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觉得你们俩个交情挺好的。”隋雄笑着说,“很有默契啊。”
雷的脸顿时就黑了:“我跟她有默契?水母神陛下,你对于人类的观察和了解,还很不够呢”
“或许吧。”隋雄也没在这个问题上多纠缠,转而用魔力合成了一段电子音,在“座舱”中袅袅回荡。
“旅客们请注意,飞越断云山脉的水母号航班即将降落。请系好安全带,并看管好您的孩子。请检查您的随身物,关闭手机和其它电子产,谢谢您的合作。”
这段话字正腔圆,完全可以拿去在地球的飞机航班上使用。然而在这个压根没人懂得汉语的异世界,它只引来了两位乘客诧异的吐槽。
“这是什么咒语吗?”雷问。
“或许是出什么问题了?”丝蒂尔的想法稍稍有些悲观,“我们的高度在下降,是要坠落了吗?”
隋雄长叹一声,不禁有媚眼抛给了瞎子看的挫折感。
“水母号飞艇”很快就缓缓降落,因为隋雄将座舱内的气压一直保持在正常水平的缘故,两位乘客并没有如同地球上一样产生眩晕耳鸣的感觉,当然更不会鼻子疼耳朵疼。隋雄不禁暗暗幻想:“要是这技术能够用到地球的飞机上……”
然而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地球上的飞机,外壳绝对不可能像水母神的身躯一样结实,能够抵抗高空时候机舱内外空气密度不同而产生的巨大压强。
随着轻轻的碰撞,“飞艇”平稳地降落在了地面上,舱壁上打开了一扇门户,两位“乘客”整理了一下东西,小心地走了出去。
门外是一片平坦的岩石,附近还有没融化的积雪,可见地势颇高。郁郁葱葱的树林从远处的山坡开始,一直延伸到大地的尽头,蓝和绿形成的地平线,看起来是那样的清晰分明。
这里显然就是断云山脉南方,那据说从世界诞生之时就已经存在的古老森林,被称为“太古森林”的地方。
从“登机”到“降落”,这趟旅行总共也就几个小时而已。事实上隋雄完全可以将时间压缩到更短,甚至可以只用几分钟就横渡断云山脉,只是高空那稠密的魔力让他觉得很舒服,所以就放慢了脚步,用犹如散步一般的缓慢速度在天上悠哉悠哉地行进,这才走了这么长的时间。
雷和丝蒂尔当然不可能知道这些,他们只知道即使对于那些绝顶强者们来说也称得上是天堑的断云山脉就这么被轻轻松松地翻越了,既没有艰难的跋涉,也没有凶险的战斗,甚至连漫长的旅途都没有,整个过程无非是丝蒂尔睡了一觉,而雷看了本。
就像是在旅馆里面休息一样,轻轻松松。
“神祇的力量,真是浩瀚莫测”雷不由得感叹起来,“陛下啊,您平时要是能够不是那么的不靠谱,一定会有很多很多信徒的”
“其实我本来就有很多信徒。”隋雄说,“在北方,已经招募了快上百人了。”
“我说的不是那种为了钱财或者庇护而歌颂您的人,而是发自内心尊敬您信仰您的人。”雷强调说,“前者,只要肯花钱,要多少都可以。但只有后者,才能真正称得上是信仰您的。”
隋雄很无所谓地笑了,他其实根本不在乎这个。
信仰什么的,他实在看不出什么什么好处。
按照神祇的规则,被人们所信仰着,就能从中得到力量。但他从没有感觉到什么“信仰的力量”过,对他而言,被人们信仰,无非就是像被夸奖一样,可以得到精神上的愉快罢了。
有人信仰,当然很好。没人信仰,其实也就那样,没什么大不了的。归根究底,无非就是面子问题罢了。
这或许就像是地球上的那句谚语,佛争一炷香,争的无非也就是面子,如此而已。
虽然已经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很久,虽然已经拥有神祇一般的伟大力量,虽然如同神祇一般被很多人信仰着,可隋雄终究并没有真正转变成这个世界的神祇。
在本质上,他依旧是那个来自地球的灵魂,始终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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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太古森林,是一片广袤无垠的大森林。传说当初世界开辟之时,光明和黑暗两位大神争斗不休,他们鲜血混杂在一起,化为了最初的生命之源。生命之源绝大部分变成了生命女神,剩下的部分浸润了初生的大地,孕育了郁郁葱葱的广袤森林,就是位于大陆中央偏南地区的这一片大森林。
这片森林是生命女神的最爱,很长一段时间内,她一直居住在此,和她创造的众多生灵为伍。直到破灭之年,光明和黑暗的争斗终于以同归于尽为结局,大神的陨落使得世界本源剧烈动荡,地水风火具现为各种恐怖的魔怪,它们和诸神征战不休,肆虐大地、涂炭苍生。生命女神不忍她所爱着的众生受苦,拔剑而起,斩杀魔怪,划分位面,驱逐诸神,最终敲定了这个世界的规则。
那一战之后,她也耗尽力量,就此陨落。“生命”这个伟大的神职至今依然空悬,虽然有不少神祇打擦边球沾点光,却没有哪一位神祇敢真正去继承这个神职。传说她的意志依然留在这片森林里面,守望着她所深爱的世界,一旦有过于强大的存在踏入主位面,就会将其触怒,伟大女神的力量会化为无可抵御的雷霆,将那越界者当场轰杀。
当年,第一代雷神觉得自己是诸神之中最为强大的,又独占着“雷电”、“毁灭”之类神职,应该不怕毁灭之雷,于是祂就大摇大摆地踏入了主位面,想要依靠先天优势独占这个世界。
结果呢?
每当太阳落山之后,人们都能看到一轮明月慢慢划过天空,那就是这倒霉家伙的残骸。
这么多年来,被毁灭之雷轰杀的强大存在已经超过了两手手指的数目。而那条“不许过于强大的存在踏入主位面”的模糊规则,也终于成为了强大的神祇和邪魔们都不得不遵守的规矩。
到了现在,就连半神层次的强者们往往都要为脱离主位面做准备,因为谁都不知道,那一道悬在头顶上的雷霆,究竟会在何时轰下来。
在人间行走的神祇们,大抵用的都是自己的分身,他们并没有真的降临主位面,只是把自己的意志复制了一份,加上一个承载着少许力量的躯壳,就完成了所谓的“神祇降世”。
真正用真身在人间行走的神祇,也要把自己所在的那一片区域暂时神国化,将其和主位面分隔开来。这会消耗很多力量,所以即便是那些最强的神祇,也不会随便真身降临,更不愿在这种情况下和别人争斗。
设想一下,如果争斗中“临时神国”破裂,祂的气息散佚了出去,下一瞬间多半就是毁灭之雷从天而降……
只要想到这个,就算有天大的火气,也都能按捺得下去。
至于实在按捺不下去的,该怎么办呢?
无非就是在毁灭之雷的击杀名单上增加一个呗。
“……闭上眼睛想象毁灭之雷轰然而下,将一个个不守规矩的神祇挨个儿爆头,那场面,真是赞啊生命女神的确是威武霸气”隋雄将这一段故事说完,忍不住赞道,“要是她还活着,我一定对她翘起大拇指,赞一句——姑娘,你真是条汉子”
雷面无表情地看看暮色沉沉的天空,等了一会儿,摇摇头,叹了口气。
“怎么了?”
“看来……生命女神是真的死了。”雷惋惜地说,“要不然早就一个雷劈死你了”
隋雄顿时噎住,丝蒂尔则哈哈大笑,笑得在地上滚来滚去。
“有这么好笑?”雷有些纳闷。
“呃?你不喜欢?”丝蒂尔立刻停住,“不喜欢你早说啊,滚来滚去很不舒服的。”
这下,轮到隋雄哈哈大笑了。
太古森林虽然树木繁茂,但并不是多么危险的地方。这里是精灵一族起源之地,相传当年生命女神在这里创造了最早的智慧生物——高等精灵。虽然随着时光的推移,世事变幻,高等精灵在人间已经几乎见不到了,但他们的后裔,多种以精灵为名的生灵,依旧在这森林里面繁衍生息。
常见的精灵有三种,分别是树精灵、野精灵和日精灵。
树精灵的特点是有着树叶一般的绿色头发,他们天生就能够和植物交流,能够如同德鲁伊一样使用自然系的法术。虽然身体有些纤细,不够强韧和魁梧,但他们的法术能力已经足够安身立命。
树精灵的寿命大约在四五百年,称得上是长寿种,加上天生善于施法,所以这个种族整体的战斗力很高,在整个大陆上都是屈指可数的强大势力。如果不是他们天生就不喜欢离开太古森林的话,或许早已建立庞大的帝国了。
野精灵是在大陆上最常见的精灵种类,他们的身材和人类差不多,一点也不纤细,甚至有很多异常强壮的个体,一身铠甲手持战斧的也不在少数。他们的身体特征,大概就是尖而略长的耳朵,以及异常柔顺的头发。
野精灵的生命周期有些奇怪,他们在少年、青年和中年时代,都和人类没有太大的区别,仅仅只是稍稍活得久一点。但等到了老年时代,他们往往就会出现“老而不死”的奇怪现象。一个野精灵或许八十岁左右就已经白发苍苍,只能做一些轻便的工作,但他很可能一直到一百八十岁还是这样……漫长的,超过了整个人生一半的老年期。
假设地球上也有野精灵,而且他们组成一个国家,那么这个国家的老龄化问题,一定会非常严重,严重到让国家元首彻夜难眠的地步。
最后一种常见的精灵种类就是日精灵。这种精灵身材高大健美,一个个宛如艺术家们精心雕刻的雕像一般。他们差不多可以算是较为完美的物种,无论体能还是智力都没有缺陷,施法者的比例也相当高。唯一的缺点就是繁衍困难——日精灵无法和已知的任何种族混血,而一对日精灵夫妇,一辈子能生下四五个孩子,就已经算是非常难得。事实上,大多数日精灵家庭,只会有不超过两个孩子。
学者们一般认为日精灵是高等精灵的直系后代,也曾有邪恶法师捕捉日精灵,试图从他们身上萃取出高等精灵的血脉。然而结果是很悲剧的……每一位日精灵都受到精灵一族神祇们的重点关注,一旦有人对他们下手,顷刻之间精灵神祇们派出的制裁者就到了,百试百灵,从无例外。
除了这三大种类之外,精灵族还有诸如“山地精灵”、“海精灵”、“地底精灵”、“月精灵”等多个分支,不过那些数量都很少,不值得特别说明。
隋雄他们在太古森林里面行进,才走了不到一天,就见到了一个树精灵的村落。
那是一个建筑在树上的村落,一座座树屋组成了这个空中的村子,如果不抬头看的话,任谁也想不到区区一片林中空地的上方,居然隐藏着一个村子。
隋雄他们并没有刻意隐藏行踪,所以在很远的地方就遇到了村里的哨兵。那是一位穿着树皮铠甲的中年人,背着长弓,提着法杖。铠甲和武器上都有魔法的光芒闪烁,显然绝非凡。
树精灵的附魔技术,在整个大陆上都赫赫有名。每年都有很多人带着自己心爱的武器去太古森林拜访他们,请他们为武器附魔。
但树精灵的附魔技艺却有很大的局限——被他们附魔过的装备会认主,除了主人之外,别人就算把它拿到手,也只能当作普通装备来用。
相比之下,法师们的附魔技术虽然成本更高,效果略差,可胜在没有限制,什么人都能够使用那些附魔装备,所以反而比树精灵的附魔技术更有市场。
雷对于树精灵们的附魔技术颇为推崇,当他们通过盘问,在村子里面暂时住下之后,他就向旅馆的服务员询问这村里有没有附魔大师,想要制作几件附魔装备。
“本村没有附魔大师,我们的装备附魔,都是请住在附近的特瑞安大师帮忙的。”服务员瓦伦是个年轻人,动作颇为矫健,一看就知道身手不错,他对于显然武艺高强的雷颇有好感,告诉了他重要的情报,“大师性格有些孤僻,不爱见人。但他其实很好相处,只要你们带着善意拜访,就能够得到好的结果。”
“特瑞安大师?”雷想了想,猛然想起一个著名的人物,惊讶地问,“他就叫特瑞安?还是仅仅姓特瑞安,名字是别的?”
“不清楚,我们只知道他是特瑞安大师。”瓦伦说,“大师很孤僻的,已经有快五十年没见过客了。而且就算是五十年前,村子里的人见到他,也只是简单的几句话而已……”
“那他长什么样子呢?你听说过他的相貌吗?”
瓦伦仔细回忆了一会儿,不是很确定地说:“我好像听说过……大师已经很老了,头发胡须都白了。穿着黑色的袍子,身上有明显的药水味道。他的身体不怎么好,经常咳嗽……大概就这些了。”
“那么,这位大师除了附魔之外,是不是还擅长炼金术?”
瓦伦一愣,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的?特瑞安大师很有名吗?”
雷忍不住笑了:“当然,他非常有名只是谁也没想到,原来他隐居在这里。”
现在,他已经完全确定了。
这趟旅行,竟然能够遇到那位传说中的人物,真是好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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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特瑞安大师?”丝蒂尔想了一会儿,问,“就是那位发明了‘金枪不倒药剂’的特瑞安大师吗?”
雷原本欢快的脸色顿时就黑了:“那是大师青年时代的作,他的代表作是‘活力药剂’”
“活力什么的,用高等恢复术就好了嘛。 :”丝蒂尔很不屑地说,“花费那么多时间和心血开发能补充活力的东西,这位大师真是越老越傻,一点青年时代的才气都没了”
“……不要拿奢侈的贵族来比照普通冒险者”雷愤怒地大叫,“特瑞安大师是真正见识了民间的疾苦,才花费上百年心血研究出活力药剂来的你这种思维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浅薄女人根本没办法理解他的伟大”
“关注享乐有什么不对?”丝蒂尔被他说得不高兴了,“你身为王子,居然站在冒险者的立场上批评贵族,这才真不对吧”
“……你竟然还敢提这件事信不信我念紧箍咒”
“好啊辩论不过就要用武力威胁吗也不用紧箍咒那么麻烦了,来啊”丝蒂尔心中一惊,索性把上衣一拉,直接将大半个上身袒露出来,“想玩重口味是吧?看中了哪里随便切就好”
眼看着俩人又要吵架,隋雄阻止了他们,问:“雷,你不是说要去找附魔大师,制作几件附魔装备吗?按照你们的说法,那位特瑞安大师似乎是个炼金术专家吧?”
“没错,特瑞安大师是全世界都称得上顶尖的炼金术大师。”雷说,“但其实他的附魔技术也非常高明,而且他的医疗技术也很厉害。大概在二百年前,他曾经写过一本关于战场急救的,现在基本上每个规模比较大的军营,都会有这本的抄本。”
“你说那本《论骨折、脱臼、撕裂和切割的紧急处理》?”正在袒胸露怀作待宰羔羊状的丝蒂尔吃了一惊,也顾不上演戏了,惊讶地问,“那本的作者不是诗人‘寒风’吗?”
“特瑞安大师一直就喜欢用多种笔名,‘寒风’这个笔名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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