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凭这四个魔法,一把大号钢刀就成了屠龙宝刀?
隋雄啧啧嘴巴:“果然在吹牛这一点上,无论哪个世界的商人都一样啊什么南极人不怕冷,什么屠龙宝刀……一路货色”
“陛下,您觉得这把刀是假货?”帕林好奇地问。
“怎么说呢……要是杰拉德拿着这把刀——假设他除了斧子之外还会用刀的话——肯定是能够屠龙的。但屠龙的关键并不在于这把刀,而在于杰拉德。要换成罗德那个胆小鬼的话,就算给他十把这样的刀,遇到巨龙他也会抱头鼠窜,多半还会把刀都扔了,以求能跑得快一点呢”
“这么说的话,这把刀其实也不差了,只是稍稍夸大了一些而已……”帕林说,“或许打造这把刀的工匠,只是希望它的名声能够吸引来真正的传奇强者,请他们出手击退甚至击杀巨龙吧?”
“也许吧。”隋雄对这把言过其实的刀失去了兴趣,又将目光投向店里的其它武器。
仔细一看,这店里的武器其实精颇多。如果不把要求提升到“屠龙”这个档次的话,能够看得上眼的好东西还是不少的。
比方说,他很快就看中了一把长匕首,这是一把用名为“冰铁”的特殊材料打造的匕首,外在的几种附魔让它更锋利、更坚固、挥动更快、还能在挥动时产生幻影,迷惑敌人的视线。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并不至于让隋雄对它另眼相看,可这把匕首还暗藏玄机——在它的内部,镶嵌了一颗火属性魔兽“赤焰犀”的魔核。通过匕首上的魔法阵,可以在必要的时候激发出强烈的火焰力量,而匕首这时候就成了作为缓冲的中介,犹如剑柄一般。
换句话说,它不仅是一把蕴含寒冰之力的锋利匕首,更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化为火焰长剑。如此变化绝对出乎敌人的意料,在实战中多半能够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一举制胜也不在话下。
隋雄的新信徒罗德混得并不好,身为盗贼公会的副会长,他随身携带的武器仅仅是一把精钢打造,附着了“锋锐”效果的长匕首。平平无奇的材质和不算特别高明的打造技巧,即便配合附魔的效果,也远比不上那把名叫“冰之魂”的匕首。两件武器正面碰撞的话,很可能一下就被砍断。至于更进一步的变化和火焰,更是天地之差,完全不能比。
杰拉德使用的超巨型战斧,在这里没有现货,所以隋雄就打算帮落魄的罗德准备一把趁手武器,免得那个本来就身手不佳的鉴定师哪天稀里糊涂被骷髅给杀了。
呃,在他看来,除了神祇之外,可以不挂上“身手不佳”这个前缀的生物,暂时只有海里遇到的独角巨鲸,以及前不久被他吃掉的四面怪。按照他的理想,作为他的早期信徒,起码也要达到那样的层次,才能叫他放心。
虽然说就算手持屠龙刀,菜鸡也不能屠龙而只会被龙屠,但毕竟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从唯武器论直接跳到精神原子弹去,也是不对的嘛……
“有必要给罗德买武器吗?那家伙分明是为了好处才投靠陛下您的,他的信仰一点也不虔诚”当得知隋雄的意思之后,帕林立刻愤愤不平。
在他看来,唯有虔诚,才配得上神的赏赐。
但隋雄并不这么想,他是一个地球人,进一步说是中国人,中国人对待信仰的态度是“我信神,神就要给我好处,公平交换”。罗德的确信仰了他,而且还在为他奔走效力,这些天忙得简直脚后跟都要不沾地了。即使现在,他还在奔波劳碌着呢。
他的努力,隋雄看在眼里。想要有所奖赏,也是人之常情。
这个世界神祇们要求信徒无条件付出,唯以信仰的虔诚程度来评定高低,这种做法,他并不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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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帕林不曾接受过中华文化的熏陶,当然不会有隋雄这种想法。 w w wnbsp;。 。 c o m但他是一个虔诚的信徒,自家神祇的要求,就算不符合自己的意愿,也会老老实实遵从。
所以劝说无效之后,他还是去找伙计询问价格,准备买下那把精致的附魔长匕首。
然而问了价格之后,就算是神经大条如隋雄,也不由得感觉触手疼痛。
“这把‘冰之魂’价值七万枚金币。”武器店伙计轻描淡写地说。
帕林瞪大了眼睛,即便有些心理准备,也被这简直骇人听闻的高价给惊呆了。
过了一会儿,他忍不住问:“只是一把附魔长匕首,至于这么贵吗?我也见过高级货色,上万枚金币就顶天了吧”
伙计冷笑着看了他一眼,连解释都懒得解释,只用鼻子不屑得哼了一声,就直径去拭擦一把雪亮长刀了。
这种没见过市面的土包子,就像灰烬森林里面的骷髅,源源不断。店长吩咐过,看不出“冰之魂”真正奥妙的人,有钱也不把这件兵器卖给他
帕林讨了个没趣,有心再追问几句,却不好意思舔着脸凑上去,只得怏怏不乐地走出武器店,打算先去旅馆投宿。
但他才走了几步,就被旁边一个虽然瘦小却穿得挺整齐的小孩拦住了。
“这位睿智的法师,您想要买点好东西吗?请一定要去‘好眼力’杂货店”
看那小孩笑嘻嘻的表情,娴熟的推销风格,分明是在武器店外守候,专门向被伤害了心灵的落魄冒险者们做推销的。
“这位法师,您以前不经常来我们龙吼镇吧?”小孩很自来熟地说,“如果是熟悉龙吼镇的人,肯定不会去‘屠龙宝刀’那黑店的”
帕林立刻连连点头,深感这小孩说得有理。区区一把附魔长匕首居然要七万金币,他们为什么不去抢
……不,抢也没当奸商来钱快啊七万金币,兽人狼骑团抢了五年,也不过才攒了五万金币而已
这几天为了筹备开拓者村落的事情,他们已经又进入过了鲁尔的藏宝库。
罗德的手上功夫不亚于雷恩,没费多少力气就把一路上的陷阱都拆掉了——实际上那些陷阱虽然非常危险和强力,类型却相当老旧,过时得一塌糊涂,罗德甚至把相比较好的几个重新包装了起来,拿去盗贼公会的杂货店里面当古董出售了,标价居然还不低,而且竟然这几天就已经卖出去了一个。
鲁尔的藏宝库里面一共整理出了五万金币,剩下一些古董和魔法物要么是有鲜明的标记不易脱手,要么是十分危险不宜出售——前者的代表是一套精美的首饰,上面那象征神圣天使王国皇室的光翼天使徽章看得罗德冷汗涔涔,尤其当他仔细数了一下徽章上天使翅膀的数量,直接连脸都白了;后者的代表是一截非常坚硬的指骨,缭绕着黑色的魔法能量,撒旦看到这个之后吓得倒退好几步,差点在石壁上撞了个头破血流。
嗯,前者是当今世界最为偏激也最好斗的王国王室的藏,而且属于一位三代内的亲王;后者则是一位邪恶巫妖的魂匣,它被杀死之后将会以这截指骨为坐标,重新返回尘世。
如果前者曝了光,神圣天使王国绝对会派出高手到西北四镇来,不仅要夺回这套首饰,更要把玷污了伟大王室荣誉的卑劣商人杀全家;后者倒是不怕曝光,但谁知道那巫妖什么时候会突然复活?
虽然就价值而言,那套首饰和那枚魂匣都远在区区五万金币之上,但只要还没发疯,谁都不会想到把它们卖出去——当然,就算卖主发了疯,也要找到同样发了疯不怕死的买主才行啊
帕林虽然出身商人家庭,可远谈不上豪富。在他看来,五万金币已经是一笔让人目眩的巨款,然而那个见鬼的“屠龙宝刀”武器店,居然把区区一把附魔长匕首标价七万,还一副“不买是你的损失,老子不稀罕”的架势,真是让他心里窝了一肚子的火。
此刻听那小孩对这黑店大加指责,顿时感觉遇到了知音,不停的表示赞同。
“那黑店其实就是靠着几件精的附魔武器吸引人,比方说‘冰之魂’啦,还有‘树长老’啦……但价格都标得虚高,起码贵了几倍。”小孩显然也是个内行,或者最起码教他这些话的人是个内行,“至于那把挂在店铺中央柱子上的‘屠龙宝刀’……哈哈,那就是个笑话能把那把刀用好的人,用什么不能屠龙?或者说,能够屠龙的强者,哪里会看得上那把破刀”
已经从隋雄那里听到过类似评价的帕林长大了嘴巴,总算明白自家陛下为啥对那屠龙宝刀不屑一顾,反而对那把长匕首有点兴趣了。
神祇的眼光,果然不是区区一个凡人小法师可以比拟的啊
“对了,您知道吗?这刀背后还有故事呢。”小孩笑嘻嘻地说,“三十年前,这镇子的前前任镇长走运发了笔横财。当时大戈壁东边的兽人帝国里面有位著名的猫族美女,歌舞之美堪称天下无双。他就花大价钱买了颗绝美的宝石,想要靠这颗宝石赢得美人心——您觉得这主意怎么样?”
帕林想了想,摇头:“不怎么靠谱。”
“是啊,一点也不靠谱结果他还没抵达兽人帝国,在戈壁滩上就被极寒暴君追上了。当时他倒是拿出了不可思议的勇气,为了这颗宝石跟巨龙打了一架……”
“死了?”帕林问。
“没。杀这种精虫上脑的蠢货有损巨龙的威严,所以那条巨龙就把他千里迢迢送回了村子里面,挂在一棵大树上,身上还挂了个长布条,布条上写着‘这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色狼,也是最弱的’。”
帕林哈哈大笑,既笑那镇长的自不量力,也被这巨龙的幽默逗乐了。
“被人救下来之后,那镇长就找人打造了这把‘屠龙宝刀’,并且声称只要愿意进山屠龙,就将宝刀相赠。结果您也看到了,三十年后,镇长倒是换了两任,这把刀还挂在那里呢。”
二人说说笑笑,不一会儿就来到了“好眼力”杂货店。这间杂货店铺面不小,看墙壁和门面,应该也已经有了很长的历史,称得上是一间老店。
老索斯曾经教过帕林,要在不熟悉的地方买东西,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是众所周知的大店,要么就是历史悠久的老店。前者肯定路子广货源足,后者多半注重信誉,都是值得合作的对象。
一进门,小孩就笑嘻嘻地大叫:“阿雪阿雪我又给你找客人来了今晚我的菜汤里面不许有红萝卜”
“小孩子不许挑食,会长不高的”一个中年女人说着从内屋走了出来,她的五官倒也端正,想来年青时多半是个美人。只是身材有些太胖,个头也有些太高,走起路来当真是虎虎生风,让脚下的地板都隐约发出了呻吟声。
三步并作两步,这被称作“阿雪”的女老板就来到了帕林面前,一把抓住小孩,如同捉小鸡似的拎起来放到一边,然后笑着对帕林说:“这位客人,我们‘好眼力’杂货店可是经营了快四十年的老店,专门出售各类杂货,还有很多前辈冒险者留下的东西,称得上价廉物美。您来我们这里光顾,一定不会失望的”
帕林有些害怕地稍稍缩了一下,这位大婶虽然只是普通人,但着实气度不凡。尤其双方体格差距是如此的巨大,让他很没有安全感。
但他立刻就反应了过来——自己可是一位施法者啊是一个法师啊就算在冒险者里面也算是高端的,凭什么要害怕一个普通人
于是他又重新站直了身体,想要表现一下身为法师的气势。然而侏儒的身高本来就矮,名叫“阿雪”的女老板却在人类里面都属于高大的,接近一倍的身高差距,让他的努力变得毫无意义。
阿雪老板并没在意小法师的态度,她笑呵呵地说:“这位客人,你想要买点什么呢?”
“……其实我只是随便看看,并没有特别想买的东西。”
“我懂了那你可真的来对了地方——本店有种商,你一定有兴趣”阿雪老板大笑,从柜台后面拖出了一个差不多跟帕林一样高的大箱子,箱子里面乱七八糟堆满了各种各样的装备,凌乱不堪。
“这些都是从冒险者们那里收购来的,全都没有经过检查和鉴定。里面应该垃圾居多,但肯定也有没被发现的好东西。现在呢,只要十枚金币,就可以在里面任选一样带走。”阿雪老板笑着说,“这是本店的特色商‘捡漏’,是赚是亏,全凭眼力。不过呢,每个人都只能选一样。”
帕林愣了一下,看着那一箱子凌乱的装备,皱眉问:“我可以用鉴定法术吗?”
“当然不行所谓捡漏,就是要考校眼力的。”阿雪老板的回答并不出乎意料,“要是用法术来鉴定,就失去意义了啊”
“从一堆不起眼的东西里面,把真正有价值的选出来,这其中的快乐和满足,才是真正的瑰宝”
胖乎乎的大婶笑得非常开心,眼中闪烁着寻常商人绝不可能有的璀璨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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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捡漏?
看着阿雪老板那不容商榷的态度,又看看那一大箱子装备,帕林犹豫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抵抗不住捡漏的诱惑,交了十枚金币。
然后,他就在阿雪老板的注视下,在那一箱子装备里面挑选起来。
作为一个法师,同时又在商队里面工作过,帕林对于鉴定装备还是蛮有心得的。他左挑挑右选选,很快就找到了一件颇有价值的东西。
那是一件已经破了大半,只剩下背后约摸三分之一的部分还算完整的皮甲。仔细检查之后,他觉得这皮甲似乎是用某种抗火的魔兽皮革制成,虽然只剩下不大的一块,但适当裁剪之后,还是可以做成诸如防火护胸之类的东西,最差的情况,也能做一双防火手套。
一双能够防御火焰的手套,就算是连附魔装备都算不上的,也起码价值上百枚金币。而他所要付出的,只是一些人工罢了。
这发现让他精神大振,于是也不急着结束,只是将这件破皮甲挑出来备选,然后继续埋头寻找起来。
然而他的运气似乎用光了,过了好一会儿也没找到第二件有价值的东西。
终于,帕林忍不住在心中低声地问:“陛下,您觉得……这箱子里面最有价值的是什么?”
早已胸有成竹的隋雄笑了:“这要看你想要什么样的东西。”
“陛下……您这话是什么意思啊?”
“这箱子里面有价值的东西很多,但最有价值的未必是你真正需要的。”隋雄说,“你先想清楚自己最想要得到什么,再来问我吧。”
帕林愣了一下,下意识地说:“我想要得到的,当然是厉害的装备喽。”
“厉害的装备,究竟是个什么概念呢?”隋雄反问。
帕林陷入了沉思。
正如隋雄所说,“厉害的装备”究竟该如何定义?总不能光靠价格吧。
比方说,对于游戏迷来说,一款顶级的键鼠套装,肯定属于厉害的装备,而如果出自电脑高手dIY的套装,键盘上多出一排自定义热键,能够将很多高难度技巧一键完成,当然就是更加厉害的装备了。
当年隋雄上大学的时候,认识一个电脑技术很高游戏技术却很烂的师弟,被他以殴打小朋友的残酷作风接连血虐了二十多局之后,那位师弟怒了,花了一个多月时间自制了一套强力装备,键盘比寻常键盘多出差不多二十个按键来,每一个按键都对应一套实用性很强的技巧。凭着这件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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