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块钱直接买了一个三明治,三口两口就塞进了肚子里,还有些意犹未尽,这猪头肉烤的比较到位,外焦里嫩,口感和国内那种卤出来的味道很是不一样。
再往前走两步,则是一个黑哥们的摊位,这个哥们买的是现烤的排骨,新鲜的猪排通过特制的酱料腌制完毕,然后往烧烤架上一放,几分钟的功夫,一股混合着蜂蜜肉香就四散开来,很快就引来了诸多的美食爱好者。
美国人消费猪肉并不算多,一来是因为他们更喜欢吃牛肉,二来是因为他们的猪肉有着很浓厚的骚味,处理不好的话,味道真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了的。
金沐晨刚来美国的时候,不太知道这边猪肉的情况,在超市一看,价格真便宜,就卖过不少回去,准备做中国菜打牙祭,可是那些猪肉炒出来之后,那腥臊的味道,别说吃进嘴里,光是闻上一下,就直接让他吐了。
自从那次之后,他就再也没怎么自己卖过猪肉。
后来在这里时间久了,这才了解到,原来这里的猪肉之所以和国内的猪肉,口味那么不同,主要是因为那么两个原因。
一来是这里的猪,从来不像国内那样需要阉割,二来也是因为那些动物保护主义者闹腾的,所以在杀猪的时候,不像国内那样先来一刀放血,而是直接电死,或者通过其他的手段杀死。
所以猪血都是留在肉里面的,这样一来这里的猪肉的味道就非常的腥臊,难以入口。
但是这个黑哥们的猪排,显然是经过精心的腌制处理,味道并不那么腥臊,甚至闻起来还格外的香甜。
金沐晨当然不会客气,直接花了五刀来了一大根,一路走来一路啃,味道还相当的不错,啃完把那根肋骨条直接扔进垃圾箱,在咂吧咂吧牙花,说上一句。
“如果再能撒上点孜然,辣椒粉那就完美了。。。”
再往前走上两步,就看到了一个做美国传统美食的摊子,正宗的美式汉堡。
新鲜的手工牛肉饼,和汉堡店里那些牛杂碎做成的肉饼,可是有着天壤之别,直接放到铁板上煎熟,然后配上大号吐丝机烤好的面包,配上新鲜的生菜,西红柿,酸黄瓜,还有两片厚厚的奶酪,涂上美乃滋,蛋黄酱,番茄酱,很快一个正宗美国汉堡就算完成了。
作为一个肉食爱好者这个绝对不容错过,金沐晨还特意要了里面加上意大利黑胡椒香肠和培根的套装,吃汉堡的时候,怎么能忘了这些!
一口下去,茨实的牛肉饼肉香,还有被热牛肉饼熏化的奶酪带来的奶香,再加上黑胡椒香肠带来的特殊的酸辣味,还有那咸咸的培根,多种味道混合在一起,却又层次分明,这口感简直是好到爆啊。
一个大号汉堡吃下去,刚刚不过才四分饱的肚子,终于达到了六分饱的程度。
阳光,蓝天,白云,热闹的街道,绿树成荫!
美景,美食,美女,这时候如果在不懂得好好享受,那他就是天下第一大蠢蛋了!
“沐晨,我恨你!”
“为什么?”
金沐晨一口吞下手里的汉堡,瞪大了眼睛。
“我带你来这里是看古董的,可是你从进了这条街开始就一只吃吃吃,古董什么的你从来不看,难道你从来都不担心自己发胖吗?”
站在他身旁的坎迪斯,瞪着一双蓝眼睛,带着几分复杂难言的味道看着金沐晨说道,昨天自己还专门研究了一下今天要去的地方,所以才专门带这家伙来这里的。
哪想到这家伙看起来,好像对古董什么的不太感兴趣,倒是这里的美食,好像更让他印象深刻。
“额!好吧,对不起坎迪斯,其实这里的古董,我也有看,但是目前没有发现让我感兴趣的,至于发不发胖,别忘了我是干什么的?这点东西,对我来说不过就是开胃小菜。”
坎迪斯想起了自己第一次见这家伙的时候,这家伙一个人就消灭了一份k套餐,忍不住伸手扶额。
“上帝啊!你真应该去参加大胃王的比赛!”
“哈哈,好主意,我可以考虑考虑,不过坎迪斯,我觉得你这是在嫉妒?”
“哼!我嫉妒你什么?”
坎迪斯皱了皱眉小鼻子,阳光洒下,照在她的脸上,一层薄薄的金色绒毛,让她的脸看起来分外俏皮可爱。
“嘿嘿,你在嫉妒我的胃口,嫉妒我可以敞开了怀的享受这里的美食!嘿嘿,你知道吗?刚刚我吃的那烤排骨,真的非常不错,我和你说,那肉烤的外焦里嫩,上面涂了一层蜂蜜,还浇了腌黄瓜的汤汁,有些微微发酸。。。。。。”
“哦!我的上帝,你能不能不要再说了!好吧,福尔摩斯,求求你,不要再说了,你知道我今天吃的已经够多了,如果我要是像你这么吃,我今天晚上回去,要多跳一个小时的健身操你知道吗?”
坎迪斯几乎是跳着脚的冲着金沐晨说道,不知道为什么,金沐晨就是喜欢看她这样俏皮的样子,因为这让她看起来很真实。
“别想那么多,甜心,你看这么好的天气,还有这么多的美食,如果我们不来一场美食世界大冒险的话,那就是我们的罪过。你放心,大不了等一会儿,我们不直接坐车,我陪你走到布鲁克林大桥再坐车。你要知道一个人每天如果能走上六英里,那么就算摄入再多的卡路里,也不用怕胖!”
“真的吗?”
坎迪斯瞪大了蓝眼睛,一副跃跃欲试的姿态,那些美食的香味她早就已经不能忍了,更何况边上还有这么一个甩开膀子狂吃海塞的家伙。
“哈哈,当然,这可是在科学杂志上刊登过的一篇文章,伯克利分校的那帮疯子们研究过三千人的数据。。。”
金沐晨笑着给坎迪斯解释道。
“别说了,老板给我来一个汉堡!”
坎迪斯不等金沐晨说完,就直接转身给汉堡摊的老板下了单。。。
坎迪斯拿着汉堡,金沐晨则拽着她继续往前。
再往前走上几步,刚好就有一个西班牙风格的小摊子,哪里正在贩卖各种海鲜风味的小吃,所以也是绝对不能错过。
刚从烤炉里拿出来,带着海鱼鲜香味的烤鱼小饼,外加上新鲜的龙虾卷,这样的美食当然不能错过。
坎迪斯一看这个就走不动了,手里刚咬了一口的汉堡,直接交给金沐晨打理,然后自己来到了小摊的前面。
在这个小摊前,战斗了几分钟,花了十多刀,金沐晨终于是把肚皮吃到了八分饱,而坎迪斯则是直接在拍肚皮了。
“不行了,不能再吃了,肚子都要撑破了。”
她皱起娇俏的小鼻头,带着几分担忧看着自己的肚子说道,然后再抬起头看着金沐晨,恶狠狠的说道。
“混蛋,你最好保证你刚刚说的那篇文章是真的,要不然?哼哼!”
“咦!这里居然有刨冰耶!这这热的天气,嘿!坎迪斯,你要不要吃一碗!”
金沐晨赶忙岔开话题,刚刚那女孩的眼神,可是让他不寒而栗。
刚好这里有一家非常不错的台湾红豆刨冰,现在天气正热,刚好吃一碗,可以降降暑气,去去火气,顺便结结腻,好吧,女孩子好像对甜品,都没什么抵抗力。。。
一碗红豆刨冰下肚,暑气四散,再往前走两步,居然刚好看到一个墨西哥小贩在贩卖墨西哥冰棍,还特么是辣椒风味的。
嘿,多新鲜,冰棍居然还有辣椒风味的,坎迪斯是吃不动了,可是金沐晨可不能错过,当然要来一根。
最后再来到一个法国风味的小摊前,在坎迪斯眼巴巴的观望中,金沐晨最后点了两只火腿味的马卡龙。
“你真的不要再尝尝?”
金沐晨拿着两只马卡龙放到嘴边,挑逗着问坎迪斯到,坎迪斯的脑袋摇晃的跟拨浪鼓似得。
“嗯,闻起来真的很不错,味道肯定错不了。”
金沐晨看着坎迪斯的眼睛里充满了笑意,对面的女孩,跃跃欲试,但是却有强忍着的神情,确实很好笑。
“你这个混蛋,上帝啊,你真应该去下地狱!”
还没等金沐晨得意下去,坎迪斯猛地推了一把金沐晨的手,他手里的那只马卡龙一下砸在了他的脸上,然后女孩带着一片清脆的笑声,欢快的跑开了。。。
金沐晨笑闹着追了上去,两人一路笑闹,不觉间就到了中午十二点。
九月底的纽约温度依旧不低,这正当午的,正好是一天当中最热的时候,而这时候的集市,也没有了刚开时候那么热闹。
第19章 签字版袁大头
求收藏和推荐啦!
***************
集市里的游客,行人们也少了许多,再一看原来很多人都躲到公园一侧的那些树荫下休息去了,大多数都是手里拿着从小吃摊上买来的小吃,在哪里享受午餐。
就连那些小摊贩们,这时候也大多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
肚子也填饱了,该是找点正事来做了,金沐晨看了看前面,大概还有半英里,就能穿过整条海斯特街了,他决定索性趁着这时候人不多,把这条街走完。
如果走完,还是没有发现什么中意的东西,就立马撤退,不在这里浪费时间了。
前面一段集市给他的感觉不是很好,这里所面向的客户,大多太草根,太低端,而这里的商品,也大多数一些被美国人界定为古董的二手货。
没有他想象中的中国古玩,所以他不太想在这里太浪费时间。
坎迪斯对他的提议并不反对,主要也是应为刚刚吃得太多,这时候肚子有点撑,也想多走两步,消化消化食。
于是两人就成了为数不多的,顶着大太阳逛街的游人。
一路走来,金沐晨虽然是走马观花,不过以他的眼力,倒也看的通透,很多摊子,只要扫过一眼,就能察觉得出,没什么值得他看重的东西,所以这一路走的很快。
眼看着就要走到海斯特街的街尾,也没能看上什么他相中的东西,金沐晨略略有些遗憾,坎迪斯也是如此,原本以为带他来一趟,能够不虚此行呢,哪想到却根本没有入他法眼的东西。
就在要从街尾走出去的时候,一个卖银器的摊子,让金沐晨为之一愣,阳光下那些亮晃晃的银器的发射光格外刺眼,但是金沐晨就是那么随便一扫,却从那些刺眼的光芒里看到了一闪而过的一股青气。
这诡异的情形,就和那天他在那个黑哥们的家里,看到那只雍正粉彩碗的时候一模一样,只不过这次这道气的颜色变成了青绿色,金沐晨停下了脚步,转身往哪个摊位那边走了过去。
坎迪斯一看金沐晨好像终于发现了什么让他感兴趣的东西,也来了兴致,她倒想看看,什么东西勾起了这家伙的兴趣。
这摊主是个有着浓重口音的印度人,摊位买的主要是以银器为主,大多数都带着非常浓重的印度风格。
不过那些勺子,刀叉,还有咖啡壶什么的金沐晨并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一套扔在摊子左方下角边上的银币,那道青绿色的气息,就是从这套银币上反射出来的。
口音浓重的印度摊主,一边介绍着自己摊位上的产品,一边仔细的打量着金沐晨,还有他身边的漂亮女孩,时不时在坎迪斯看不到的时候,还给金沐晨竖起大拇指,冲着他挤眉弄眼,那意思绝对是在说:嘿!哥们你这眼光绝对一级棒。
不过这印度摊主的眼光也绝对不差,眼看着自己介绍了半天,金沐晨都是心不在焉,在一看金沐晨的视线,立马就懂了,拿起了那套银币给金沐晨递了过来。
“朋友,喜欢就好好看看,这可是有一百年历史的中国银币,非常有名的袁大头!”
听到袁大头这三个字从这个摊主带着浓厚口音的嘴里蹦出来,金沐晨顿时有了一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没想到,居然能够在美国看到袁大头!
而且还是从一个印度人的手里看到的,原本对海斯特街都已经感觉有些失望的金沐晨,这时候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感觉。
不过不管感觉如何,这套袁大头总是没错的,看起来保存的品相很不错。
坎迪斯对银币不太懂,也不感兴趣,反而那些做工精美的餐具银盘,咖啡壶什么的更吸引她,只不过看了一眼金沐晨手里的银币,然后就把注意力全都转移到其他那些风格精美的银器上面去了。
金沐晨倒也乐得清静,他爷爷以前就是玩收藏的,所以小时候家里,这样的袁大头有很多,那时候袁大头还不值钱。
记得小时候,也就是九十年代初期那几年,经常有人拿着袁大头找他爷爷求收购,而且那些袁大头可都是正宗的老版,没有假货。
他记得很清楚,那时候的袁大头还没有被当成古董,那时候人们把袁大头更多的是当成银币,甚至有很多小年轻,为了追求流行,会拿着袁大头去找街边金银铺子里的师傅把袁大头给融了,然后做成戒指。
那时候爷爷收购袁大头的价格,如果没记错的话,好像也就是十块到三十块不等,要根据袁大头的品相来区分。
如果是品相完好的,那么就会贵一些,给出二十到三十的价格不等,如果是品相不好的,干脆就给个十块八块的。
而再等到十年之后,国内玩古董的风潮兴起之后,袁大头的价格在古董市场里更是一路飙升,品相好的甚至能够买到七八百,最高的时候甚至过千。
不过最近几年,好像随着白银市场的价格波动,袁大头的价格又降低了不少。
这套袁大头的品相看起来相当不错,而最关键的是,这套袁大头保存的相当完整,而且最让金沐晨吃惊的是这居然是一套完整的民国三年袁大头套装。
最上面的是两枚正反面放置的袁大头一元版,而下面是两枚正反两面放置的中元版,在下面两枚正反两面放置的贰角,然后是一角,到最后是五分。
这套袁大头套装,可算是让金沐晨开了眼界,因为他以前看到过的袁大头都是一元版的,而那中元也就是五角的,还有那些两角,一角,五分的袁大头,他还是第一次看到。
再看看这套袁大头上面写着的年份,居然赫然写着中华民国三年。
当看到这个年份的时候,金沐晨不由得猛然间心头一跳,想起了当年自己拿着爷爷收藏的袁大头玩耍的时候,爷爷和他说过的一些关于袁大头的过去。
爷爷收袁大头那时候,金沐晨还小,经常喜欢拿着那些袁大头当硬币来玩耍,而且爷爷收上来的那些袁大头很多都是精品,含银量非常高。
拿到嘴边用力一吹,会听到很是清脆悦耳的嗡嗡的声响,所以那时候他经常拿着爷爷的银币玩。
当时爷爷还特意拿着那些袁大头,教他这是什么东西,这东西有什么用,还有这东西有什么区别,要怎么鉴别之类的。
他还记得,当时爷爷就提起过,袁大头里面有一款到以后肯定会是藏家们争相追逐的精品,那一款就刚好是民国三年版的一款签字版袁大头。
原来在1912年4月,袁世凯担任了中华民国的临时大总统,为了提高自己的威望,就专门从意大利请来了铸币设计师,鲁尔至。乔治过来帮忙设计一款全新的银币。
也就是后来赫赫有名的袁大头,而在民国三年在tj制币厂开始了试生产,而在大批量生产之前,那位意大利设计师,就把自己名字的英文缩写l。g,刻在了袁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