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枫,恶贼,下辈子我兰若昕也跟你不死不休!”
卫枫神色更见衰颓了,他连用衣袖拭去唇角血渍的力气都没有了,面庞上呈现出一种骇人的惨白,可还断断续续的说道:“就凭……今天这一遭……下辈子……我跟你们……整个沥血门都……不死不休……”
“死到临头了,还不知悔改。”张卜元脸色难堪之极。
自己这么大的优势,竟然,竟然……如此结果。让人说一声无能,都不亏。
肩背的伤口突起一阵痉孪,张卜元强忍住那种撕裂般的痛楚,恨声道:“老夫要把你分尸挫骨,散在野地喂狗,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霍铮一双铁杖斜指地面,闻言嘴里立刻低叱道:“圈起来!”
随着跟来的九名沥血门精英立时踏步上前,包围的阵势,各个提刀拔剑双目生光的盯着卫枫。
“给我把他乱刀分尸。”霍铮是最想看到卫枫死的人。但他就是再没品,也不会沦落到对现如今的卫枫下手。而且他还怕卫枫是在示弱!
(未完待续)
第七百八十三章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六条人影腾起半空,鹰隼般由上扑落。三口单刀两把利剑外加一根长枪。
卫枫头都没抬一下,脚下也不见丝毫动静,不是他一点都不将此放在心上,而是真的没力气去抬头举步了!
“可笑!自己竟也有坐以待毙的一天!”
呼呼的破空声从头顶传来,卫枫想到自己马上会死在一群往日里晒都不晒的人手里,心里一阵自嘲!
但突然的,卫枫眼前似乎一道人影闪过,待睁大眼睛时看到的却是锋芒光焰连串迸射,疾猛冷锐,宛若炸开的一颗花炮的火树银花。
“什么人?”张卜元怒声吼道,霍铮更已经闷哼一声发难,凌空飞起一道亮色光芒凝成的螺旋转柱,带着强劲无比的劲力罩卷来人!
此刻卫枫看到了自己身边赫然多了一个白色身影,是个女的,一身得体的白色罗裙正迎风飘起。在周身外,还有一道虹带似的星芒从白衣女人手中升腾,这条长虹似乎是由无数的刀芒剑气所汇成,却又凝固成一体。
星芒爆闪过,悠然荡起了六声惨嚎,来把卫枫分尸的六个沥血门经营已经变成了一一团凄怖凄厉的血影,六个人各回各地,分别摔跌向六个不同的方位。
就在这瞬时间,卫枫就敢断定,自己身边的这个白衣女人肯定是中原高手,而不是北隅本地的武林中人。因为北隅江湖上从没有这么厉害的罡气功法。
凭肉掌催生出的罡芒,比神兵利刃都要厉害。一招解决六个好手,举重若轻,显的还留有不少余力。
更快的一条身影纵掠,亮色一抹,洒下一溜血滴。罡芒凝聚的亮色锋刃“嗡”声颤荡,千百光练流曳交织,那掠出的身影在悬空中猛的摇摆,强行脱出了笼罩!
跄踉不稳的抢着步子,众人看清楚了,乃是霍铮,背后纵横交错着七条血肉模糊的伤口,人未回身就已嘶哑疯在的吼叫:“快退,快退……”
然而霍铮的叫喊还是晚了一步。看到六个同伴一招毙命,张卜元等人心中大惊的同时,更加勃然大怒,至于剩下的三个沥血门精英就更是怒火冲天了。锋芒闪动,三道矫健的身影跃扑而来。但身形刚扑到一半长短时就纷纷翻到出去,大篷大篷的鲜血也随着他们的倒翻滴撒下来。那是在三人身形刚刚展开之后,三道阴寒的指力就疾快的滑过卫枫眼帘,射穿了三人的胸膛!
邓飞斜刺里冲了上来,伤势也不顾了,一柄大砍刀如猛虎下山直劈下来,但目标不是那个白衣女人。而是她身边的卫枫。
邓飞憋口气疾旋五步,手中的大砍刀好似一股狂风般卷到!
大砍刀直劈而下,雪亮的刀身荧光汇为一抹白芒。
卫枫边上的白衣女人轻摇身形摆出了五六尺,挡在了卫枫的身前。
厉啸的破空声剜刺人耳膜。邓飞飞身至到,大砍刀和他的身体成为一条直线,刀前身后,如虹贯日。却又能在关键时刻弃刀保命。
尽力的喘息着,那白衣女人的出手看的卫枫他双目应接不暇。毫不在乎劈来的砍刀,卫枫只注视着刀势,是丝毫不担心自己的性命。
白衣女人若要救他,不要说一个受了伤创的邓飞,就算在场的沥血门所有人都涌上来,自己也可安枕无忧。要是这个白衣女人突然放手了,那卫枫就是再紧张也免不了一死。
大不了是一死罢了。没人家的援手,自己早就没命了!多活的这么长时间都已经是赚得了!
果然,白衣女子不过是轻轻的扬了下手,邓飞整个人就像一个充满气的皮球倒飞了出去。清冷的一声哼嗤,那白衣女人没有撂下一句话,伸手提住血人一般的卫枫,虚影闪动中人已经飞出了十余丈……
被救了么?还是一个不曾相识的女人救了?恍惚中卫枫脑海里再次闪过女人举手投足间的威势与招式,这样的实力已经能跟六大派的掌门一较高下了。同这些人相比,自己这个档次的高手不过是一只让人一指头戳死的蚂蚱!
是福还是祸?前者可能性更大一些吧!卫枫想到这儿再也支撑不住了,两眼一抹黑昏了过去。
另一边。
九具死尸横在当场,满地的鲜血,还有一群残兵败将!
张卜元木立着,任由身上的鲜血滴答流着,却浑然似未所觉。
另一面,黑衣美妇,不,现在应该是黑衣鬼刹了,在噎声悲咽。
血神卫朱炳半靠在一块石头边虚弱的喘着气。
趴在一边的邓飞,似乎还不能接受这个事实,虽然他已经被人家一巴掌扇了回来。
煮熟的鸭子飞走了,嘴边的肥肉被人夺走了。
杜彫眼睛转了转,向张卜元问道,“张长老,咱们怎么办?”这回去都没法交差啊。
“没什么怎么办,先找个一个安全的地方养伤。”
杜彫当然知道这一点,但一切行动都要张卜元发话不是。
“时也……命也。这是上天要咱们……不能替报仇啊……”张卜元的声音低哑嘶沉,“报仇的路还没走尽……姓卫的的气数还在……无量道……”
“杜师弟……罢了。今天咱们……咱们就认栽了……”
“张长老,我恨啊,不甘啊……”黑衣女人兰若昕凄惨的道。
无奈的闭上眼,张卜元艰涩的道:“时势不利,枝节横生。姓卫的有高人照应,非咱们目前所能抗衡的。那白衣蒙面女人若是心狠手辣一些,咱们所有人怕都是要全军覆没的。另图机会吧……”
邓飞此时也低声的接上来道:“张长老说得对,与其全军尽没,不如另图机会!反正,此仇不报,我邓飞誓不为人。”
黯然的颔首,张卜元沙哑的说道:“走吧。我们撤……”
这个白衣女人脸部遮有一面纱罩,朦朦胧胧的,让人看不清面貌。但卫枫却能清楚地感触到她的那清冷深遂的目光,里面包含着无尽的明亮。自己被看一眼,浑身不舒服,似乎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透明……
卫枫心中像是梗塞着什么,令他有种很不自在的感觉。嘴上强挤出一抹笑容,低哑的道:“在下卫枫,谢……”
“谢”字刚出口。就见那白衣女人衣袖一拂,一道刚柔正好的劲力击中了卫枫眉心,让他当即昏了过去。
当卫枫再次回复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一处宅院里。
再见到人时,看到的就不是白衣女人。而是祝明,这个北平城中行踪很神秘的熟人。
祝明是第一次见到卫枫,卫枫也是第一次见到祝明真面。但是画像上卫枫见到的就多了。
无量道总坛潜伏到了北平地界,对于北平城自就要做一些细密了解,这其中作为祝彪代言人身份出现的祝明就无疑是他们重点关注的对象之一。
一眼,卫枫就认出来了。
两刻钟后,祝明从卫枫的房间里走出。只留下屋内一个满头苦恼的卫枫……
七日后的河东某地。
祝彪见到了已经很长没听过消息的齐秋雨。
“祝帅果然英豪,只身赴宴!”
“哈哈,你我都是老朋友,祝某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无量道玩火**。祝彪是乐意看到的。虽然无量道与他之间没什么大冲突,可无量道的存在已经很大程度上牵制了北汉朝廷的精力,一定程度上也牵制着了北汉腹地的军力。
它完蛋了甚好,甚好!
再加上因为无量道的完蛋。祝彪不仅能与齐秋雨这位多年不见的老朋友相见,更一口吞下了无量道现存于世的最后一支力量……
包括一代宗师宫无悔!
“时也命也!”入冬。当改头换面的卫枫、宫无悔与齐秋雨相见时,无限的感叹从三人口中冒出。林靖仇当初决定这一事情的时候,他肯定不会想到,无量道就因为自己的这一念之差,而烟消云散。
星月银辉之下,一行数骑正在草原上策马狂奔。
“李大哥,咱们离砂头还有多远啊?”说话的是一个不大的青年,勃勃生气的,一身大头兵打扮,却也掩不住那股英气。
跑在前面的李锋头也不回头的高声答道:“再有两刻钟就差不多到了,咱们今晚就在那里宿营,明中午前就可以赶到达布海子。那是咱们小队巡哨最靠北的点,经常碰到胡狗的射雕儿和游骑。”
自从祝彪兵返河东之后,镝锋在阴山以北地界就开始高频率活动。几个月时间,一应的地形地势李锋早已经熟记在心头。
而发话的年青人,是两天前才被调入小队的。这次是第一次随队。
河东镝锋几个月来所面对的敌人从最初的仅仅射雕儿,逐渐扩大到现在普通的胡部游骑,这说明先前北迁的胡部,在冬季逐渐逼近的情况下正慢慢向南回迁。
祝彪埋头暴兵半年间,并没有再大规模出兵阴山以北。只有驻守出云口的骑兵偶尔两三千人出去一逛荡趟,练一练兵,小打小闹几下就收兵回营了。
受降城的‘和平’已经到了最后的时刻。完全能够预料,今年的冬季就是一个胡狄联军迈不过去的节点。
塞外漫长的寒冬,百万多胡狄联军需要耗损的物资太大了。前年、去年,再一再二,大草原的东西霸主已经无力再三了。
于是,祝彪就一边让人盯着陈国地界,时刻关注着受降城战局的变化。另一边就严令镝锋,让他们全力开动起来,探查当面敌情!
李锋小队本来的侦探范围只是在砂头,现在都要奔到达布海子了。
不过成规模的常备胡骑李锋一直没有见到过,这是一个很奇怪也很难让人理解的现象。
偏偏回迁胡部像是打了鸡血似的,亢奋之极。成群结队的部族丁壮游骑四方,给镝锋的勘察带来不小麻烦。
草原上的天空就犹如是一匹无边无际的蓝色绸缎,湛蓝无暇。柔柔的笼罩着眼前一眼望不到头的绿地,景色很美。可是,再美的景色,一连看上了几个月,它也会失去了魅力。
在天色微亮之际,李锋一行就从砂头打马北去,一路上行踪飘忽不定,以用来躲避可能出现的胡部游骑、射雕儿。等到了达布海子之后,时间已经是正午。
海子不是真正的海。而是草原上的水泊。面积有大有小,大则如居延海,可放牧数十万胡人。小者就是一个坑洼,夏季的时候都有可能会见底。
达布海子的面积不大也不小,有几百亩面积吧。
这里曾经是一个胡人大部落的落脚地。查看周边经常能发现旧日胡人留下的痕迹。
比如说羊马粪便。
一行人到了这里之后,李锋熟门熟路的带着手下人到了一个高地的背后。就地取材,找些草原上牧畜干掉的粪便,这是草原上最普通和好找的燃料。两块烤肉和相应的干粮被一行五人分吃个干净,这时候要喝的不是美酒,而是能去油腻的砖茶。
这茶砖当然比不得上好的茶叶,连路边上的大碗茶都比之强。可要论到去腥解油腻。那就再没有比茶砖更棒的了。
祝彪每次出塞,一路之上几千里之遥,战事不断,根本就不可能如中原作战一般随军携带大批量的粮草。吃的都是羊肉、马肉,顿顿都是这个。
如果没有大量的砖茶解油去腻,中原之人是没多少能坚持来的。
且因为到了冬季,砖茶的熬煮中还要加入葱姜。因为葱姜等物。能发汗驱寒。
祝平川是不愿意喝这种茶的。他从没喝过这种加葱添姜外带盐的茶,那股子瘪滋味。他想起来就受不了。
李锋没搭理他,祝平川姓祝也不见得就跟祝彪有瓜葛,李世民手下姓李的小兵多了。祝平川是以良家子入的军伍,身份没暴露,固然弓马娴熟,武艺不差,可也不值得李锋这个上司掉过头来巴结他一个小兵。李锋自己舀了杯汤茶,有一口没一口的泯了起来。也是要昏昏欲睡时,一阵疾驰的马蹄声突然间传入了他的耳中。
一个激灵,李锋腰杆一挺猛的跃了起来,快步走上高地就见二百步外一小队胡人游骑正迎面扑来。而祝平川此时也听到了马蹄声,跑步跑了上来。
看来是被现了,二人脑子里同时闪过这样的念头。余下三名跟随来的人都是镝锋的老手,快不走上顶部,五人手中都已经握上了弓箭。
“有十个,但不是胡人射雕儿,而胡人的游骑小队。”李锋话音刚落,就见几只利箭已经飞射了过来,一个躲闪让过,再度起身时那队胡人游骑的脸面都已经清晰可见了。
李锋伸手从地上拔出了一支利箭,白森森的骨簇,隐约中还散着一股腥臭味。“骨箭。”他冷冷一笑。
狼牙箭也是骨箭,可两者比起来天差地别。调笑道:“咱们运气不错,碰上的是小部落的杂鱼。”
李锋吩咐祝平川跟着他,也不搭理剩下的那三人,都是老鸟了,知道自己该如何去做。李锋自己掂着弓,领着祝平川小心的摸到高地顶部的另一处,悄悄的探出了脑袋。
高地下三四十步外,十个胡人游骑正在勒马顿足张望着。
“好机会!”趁着胡人游骑观察的正档,李锋猛然起身,扣在手中的利箭瞬时射出,来不及看成绩,便手脚并用的翻滚到下面。刚听清一声惨叫声,数只利箭便已射进了他刚才的立身之地。
算着箭矢飞来的方向,李锋张弓又要回射一箭去,但祝平川已经迅速的替他做了,然后缩头躲了回来。
“这一箭能射中吗?”李锋还在想着,又一声惨叫就已经传来。
“好手艺。”高兴的拍拍祝平川的肩膀,李锋脸上都笑开花了。这样一来胡人只剩八骑了。
镝锋五打八部族游骑,简直是手到擒来。
或许是发现只有一人还手,李锋、祝平川一人一箭不是,误解了。也或许是习惯袭然,只听那伙只剩八人的游骑发出几声怪叫,然后各有三骑策马朝高地两侧奔来。李锋心下一愣,继而大喜。胡骑分兵,正好给他分头吃掉的机会。
再还了一箭,他叫道:“你们三个把左边来的那三解决了。”说罢一拍祝平川的肩膀,示意跟上,自己拔身一跃快步翻过高地岗头,直冲下去了。正面此时还剩下两骑,都在山岗下面。
只有几十步的距离,李锋身边还有祝平川这个相对的高手,不费吹灰之力就干掉了两个射箭不中,即催马扬刀找死来的胡人游骑。
同时的左边三名镝锋也一人不伤的干掉了那里的三个胡人游骑,最后五人打马追杀三个,又是不费吹灰之力的干掉。
斩首十级,李锋的军职都可以升到队率了。当然,他的实职依旧是镝锋里的五人小队长。
这就是祝平川入伍以来的第一场作战,日后在这片大草原上,他还会有许多许多次的遭遇战。那十几名跟他一样以良家子身份进入军伍的祝家子弟,也都是一样。
作为一群璞玉,战场上的血肉横飞,战场上的你死我活,才将会给他们世间最好的雕琢!
(未完待续)
第七百八十四章 旧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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