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一场官司之后,四不漏名声扫地,灰溜溜远避东碧,经过更大的挫折,才重新获得了名声。
“都那么久远的事情了,早该忘记了,何必如此念念不忘。”有些事不就是在念念不忘中忘记了,汪明月反而越念越清晰。
她的眼中噙着泪水,“忘了?他给我的伤,除非某一方死了,才忘得掉!”
仇恨这东西,不能化解,只怕一方死了,也会延续下去。
“你要怎么做?”
“既然不漏渊未死,我自然要跟她算清楚这笔帐。”
当年她还在养伤中,被不漏渊突然背叛。这一击,打断了她所有的计划,一败涂地。
凌云根本不想回去中碧,昔日的不漏渊,乃是今日的虛渊。临天山剑圣门,虽无云麓书院那般厚重的底蕴,也堪称传说!
“如今,我们怕是敌不过他!”
“他虽然已是剑圣门剑圣,可也不至于三头六臂。合我夫妻二人之力,加上阿雨,一定能杀了他!”
是的,是杀了他,一个人,若咬牙切齿要杀掉另一个人,可见她的恨意!但凌云和徐遇雨却绝对不会下死手,因此左右为难!dudu2;
“他虽然有负我们,但要杀他,我办不到!”阁外男子听到二人对话,出言反对。
他是徐遇雨,有一双温润的眼眸,能浸润世界的干涸。江湖人记住了他的兵器,那一柄从坟墓里挖出的,古朴到极致的大黑伞。同样忘不掉俊彦公子的眼眸,让人陷入其中,彻底宁静到迷失!
“你不去?”
“我当然要去,紫陌在彬州出现。幕渊进了空门,我不守护他,又有谁护着她。”
这纠缠不清的爱情,令多少人为之奔波,茫然毫无头绪!
“小师弟呢?”
不漏阁的小师弟,不漏风,汪阁主关门小弟子。他崇拜汪阁主的深不可测,不漏云的成熟稳重,不漏月的精明能干,不漏雨的潇洒。而不漏风,磕断的门牙,漏风的话语,却半分没有不漏的气质。
“你们要去中碧?”
“可是师父不让你们去中碧?”
论到听话,都比不上小师弟。汪阁主经常恨铁不成钢,“你们的性子,都及不上小风。百年归老之后,承我衣钵者,非他不可。”
每当此时,齐风总是诚惶诚恐。师兄师姐名动江湖的时候,他还在蹒跚学步。他认为师父一定是在激励他,他学得十分认真,下了十二万分的功夫!
“让我一个人挑起不漏阁的胆子,师兄,师姐,我怎么能行。”dudu3;
徐遇雨盯着齐风,似笑非笑,“未来的阁主大人,你可以的!”
齐风最怕看徐遇雨的眼睛,这双眼睛,就不该生在男人身上!
“你们一定要去?”
汪明月和徐遇雨点头。
“不得不去?”
他们再次点头!
“非去不可?”
他们还是点头!齐风除了同意,还有什么好反对的呢。这三位,算他半个师傅,哪里说得动。
“小风,依依交给你了。不许通知阁主,不然,我们都会找你麻烦。”唯一让汪明月担心的,就是他的父亲。她的父亲赶往中碧,她的计划就一定会被破坏!
商量好计划,散去之后,凌云私下找到齐风,“别听你大师姐的,我们前脚一走,你立马去蒙城通知阁主。”
“你们去中碧干什么?”
“大麻烦,只有阁主才能够化解,你一定要快,不然,就出大事了。”
齐风一直很听话,首先是师父的话,然后是大师兄的话,再是大师姐的话,最后是二师兄的话,这个顺序,一直不变。所以他现在听大师兄的话。。
。。。
第二百二十三章()
readx; 汪明月一行三人走的很快,骏马疾驰,在山道上放蹄狂奔。
但他们再快,也快不过齐风。齐风是乘坐灵鹫,自天空飞过来的。
这样的灵鹫,万金难求,在东碧,仅有一只,这是摘心楼里的宝贝。汪阁主特意从摘心楼里借来的,好让齐风追上汪明月!这样的灵鹫,已经成妖,颇具灵性。经由修行者帮忙洗去妖性,修行更加稳妥!它的双爪,能够裂金穿石,锋锐无比!它的翅羽坚硬如铁,羽箭不穿。
“大师姐,停下,依依的病发了,师父让你赶紧回去。”
汪明月面露寒霜,“你告诉了阁主?”
“没办法,依依病发了,我只有去找师父。”
汪明月盯了凌云一眼,齐风的听话程序,谁都知道。凌依依天生有寒症,遍请名医,也未根治,寒症发作,便不省人事。
“真的,假的?”不排除,这是她的父亲诳他们回去,而说的慌。但她的父亲从不说谎,凌云已是万分焦急。,恨不得立马赶回去,汪明月却仍在犹豫。
“师父说,你们若执意不回,就要将你们逐出不漏阁!”话到了这个份上,他们没有选择,只得老老实实调转马头,返回不漏阁。他们深知不漏阁对于汪阁主的重要性,在司律部司捕司一蹶不振的时候,他培养了四个后起之秀,合称“四不漏”。
“四不漏”不负众望,一扫司捕司颓废的状态,整个司捕司为之焕然一新。其中侦破的案子,此时,也便不再多提。但盛名之下无虚士,“四不漏”所办的案子,完全可以用惊心动魄来形容。(或许以后会写关于四不漏的断案部分,此时略过。)dudu1;
在中碧,一朝英明尽毁,流落东碧。在沂州,汪阁主以另外一种方式,将不漏阁建立起来。十年,将不漏阁拔至司律部司捕司的高度,甚至隐隐有超过的态势。这是他们的功业,对于江湖侠义的理解,对这个世界公平正义的维持。
要将他们逐出不漏阁,这个惩罚太可怕,他们三人无人敢违背。
齐风未跟随他们回不漏阁,取了闪电驹,快马加鞭,前往中碧,找寻剑圣虚渊的踪迹,告诫他,避开大师姐,以免发出冲突。这才有了错过客栈的碰面,以及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
汪明月三人赶回不漏阁,便看见汪阁主,用功力替凌依依驱寒。凌云接过汪阁主的活,继续以内力保持依依的温度。汪阁主的脸上有着说不出的疲惫,他皱着眉头,声音有些严厉,“你们三个,居然还没有齐风省心,非要给我找这么多的麻烦。”
“您不是去蒙城访友了么。”
汪阁主生气地数落汪明月,“那你便可以趁我不在,要去天毅王朝复仇。”
“您为什么要骗我?”
十年前,不漏渊被关入无生大牢,不久后便传出他的死讯。那个时候,她还为他伤心,为他落泪,谁知道,他竟然换了一个身份,活得好好的。这件事情,汪阁主知道得清清楚楚,却独独瞒住了汪明月。
“你现在知道了,想要怎么做?”dudu2;
“他欠我的,我都要他一丝不漏地还回来。”
汪阁主看着**上的凌依依,“你有这些心思,还不如多关心依依的病。这一次,我去蒙城,请了摘星楼的楼主,给依依占了一卦。”
“卦象怎么说?”天底下,哪有不关心子女的父母。摘心楼主的占卜,一般人根本求不到。到了那个地步,泄露天机,就是在耗损自己的命。
“卦象说,去云麓书院,或可有一线生机。”
能够推测出其中一点,点出关键契机所在,就是一个高明的占星师。既然契机在云麓书院,而云麓书院五年一度的招生,马上就要开始。
“忘了吧,带着依依去云麓书院,一定要让她进入其中。”
汪明月看着凌云,“云哥,你带依依去池州,我一个人去找慕渊。”
凌云陪着她去找慕渊,尤是担心,更何况让汪明月一个人去。“岳父大人,请您带依依去云麓书院,我陪着明月去彬州。”
不称呼他为阁主,而称呼岳父大人,是在用女婿的身份恳求汪阁主。汪阁主叹了口气,“你呀,性子总是这儿倔强,爱去不去,我不管你们了。”dudu3;
汪阁主拂袖欲走,徐遇雨道,“阁主,我也要去中碧。”
“怎么,你也杀慕渊。”
“我哪里想杀他,我是去找紫陌,不知道您还记不记得她?”
慕渊的得力助手,司律部司捕司最快活的精灵,他当然记得,那时候,徐遇雨便十分喜欢她。可这个司律部最帅气的男人,却不怎么讨她的欢心。“要杀人的人都可以去,你当然也可以去,你们的事儿,我都不管了,由着你们去,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汪阁主抱着熟睡中的凌依依离开,留下不漏阁不漏大人们面面相觑。
“大师姐,你干嘛非要杀慕渊,他当年未经我们同意,擅自做了那件事情,的确是他的错。但是,那个案子,确实有待商榷,你当年一意孤行,如今还要执意杀他,难怪惹恼了阁主。”
“徐遇雨,你知道什么,当年那个案子,确确实实存在,并非污蔑。不然,他何至于上吊自杀。本来是畏罪自杀,但慕渊这一认罪,反倒成了,被陷害*迫,不堪受辱而死。”
徐遇雨对汪明月可没有那么地顾及,“还不是你,非要上浮空城。那座城有什么好的,非让你执意要去。”
那座城代表着至高权利、地位,代表了无上巅峰,她一直所追求的便是至善至美,所以他必须上浮空层。去了浮空城,就是自己所做事业的贡献,得到了世人的认可。
但他哪里知道,水至清则无鱼,浮空城那些达官贵族们,谁又是那般光明。光鲜亮丽的背后,又怎么可能没有阴影。而四不漏,就是黑暗中的烛火,阴影中的火把。
浮空城可以接受昊日的光耀,同样需要黑夜的降临。(。)
第二百二十四章()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浮空城既不是裸的白,也不是幽暗的黑。!
“既然你们跟我做的事情不一样,那么便分开行动。”十年前,他制住凌云,阻止其追捕慕渊,就得罪了他们。而现在,他根本不想再插手他们的事情,他唯一想找到的,便是辛紫陌。
那是他一直等待的幸福,虽然那般渺然微弱,也寄托了他全部的柔情。
“歇息,明天出发。”
汪明月的话,凌云一般不会反对。但这次他还是提出了自己的担心,“你就这么放心依依?”
她当然不放心,但又能怎么样,“你了解云麓书院嘛,这件事情,父亲去,比我们都有用。”
汪阁主到了修行者的层次,能与浮空城,摘星楼说上话,不知道与云麓书院有没有联系。凌依依想要拜入云麓书院,首先需要有人引荐,然后自身还要有天赋。
凌依依的天赋,自然出类拔萃,修习武功,一点就通。要是能说的上话,除了汪阁主,他们夫妇二人还真不认识其他人。
见凌云实在不想去中碧,汪明月有些严厉地道,“云哥,这次找慕渊算账之后,我一切都听你的。”
一个深爱自己的人,远比自己爱的人,更加贴心。但某些时候,都是要固执地得到所爱,而不屈就于爱己之人。在年少之时,汪明月是帮想的,而现实却是,嫁给了深爱她的凌云。
凌云虽然万般迁就她,却也是一个极有原则和主见的人。不然,他也不会私下嘱咐齐风,去找汪阁主,累得他们不得不返回。但即便是汪阁主,也不能扭转倔强女儿的性子,任其所为。
“明月,我知道了。”
汪明月不再过分迫,她认为自己,始终欠着凌云的。而慕渊,从来都是欠着他的。所以,她要让慕渊把欠他的一切,都还给他。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他欠的,可是比钱更为珍贵的情。钱或许能买到情,那只是的,没有任何意义。
风过无痕,绝没有爱的死去活来后的痛苦伤心。
在要出沂州的时候,凌云碰到了一个故人。
故人,许是以前认识的,很久不曾联系,突然碰面后的称谓。这个词带着浓浓地怀旧气息,只是这次去中碧,不知道还要遇到多少故人。故人叫铁千足,他并非有千只足,也不会日行千里路。就连蜈蚣,都没有千只足,更何况一个人。
江湖上都叫他“千足蜈蚣”,凌云以为这名字不好,蜈蚣有剧毒,但这个人,毒倒是有,却也算侠骨正心,是蒙国有名的好汉。是以,他觉得,这名字配不上他,他见一次就说一次。
铁千足便笑着说,“为了不至于让你觉得讨厌,我还是改个外号。蜈蚣不好,却属于虫类,干脆就叫“千足虫”好了。”
这个名字简直比“千足蜈蚣”还要逊色,管你有多少只足,虫就是虫,哪里能成龙。铁千足却满不在乎,“不就是个名字,只是个代号,没什么好在意的。”
江湖传言,一向强势的铁盟主,也面临年老功衰的困境,所以不得不降低自己的名号,以表示归隐的意思。“千足蜈蚣”可比“千足虫”要狠厉危险得多。
但你若要小瞧这位略显老态,且有白发参杂的汉子,你一定是花了眼,失了心。
“当年,不过赠了你一瓶金疮药,你却是念念不忘报恩。”
铁千足很是正经地道,“虽然只是一瓶金疮药,没有它,我早就丢了命。”
凌云初见这位故人的时候,他浑身中了三十二刀,刀刀见血、露骨,几乎看到他的人都以为他必死无疑。但他却奇迹般地站了起来,挣扎着,缓慢着行走。
这一幕触动了灰败逃离中碧的凌云,他赠了他一瓶金疮药,交了一个很了不得的朋友。这是千足盟的盟主,十年前一个几近被灭门的小门派,经过十年,已经发展成为梦国数一数二的大联盟。
千足盟对不漏阁十分友好,不漏阁办案之时,多有千足盟的帮衬。武林中都知道,千足盟是不漏阁的兄弟联盟。
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来源于那一瓶小小的金疮药。
凌云实在想不到,铁千足会在这里等他,“你这个忙碌的大盟主,怎么有空来赌我的路。”
“千足盟虽然忙,但忙的都是下属。若是一个领袖,都那般忙碌,这个组织便没有任何生存的本事。”这就是铁千足独特的领导方式,他几乎将权利都下发下去,真正忙的,乃是千足盟的三架马车,前足首领胡灵灵,中足首领向前行,后足首领万朝金。千足盟,没有千足,只有前中后三只脚,就走得很稳,很平。
不少人都担心,这样的下发权利,岂不是要让千足盟随时分裂。但铁千足丝毫不担心,他在的时候,千足盟绝不会分裂,他就是千足盟的定海神针。“有本事,让他们分裂给我看看,老夫虽然老了,也想试试骨头还硬不硬朗。”
铁千足在千足盟的威信太高,人望太盛,爪牙太厉,没人敢反他。
“倒是云阁下,贤伉俪走得如此急,可是发生了什么大案子。”
铁千足可不会无聊到,无缘无故在这里等他。这个人,十年后变得很懒,不是钓鱼,就是养花,似乎他自己都成了千足盟的花瓶。但即便是花瓶,他也不会随意闲放,他来这里,必然有万分紧急的事情。
“如果不急的话,不妨去寒舍喝一杯雨后花茶,那滋味,一般人可是尝不到。”
汪明月却不想耽搁,“阁下的好意,我们夫妻心领了。”
“铁兄,来这里,恐怕不是要请我们夫妻二人喝茶这么简单。”
喝茶随时都可以喝,也不许奔波这么远,“你们二人要去天毅王朝,我此来,却是告诉你们,去不得。虽然明知道很难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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