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里应外合”的攻城办法,眼下欧洲很少见,但阿方索在前世,从电视里不知道看过多少回。实际上,早在古希腊时代,便有了著名的“木马计”。但是,受到中世纪欧洲骑士精神的影响,欧洲人后来变得有些迂腐,开始喜欢硬碰硬的。
欧洲城市全部采用石头结构,加上棱堡结构等设计,比东方城市更加牢固,也更加难以攻破。要是强攻的话,不知道要付出多大代价呢。
因此,阿方索决定派出一批好手,出其不意突袭城门,帮助恩诺三世。而这批好手,其实是阿方索新招募的。其人员构成,是他封地内的德意志农奴的子弟。
阿方索从这些人里,挑选出50名勇敢者,交给武林高手赵飞扬刻苦训练了几个月。目前,他们的单体格斗能力不错,还懂得配合,基本有特种部队的一点雏形了。不过,他们训练时间日短,还没那么牛。
但是,趁着荷兰人不注意,突袭一下城门还是可以做到的。毕竟,荷兰人守城,基本都在城头上,没几个人在城下的,因为他们也基本没有遇到过内部有人抢夺城门的情况。
而且,埃姆登的守军只有1500人,城墙上都不一定够部署,更不可能浪费太多兵力站在城下看守城门了。反正,攻城战打响后,城门基本用大型原木和车子抵住了,很难撞开。即使炮弹,也不一定砸得开。因为,城门最外边是一层铁板。没有谁是傻子,不可能用破木头做城门,那样被铁球炮弹一砸就穿了。
其实,阿方索最希望赵飞扬也能去参与争夺城门。以他的身手,在狭小的城门洞内,一人单挑上百人都不是问题。但是,赵飞扬那东方人的外表太明显,是不可能混的进埃姆登的。所以,只能用他的弟子去了。
那50名青年,本来就是德意志农民的儿子,会讲德语,和当地人交流方便,混进城也很方便……
1621年的时候,西班牙和荷兰的“十二年停战协定”终于到期了。也就是说,西班牙和荷兰又要开战了。
为此,斯皮诺拉在留下5千人守卫刚刚攻下的下普法尔茨后,匆匆地带领2万大军返回南尼德兰,准备对荷兰的战争。
而荷兰总督莫里斯,也亲率2万大军开往荷兰南部,准备和斯皮诺拉对阵。荷兰目前其他将领不足以对抗斯皮诺拉,为了荷兰的安全,莫里斯不得不亲自上阵。
同时,他在全国各地也留足了军队守卫,以免后方遭到偷袭。比如,在首都海牙和最大商业中心阿姆斯特丹,他就各留下7000人守城。而在东部的格罗宁根,他留下了3000人守卫。而埃姆登城内的1500人,也是荷兰人的军队。
据统计,荷兰全国,目前共有军队5万人,算得上欧洲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了。
不过,荷兰属于海边平原地区,是四战之地,四面八方都可能遭到攻击。因此,荷兰虽有5万大军,但能调到前线,和斯皮诺拉火拼的军队,2万人差不多是极限了。
12年的停战,让频临崩溃的西班牙经济,终于缓了过来。但是,同样地,荷兰人也得到了很大的好处。因为荷兰商业发展迅速,其得到的好处,要远高于西班牙人。
比如,在1609年停战协定刚签订时,荷兰的财政收入还赶不上西班牙。但是,12年后,荷兰人的财政收入,已经是西班牙的2倍。如果不是欧洲大部分佣兵都是天主教徒,也不愿意得罪西班牙人,荷兰可能会招募到更多的雇佣兵,和西班牙对抗。
荷兰国土狭小,而西班牙势大,即便是见钱眼开的德意志雇佣兵,也不认为荷兰人最终能够战胜西班牙。因此,很多人不愿意给荷兰人打仗。所以,荷兰人军队大部分人,还是荷兰本地人。
至于德意志雇佣兵,倒是很愿意给荷兰东印度公司卖命。因为,他们觉得,去远东打土著人,工资高,危险性低。比如,荷兰东印度公司的7000多雇佣兵里,大部分都是德意志人。雇佣兵也是怕死的,他们一般不愿打没把握的仗。钱再多,要是战死了,那有个毛用啊!而且,雇佣兵遇到逆境时,往往很干脆地投降,以保住小命。后世西方军队投降的习惯,其实就是雇佣兵们带来的。这其中,以毫无节操的意大利军队为典型。要知道,在17世纪,雇佣兵数量最多的是德意志地区,其次就是意大利。上次,阿方索那坑爹的150不战而降的水手,就全是意大利人……
荷兰人最近些年虽然名声在外,但西班牙人名声更大。自从西班牙大方阵出现后,西班牙军队的威名在欧洲传播了近百年。
所以,大多数欧洲人都认为,西班牙人一定能笑到最后。也因此,大部分雇佣兵,都不愿意为荷兰人和西班牙人打仗。很简单的一个原因就是——那些盛产佣兵的德意志诸侯国,多半是西班牙人的盟友,他们的君主,也严禁国民替荷兰人打仗,否则严惩。那些佣兵“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所以大部分都不敢违令。
因此,愿意为荷兰人打仗的德意志人,也就是德意志北部几个新教诸侯国的佣兵。但是,新教诸侯本身为了对抗皇帝,就需要大量招募佣兵。加上也有不少外国势力来此招兵。所以,最后荷兰人在德意志地区招到的佣兵其实不是很多。甚至,为了凑够士兵,荷兰人还去英国招募雇佣兵。
这也是荷兰人,为什么那么有钱,却招募不到太多军队对抗西班牙的重要原因。
西班牙人倒是能招募到很多军队,但是因为没钱,也招募不到足够碾压荷兰的军队。因此,双方才打成拉锯战。
要是阿方索是西班牙国王或者王太子的话,倒是可以把他大把的钱财撒出去,用来招募吓死人的军队,去堆死荷兰人。
但是,他现在根基不稳,地位尴尬。要是真拿出那么多钱来,不仅不是好事,反而会惹祸上身。因此,他对此也无能为力。
阿方索派贝利亚安排了很多间谍去尼德兰地区打探消息,获取第一手情报。但让阿方索失望的是,前世阿方索老听欧洲人吹嘘什么莫里斯或斯皮诺拉。但实际上,从贝利亚传来的情报显示——莫里斯和斯皮诺拉,这两货跟城市干上了,专门打城市攻防战。
斯皮诺拉压根就没打过一场野外大战,不是攻城,就是守城,非攻即受,和他的威名严重不符。
莫里斯倒是打过一些野外战斗,但是,还是以防御战为主,也不怎么善于进攻。
说起来,原本历史上的华伦斯坦都要比这两货强。而古斯塔夫二世,更要比他俩强一档次。
莫里斯倒是对战争有一定的贡献,比如,他改良了西班牙方阵,降低了方阵厚度,但增加了宽度,是线式阵形的鼻祖。
而斯皮诺拉,完全是靠着和莫里斯的攻和受对抗,才名声鹊起的。城市攻防战本来就艰难无比,莫里斯也拿斯皮诺拉没有办法,这才造成斯皮诺拉名声大噪。
但是,靠着斯皮诺拉的本领,想彻底解决荷兰,是远不够的,除非给很多很多军队他。不过,西班牙也确实没有名将了,只能矮子里选将军,选择斯皮诺拉出头……
而唯一捧得上台面的斯皮诺拉,在1630年死后,缺少猛将兄的西班牙,“八十年战争”和“三十年战争”全部失利。也使得原本威名赫赫的西班牙帝国,跌下神坛,沦为二流……
当然了,现在想那些为时过早。我们的猛将兄斯皮诺拉,正准备在荷兰南部,和莫里斯玩“攻和受”的刺激战争游戏呢……
第38章 燧发枪()
阿方索对撒丁岛军队的射击很不满意,为啥?这群家伙用的是老土的火绳枪呗。
使用火绳枪的火枪手,每次作战,不仅要携带火枪、火药和子弹,还要背着一大捆火绳。
作战的时候,还特么要点燃一支小火把,开枪前用来点燃火绳。火药可以用壶装,子弹可以用皮袋装,而火绳,只能成捆地背在身上,非常麻烦。
而遇到潮湿的天气,火绳因为暴露在空气中,容易受潮而点不着,那时就悲剧了,无法开枪的火枪手,就一废物。
而在作战时,为了节约时间,火绳往往不熄灭,连续开枪。这样虽然效率,但是,会造成火绳的大量浪费。如果一个使用火绳枪的火枪手火绳用光了,那就悲剧了,有弹药都没用,开不了枪。
而且,火绳枪操作流程复杂,一般要两分钟左右放一枪,即使是手脚最麻利的火枪手,也要一分多钟才能放一枪。
阿方索知道,从17世纪中叶往后,燧发枪就会渐渐取代火绳枪,成为各国军队的主要武器。到18世纪时,大家基本都装备上燧发枪了。
实际上,读过历史的阿方索知道,燧发枪早就发明出来了。实用的燧发枪,早就被法国人马汉在16世纪末发明出来了。当时的法国国王亨利四世,还为此召见了马汉,并奖励他“宫廷贴身侍从”的官职。
燧发枪的优点是不言而喻的,首先,火枪手不再需要每次战斗都背着一大捆火绳,方便了很多。而且,也不需要点上火把来点燃火绳了。
如果哪个火枪手拿着火绳枪去刺杀重要敌人,绝对傻×,因为火绳枪开枪前那耀眼的火光和点燃火绳时“嗤啦嗤啦”的声音,早就足够让对方的侍卫发现你,然后搞定你了。
而燧发枪就隐蔽的多,开枪前,没有任何火光,突然性很强。而且,燧发枪开打前,火药装载在壶里密封着,根本不会受潮,没有火绳枪火绳受潮开不了枪的危险。即使燧发枪的引火孔的火药,没有成功引燃枪管内的起爆药,也可以随时往火门上再点一些火药,很快就能第二次激发,非常方便。而火绳熄灭的话,需要先点燃火把,掐掉点不着的那段火绳后,再度试枪。而一般受潮的话,都是大面积的,很有可能,很长一段火绳就不能用了,火枪手也会因此无法继续开枪。
亨利四世明显看到了燧发枪的优点,于是,他重用马汉,开始在法军内部推广燧发枪。不过,法军内部的顽固保守势力很强大,他们坚决抵制燧发枪的普及。而且,这个时代,很多军队的高层军官,都有固定的“合作单位”。也就是说,每支部队的火枪,一般都是由指挥官亲自采购的。往往,火绳枪的制造作坊,会给他们足够的好处,使得他们采购自己的火绳枪。甚至,有些军官,自家开办火枪制造作坊,提供自己的军队。如果使用马汉的燧发枪,他们的固有利益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因此,亨利四世燧发枪的推广受到的阻力很大。而在1610年,亨利四世遭到刺客的刺杀去世。就在同一天,马汉也去世了,据说是被火绳枪利益集团的人干掉的。亨利四世活着的时候,马汉是宠臣之一,自然没人敢对他对手。但亨利四世一死,他一个受宠的枪炮工匠,人家捏死他跟捏死一只蚂蚁差不多,于是他被捏死了……
阿方索还知道,马汉的燧发枪,其实只改进了发火装置,但发射速度比火绳枪也快不了多少。
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子弹的装填方式,和火绳枪一样的古老。
就目前而言,所有火枪的子弹都是铅弹。铅的熔点很低,只有300多度。随便搞个小炉子,就能得到这个温度。
因为在打造枪管时,各支火枪的口径不一致,而铅弹要求和枪管口径一致,好使得铅弹闭气性得到保证,使得铅弹的射程得到保证。
因此,每个火枪工匠在制造好一支火枪后,都会制造一个配套的“造弹器”。也就是一个勺子,把融化的铅灌入这个圆底的勺子,滚动几下,就可以制造出一颗适合本枪使用的球形铅弹,非常的方便。
一般的火枪手,在没事的时候,就围在一个炉子边上,熔化上面发下来的铅块,把铅块做成一发发适合自己枪管的子弹。每做一颗子弹只需要很短的时间,大家边聊天边做子弹,做好后为下次作战储备好。
不过,在装填子弹时,子弹和枪管口径一致,甚至有时候子弹会比枪管要粗一些,装填很吃力。这时候,火枪手会用木槌,敲打一根送弹棍,强行把铅弹压入到枪管底部,非常的麻烦。不仅如此,如果在敲送弹棍的时候击打出火星,不小心点着火药的话,火枪手可能被误伤甚至误杀。所以敲打时不能太快,要慢慢敲打进去。这样的话,是很浪费时间的。
这样落后的装弹方式,使得目前的火枪手平均打一枪要2分钟时间的折腾,很是费时间。即使采用燧发枪,也需要花上1。5分钟的时间捣腾。
而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枪械师,在18世纪末的时候,发明了一种非常节约时间的装弹方式——使用比枪管口径略小的铅弹,但用闭气性较好的油脂浸泡过的亚麻布,或者本身闭气性就很好的皮革,将铅弹包裹起来后用通条捅进枪管内。
因为油脂泡过的亚麻布和皮革闭气性很好,可以使得火药的威力得到最大的发挥。因此,连着射程都有所增加。
而且,用通条把皮革或亚麻布包裹着的铅弹捅进枪管,非常的容易,不像之前用木榔头把铅弹使劲捶进枪管,非常的费力。最重要的是,前者只需要一捅,然后捣两下就结束。而后者,却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把铅弹捶进枪管内部,还要小心不敲出火花。
不仅如此,前者的闭气性也远胜于后者。所以说,无论从效率,还是闭气性能上,前者都完胜后者。
只不过,在17世纪,人们还是习惯用捶打的方式,把闭气性不好的铅弹,捶打进枪管。那么简单的改进,来自后世的阿方索懂,这个年代的人却不懂。
使用了新的装弹方式后,可以使得火枪射击的速度大大提高。举个很简单的数据,目前一般火枪手射击一次,平均要两分钟左右。而使用了新的装弹方式后,加上使用燧发枪,避免了使用火绳的麻烦,可以使得射击速度,提高到三四十秒射击一次,速度平均提高了三四倍。别人打一枪的时间,你打3枪,能比么?
不仅如此,使用了新的装弹方式后,对铅弹的制造,也可以量产,不需要再单独制造。只要铅弹比一般的枪管直径小一点,即使枪管有差异,只要差异不是很大,子弹就可以通用,因为子弹外面可以包裹亚麻布或皮革,在抵消口径不一的问题。
因此,阿方索自然打算给自己的军队装备燧发枪,取代非常麻烦的火绳枪。而且,他也打算给自家军队采用新的装弹方式,提高战斗力。
但是,目前阿方索手下没有会制造燧发枪的工匠,甚至连制造火绳枪的作坊都没有。不过,这明显难不倒土豪阿方索……
没有制造燧发枪经验的工匠是吧?这个简单,派人去法国,找马汉的徒弟去。据说,当初为了推广燧发枪,亨利四世曾经派遣了不少工匠跟着马汉学习制作燧发枪。毕竟,马汉一个人不可能制造全法国军队用的燧发枪,肯定需要大量的徒弟来制造。因此,当初他是带了不少徒弟的。
现在,马汉也才死了10年,派人去法国工匠局找,肯定能找到不少马汉的徒弟。高薪,挖过来就可以了。
同时,阿方索在奥里司塔诺,让人开始筹办制造燧发枪的工厂。是的,工厂,不是那种产量很小的作坊。
阿方索的打算是,建造一个容纳几百工匠,日产燧发枪几百支的兵工厂,可以快速制造出大量的燧发军队使用。同时,还要从英国雇佣一批火炮工匠来,开始制造火炮。
想牛掰,必须要有先进可靠的武器,阿方索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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