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渐渐过去,日头渐渐偏西,但辛迪加和他的兄弟们却依旧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犹如变成了一堆堆长满杂草的土块一样。
做大生意就要沉得住气,这次他带来的都是最可靠的老兄弟们,大家都明白这道理,也都能够沉得住气。
距离天黑大概还有一个小时左右的时候,两辆马车缓缓驶来。看马车上的标志,果然就是那群自称祖上捡到过巨龙的尾骨,并且将其作为吉祥物的土包子。
一想到这个商行名字的来历,辛迪加就想笑。
但他忍住了笑意,相反,他很严肃。
龙尾巴商行可不是什么好对付的角色,他们的祖上也是做没本钱买卖的,当年之所以能够发家致富,根本不是什么狗屁吉祥物带来的好运气,而是跟他一样做了若干死后要下地狱的生意。
面对这样的对手,不严肃一些,不谨慎一些,那就真是找死了。
马车不大,仔细看看的确也没什么货物。但他注意到,两辆马车的车夫气质都很沉稳,一看就知道有相当不错的实力。至于马车里面……后一辆马车是货车,押车的应该是个中级水平的战士,不足为惧,但前一辆马车上能隐约感觉到魔力的波动,只怕有厉害的法师坐镇,不可疏忽大意
眼看着马车就要路过,却不知道为什么,前面那辆马车的一匹马突然马失前蹄,整个儿朝着路边倒去,连带着整辆车都要倾覆,眼看着就要把车上的人摔得半死。
这自然是辛迪加设计的陷阱,他在路上挖了一些小坑,不大,也就比马蹄大一点点,坑上用厚纸垫着,又覆盖浮土和杂草,看起来和普通的地面没什么区别。但只要驮马的蹄子踩进去,立刻就会被摔倒,连带着整个马车都要倒下。
龙尾巴商行的人遭到袭击,顿时有些慌乱,前面一辆车里面走出了两个人,一个是个穿着火红色法袍的魔法师,另一个是穿着灰色软甲的游侠,而两个车夫和后车上那个战士也都拿出了武器,做好了迎战的准备。
辛迪加点了点头,掀开草皮,孤身一人站了起来。
他并没有急着开口,而是拿出了一片旗帜,插在身边的地上。
晚风中,旗帜展开,一只坐在山顶上的老虎正威风凛凛地俯视这山坡下的众人。
“坐山王?”那个游侠脸色一惊,却又笑了起来。
“你这次来得可不是时候。”他笑着拿出了一枚精致的圣徽,“我们商行这次的确赚到了不少钱,但却都被我存进了黄金冠冕财富女神的神殿,就算你杀了我们,也拿不到钱。”
几个小时之后,在自己的秘密基地,辛迪加陷入了沉思。
看来……世道变了。
这个时代,已经不是适合没本钱绅士们的时代了。
想到这里,他就下定了决心。
从此,活跃于蓝月亮王国和千泉王国边境的著名大盗“坐山王”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几个月之后,金币联邦北部,多了一个叫做“托马斯”的小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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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第333章()
不甚明亮的坑道里面,一群穿着厚重防护服,看起来犹如从科幻游戏里面走出来一般的工人们,正挥舞着镐和铲,努力地挖掘着。 :
他们用铲子把泥土一块块挖出来,遇到石头就用镐,无论镐还是铲都是使用了“半附魔”技术的,挖掘泥土的时候十分省力,也就遇到石头的时候会辛苦一些,但终究还是能够解决。
挖出来的泥土和碎石被分别铲到旁边的两辆板车上,每积了一车,就有人负责把车子推出去,沿着倾斜的坑道一路向上,推到出口处附近那个处理站,换一辆空车子回来。
至于送到处理站的泥土或者碎石,会由在那里工作的见习魔法师发动魔法阵来净化,净化完了之后由别的工人接手送到地面,派上其它的用途。
这工作挺辛苦的,一般人做不来。就算勉强做了,也会累得如同死狗一般,没几天就积出一身病来。这些挖掘工们一个个都是从拓荒者里面精挑细选出来的,原本身材就比较壮实,开工前还经过了半个月的培训和调理,顿顿有肉,现在一个个身体都处于巅峰状态,空手打架的话,刚入行的冒险者可能都打不过他们。
而他们之中,有一个防护服颜色特别显眼的,是他们的队长。
和那些壮汉们相比,这位队长要矮小一些,身材也没那么壮实的感觉。但他的工作效率反而比大家都高,仔细研究一下,就会发现他使用工具比别人要灵活和巧妙一些,挖掘的姿势也更加合理,正是技术上的差距,产生了工作能力的差距。
而且他在工作的同时,还能抽出精神来注意周围的情况。比方说看看用来支撑坑道顶部的那些木条够不够结实,比方说对照铅垂线看看挖掘的方向对不对,再比方说检查大家的防护服和工具,看看有没有什么隐患……
总而言之,他既是工人,也是巡检,还是保姆,一个人做几个人的事情,偏偏都能够做得顺溜,虽然不敢说特别杰出,至少样样都能应付得过去。
这就是能力
一开始的时候,壮汉们对于这个身材明显比他们小一圈的队长是很不服气的,尤其当他们得知这人其实也就是个矿工出身,既不是退休冒险者也不是落魄贵族,跟他们一样都是从南方落魄而来的拓荒者,无非也就比他们早来几年的时候。
但一个多月下来,他们都服了。
同样的时间里面,队长就是能够比他们做更多的工作,而且工作之余,队长还有空照顾这个照顾那个,工作完了还不像他们那么累。
这是什么?这就是本事啊
不仅如此,他甚至还读识字。这些工人们工作之前要签合同,都是他读着讲解的,那些不会签字只能盖个手印的,也是他一个个问了名字之后,在手印旁边签下名字的。
这个世界的教育水平是很低的,纵然前些年出了一位以知识和教育为神职的神祇,面对平民大多连饭都吃不饱的情况,祂能够做到的事情也很有限。而这些拓荒者们在平民里面都是相对比较穷困的,别说读识字,他们当中不少人甚至连个像样的名字都没有。
对他们来说,“读识字”这个技能,实在是太高端大气上档次骑上了
拓荒者们敢于跨越千山万水,到传说中骷髅吃人的不毛之地讨生活,都是有些胆识的。但再怎么有胆识,他们终究还是寻常平民,不是刀头舔血的冒险者,也不是习惯尔虞我诈的贵族或者官吏,他们的本质依然还是淳朴老实的,面对杰出人士,他们理所当然会佩服和低头。
于是,队长的权威自然就确立了起来,大家也就习惯了服从队长的领导。
坑道里面不见天日,唯有镶嵌在洞顶的发光魔石照明,好在角落里面摆着一台座钟,可以告诉大家时间。
差不多下午五点的时候,队长就招呼大家收工。
“还早呢,再干会儿吧。”有人如此说。
“对啊,不是刚刚才休息过吗?”
因为报酬和工作量是直接挂钩的,所以工人们都想要多干一些。但队长可不答应,他强调着“安全第一”,连推带赶地让大家结束了工作,回到地面上去。
当然,他们也要先去接受净化,等净化完了,才能脱掉厚重的防护服。
安全第一,是工地的铁则。任何不懂得这条规矩,不遵守这条规矩的人,哪怕只有一次,也会被立刻开除。
一群人站在净化法阵里面,看着乳白色的光芒犹如流水一般漫过身体,不由得相顾而笑。
记得他们第一次接受净化的时候,有人大喊大叫,担心自己会被淹死,闹得鸡飞狗跳,连队长都压不住。后来发现闹了个大乌龙,被管事的监工一顿嘲笑。
那监工是个少年郎,约摸也就十五六岁,可年纪虽小,却已经是一位正式的魔法师,真是让人羡慕
身为施法者,他的社会地位是极高的,按照社会上的规矩,莫说嘲笑几句,就算是当场把人打死也不算什么。但这少年其实相当和善,平易近人,该说的说,该笑的笑,和邻家孩子也没什么差别。
呃,差别肯定是有的,邻家孩子不如他。
或者说,这出色的少年,才是货真价实的“邻家孩子”。
这个世界也有类似地球上的传统,父母批评孩子的时候,常常用“邻家孩子”如何如何出色来作为例子,只是寻常平民家庭的邻家孩子,就算再怎么出色,又怎么能够比得上一位高贵的施法者呢?
……没准队长家孩子可以,假设他还来得及娶老婆生孩子的话。
赖夫将工具搁在工具架上,穿着防护服来到冲洗间,转动开关,让被正能量浸润过的清水缓缓流下,将身上冲洗一番,然后关上开关,脱下了防护服,回到工具间,挂在旁边的晾衣架上。
他摇摇脑袋,转转身体,让连续工作了几个小时而有些僵硬的身体活动起来,运动了好一会儿,才感觉身体完全舒服,深深地叹了口气。
“当队长真是挺累的啊”
累是必然的,别人在忙碌的时候他比别人跟忙碌,别人在休息的时候他还不能休息,要检查每天收工后工具和防护服的情况,避免出现意外。等一切都检查好了,吃完了晚饭,如果有时间的话,他还会去魔法学校旁听,或者去图馆看自学。相比那些吃完饭就到处溜达消磨时间,或者干脆去酒馆里面嘻嘻哈哈,再或者老婆孩子热炕头的,自然要累上很多。
但这是他自己选择的生活,他也乐在其中。
菲雷克斯校长说过,人的生命是很短暂的,与其把时间浪费在抱怨或者玩乐上,不如做一些让自己等到老了快要死的时候,回头看看,能够让自己微微一笑的事情。
赖夫觉得,自己这么下去,等到老了临死的时候,一定是能够笑出来的。
可惜他缺乏魔法的天赋,成不了法师,否则的话就更好了
检查完了所有人的工具和防护服,赖夫走出工具间,看到好几个工人说着笑着在外面等着,见他出来,都笑着跟他打招呼。
这些人是特地等他的。
看到这些工友们,赖夫也笑了。
“嘿,队长。”
“你今天可出来得有点迟,是工具有什么问题吗?”
“没问题,只是有几个人防护服没洗干净。”
“哈哈哈让我猜猜,是不是稻草、麦子他们几个?”
“是啊,还能是谁呢。”
“这几个家伙我听说他们晚上睡觉前连脚都不洗的。”
“什么?那他们老婆怎么会让他们上床?”
“天晓得,反正我要是敢晚上不洗脚,我老婆绝对要把我踹下去的。”
“醒醒吧兄弟,你哪来的老婆”
“我就是打个比方嘛,队长你说是吧。”
“……我可以打你一顿吗?”
“别千万别我就是开个玩笑,队长你别发火嘛。”
“不过话说回来,队长你现在也算是有点有身份,还读识字,为什么不讨个老婆呢?我觉得你要是去讨老婆,就算杂货店哈曼老板的女儿,也娶得起吧。”
“我的天哈曼老板的女儿才十二岁你们这些家伙脑子里面究竟在想什么啊”
“想着今晚吃什么呗。”
“哈哈哈说得对啊,今晚吃什么?”
“去酒馆吃吧,酒馆的厨子到蓝翔技校旁听过,烤肉烤得很好”
“天天吃烤肉,不腻吗?我想要喝鱼汤。”
“鱼汤很贵的,一盆就要两个银币啊”
“……喂为什么你们都看着我?”
“当然看着你啦,队长你有钱啊。上次大家一起领薪水的时候我可注意到的,金灿灿的好几枚呢”
“我怎么会交你们这种朋友”
“哈哈哈大不了下次我请客就是。”
“……你确定下次你请客?该不会打算请我蔬菜汤配黑面包吧?”
“咦?真不愧是队长”
“……我真该打你一顿”
“下次放假的时候,咱们去河边捕鱼吧。我老婆说她昨天看到河里有鱼了。”
“哇那不是可以自己煮鱼汤喝了”
“……你敢煮我们也不敢喝,还是捕回来找厨师帮忙比较好。”
“队长你也太看不起我了我当年也是山上捉兔子水里捞鱼虾的人啊”
“你就吹吧,山上捉兔子水里捞鱼虾,结果混到要跑这里来讨生活?你当我傻子啊”
“我的话还没说完嘛,我是说,我邻居当年是这种人,我跟着也学了点。”
“学了多少?”
“大概……上山我能认识兔子,下水我能认识鱼虾。煮熟的我跟它们就更熟悉了。”
“……吃货”
一行人说说笑笑,沿着新铺的碎石路,向辉石镇走去。
夕阳下,他们的身上仿佛镶嵌了一圈金边,闪闪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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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第334章()
秋高气爽。
在主位面南方的雷霆公国,就算是秋天,气压也不会很高,空气也不会相对干燥,当然也不会让人有“爽快”的感觉。
但如果面对着金灿灿的农田,整整齐齐的,一个个穗子沉甸甸的,不用收割光靠看就能估算出收获很大……
这种情况下心情还不爽的,大概只有两种。
一种是变态,还有一种是信仰饥荒之神的疯子。
克里克既不是变态,也不信仰饥荒之神,所以他看着那片广袤的金色田野,心情很好,笑得很开心。
“真是无法想象”站在他身边的,是基恩领的法术顾问,达姆韦德法师。这位平常都显得很冷静甚至于冷酷的法师,此刻也满脸震惊,一抹奇异的光芒在他眼中闪烁,让原本有些阴沉的他都显得灿烂了许多。
“看这田地,一亩田怕是能够收到三四百斤吧。”莱顿管家注视着田地,微笑着说,“老爷,您真是太厉害了”
“厉害的是那些农民们,而不是我。”克里克笑着说,“我只是出了点主意,真正耕作的还是他们自己啊。”
“光靠农民们自己,几百年来始终也就那样。”达姆韦德法师认真地说,“在得到消息之后,我就仔细研究过历史记载。除了由法师管理的特殊农田之外,普通农田一般一亩地也就百来斤收成,能够有二百斤就堪称奇迹,足以让人们举行盛大的祭典,感谢富饶女士丰收女神。像基恩领这样的情况,除了一些一看就知道胡扯的吹牛皮之外,可以肯定历史上没有发生过。”
克里克笑了:“历史总是在前进的嘛。”
“是啊,历史总是在前进的。”达姆韦德法师微笑着点头,又出神地看向那金色的田野。
“只是……我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能够亲眼目睹这样一幕,甚至于我还是推动历史前进的人物之一……”
从肥料到开垦,再到各种农具的研制,兼职炼金术士的他出了很多的力气。正如他自己所说,如果说眼前这一幕就是“历史在前进”,那么他在推动历史前进这份伟大事业里面,的确是出了不少的力气。
或许贵族们会看不起这个,但作为一个施法者,一个兼修了学者职业的施法者,达姆韦德深知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自己就算将来老了死了,也很可能因为这番功绩得到某位神祇的赞赏,被提拔获得永恒的生命。又或者即便没有神祇特别赏识自己,地狱的王者们也会因为这伟大的功绩而对自己另眼相看,给自己以优待。
在这世上能够不朽的,唯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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