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宝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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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宝瞳- 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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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中华一看见墨清梧便了然了,为什么顾绵这么小就被打动当了人家女朋友?实在是太出色了啊!连同样身为男人的他都多看了两眼!

如果顾绵知道韦中华的想法肯定会一头黑线的,她快二十一了好吗?人家的恋爱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确定两个人性格是否合得来才决定的,可不是单纯被男色所诱!

“大小姐,平子传回来的消息是刀疤流受了伤,没有离开京城,平子说似乎他在京城有一个酒吧……”

“似乎?”顾绵很不满意地看了他一眼。韦中华一滞,立即道:“我立即让他们去查清楚。”

这时墨清梧淡淡地道:“确认之后,把这间酒吧拿下。”

顾绵眼睛一亮,问道:“你的意思是?”

墨清梧伸出右手,大拇指指腹轻轻抚着她光滑的脸蛋,微微一笑:“来而不往非礼也。”

z国地盘及地下势力之争,正式拉开序幕,既然刀疤流撞了上来,那就从他开始吧。

沈令开着他拉风的让人闪瞎眼的跑车来到秦家。他下了车,把放在副驾座上的一大束白色马蹄莲捧在怀里,一手理了理额上的头发,走到秦家大门前按响了可视门铃。

顾绵看着沈令抱花束出现,心里叫了一声糟。知道今天是情人节之后她有想过一定要重新推了沈令的约,但是起来之后就接到了卡米的电话,然后出去找墨清梧。接下来竟然忘了这事。沈令也真是的,他不是花花大少么?有那么多美女等着他去约会,怎么竟然真的跑来找她了啊,管束怎么没跟他说说她的意思……顾绵倒是误会管束了,管束已经跟沈令敲过边鼓,奈何沈令不相信他真的和顾绵完全没有可能,他相信自己终有一天会打动顾绵的,现在只不过是因为她还小罢了。

顾绵和墨清梧已经决定出去吃烛光晚餐的,这会儿墨清梧正好在楼上洗澡,要不然真是尴尬了。顾绵正暗自庆幸。耳朵里就响起墨清梧的声音。

“你最好尽快把他打发走,要不然我会让他把脸丢到太平洋去。”

汗,这么好洗好澡了啊。顾绵滴汗。她虽然不会对沈令耍心思或若即若离给人家错觉什么的,但也不希望伤了他,毕竟沈令对她真的很不错,也是带她进入赌石界的引路人,她是感谢沈令的。所以听了墨清梧的传音入密之后。沈令刚进了大门顾绵就赶紧迎了上去。

“沈大哥!”

沈令看见顾绵立即眼睛一亮,递上鲜花:“鲜花配美人。”

他总感觉送红玫瑰给顾绵有点俗气了,加上上次认亲宴上到处摆满了马蹄莲,他觉得可能是顾绵自己喜欢的花,所以便买了一大束白色马蹄莲来了。

顾绵有点尴尬,这花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主要是今天的日子比较特殊,家里又还有一位喜欢教她“拍桃花”的大爷在,她自己又心知肚明沈令送花的意思……

接过马蹄莲。顾绵微微笑道:“听说马蹄莲的花语是‘纯净的友情’,沈大哥这花送得真好。”

沈令一头黑线,是吗?花店的那位小妹不是跟他说白色马蹄莲代表的是“永结同心”吗?沈令对玫瑰几支代表什么意思就还懂得挺多的,毕竟泡妞送得最多的是玫瑰花,这马蹄莲他还是第一次买。

“那个。小绵羊,我们先去吃饭吧。吃完饭去看电影好不好?”这花是什么花语就暂时不提了,重点在于今晚的约会。小女生都会喜欢看电影的吧?

“沈大哥不好意思啊,我今天晚上有约了,不能跟你去吃饭了。”虽然有点残忍,但还是得说。何况昨晚她就已经拒绝了。

沈令大受打击,桃花眼霎时瞪大了,“有约?不是我先约了你吗?哪个混蛋半路拦截的?”

顾绵一听这话又暗叫了一声糟,果然还未反应过来就听到不怎么平和的脚步声,几个眨眼之间身边已多了另一个男人,腰间一条铁臂搂了上来,宣示主权。顾绵觉得如果不是怕真心吓死人,这位大爷一定是用轻功直接飞下楼。

“沈先生好久不见了。”

“你,你,你——”沈令瞪着墨清梧的脸,又瞪着他揽在顾绵腰上的手,一股怒火瞬间从心头涌了上来。

哔哩啪啦,电光四射。

“绵,不重新跟沈先生介绍下我的身份吗?”搂着顾绵纤腰的手轻轻一捏,头顶响起的声音听似平静无波,但顾绵却听出来他的怒气,呃,被骂声混蛋而已,不至于吧……

绵……叫得真亲热!沈令眼睛一转,看着顾绵。不要吧不要吧,千万别说出什么让他伤心痛苦的话啊!

可惜顾绵在这一方面同样不喜欢拖泥带水,不喜欢含糊,尽管她认为沈令虽然是喜欢自己但不一定有多深的感情,或许他只是一时新鲜罢了,但该说的还是要说,“沈大哥,这是我男朋友。”

墨清梧基本满意了。

沈令凌乱了。

“可是,可是,”沈令指着墨清梧道:“他什么时候冒出来的啊?明明是我先认识你的好不好?”上次在玉都他们两个人明明还是刚认识啊!

爱情没有先来后到。

可是顾绵却不想说这种话,本来感情就是无须跟旁人解释的;她也不会感到内疚抱歉,即便没有墨清梧的出现她也不会跟沈令在一起,沈令不适合她,她根本就对他没有那种感觉。

可是墨清梧却无良地道:“我比你好。”

沈令炸毛了:“放p!你哪点比我好?”

墨清梧淡淡地瞟了他一眼,淡淡地道:“哪点都比你好。”

“两个人在一起不是好不好的问题,适合才是最重要的!”

“唔。这世界上没人比我更适合她。”

“……”沈令差点咬到舌头。

顾绵抚额。要比自恋,谁人能比得过墨清梧大爷?不过他俩这是吵什么吵,真幼稚。

就在这时沈令接到了他家老妈的电话,听了几句话之后沈令本就难看的脸色更加难看了。

“沈大哥,怎么了?”

沈令咬牙切齿地道:“如果说戚瑶为了感情想不开自杀了你信不信?”

“啊?”顾绵目瞪口呆。自杀?戚瑶?那个艳丽自负骄傲得像孔雀似的戚瑶,杀别人她就信,自杀?估计又是一种纠缠的手段吧。

“我去看看她,小绵羊,下次再约你了。”沈令目光复杂地看了墨清梧一眼。

所以顾绵才觉得沈令是有一定的原因的,对戚瑶这种人。你只要给她一丁点希望她就能死缠着不放。在这种时候顾绵比较欣赏墨清梧的那种“冷血“,既然不爱既然不要,那不妨绝情一点。其实对自己对别人都有好处。

“沈大哥再见。”顾绵亲自送沈令出门。回来的时候正好看见墨清梧手臂一抛,那束马蹄莲稳稳地落在垃圾桶里。

“真浪费。”顾绵撇了撇嘴。

“我会送你。”

“你可别再送99999朵了,有钱不是这么使的。”

结果晚上墨清梧就送了一朵。鲜艳无比的香槟玫瑰花心里,一枚梦幻般美丽的红钻石铂金戒指闪着耀眼的光芒,彼时。顾绵刚吃完一小客牛排,墨清梧亲手做的。他们并没有出门。

顾绵被那颗硕大的红钻闪得有点迷糊,“干吗?”

虽然这颗红钻很漂亮很大很闪,但是不会这时候就想求婚吧?她可不想那么早结婚啊!这恋爱还没谈多久呢,不带这样的……

墨清梧把戒指拿出来,抓住顾绵的左手。一下子就把戒指套进她的中指,然后把她的手举了起来看了看,满意地点了点头:“刚刚好。”

顾绵的手非常漂亮。皮肤白皙细腻,手指纤细修长,那颗6克拉的红钻显得更璀璨美艳。

“喂!哪有人这样的!你这是求婚吗?啊?”顾绵怒了,就想去拔下戒指。

墨清梧危险地眯起凤眸盯着她,森森地道:“你敢取下来试试。”

“墨大爷!你太霸道了!”顾绵扁嘴。呜呜。她不敢……

“你还小呢就想结婚?”墨清梧唇角一扬,道:“这是订婚戒指。我对于男朋友这种介绍不太喜欢,以后就说是未婚夫吧。”

“订…订婚?未婚夫?”顾绵看着手上的戒指,真的好闪啊,这么大一颗红钻要多少钱啊……

然后她就看见墨清梧又从口袋里拿出另一枚男戒来,只是简单的指环设计,中间只有三颗小小的红色碎钻,他把戒指递到她面前道:“帮我戴上。”

“我可以说不吗?”

“你说呢?”

顾绵翻了个白眼拿过戒指为他戴上。唔,其实感觉很不错啊!抓着墨清梧的手,把自己的左手搭上他的手背,一大一小同样很漂亮的两只手和两枚红钻戒指看起来相当和谐。顾绵突然想起黄金空间里那颗粉钻,还没拿去卖掉呢。

“等秦老他们回来再补仪式吧。”墨清梧说着拿出手机给卡米打电话了,待顾绵听了他所讲的内容又一次深深无语。他竟然是让卡米给他及她的公司内部网站上挂一个“东家有喜”的告示,正式告诉两人的核心员工他们俩的关系。

ps:感谢“毒你万遍”、“笔小童”、“绝噬小妖”的支持!————————绵绵和墨大爷要订婚了哦,你们说,给不给墨大爷吃肉哇?墨大爷:求吃肉~!绵绵:不发表意见~!作者:肉不肉什么的不重要,重要的是————票票和支持哇~!

第141章 砸场子(粉红五加更)

没过多久,顾绵的手机就接二连三地响了。唐壹,耿勤,韦中华他们都打了电话过来,说内站网站上挂着诺大的东家有喜。顾绵感觉很无语又很尴尬,这事怎么觉得这么怪异呢。

墨清梧的意思却很简单,订婚这种事,可以不摆酒不设宴不请一堆不熟的人来应酬,但属下是一定要知道的。他认可了顾绵,这就等于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她的,那么他的属下自然也得第一时间知道以后多了一位要服从的对象,同理,顾绵的属下也一样。墨清梧没有那种双方要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互不干涉的观念,也许是因为成长的环境和人际关系造成的,他强烈希望有一个人能和他亲密无间、一切共享。

少年时期的墨清梧也曾有过天真和纯善,但是当身边出现的朋友总是被那些家人收买,出卖他、陷害他、背叛他之后,他就再也没有朋友了,女人更是不愿意随便沾染,之前墨老太爷还以为他有什么毛病,在那么开放的国度,身边竟然一个女人都没有。其实也正是因为压抑得太久,当墨清梧遇到顾绵发现她可以信任可以交心可以让他去付出去爱时,这份感情就来得格外浓烈和霸道。

幸好顾绵在某一方面跟他是相似的,也认同他这种霸道,要是换一个人或许会看不惯他的这种霸道,这感情也就无法长久。

“走吧,我们也出去凑凑热闹。”又抱着顾绵一通热吻之后,墨清梧拉起她。

“摩力酒吧”。

二楼某包厢。

刀疤流右手包扎着纱布,光头上贴着两块止血贴,右脸颊有一片青肿。他旁边的老木也没好多少,左手骨折,鼻梁上贴着一块止血贴,此时正火大地猛灌着冰啤。瞪着眼睛骂道:“那四个龟孙子忒没意气了!竟然这样就回了y国!”

刀疤流摸了摸光头,若有所思地道:“这事有点邪门,他们肯定急着回去报告给墨戴维。”

“有多邪门?那死丫头如果真那么厉害还用得着跑吗?不把我们全干掉了!”老木不以为然。

他更相信撞车翻车是意外,或许在他们开枪而墨清梧用掌风扫回子弹的时候某个轮胎就被射破了,而他们开车去追的时候速度过快所以才会出事。今天见识了古武他都已经觉得很不可思议了,再说有什么邪门的他还真不想相信!有这些人存在,对身为神枪手的他简直就是一种打击!

刀疤流没回答,下午他一直在想,那个丫头是谁呢?怎么看起来这么眼熟。

突然,刀疤流一拍光头。叫了起来:“nnd老子终于想起来那丫头在哪里见过了!原来是她!”玉都那晚,从徐丰别墅里跑出来的那个丫头!在时速两百的车上跳下去没死也就算了,竟然手脚都没残了!还真是邪门!那丫头跟徐丰是什么关系?跟墨清梧又是什么关系?

“老木。去,叫人查查那丫头的底细。”刀疤流心里有些莫名的预感,觉得这个丫头不除掉以后肯定会给他带来大麻烦。

就在这时,包厢的门被用力推开,一个小个子男人冲进来叫道:“老木叔。楼下有人砸场子!”

刀疤流目光一冷。

老木猛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知道是哪里的吗?”

小个子男人道:“不知道,都是生面孔!”

“走,下去看看!”

刀疤流也站了起来,“这里交给你们,我先离开。”

老木有点不可思议地看着他:“流哥。现在有人来砸我们场子——”

“难道这点小事你应付不来?”刀疤流冷冷地瞪了他一眼。不知为什么他有点不祥的预感,现在那四个高手已经走了,如果墨清梧找来。他完全不是对手。刀疤流虽然凶狠,但他也很惜命,而且很懂得审时度势,在黑…道上混不是直愣愣敢往前冲就行,那种人往往死得最快。

石头咬着一根烟。手里的钢管在桌面上轻轻敲了敲,眼神痞痞地道:“想好了没有?给兄弟打个折有这么为难吗?真这么为难就叫你们管事的出来!”

韦中华和平子在一旁坐着。桌上摆满了啤酒,全开了,每一瓶只喝了几口,地上有一堆碎片,在酒吧半红半绿的灯光下闪着冰冷的光芒。

这一片的客人已经走的走退的退,远远有些人围观。这间酒吧很大,装修很豪华,只是灯光让人觉得很不对味。

“小子,我看你就是来捣乱的吧?消费九百八要我们只收九十八?”一个剃着板寸的高瘦男人脸色很难看地盯着石头,顺带扫了几眼韦中华和平子,还有或坐或站围在一旁的十来个男青年。

如果对方只有三人,早就被他们轰出去痛打一顿了,可是现在对方是十几个人,明显是有备而来。

“怎么说话呢?咱不过就是见你们这店大想先来混个脸熟,第一次不用给个折扣的?”

韦中华在一旁听得好笑,你要人家打一折,还不承认是来捣乱?不过这几天他们天天魔鬼训练,每个人都去掉一层皮,现在给他们玩玩放松下也好。

“小子,有本事我们出去谈。”高瘦男人对左右使了个眼角,几个人就要上前去拉石头。

石头猛地挥出钢管扫向一旁桌上的啤酒,哗啦一声大响,二十来瓶啤酒都被扫下地,瓶子砸碎了,酒洒了一地。石头大声叫道:“还有没有天理了!不肯打折还要动手!当咱怕你不成!来啊,来打!”

哇靠!这典型就是贼喊抓贼!高瘦男人气疯了,也顾不得对方有多少人,手一挥,七八个人就朝石头扑了过去。

石头他们本来就是赤果果来找事的,见他们终于动手,心头都兴奋起来,大叫着也迎了上去,一时间酒吧里陷了一场混战。

韦中华凌厉地一记飞腿。将一把砸过来的椅子狠狠地踢开,砸在一张桌子上,把上面的酒吧砸了个稀巴烂。

平子的鸭舌帽戴得很歪,同样打得兴起。听说今晚拿下这间酒吧是要送给大小姐当订婚礼物的,他可不能弱了。

混战一开始其他本来还在看热闹的客人都跑了,这让平子他们有更大的发挥余地,酒瓶椅子乱砸乱抛,也不用担心会伤到无辜的人。酒吧里面又跑出来**人,但他们哪里是韦中华和平子等人的对手,不一会都被打得惨叫连连。

老木下来看到的便这是种惨境。他脸色铁青地拔出手枪,对准其中最为高大的韦中华扣动了扳机。

“砰!”

“当!”一只调酒杯飞射过来,正在击中半空中的子弹。把它打偏了去,射在一张椅子上。

老木惊骇地望了过去,只见门口走进来一对出色的男女,正是中午他们追杀的墨清梧以及救走他的那个丫头。

“咔嚓。”

顾绵手里举着手机,拍下了老木持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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