,声音低沉下来,凝重得带了几分不属于这个年纪的微微沉嗡:“天下乱世,肆意杀伐的豪强,何止曹操一人,而战祸之中,人肉为食的,又何止鹰犬禽兽?”
“脯肉……阿硕应当不陌生罢?”他一双眸子尽量温和地看向了她,轻声问。
黄硕闻言,轻轻点头……以兽肉切块淹制,做成肉干,是为脯肉。
“——那,可听过‘人脯’?”
语音刚落,她面色霎时间有些发白,定定不能信似的,怔怔看着他——人肉为脯,何等惨然可怖!
“当年,曹操最初起兵之时,军粮短缺,程昱劫掠了本县,供上三上军粮……其中,大多乃是‘人脯’。”
她双手攥紧,十指绞得顿顿发疼……
“做过这样事情的豪强不知多少,而就这样被做了‘人脯’的百姓,亦不知多少……”一向那般温和澹然的男子,语声发紧,涩得几乎带了微微颤意。
“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他神色凝然,而后顿了一顿,轻声恍惚似的叹了一句“那个时候,只盼着,这天下若还是大汉的太平天下该有多好……这天下,若早日宁靖,归于太平该多好啊。”
“所以那个时候,我便发下宏愿,此生,原尽已身之力,使大汉的社稷重复太平,河清海晏,天下安澜。”
“——最不济,要辟一方净土,保一方太平,养一方百姓。”三十三岁的孔明,站在城楼之上,凝视着眼底千里沃野,一片丰收熟黄,坚定地轻声道。
第109章 诸葛亮与黄氏女(十三)()
“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他神色凝然,而后顿了一顿,轻声恍惚似的叹了一句“那个时候,只盼着,这天下若还是大汉的太平天下该有多好……这天下,若早日宁靖,归于太平该多好啊。”
“所以那个时候,我曾发愿,此生,原倾已身之力,使大汉的社稷重复太平,河清海晏,天下安澜。”
“……最不济,要辟一方净土,保一方太平,养一方百姓。”三十三岁的孔明,站在城楼之上,凝视着眼底千里沃野,一片丰收熟黄,坚定地轻声道。
黄硕静静看着眼前风姿卓然,神色坚定的青衣文士……这,是她的丈夫。
从来就是这样,志高德劭,重义安民……让人仰望敬慕,从心底里折服。
……你既志愿如此,那我便陪着你身边,看你辟一方净土,保一方太平,养一方百姓。
※※※※※※※※※※※※
纤月如勾,皎皎然悬在西边高树的枝梢间,银亮的一弯。漫天星子散漫地缀天际,光华熠熠。苍穹是明净的琉璃蓝色,没有一丝云翳。
“呀……流萤越来越多了。”女子清越的语声响起在夜色中,透着并不掩饰的欣然喜悦。
淡薄的月色下,一双相偕出行的伉俪挑着盏薄纸绘墨的竹骨灯,缓步走在锦江之畔一条细草铺毡,繁花糁径的僻静小路上。江上水汽氤氲,润泽得两岸草木葱笼,在这样清朗的夏夜里,黛青色的菁茂草丛里便出没着许多流萤,点点柔和的淡黄色萤光浮动在水畔草尖,分外添了几分难以言喻的清幽静谧。
而此刻,似乎是被那盏同样的月色下熠熠发光的竹骨纸灯所吸引,所以不断有柔和的浅黄色光点靠近过来,绕着纱灯来回浮动……挑着纱灯的黄硕,索性驻了步子,只静静凝目看着点点流萤围拢过来的奇异景致。
今日乃是六月初六,民间谓之“洗晒节”。因为此时正是盛暑伏天,又多有三时雨,所以气温湿热闷燥,故而自皇室到民间,这一天都要晒谷、晒物和洗浴。
成都城外的锦江,白天便迎来了许多赏荷兼沐浴的百姓。而到了晚间,因着水汽洇泽,草木蓊润,十分清凉宜人,所以便有许多士庶百姓挑灯在此消暑赏景,两岸灯火流映,一眼望去蔚为壮观。
——孔明与黄硕轻装简行,月色淡薄,看不清面目,而他们又特意选了一条僻静的小路,所以并不担心引人瞩目。
“走了这么久,不若在此处稍作歇息罢?”身侧的孔明语声温和地看向妻子道。
“嗯。”她轻轻颔首——其实并不怎么累,她自小便时常登山临水,丁点儿也没有寻常女子的娇气。但从重逢以来,他这般体怀入微的细心妥帖却令她近乎贪恋,所以一向从善如流。
这一条小径两侧大多是丛丛簇簇的野薇,郁郁的黛青色如地茵一般铺展开来,在淡薄月色下看起来甚至有些柔和的绵软。一双伉俪就这么随意地席地跽坐了下来,全不在意夜露沾了衣襟。
黄硕将竹骨薄纸灯置在了一旁,惬意地看着它引来四周的点点流萤,那薄亮的细纸上是孔明手绘的一幅兰溪月色图,灯中柔和的暖黄色光华透过薄纸,照澈了那纸上那一幅工笔勾勒的灵秀山水,一轮如镜月胧,映着山中野石涧水畔,几株幽长秀颀的兰草……此刻流萤飞来,时不时有淡黄色的光点扑在那纸画上,美好得令人舍不得移目……
直到树梢那一勾纤纤的上弦月渐渐近了中天,夜色深浓,流萤才终于一点点散去,黄硕也看得有些倦了,转而将目光移向身畔的丈夫。
只见他正抬手将身边另一盏竹骨灯上的薄纸罩小心地取下来——出门时,他多带了一盏灯,她好奇地问及缘由时,他却但笑不语。
这盏灯,虽是同她先前挑在手中的那盏一样是竹骨纸罩,但是从里到外都有些区别。原本插置脂烛的地方盛了大块的松香,且灯上封顶——以往,她从未见过谁家的灯笼是这般模样。
那厢,孔明已成功地取下了纸罩,而后自原本亮着的那一盏灯中取过了脂烛,点燃了灯中的大块松香……松香的热气和烟气不断积聚起来,那封顶的竹骨灯整个儿被映得通红,而后就在黄硕几乎不可思议的目光中,它自己一点点离开了地面,缓缓平稳地向高处升浮起来——
那盏明红的薄纸绘墨竹骨灯就这么升上了中天,在苍茫寂黑的夜色中美丽得如此璀璨,柔暖而耀眼……
就在这第一盏灯笼升上中天后,锦江两岸的人群中,不久便升起了一模一样的明灯,而后是第三盏……第五盏……第八盏……第八十盏……暖红色的明亮灯盏就这么络绎不绝地相断升了起来,柔和而明亮的点点暖红色的光华近乎照澈了夜里泛着微澜的浩渺江面,百千灯影流映,璀璨如星,美丽得近乎奢侈,宛若一个令人情不自禁沉醉其中的梦境。
最终,这一盏盏灯火陆续升高,化作黧黑天穹间点点璀璨的暖红,然后遥遥消逝在天际——
“这是原先在军中时,为了传递迅号想出的法子。后来在蜀地广为流传,后来坊间索性就用了我的名字,唤作‘孔明灯’。”他看着妻子,语声清醇而温和,眸子里带着极柔暖的淡淡笑意“因为夜间升灯十分好看,所以蜀中百姓逢了节令,便喜欢放灯来祈愿。”
放灯祈愿?一直微微仰着头,凝目看灯的女子,此时方才彻底回了神,忆起了他们最初放上去的那盏薄纸绘墨的竹骨灯……
她记得那薄透的灯纸上,工笔细绘了一双比翼的鸿雁,其傍是两行清隽温敛的汉隶——“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愿为双鸿鹄,奋翅起高飞。”
第110章 诸葛亮与黄氏女(十四)()
日过中天,已是午后时分,安然静谧的书房中,微光透过糊绮的青莲纹木格长窗照进来,室中一应事物都被笼在一片淡薄朦胧的光影里。而那个跽坐在案边茵席上,正执了兔毫细笔凝目看着眼前一方绢帛,神色沉凝的女子则更显得安宁恬然。
孔明进来时,看见的便是妻子正凝目思量,聚精会神的模样……甚至,连他的脚步声都未察觉。
他不由放轻了足音走近前来,目光同她一道落在案头那方绢帛上,细细端量起其上的图画来……
这是……织机?
他看了片时后,神色微微有些讶异……但并非寻常的五十综或者六十综的织机,而是他从未见过的形制。
女子神色极为专注,冥思了片时后,似是终于了想什么关键点一般,挽袖悬腕,执笔落墨,熟稔地迅速在绢帛上那架织机的构造图上几下涂抹,改动了机棙式样……
而后,又反复细看,端详了半晌,待那绢帛上的墨迹已然干透,方才舒了口气……应当,是成了。
“可累了?”直到此时,孔明方才温和地出了声,关切道。
即便他语声刻意放轻,也仍是惊得她堪堪回了神,既而移目向身侧的丈夫,不由佯嗔道:“来了也不出声……倒吓我一跳。”
“见夫人这般专心致志,岂敢搅扰?”他温暄的眸光里微微带了几分玩笑,而后落向了案头的绢帛,问道“不过……这织机看着颇是新奇,有甚么讲究?”
黄硕眸光也回落到了自己眼前的图纸上,伸指轻轻抚了上去:“听说,前些日子,扶风郡那边有个叫做马钧的士人改进了旧织机。原先的织机都是五十综,五十蹑,六十综,六十蹑。他却皆改作了十二蹑……如此一来,奇文异变,纹样繁丽,价格便翻了数倍。”
“我于这些事情向来有兴趣,听着不由便动了念头,也打算试着做一架出来。”纤白的指尖一点点摩挲着绢帛上墨绘的织机图,女子清越的语声里带着几分大功告成的欣慰“这图纸已耗了好几日功夫,方才修改了最后一处,我反复验看,应当是堪用了。”
“待会儿便送去给府中的将作大匠们看看,三五日内想必就能做出实物来。”
孔明微微一怔,看着眼前灵慧颖悟的女子,神色不由有些凝住……
整个益州,最大的出产便是蜀锦,算得上整个州境的经济命脉,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改进织机,锦价翻倍,可谓是惠施百姓,泽及阖州的大功。
原来,近日间她废寝忘食……就是在忙这个。
见他一时无言,神色沉凝了下去。多年夫妻何等默契,黄硕几乎瞬时了然。
“孔明,”她不由自案侧茵席上敛衽起了身,立在了他对面,四目相对,女子的神色温和中透着几分凝定“你莫忘了,我也是自幼沉迷于《鲁班书》《考工记》之类,于机棙百工,原本就是十二分喜欢的。”
做这些事情,虽然会累,但却并不觉得辛苦……因为,这也是我的志趣所在。
……所以,你不必有愧,不必歉疚。
“嗯。”他静静凝视着妻子的双目,顿了片时,而后缓缓地轻点了头,片时间,孔明仿佛是忆起了什么似的,眼里竟带出微微的笑意来“说起来,阿硕一向都有许多奇巧心思。”
“记得你初嫁予我的那一年。新婚不久,我为乡中射礼,日日晨起院中练箭,你一时兴起,便要习箭,结果却因膂力太弱而连连脱靶……”
女儿家天生体格不及男子,又是初学,这原本平常得很,想到这儿,他眸子里不由漾起了极为暖然的笑意“但阿硕受挫之后,却是索性释了弓,发誓说要做出适宜女子习用,威力不俗的弓弩来……”
黄硕听他温声娓娓而叙,一时间也不由陷入了追忆之中……是呵,其实少年时她骨子里好胜得很。甚至于自信得有些自负,明明是自己身娇体弱无力御使弓弩,却抱怨说是这弓弩不堪用,誓要做出一副趁手的弓弩来。
如今回想起来,实在是有几分无理取闹。但那时他听了,却是温和带笑地点了点头。
而后,便四处为她寻适宜做弓身的各种兽角竹木,适宜做箭尖的各种铜铁锡银,适宜做箭翎的各种鹅毛雁羽,适宜做弓弦的各种蚕丝犀筋……
世上,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人,连你偶尔的异想天开也这样认真地对待,这般郑重地纵容?
……所以呵,教她如何不动容?
后来的日子,便是她几乎废寝忘食地翻阅古籍,而后一卷卷不分昼夜地画着图纸,他在一旁细细参详,一处处认真地提出异议与建议,而后二人一同修改图纸,他操刀动手,斫木煅铁,磨角上弦……最终,制出了一副以铁为矢,可以连发十箭,威力甚强,当世无匹的奇巧连弩。
那个时候,一双年轻的伉俪不会知道,这种威力臣大的连弩日后会大行于蜀军之中,甚至竹帛留名,史称“诸葛连弩”。
是啊,当初就是因为这样的志趣相投,所以所以新婚之夜才初初见面的一双年轻男女得以相知相契,渐而伉俪情深。
时隔七载,听他温声说着这些,她的目光不由愈来愈暖然……她俯身拾起了案头那一卷绢帛,而后几步绕过几案,走到了孔明身畔,抬手将那帛书在他眼前平缓地展开,笑言道:“说起来,我倒当真有些好奇,这十二综的织机,究竟会织出怎样繁复绚丽的纹样来,竟能使锦价翻了数倍。”
……她虽不擅长针黹织绣这些,但身为女子,于衣料布匹天生就比较有兴趣。
“府上这几位工匠,技艺皆是冠绝郡中的,最多不过五日想必织机便能制成。新织的第一匹锦缎自然会送过来给我们二人过目……到时便能看到了。”孔明抬手握了绢帛的另一端,与她一同细看着那织机图,淡笑着回道。
“倒也不急。”黄硕收了绢帛,二人相偕走到了东窗下,今日天气晴好,碧空澄霁,唯有东边的天宇间浮了几缕舒白的云絮……她静静看着,神思不由飘远,忽然叹道道“若说锦绣,当世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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