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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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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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出现了小小的神迹。爸爸卷起我的衣袖,有个东西在黑暗中发出绿光。光芒!爸爸送的手表。我的眼睛盯着那萤绿的指针。我害怕会失去它们,我不敢眨眼。
  慢慢地,我对周边的景况有所知觉。我听到呻吟声,还有祷告声。我听到一个婴儿哭喊,母亲在低声安抚。有人作呕,有人咒骂俄国佬。卡车左右摇晃,上下颠簸。大家的头撞上金属板。
  “想着一些美好的事情,”爸爸在我耳边说,“快乐的事情。”
  美好的事情,快乐的事情。我放任自己思绪翻飞,浮现出来的是:
  星期五下午,在帕格曼。一片开阔的草地,上面有繁花满枝头的桑椹树。哈桑和我坐在浅及脚踝的野草上,我拉着线,卷轴在哈桑长满老茧的手里滚动,我们的眼睛望着天空中的风筝。我们默默无声,但并非因为我们无话可说,而是因为我们之间无需交谈——那些自出世就认识、喝着同样奶水长大的人就是这样。和风拂过草丛,哈桑放着线。风筝旋转,降下,又稳定了。我们的影子双双,在波动的草丛上跳舞。草地那端,越过那低矮的砖墙,某个地方传来谈话声、笑声,和泉水的潺潺声。还有音乐,古老而熟悉的曲调,我想那是雷巴布琴[1]Rubab,阿富汗民族乐器。[1]演奏的《莫拉曲》。墙那边有人喊我们的名字,说到时间喝茶吃点心了。
  我不记得那是何年何月的事情。我只知道记忆与我同在,将美好的往事完美地浓缩起来,如同一笔浓墨重彩,涂抹在我们那已经变得灰白单调的生活画布上。
  剩下的路程只在脑海里留下零零碎碎、时隐时现的记忆,多数跟声音和味道有关:米格战斗机在头顶轰鸣;断断续续的枪声;旁边有驴子昂昂叫;一阵铃铛的声音和羊群的咩咩叫;车轮压上沙砾的响声;黑暗中婴孩的哭嚎;汽油、呕吐物和粪便的臭味。
  接下来我还记得的,是爬出油罐之后清早耀眼的光线。我记得自己抬脸向天,眯着眼睛,大口呼吸,仿佛世间的空气即将用完。我躺在泥土路一边,下面是怪石嶙峋的坑壕,我望着清晨灰蒙蒙的天空,为空气感恩,为光芒感恩,为仍活着感恩。
  “我们在巴基斯坦,阿米尔。”爸爸说,他站在我身边,“卡林说他会唤来巴士,把我们送到白沙瓦。”
  我翻过身,仍趴在冰冷的泥土上,看到爸爸脚下两边放着我们的行李箱。从他双腿间的三角形望去,我看到油罐车停在路边,其他逃难的人正从后面的梯子下来。更远处,大地在灰蒙的天空下宛如铅板,土路伸延而去,消失在一排碗状的山丘之后。有座小小的村落沿着马路,悬挂在向阳的山坡上。
  我把眼光转回我们的行李箱,它们让我替爸爸感到难过。在他打造、谋划、奋斗、烦恼、梦想了一切之后,他的生命只剩下这么点东西:一个不争气的儿子和两个手提箱。
  有人在哭喊。不,不是哭喊,是哀嚎。我看到旅客围成一团,听到他们焦急的声音。有人说了一个字:“油气。”有人也说了。哀嚎变成撕心裂肺的惨叫。
  爸爸跟我匆忙走到那堆围观者身边,推开他们,走上前去。卡莫的父亲盘腿坐在围观的人群中间,身体前后摇晃,亲吻着他儿子死灰的脸。
  “他没气了!我的儿子没气了!”他哭喊着。卡莫毫无生气的身体躺在他父亲的膝盖上,他的右手软软垂着,随着他父亲的哭泣来回抖动。“我的孩子!他没气了!安拉,帮帮他,让他活过来!”
  爸爸在他身边跪下,伸手揽住他的肩膀。但卡莫的父亲把他推开,冲向跟他堂兄站在旁边的卡林。接着发生的事情太快、太短,甚至不能称之为扭打。卡林吃惊地大叫,朝后退去。我看见一只手挥舞,一只脚踢出。过了一会儿,卡莫的父亲手里拿着卡林的手枪站着。
  “别杀我!”卡林哭喊。
  但我们所有人还来不及说什么或者做什么,卡莫的父亲将枪口伸进自己的嘴里。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声回荡的枪响,不会忘记那一道闪光和溅出的血红。
  我又弯下腰,在路边干呕。
第十一章(1) 
  弗里蒙特,加利福尼亚,1980年代
  爸爸爱美国的理想。
  正是在美国生活,让他得了溃疡。
  我记得我们两个走过几条街道,在弗里蒙特的伊丽莎白湖公园散步,看着男孩练习挥棒,女孩在游戏场的秋千上咯咯娇笑。爸爸会利用步行的机会,长篇大论对我灌输他的政治观点。“这个世界上只有三个真正的男人,阿米尔,”他说,他伸出手指数着,“美国这个鲁莽的救世主,英国,还有以色列。剩下那些……”通常他会挥挥手,发出不屑的声音,“他们都像是饶舌的老太婆。”
  他关于以色列的说法惹恼了弗里蒙特的阿富汗人,他们指责他亲近犹太人,而这实际上就是反对伊斯兰。爸爸跟他们聚会,喝茶,吃点心,用他的政治观念将他们气疯。“他们所不明白的是,”后来他告诉我,“那跟宗教毫无关系。”在爸爸眼里,以色列是“真正的男人”居住的岛屿,虽然处在阿拉伯海洋的包围之下,可是阿拉伯人只顾着出卖石油赚钱,毫不关心自家人的事情。“以色列干这个,以色列干那个,”爸爸会模仿阿拉伯人的语气说,“那做些事情啊!行动啊!你们这些阿拉伯人,那么去帮巴勒斯坦啊!”
  他讨厌吉米·卡特,管他叫“大牙齿的蠢货”。早在1980年,我们还在喀布尔,美国宣布抵制在莫斯科举办的奥运会。“哇!哇!”爸爸充满厌恶地说,“勃列日涅夫入侵阿富汗,那个捏软柿子的家伙居然只说我不去你家的泳池游泳。”爸爸认为卡特愚蠢的做法助长了勃列日涅夫的气焰。“他不配掌管这个国家。这好像让一个连自行车都不会骑的小孩去驾驶一辆崭新的卡迪拉克。”美国,乃至世界需要的是一个强硬的汉子,一个会被看得起、会采取行动而非一筹莫展的人。罗纳德·里根就是这样的硬汉。当里根在电视现身,将俄国称为“邪恶帝国”,爸爸跑出去,买回一张照片:总统微笑着竖起拇指。他把照片裱起来,挂在入门的墙上,将它钉在一张黑白的老照片右边,在那张照片里面,他系着领带,跟查希尔国王握手。我们在弗里蒙特的邻居多数是巴士司机、警察、加油站工人、靠救济金生活的未婚妈妈,确切地说,全都是被里根的经济政策压得喘不过气来的蓝领工人。爸爸是我们那栋楼惟一的共和党员。
  但交通的浓雾刺痛他的眼睛,汽车的声响害他头痛,还有,花粉也让他咳嗽。水果永远不够甜,水永远不够干净,所有的树林和原野到哪里去了?开头两年,我试着让爸爸参加英语培训班的课程,提高他那口破英语,但他对此不屑一顾。“也许我会把‘cat’拼出来,然后老师会奖给我一颗闪闪发光的星星,那么我就可以跑回家,拿着它向你炫耀了。”他会这么咕哝。
  1983年春季的某个星期天,我走进一家出售平装旧书的小店,旁边是家印度电影院,往东是美国国家铁路和弗里蒙特大道交界的地方。我跟爸爸说等我五分钟,他耸耸肩。他当时在弗里蒙特某个加油站上班,那天休假。我看到他横跨弗里蒙特大道,走进一家杂货便利店,店主是一对年老的越南夫妻,阮先生和他的太太。他们白发苍苍,待人友善,太太得了帕金森症,先生则换过髋骨。“他现在看起来像《无敌金刚》了,”她总是这么笑着对我说,张开没有牙齿的嘴巴。“记得《无敌金刚》吗,阿米尔?”接着阮先生会学着李·梅杰斯,怒眉倒竖,以缓慢的动作假装正在跑步。
  我正在翻阅一本破旧的麦克·汉默[1]Mike Hammer,美国作家迈克·斯毕兰(Mike Spillane 1918~)创作的系列恐怖小说主角。[1]悬疑小说,这当头传来一声尖叫,还有玻璃碎裂的声音。我放下书,匆匆穿过马路。我发现阮先生夫妇在柜台后面,脸如死灰,紧贴墙壁,阮先生双手抱着他的太太。地板上散落着橙子,翻倒的杂志架,一个装牛肉干的破罐子,爸爸脚下还有玻璃的碎片。
  原来爸爸买了橙子,身上却没有现金。他给阮先生开了支票,阮先生想看看他的身份证。“他想看我的证件,”爸爸用法尔西语咆哮,“快两年了,我在这里买这些该死的水果,把钱放进他的口袋,而这个狗杂碎居然要看我的证件!”
  “爸爸,这又不是针对你。”我说,朝阮氏夫妇挤出微笑,“他们理应查看证件的。”
  “我不欢迎你在这里,”阮先生说,站在他妻子身前,他用拐杖指着爸爸,然后转向我,“你是个很好的年轻人,但是你爸爸,他是个疯子。这里再也不欢迎他。”
  “他以为我是小偷吗?”爸爸抬高了声音说,外面围满了旁观的人,“这是个什么国家?没有人相信任何人!”
  “我叫警察。”阮太太说,她探出脸来,“你走开,要不我喊警察。”
  “求求你,阮太太,别叫警察。我把他带回家,请别叫警察,好不好?求求你。”
  “好的,你带他回家,好主意。”阮先生说。他戴着金丝眼镜,眼睛一直望着爸爸。我隔着门去拉爸爸,他出来的时候踢飞一本杂志。我说服他别再走进去,然后转身到店里向阮氏夫妇道歉,告诉他们爸爸处境艰难。我把家里的电话和地址给了阮太太,告诉她估计一下损失了多少东西。“算好之后请打电话给我,我会赔偿一切的,阮太太,我很抱歉。”阮太太从我手里接过纸片,点点头。我看到她的手比平时抖得更厉害,那让我很生爸爸的气,他把一个老太太吓成这样。
第十一章(2) 
  “我爸爸仍在适应美国的生活。”我解释着说。
  我想告诉他们,在喀布尔,我们折断树枝,拿它当信用卡。哈桑和我会拿着那根木头到面包店去。店主用刀在木头上刻痕,划下一道,表示他从火焰升腾的烤炉取给我们一个馕饼。每到月底,爸爸按照树枝上的刻痕付钱给他。就是这样。没有问题,不用身份证。
  但我没告诉他们。我谢谢阮先生没叫警察,带爸爸回家。我炖鸡脖子饭的时候,他在阳台抽烟生闷气。我们自白沙瓦踏上波音飞机,到如今已经一年半了,爸爸仍在适应期。
  那晚我们默默吃饭。爸爸吃了两口,把盘子推开。
  我的眼光越过桌子,望着他,他的指甲开裂,被机油弄得脏兮兮的,他的手指刮伤了,衣服散发出加油站的味道——尘灰、汗水和汽油。爸爸像个再婚的鳏夫,可是总忍不住想起故去的妻子。他怀念贾拉拉巴特的甘蔗地,还有帕格曼的花园。他怀念那些在他屋里进进出出的人们,怀念索尔市集拥挤的通道,他走在那里,和他打招呼的人认得他,认得他的父亲,认得他的祖父,那些跟他同一个祖宗的人们,他们的过去交织在一起。
  对我来说,美国是个埋葬往事的地方。
  对爸爸来说,这是个哀悼过去的地方。
  “也许我们应该回到白沙瓦。”我说,盯着在玻璃杯里面的水上浮动的冰块。我们在那里度过了半年的光阴,等待移民局核发签证。我们那间满是尘灰的房子散发出脏袜子和猫粪的气味,但住在我们周围的全是熟人——至少爸爸认得他们。他会邀请整条走廊的邻居到家里吃晚饭,他们中多数都是等待签证的阿富汗人。当然,有人会带来手鼓,也有人带手风琴。茶泡好了,嗓子还可以的人会高歌一曲,直到太阳升起,直到蚊子不再嗡嗡叫,直到鼓掌的手都酸了。
  “你在那边更开心,爸爸,那儿更有家的感觉。”我说。
  “白沙瓦对我来说是好地方,但对你来说不是。”
  “你在这儿工作太辛苦了。”
  “现在还好啦。”他说,他的意思是自升任加油站日班经理之后。但在天气潮湿的日子,我总能见到他忍痛揉着手腕。也见过他在饭后,头冒冷汗去拿止痛药瓶子的模样。“再说,我又不是为了自己才让我们两个来到这里的,你知道吗?”
  我把手伸过桌子,握住他的手。我的是学生哥儿的手,干净柔软;他的是劳动者的手,肮脏且长满老茧。我想起在喀布尔时,他给我买的所有那些卡车、火车玩具,还有那些自行车。如今,美国是爸爸送给阿米尔的最后一件礼物。
  我们到美国仅一个月之后,爸爸在华盛顿大道找到工作,在一个阿富汗熟人开的加油站当助理——他从我们到美国那天就开始找工作了。每周六天,每天轮班十二小时,爸爸给汽车加油、收银、换油、擦洗挡风玻璃。有好几次,我带午饭给他吃,发现他正在货架上找香烟,油污斑斑的柜台那端,有个顾客在等着,在明亮的荧光映衬下,爸爸的脸扭曲而苍白。每次我走进去,门上的电铃会“叮咚叮咚”响,爸爸会抬起头,招招手,露出微笑,他的双眼因为疲累而流泪。
  被聘请那天,爸爸和我到圣荷塞[1]San Jose,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城市。[1]去找我们的移民资格审核官杜宾斯太太。她是个很胖的黑人妇女,眼睛明亮,笑起来露出两个酒窝。有一回她跟我说她在教堂唱歌,我相信——她的声音让我想起热牛奶和蜂蜜。爸爸将一叠食物券放在她的柜台上。“谢谢你,可是我不想要。”爸爸说,“我一直有工作。在阿富汗,我有工作;在美国,我有工作。非常感谢,杜宾斯太太,可是我不喜欢接受施舍。”
  杜宾斯太太眨眨眼,把食物券捡起来,看看我,又看看爸爸,好像我们在开她玩笑,或者像哈桑经常说的“耍她一下”。“我干这行十五年了,从来没人这么做过。”她说。就是这样,爸爸结束了在收银台用食物券支付的屈辱日子,也消除了他最担心的事情之一:被阿富汗人看到他用救济金买食物。爸爸走出福利办公室时,好像大病初愈。1983年那个夏天,我20岁,高中毕业。那天在足球场上掷帽子的人中,要数我最老了。我记得球场上满是蓝色袍子,学生的家人、闪光的镜头,把爸爸淹没了。我在二十码线附近找到他,双手插袋,相机在胸前晃荡。我们之间隔着一群人,一会儿把他挡住,一会儿他又出现。穿蓝色衣服的女生尖叫着,相互拥抱,哭泣;男生和他们的父亲拍掌庆贺。爸爸的胡子变灰了,鬓边的头发也减少了,还有,难道他在喀布尔更高?他穿着那身棕色西装——他只有这么一套,穿着它参加阿富汗人的婚礼和葬礼——系着那年他五十岁生日时我送的红色领带。接着他看到我,挥挥手,微笑。他示意我戴上方帽子,以学校的钟楼为背景,替我拍了张照片。我朝他微笑着——在某种意义上,那日子与其说是我的,毋宁说是他的。他朝我走来,伸手揽住我的脖子,亲吻了我的额头。“我很骄傲,阿米尔。”他说。他说话的时候眼睛闪亮,那样的眼光望着的是我,让我很高兴。
  那晚,他带我到海沃德[1]Hayward,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城市,近弗里蒙特。[1]的阿富汗餐厅,点了太多的食物。他跟店主说,他的儿子秋天就要上大学了。毕业之前,我就上大学的事情跟他稍稍争论过,告诉他我想工作,补贴家用,存些钱,也许次年才上大学。但他恨铁不成钢地盯了我一眼,我只好闭嘴。
第十一章(3) 
  晚饭后,爸爸带我去饭店对面的酒吧。那地方光线阴暗,墙壁上散发着我素来不喜欢的啤酒酸味。男人们头戴棒球帽,身穿无袖上衣,玩着撞球,绿色的桌子上烟雾升腾,袅袅绕着荧光灯。爸爸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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