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法时代修仙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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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法时代修仙记-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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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仙府中的灵气正好被碧玉亭完全榨取一空。知道如今灵气的珍贵,而母亲的身体又断然离不开灵气滋养温润,所以李念青不敢移动妈妈在碧玉亭中的位置,直接把碧玉亭用阴阳鼎收取,再将阴阳鼎收入体内膻中穴中封印起来。

本来像这种在体内温养法器最好的地方应该在丹田,但如今环境不同,外间并无灵气补充,所以纵以他筑基期的修为,法力也是一潭死水般用一点少一点,因此李念青打定主意,非不得已,坚决不会运用法力。可是不用法力,总还要应对各种危险,因此只能将法力封印,却不能隔绝武修的行功路线。把阴阳鼎封印在膻中穴正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收了碧玉亭,整个仙府便彻底烟消云散不复存在。李念青本来想趁着积雪重重,找一找半年前收编了的那条头狼来联络联络感情,结果还没找到自己那条狼,倒让他碰到了跑来杀人的孤狼。虽然法力已封印,但他肉身的修为早已突破天级桎梏,达到了江湖中人人向往的先天境界。对付一个杀手,自然绰绰有余手到擒来。

孤狼也是倒霉催的,本来以他的身手和经验,在都市做案就好似游龙戏水,结果不知哪根筋不对劲,非得跟着林国栋来撞什么运气,最憋屈的是,一直追了好几天才发觉自己好像上了当,这才忍不住跑出来要下手,可迟不下手早不下手,偏偏就要在对“狼行拂晓”整个组织恨之入骨的大煞星出现的时候亮了相,这一下就悲催了。

与李念青预料的差不多,孤狼虽然出身南方武林世家,江湖经验丰富,且在组织中也算颇有名望,可狼行拂晓严密的组织结构,还是让他无法吐露更多的信息,就连所谓的雇主,他也是丝毫不知情,方才向林国栋所说的那些话,只是他们这一行的套话而已。甚至于这家伙连毒狼、血狼他们都不认识,因为那些人是六月分堂的,而他则分属三月分堂。

唯一的收获就是,孤狼透露了一个之前李念青并没留意的消息,就是狼行拂晓无论接多大的业务,往往只会动一次手,如果任务失败,此后绝不会再次介入。当然,为了保证行动成功,他们会在事前调查任务目标,然后相应的派遣足够应付的人手。稍稍一想就能明白,这应该也是为了杜绝组织被泄露的一种手段。

这个消息让李念青更加疑惑,以林国栋如此魁梧的条件,也只来了一个孤狼而已。可是妈妈不过一介弱女子,而且还住在山里头,对方怎么就一下子出去了五个?这里头另有什么玄机?

见孤狼实在没什么更有价值的消息透露,李念青沉吟着收回了贴在他身上的定身符,正想来个顺藤摸瓜放长线钓大鱼的计划呢,就见刚刚恢复了行动的孤狼左手一翻,一柄乌黑的匕首刷的一声刺入了自己心脏,闷声一声,惨笑道:“我知道你想干什么,只是行有行规……”

李念青大怒:“我没同意,你就想一死了之?你想的也太容易了些!”

孤狼口中不时的喷出血沫,脸上浮出一丝嘲笑的表情来:“打不过你,是我学艺不精,可你想要借我手去找他们……抱歉,我还有家人牵挂……”

李念青冷笑道:“我说过,先别急着死。要是这样都让你得逞了,以后我还有什么脸面见人!”手一扬,一枚青光嶙嶙的灵符缓缓飘起:“肉身死了不要紧,魂魄更好管教!”

吱呀!一声极为震惊惶恐的古怪声音如炸雷般响起,紧接着,一个与孤狼一模一样的虚影满脸惊恐的望着已经气绝的尸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死了也不肯放过我?”

本来以李念青的心性,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使用这种魂魄类的灵符法术的,之前纵然暗杀他本人的五条狼落入他手,也只是当时折磨了一番,事后任其自由轮回去了。毕竟这种法术实在太不人道,地球又不比修真界,如非必要,他也不愿意去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缺德事。尤其是他自己用类似的法术想要救母还阳,越发对处于生死两难之地的人心生同情。可是孤狼刚才太不给面子,加上之前他认出了林晓月身上被人下了类似的禁咒法术,所以一怒之下,几乎是下意识的就使出了锁魂符。不敢催动灵气使用锁魂术,可是能够代替这种低价法术的二阶符箓,对现在的他来说,随手就来,毫无难度。

听到孤狼震惊的声音,李念青不为所动,冷冷道:“如果你乖乖听我吩咐,做完了我要你做的事,我自然会送你个痛快,可你没有把握机会。”一催手中灵符,孤狼大叫一声,咻的一声被收入符中:“先好好反思几天,希望下次见面你能想明白!”

林国栋父女心中的震惊难以言表,施展法术祛病是一回事,可当面捉鬼却是另一回事了。无疑这个把新鬼当场锁拿的法子更具视觉冲击效果,也更加让两人确认活神仙的身份,所以父女二人这时候,再看李念青,已经完全是膜拜神祗的表情和心态了。

没办法,从这些杀手嘴里掏出消息的可能太低了,唯今之计,似乎从林国栋父女身上着手还比较靠谱一点。只要能找到对他父女下手的人,然后再从那边下手,顺着上线往下摸,或者会有所得呢。

嗷呜~!一声狼嚎远远传来,林国栋吓的满脸煞白,紧紧搂着女儿,惶恐的看着李念青:“大仙,有狼!”

李念青摆手道:“无妨!”一柄如玉般晶莹的骨剑在手,刷刷几下砍下几枝胳膊粗的树枝来,自顾自的忙活着,十几分钟后,一架简单的雪橇就显出了雏形。

林国栋大喜:“多谢大仙!”安抚女儿几句,连忙上前帮手,不时的扯过那几条牵引绳试着力度,那样子,显然是打算自己上手准备做苦力了。

正在兴奋的做着试验,猛然感觉到气氛不太对,林国栋一扭头,好家伙,前方百余米处,齐刷刷出现了近百条狼!当间一条尤其雄壮,那身子小牛犊子一般,两眼凶光四射,满口獠牙白森森闪着寒光,看一眼就让人两腿发软。林国栋这回真吓坏了,一两条还好说,大仙在肯定不妨事,可这里足足有上百条!大仙他,还能应付得了吗?

“钢牙!”李念青朗声喝道:“挑几个力气大的过来拉车!”

林国栋瞠目结舌中,那条个头最大的头狼低声咽呜一番,七八条健壮的狼低眉顺眼乖乖走进雪撬的牵引绳前,哪里还有半点凶恶?

第五十章 众生平等

缓缓行进的雪撬上,林国栋父女四只眼里全是崇拜和景仰。大仙就是大仙!那百多条对平常人来说躲之唯恐不及的恶狼,居然只是一声招呼就乖乖跑过来做了苦力。看雪撬前面七八条驾辕的狼那模样,简直和印象中的爱斯基摩犬没什么两样。更让人惊奇的是,除了这几头拉车的,其他的狼也分成了小队,各自在附近做着警戒和巡查的活路,那样子,整个就是训了不知多少年的狗嘛!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李念青很从容的吩咐停车扎营,三下五除二又支起了一座两三个平方的简易帐篷,林国栋也搭手帮了不少忙,然后又瞪着眼珠看着大仙神奇的变出一张床来,看这些东西的造型模样,分明就是如今流行的款式,这么说来,这大仙也经常在俗世中行走了?

李念青吩咐林晓月上床休息,一回头吼了一声:“钢牙!”头狼刷一声出现在了帐篷门口。

“去!”李念青两眼微眯:“叫你那帮小子,拣些干柴,找点吃的回来!”

啊呜~!头狼钢牙转头就仰天狂吼,开始传达命令。

林晓月这时已经恢复了许多精神,虽然与父亲一样对大仙充满了憧憬,可她毕竟少年心性,看到这一幕再也忍不住问道:“狼也懂得用语言沟通吗?”

林国栋连忙劝阻:“晓月!不要多嘴!”不过眼里的神情却透出浓浓的好奇,很明显也对这个问题有些迷惑,只是碍于自己的年纪,不便出口罢了。

李念青笑了笑:“世间万物皆有灵性,沟通的方法数不胜数。但是声音很明显是最容易交流的一种,能发声的生灵,应该都有自己的语言吧。人总是以为自己才是万物之长,其实那不过是因为人占据了天时地利,早一步抢占了地球的主宰地位而已。如果放在白垩纪恐龙时代,估计那些大块头也在怀疑,人这样的小东西,也会说话吗?”

一句玩笑,一下就让林国栋父女同时笑出了声,与此同时,也让他们感觉到了一种亲切,再也不像早前那样敬畏多过亲近。

帐篷顶上挂起了一盏照明灯,这东西父女两都很面熟,骆驼牌野营照明灯,美国货,蓄电池能源,高亮低耗,携带方便,使用简单,是旅行露营的必备神器。之所以这么熟,是因为他们家就有好几个。同时他们也很清楚,像这种泊来品中的高档货,在国内市场上还不太常见,并不是随处可见的大路货。这么看来,这大仙还是个潮流少年啊。

就着灯光,林晓月这时才第一次近距离仔细的打量眼前的大仙,分明就是个稚气未脱的小孩子嘛!再看他身上的衣着,也是很普通的坊间货色,这样的人要是扔到人堆里,打个转身,保管再也找不出来。可怎么就那么大本事呢?还有,他在山里做什么?难道真像爹地说的那样,山里有仙府,他就住在仙府里?

李念青钻出帐篷,几分钟后拎着一只碧绿的小葫芦递给林晓月:“趁热喝几口!”

林晓月也不明究里,但大仙的话,这时候她还是不敢置疑的,接过那葫芦,小心的凑到嘴边,一口热乎乎的腥味直冲鼻腔,正想放下,又见父亲一脸关切,强忍着许多不爽硬灌了几口。那股热流一路流进肠胃,顿时就让她觉得浑身一阵暖洋洋的舒服,不由的诧异了。

李念青笑了笑:“这是新鲜鹿血,最能祛寒。”

林晓月两眼圆瞪,顿时觉得胃里一阵闹腾,天呐,我刚喝了鲜血!右手捂着小嘴,一副浑身不对劲的乱抖,左手里那只小葫芦上下挥舞。林国栋连忙轻轻抚着她的后背,沉声劝道:“大仙是为你好!”

李念青微微一笑,上前接过葫芦道:“你被魇魂咒困了大半年,魂魄已经受损,体内更聚集了许多阴寒之气。这新鲜鹿血正是最好的补品,不但能驱除你体内的寒气,更能温养魂魄。以后,要习惯喝它才行。”

林晓月小脸更苦了:“啊?大仙,能不能不喝呀?我是礼佛吃长斋的!”

林国栋大窘,连忙劝解:“晓月!不要胡说!”你吃长斋没什么,可你在大仙面前说什么礼佛?你不知道佛道之争由来已久,那是同行相仇的冤家!要为这个恶了大仙,咱爷俩可就要倒霉了!

林晓月还没意识到这个问题,她一时半会哪里能想到这么复杂的东西,只是本来吃素已经习惯了,今天猛的来这么一剂重药,一时从生理到心理都有点无法适应,下意识的就把自己的情况说了出来。

李念青呵呵一笑:“那有什么关系?礼佛贵在心意,吃斋也只不过是个形式。总不能为了礼佛,连命也不要了吧?如果连自己的命都重视,那可就违背了佛祖的本意了!”

林晓月一想,咦?倒也挺在理的,转眼一想,又不对劲了:“那也不能杀生啊!”

李念青又笑:“谁说你杀生了?”

“那这鹿?嗯,就算是放血也不应该啊,太残忍了!”林秋月果然很虔诚。

李念青道:“你既是佛教徒,总知道舍身饲鹰的故事吧?”

林晓月点头:“我当然知道啦,这个故事是说尸毗王修身时,路遇饿鹰逐鸽,为救鸽子性命,就割自己的肉喂饿鹰,一身全两命,遂成正果。”别说佛教徒了,就是稍上过几年学,看过几部电视剧的人,都会知道这个老掉牙的佛教经典故事。

李念青点头道:“那你说,如果当天那只鹰不吃他的肉,他还会不会成佛?”

林晓月一愣,这个问题还真没想过,不过一眨眼她就想到了大仙话里可能的陷阱,俏脸一扬道:“尸毗王心有慈悲,他成佛乃是修持所得,就算没有这件事,迟早也还是会成正果的!”

李念青一副了然的样子:“那你说,那只鹰那天吃了他的肉,事后会不会被那些佛门弟子报复?”

“怎么会?”这回连想都不用想,林晓月一下就急了:“佛家眼里,众生平等。割肉喂鹰一是为救鸽子性命,二也是为全上天好生之德,以免鹰被饿死。如果为这了这事回头报复,又哪里还配成佛成祖?”

哦,这样子啊。李念青又追问道:“那你说,那只鹰后来怎么样了?如果他日后皈依,能不能成正果?”

林晓月有点晕了,人家这个故事是讲佛家舍已为人的,谁像你似的,将问那些配角的下落?可大仙问话呢,不答好像又不太好,想了想才道:“它能怎么样?应该以前什么样,以后还什么样吧!如果它有心向善,以后也会成正果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嘛!”

李念青点头笑道:“这不就对了嘛!这才是众生平等的本来意义!你既然明白这个道理,那干嘛还要拘泥那头鹿?又何必执着什么长斋?”

林晓月一愣:“这能一样吗?”

李念青大笑:“怎么就不一样?你现在就把那头鹿当成尸毗王菩萨,人家在舍身搭救你这个快要病死的佛门弟子呢。如果你拒绝了人家的好意,岂不是要坏了人家的正果之路?还是说在你眼里,觉得一头鹿不配做佛门弟子?或者说,觉得不应该把自己和鹰相比较?那可就有违众生平等之意了!佛说慈悲,那是对众生皆慈悲,佛家弟子可也是众生之一,对别人讲慈悲,对自己,也要慈悲,那才是真慈悲!”

林晓月哑然,一双美目中全是迷茫之色,总觉得他说的好像有点不对,可仔细一想,又句句切合佛家经义,似乎天地之道,果然如此一般。沉吟了老半天,她有点糊涂的同时又觉得有点开窍,喃喃自语:“这么说,我要喝了鹿血,不再持斋,才是正理?”

第五十一章 父母在,不远游

帐篷里,林晓月很自然的拿着一块烤鹿肉,啃的津津有味,没有半点为难的迹象。林国栋见她并没什么不妥,心里总算落下一块大石。孩子受了九个月的罪,好不容易好转了,再守着那莫名其妙的长斋,得到什么时候才能康复,现在肯吃肉,自然会容易的多了。

坚持长斋近十年的女儿居然就这么被说服了,林国栋也觉得很是不可思议。走出帐篷,却见少年大仙正在篝火前慢条斯理的烤着那头舍身救人的慈悲鹿,不由的苦笑着摇摇头,大仙就是大仙,行事果然不拘一格,不可以常理度之。自己苦口婆心劝了不知多少回,女儿那里半点不动摇,甚至还有掉过头来劝自己吃素的迹象。结果到了大仙这儿,几句话过去就恢复了昔日那个无肉不欢的本来面目,这就是差距啊!

李念青递过一块烤肉:“听你口音,应该是南方人,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呢?”

林国栋连忙双手恭敬接过,不敢下嘴,先回答问题:“小子是广东省人,从小就在香港长大,这些年也一直在香港打混。这次北上,实在是小女的病,差点跑遍了全世界也找不到解救的法子,只好依着内子临终前留下的消息,来这里碰一碰运气。想不到,老天真的开了眼!”

李念青对这个说话极显文气的中年大叔很有好感,不只是因为他在生死关头对女儿的维护,还有那视死如归的勇气,听到他提到自己过世妻子时的落寞,更觉此人重情重义,值得一交,又听他说起妻子临终时留下消息,不由的有些古怪:“不知尊夫人所留,是什么消息?”

林国栋苦笑一声:“其实内子本就是这终南山里人。当年身为红小兵,响应号召去香港宣传革命,在港英时期那是犯了大忌讳的,一来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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