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大美人揉着手腕,竟然笑了起来道:“为什么不说潘安的潘?”
这个女人还真有心情说笑。
“因为……”潘大公子期期艾艾的吞了一口口水,不得不承认似的道:“哥哥我其貌不扬,说潘安是闹大笑话。”
他们两个竟然是有一句接一句的闲搭起来。
一楼子里快意大笑的众位“好汉”怎么想?
潘雪楼看了他们一眼,摇了摇脑袋,大力叹着气道:“这儿闷,汗臭味太重了,我们走吧!”
人,就这样离去了。
也不知走了多久,那位很正义的钱老头才从地上爬起来,吹大胡子瞪眼这些快意大笑的好汉们。
忽然就像刚刚唐大美人遇着的情况一样。
每个人又高谈阔论着,一桌桌大吃大喝。
啥?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没有哇!
***
细想从来,断肠多处,不与者番同?
唐羽铃一直默默的看着那一绢罗帕好久!
“这是我的手巾没错!”她轻轻一叹,感伤升上了眼眶道:“是他们偷走了好引诱魏哥哥回来?”
魏哥哥?那是一种很亲密的称呼,在那个时代。
潘雪楼眼皮轻轻颤跳了一下,声音却是有着适当的尊重道:“是!魏兄会以为是你写给他的。”
他一叹道:“是一种别离……”
魏迟留既然这么看重她,无论什么事都会先放到一边先赶回来再说。
潘雪楼看了她一眼,再看看罗帕一眼。
难道他对她没有信心?只因为人家送交了一条罗帕就徨不已,千里迢迢的八天八夜策马急奔?
“是我害了魏哥哥……”唐羽铃哭了起来,宛如是做错不可饶恕的小孩道:“是我害了他!”
她哽咽着,声音充满了懊悔道:“在他前往塞外前四个月由长白山赶来看我………”
塞外有四个穷凶恶极的绿林大盗,是从中原奔逃出关塞,他们打算利用绿林的力量和蒙古人结合。
里应外和,一举破关直入中原。
“蒙古鞑子自从被我汉人逐出了中原后一直蠢蠢欲动。”魏迟留告诉她道:“我到乌兰察布盟斩杀他们四人,自然可以断了蒙古人入侵中原的野心。”
魏迟留是个英雄。
潘雪楼心中轻轻一叹,但是他不了解女人。
一个女人怎么会希望日日夜夜提心吊胆,不知见了今日,明天郎君是否还在人世间?
所以潘雪楼不敢去爱,爱一个女人。
因为他也是英雄。
英雄随时会睡倒在刀锋利刃上。
“我那时一时赌气……”唐羽铃的声音变得好遥远,好低沉,有点儿苍凉后的轻颤道:
“如果九月十八我们认识的那天他不回来,以后就别想见……”
话到此,已哽泣不成声。
那天魏迟留是回来了,很接近,几乎伸手可及。
却是永远不能再见面。
唐羽铃大哭了起来,趴到潘雪楼的肩头,湿了再湿的泪痕,是曾经多少日子的委屈?
还是记挂了又记挂的梦碎了?
潘雪楼没有动,就如同这间小庙内的佛像,凝!
是不是他不敢动?
眼角,窗牖外的风卷了又卷,轻晃小移入眼的是脱落于伊人手中的罗帕。
已是夜,夜是五月十五!
小悬斜檐的明月无声,却煦明彻彻的着进来。
罗帕上字迹清楚。
垂眉,句句映眸。
“离多最是,东西流水,终解两相逢。浅情终似,行云无定,犹到梦魂中。可怜人意,薄于云水,佳会更难重。细想重来,断肠多处,不与者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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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好突然的雨,在晨曦堪堪东来时,猛可云涌。
才刚刚有起风的感觉,“哗啦咚咚”已经是击地擂耳湿满满滴着眉楣、鼻尖、肩头、衣袖。
剑在衣袖下被五根指头紧紧扣着。
紧紧的力量就好像是握住了自信。
人影一双,宋暖雨和于寻寻。
他们站在小西梵寺之前,凝缩的眸子穿过了雨幕,穿过了“小西梵寺”,那块半倾的匾额穿过前殿上昏昏暗暗自屋檐上“滴嗒嗒”几线雨珠的沉闷。
潘雪楼站在那里。
“洛阳城里所有的客栈都已经接到布孤征的声音?”潘雪楼一身雪白的衣服随着讲话时很有韵律的在波动:“他是不是以为这样做唐姑娘就非回去不可?”
最后几个字已经有着明显的不屑。
布孤征算是个英雄?
宋暖雨和于寻寻并不晓得布大先生有下过这类的指令,不过他们很清楚的知道是,潘雪楼跨出了门槛。
跨出了门槛,跨入了雨中。
“喜乐双剑,谈笑惊世”一向是江湖中很可怕的两个人、两把剑。
远远两百年前,喜、乐双剑的第一代就很可怕。
所以当六年前布孤征在昆仑山脉将他们收为天下八骑之一的时候,曾经说了一句话:
“喜乐所至,众恶伏诛!”
事实证明是,两千多个日子里,前后二十八次的行动,三十六个目标没有一个人还活着。
潘雪楼当然听过他们,当然他知道剑柄上那一垂红飘动的时候,从来没有人能够活着走出七步。
从来没有,至少在今天以前是如此。
雨,下得似乎更大了一些。
沉压压的力道猛打得天地响起绵延不绝的鼓噪,每一句都是催促?
催促这一战开始。
潘雪楼的右臂举起,衣袖内顺滑出一把刀。
就在他的手掌平伸到右肩之外,刀身已是一线横隔于双眉之前。
“凌峰断云刀?”宋暖雨的表情很奇特,道:“你是米凌的传人?”
于寻寻的眼皮也在跳动着,道:“我们是不是有误会?”
他们看着那把刀,刀在两眉之前,很奇特。
一代大侠苏佛儿就曾经说过:“十年来,武林创新的兵器中,凌峰断云刀绝对排名前三。”
那是一把刀身上布满了缺洞,缺口的刀。
双眉在刀后,宛如是一对并峙的峰。
“凌峰断云,刀出梦断。”
连梦都断了的人,还有可能站着?
一个梦碎了的人,岂不就是死人?
宋暖雨和于寻寻突然之间没有那么的有把握。
不过没有把握并不代表不能一战。
两年前他们杀阴山一枭时也一样没把握。
结果却是他们还活着,而阴山一枭却永远没有在武林中露过面。
手一双,分别在宋暖雨和于寻寻的身上。
已扣红冷垂的剑柄。
潘雪楼的眉没动,刀锋凝定果真如山如岳。
六眸交射,暴然一声响起。
是大雨倾颓了寺庙的一角。
宋暖雨和于寻寻出手,这一刻,他们相信眼前这个叫潘雪楼的刀客会分心;最少俄然响起的声音和挂念里面唐羽铃的安危,心绪会有轻微的转调波动。
这一点点变化,已够他们掌握全局。
“喜乐双剑,谈笑惊世”!
凌峰断云刀呢?
潘雪楼在笑,淡淡的讥诮看着眼前奔挑而至的两点剑尖。
出刀的时候竟然有着轻轻的一叹。
叹息在奇异的刀法和红色的雨珠中消逝。
雨珠怎么会是红色的?
宋暖雨呆呆的看着,看着自己的血从肩臂上喷出去老高,染红了这一片的落雨,红。
于寻寻的表情也一样奇怪。
他在想,为什么自己的剑和宋暖雨的剑会那么刚好同时卡在对方的刀身上。
刀身满布着缺口,其中塞满的两个是喜乐双剑。
“凌峰断云,刀出梦断”!
潘雪楼的刀举高过头,冷锋一向凝住身前的两人。
落,必是两条人命。
“不要!”有人在背后叫了起来,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不要!”唐羽铃跨过崩落的碎砾,进入雨中说着每一个字,道:“他们只是按着布孤征的命令做事!”
所以该死的人只有一个布孤征。
“更何况这九个月来他们也曾经做过一些好事。”女人的声音软软的,就像她的心那般不忍道:“我们是不是应该给他们一次机会?”
宋暖雨和于寻寻已经走得几乎看不见背影。
雨似乎小了一些,东南一角的天穹,微曦泛白的几阳光正尽力要挣出一片蔚蓝。
那远去的一双背影有些儿苍凉。
对于方才出剑的人,潘雪楼何尝不想跟他们把酒论交?
“他们的剑很光明正大!”他叹了一口气,垂眉望着地上污泥小盖的红,轻轻摇头道:
“剑就是心!”
有一颗光明正大的心,为何会去杀同样具有一颗光明正大的心?
潘雪楼正在想的时候,霏霏细雨中有两个人走来。
两个人?走得好慢,慢得像是每一步都很吃力。
更近了,唐羽铃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绝对不是因为雨寒天冷。
而是一寸一寸接近过来的“两个人”,其中有一道身影是副骷髅。
一副看起来愁眉苦脸的骷髅。
“苦脸骷髅,请君入冥”,夏斜!
***
“那个年轻人打败了‘喜乐双剑’?”
“是!”
“他用的是什么兵器?”
“刀!”萧遗欢叹了一口气道:“凌峰断云刀!”
布孤征的一双眼眸,刹然暴出精光。
“是昔年米凌的那把凌峰断云刀?”布孤征的眼中竟然有了笑意道:“像这样的年轻人,我们似乎可以把他当成朋友?”
萧遗欢的表情一丁点儿没变道:“是!”
“我相信他一定会找到这里来。”布孤征以一个很舒服的姿势啜着酒,声音像是充满了愉道:“不过我还想再试一试他……”
萧遗欢的眼睛亮了一下,他维持每一个字由喉咙出来时和平常一样的韵律。虽然这需要极大的抑制力,抑制兴奋道:“布大先生决定派谁去?”
“柳晴风。”说话的人似乎连握着酒杯的手都在笑,道:“很可惜和那个年轻人交朋友后便没有机会领教凌峰断云刀的机会……”
所以他指派柳晴风代替他去考验那把刀的“感觉”。
萧遗欢知道柳晴风的紫背金鳞刀曾经受过布大先生的指点。
整整五年。
柳晴风的出手,几乎已有八、九分布孤征的神韵。
他笑了,淡淡的应喏,淡淡的转身,走出第一步。
布孤征认为潘雪楼找到了这里必然会跟他变成好朋友,不但认为,而且肯定。
的确如果没有魏迟留的血案,如果没有洛阳所有的客栈拒收,如果没有夏斜和他的骷髅现在已经找上了潘雪楼要命。
他们一定会变成好朋友。
就像潘雪楼和魏迟留一样,杯酒交生死。
因为他们都是英雄。
英雄和英雄之间并不需要时间来认识对方。
他们的时间是用来做更多有关“英雄”的事。
萧遗欢笑了,当他看见柳晴风的时候,心里正在想。
“如果英雄的刀挥向英雄,是不是也正是因为时间不够的关系?”
柳晴风对于萧遗欢突然问出来的这句话皱眉想了很久很久,才道:“不会,被称做英雄的人一定有他特殊的神韵,彼此一眼就可以认定对方。”
“不过……”他补充了一句道:“除非两个人的心一开始就决定非置对方于死地不可。”
萧遗欢笑了。
他正是要让这件事变成“必然”的发生。
***
夏斜的骷髅是一件很奇怪的兵器。
它来自大漠,大漠的“黄沙天地流”。
据说远在两百年前柳帝王的时代,蜀中唐门便有一个叫唐遥的不世奇才,号称“唐门的手指”!
由于他太恃才傲物,终于被一十二位唐字世家的长老逐出了门户。
一怒,远到塞外凭着巧妙灵特的手指打造出“苦脸骷髅”,一身机关最少有三十二种之多。
“这座骷髅本身就是一个随时可以携带的机关房。”夏斜的声音一向是阴阴沉沉的,道:“对于我要他的命的人,一向会告诉他这句话!”
“苦脸骷髅,请君入冥”。
冥就是地狱,就是死亡。
潘雪楼明白这句话,不过他更想明白道:“你在杀魏迟留的时候,是不是也告诉了他这些?”
“没有!”
“为什么?”
“因为他不配!”夏斜的声音更冷,一双瞳孔烧着怒火道:“一个出卖大明皇朝的汉贼只有死!”
他的意思是,跟这种人说话是一个耻辱。
潘雪楼没有机会再问他最想知道的事情。
夏斜的骷髅突然“活”了起来。
这是一种很奇特的杀方式,夏斜将苦脸骷髅放在自己的身前,用双臂控制着杀人。
人和骷髅之间配合是如此的完美。
恍然一看,真会以为是夏斜的一身骨骼跑了出来似的。
潘雪楼的眼中有一份惊叹。
惊叹于两百年前唐遥的巧思,以及随着制造出这副骷髅所创出大相违反一般武学理论的搏技。
刀出,每一个缺洞拍着空气都发出不同的旋律。
每一寸前进时,空气的阻力滑过刀身的缺洞也都产生了极为微妙的变化。
这种分毫之间的差距,肉眼或许看不出来。
但是生死一线往往也决定在这分毫的变化上。
潘雪楼的刀一动,夏斜立刻感受到无比的压力。
骷髅的双臂平伸,刹那却是左臂一缩右臂暴长一倍。
潘雪楼刀迎,方架住,忽的右臂缩,弹指变成左臂自顶上百会穴罩来。
“好!好古怪的兵器!”潘雪楼笑着,以刀再架格,同时往前一大步迈进。
一丝冷笑,自夏斜唇间而出。
潘雪楼觉得不对时已经来不及。
苦脸骷髅不是人,而是一具机关。所以它也可以做到人类不可能做到的两件事。
那只“手臂”可以倒拗“关节”扣下。
五根骷髅指可以脱出“手腕”如飞爪。
潘大公子唯一可以做的,似乎唯有“闪”。
因为这具骷髅又做出一件人类绝对做不到的事。
头飞,飞头。
机括的弹力让那颗森森刃牙大张的骷头闪电咬来。
好快!
所有的变化都还来不及收入眼。
唐大姑娘惊叫的声音也还来不及发出来。
血已经由潘雪楼的肩头喷出,是五指飞爪入。
血有由着潘雪楼的颈胸喷出,是刃牙飞头咬。
但是他仍旧站着,而夏斜却已经倒了下去。
为什么?
夏斜不信,他实在不愿相信。
但是事实告诉他,凌峰断云刀,潘雪楼的凌峰断云刀的确可以让他倒下去。
唐羽铃的口张得老大,楞在小雨中。
是惊喜盖过了所有的知觉?
还是一种情愫已经系住了自己的心,甚至越逾过对生命。
潘雪楼“收”回了刀,在雨中,在渗出的血滴中。
“凌峰断云刀不愧是十年来最奇特的兵器!”夏斜的眼中就如同他的话一般充满了钦佩,道:“因为它让人们看到刀身都是‘缺洞’,却不会去想到‘刀’其实是由许多碎钢片所‘组合’……”
每一片钢片都有它固定的位置。
所以刀还是刀的样子。
但是当钢片索系在刀柄的机括弹开时,这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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