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仙儿摇头叹道:“刁立人啊刁立人,你这拨弄事非,挑拨离间的毛病能不能改改?
这话是什么意思,直接把队长放在咱们对立面,为咱们队长拉仇恨?
这话要是传到队长耳中,可如何是好!”
刁立人呵呵一笑,说:“我只是发发牢骚罢了,想来诸位兄弟不会去队长面前嚼舌根。”
刘仙儿说:“就算我们都不去队长面前打小报告,队长也会知道的。”
刁立人说:“这怎么可能!他还能未卜先知,或者事前在这里安窃听器不成?”
刘仙儿说:“他不能未卜先知,也没在这里安窃听器。”
刁立人说:“这不了子,他绝对不可能知道。”
刘仙儿说:“不不不,他肯定会知道。”
刁立人好奇道:“为什么?”
其他人也很好奇,把目光齐齐看向刘仙儿。
刘仙儿说:“因为队长早就来了,就在我后边坐着!”
刁立人歪头看了一眼,就看到远远坐着的李仁杰。其他人也把目光看向李仁杰。
他们早就看到了李仁杰,可谁也没有把李仁杰当回事。
李仁杰的年纪本就不大,长相还显年轻,虽说都是结婚的人了,看起来还像是个高中生。
再加上李仁杰是跟铁凝一起来的,他们还以为是铁凝的弟弟,一个唐人街土生土长的华裔,没见过世面的土豹子罢了。
他们甚至没有把李仁杰往跟他们一样,来完成任务的队友身上想,更不会把李仁杰往队长身上想了。
刁立人打了个哈哈,说:“小妹,哥哥胆可小,你就别开玩笑,吓唬哥哥了。”
刘仙儿说:“你哪只眼睛看出我是在开玩笑,吓唬你?”
刁立人脸上的笑一下僵住。
他结结巴巴的道:“现在怎么办!”
向其他人求援,希望其他人帮他说句好话。
其他人却不怀好意,用看笑话的神情看他如何收场。
他当然知道其他人的用意,很明显大家都不喜欢他,希望他被踢走,免得看着心烦。
是人都有特工梦!一个异常优秀的人,都想当特工,更别说刁立人这种人见人嫌,都一把年纪还一事无成的家伙了。
刁立人很想出人头地,好让那些瞧不上他,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后悔当初疏离他。
然而,他一直没有机会,过得默默无闻。
忽然有一天,一个人找到他,告诉他被组织看上了,能做编外特工。
编外特工也是特工啊!
刁立人感觉自己撞大运了,即将出人头地了,可他终究没能管住他的嘴,得罪了队长。
能穿小鞋都算好事,就怕队长不要他,那他的美梦就破碎了。
平常人遇到这种大事都会诚惶诚恐,方寸大乱。
刁立人是个例外,事情越大,他越冷静。
该怎样才能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让队长忘了这件事。当然是给队长一个更大的麻烦!
他知道,他只要一开口,就能制造出一个更大的麻烦。很可能,这个麻烦直接就把队伍整散了。
可他不再乎。
他当不了编外特工,大家都别当编外特工了。一拍两散,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刁立人说:“这家伙年纪青青,毛都没长齐呢,怎么当上队长的?不会有猫腻吧,譬如说他爹是李刚。
俗话说,嘴上没毛,办事不牢。何况他还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被这个家伙领导,事情不妙啊,只怕任务没完成,迎来的首先就是团灭。”
他冲着键盘侠周义夫嚷嚷:“你可是世界首富,他有你钱多吗?凭什么领导你?”
第六百四十二章 代号大侠()
周义夫脸上始终是云淡风清,似乎对一切事情都不上心,也不再乎。
他淡然一笑,说:“我有钱是因为我善于在网上作弊,除此之外我一无事处。不过我有个长处,一旦决定了什么事情,就愿意相信自己同伴。
组织上既然让他来当头,领导我们,他肯定有过人之处。不难因为他年青,就认为他没本事,自古英雄出少年嘛。
退一步讲,就算他没本事,就像你说的,是靠某种关系才混成领导。那又有什么?瞎指挥把咱们带入险地?要是真那样的话,更好啊!
你忘了,我所以加入就是为了寻找刺激,这样更刺激!”
刁立人暗骂一声:“神经病啊!还有人受找虐,该不会是受虐狂吧!”
他扭头转向刘仙儿,说:“你可是手下有一大批为你收集情报的人,指使人指使惯了,该不会受一个无能人的领导吧。”
刘仙儿扑哧一笑,说:“一个无能的人,你该不是有什么误会吧!你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她指着李仁杰问,所有人都摇了摇头。
招收他们的人,只让他们来这里等,并没有告诉他们接收的人是谁。
铁凝迟疑而又不确定的说:“李……李仁杰?”
刘仙儿一副孺子可教的模样,点了点头,说:“还算有个有见识的,知道他的大名的。”
铁凝不好意思的解释道:“他之前在我店里吃饭,告诉我的。”
刘仙儿叹了口气,说:“你们竟都不认识他?为人不识李仁杰,便称英雄也惘然。”
邵勇义摆了摆手,手臂上纹的白虎颤个不停,活的一般。
他嗡声嗡气说:“你另扯那些虚的,还为人不识,欺负我没看过武侠小说吗?那叫为人不识陈近南。”
刁立人偷机摸空,不忘挑拨,说:“人家是打个比方,说这家伙是跟陈近南一样的英雄人物!”
邵勇义说:“这么出名的英雄,我为什么没有听过。”
刘仙儿冷哼一声:“混的级别不一样,你怎么可能听过。”
邵勇义说:“他混哪里的?”
刘仙儿说:“十大佣兵组织,最近新晋一个组织,叫死神的你听过吗?”
邵勇义是混帮派的,基本上算是社会的最底层,似佣兵组织,杀手组织,特工组织,那都是高山仰止的存在。
不然,似他这等,能创立大风堂的主,也不会一听让他加入个编外特工组织,还不是头而是一般的队只,就屁颠屁颠跑了过来。
佣兵组织虽不如特工组织,比之帮派高级的不是一两个层次,而是天壤之别。
一听死神,他气焰顿时不再嚣张,说:“这么说,他之前在十大佣兵组织,死神里当过佣兵?很不错嘛,很厉害嘛,领导咱们没问题。”
刘仙儿“切”了一声,嗤之以鼻,说:“在死神里当佣兵?你也太小看他了。死神就是他创立的,短短一两年的时间,就干了几件惊天动地的大案。
不仅佣兵组织、杀手组织见了他会退避三舍,几个大国的特工组织见了他,也得给三分面子。
被这样的人领导,是我的荣幸,心服口服。”
刁立人屈指敲了敲桌子,道:“差不多就可以了,吹起来就没边没沿了。邵老大,你相信吗?”
如果,刘仙儿说李仁杰在死神里呆过,哪怕说李仁杰是死神组织里最锋利的那把刀,邵勇义也就信了。
可刘仙儿说李仁杰是死神的创始者,邵勇义无论如何是不信的。
他也是创建过帮派的人,创建帮派就够费劲了,创建佣兵组织肯定更费劲。
李仁杰的年纪才多大,除非从娘胎里就创建佣兵组织,否则绝无可能这么大就是某一个佣兵组织的创始人。
还说什么佣兵组织、杀手组织见了他得退避三舍,特工组织见了他得给三分面子。
吹得也太大了吧!
吹得太大就不真实了,让人一听就是假的。
他摇了摇头,说:“不信!”
刁立人打铁趁热,说:“邵老大,若是你来当这个队长,兄弟一百个服。不说其它的,最起码你也是带领过千军万马的人,那么多人都指挥了,指挥几个人还在话下吗?”
邵勇义心中一动。他来,本来是想安安分分当个队员的,从来没想过染指队长之外。
可见了自己的队友之后,不免失望。
一个做饭烧菜的厨子,一个残废,一个胖子一个瘦子还有个小丫头片子。
队长呢,毛都没长齐。
一群乌合之众,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怎么感觉他参加的不是执行秘密任务,做异常危险行动的秘密组织,而像小孩子过家家。
让一个小屁孩指挥,怎能让人放心。
让他来指挥,就不同了。
正如刁立人说的那样,他可是创立过帮派,指挥过千军万马的人。
一个念头悄悄在心头升起:“我可取而代之。”
他说:“这不妥吧!”
刁立人听这了话,马上明白邵勇义的心意,并知邵勇义在犹豫什么,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就算他顶着任命来的,可他毕竟无能。你若当了队长,只要把任务漂漂亮亮完成,上头不仅不会责怪你,还会嘉奖!”
邵勇义越听越是心动,脸上露出笑容。
他当了队长,其它人会服吗?
他扫眼看去,再厉害的帮派人物,他都能治得服服帖帖的,这几个歪瓜劣枣还治不了吗?要真是这样,他之前当的大风堂堂主一定是假的。
这时,李仁杰站起了身,说:“刁立人,我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你放心,此次就这么算了。在自己队里,再敢这么干,决不轻饶。”
大家都是聪明人,一点就透。
何况李仁杰已经说得这么明白,刁立人哪能不明白。
他之前是唯恐李仁杰不方寸大乱,现在李仁杰既然饶过他了,哪还敢不消停。马上率先承认李仁杰的身份,说:“谢谢队长不杀之恩。”
李仁杰摆了摆手,脸上是掩饰不住的笑容。
邵勇义一发飙,外人早就逃得一干二净。现在屋里全是自己人,所以,他才没阻止队员们在那胡说八道,泄露秘密。
他也不藏着掖着,说:“刚刚经过刘仙儿的一番介绍,大家都彼此认识了。以后咱们就别真名示人,都起个代号吧。
你们的代号就以刘仙儿叫的为准,我的代号叫大侠!”
刘仙儿首先响应:“好!”
其它人也都没什么意见,纷纷表示同意。
李仁杰笑眯眯的看着自己这些队员。
如果说之前,他很绝望,对自己的队员十分不满。现在,经过一番观察,他对自己的队员很是满意。
第六百四十三章 咱们赌一个()
李仁杰也是出过很多任务的人了,深知一个成功的团队需要哪几种人。
首先,最需要的人就是消息灵通的人。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包打听刘仙儿对于情报收集的工作绝对能够胜任。之前,胡志的行踪,包打听已经证明过自己的能耐。
其次,现在是高科技时代,几乎所有东西都能够用电脑控制。
也正是因为有电脑控制的设备,才能把目标的巢穴打造得固若金汤,连只苍蝇也飞不进去。
然而,这些在键盘侠眼里形同虚势,利用黑客技术,甚至能把敌人的优势化成劣势,为他们所用。
李仁杰是整个团队的中间力量,也就是完成任务的主要执行者。以前,只能单打独斗,没人帮忙。
现在好了,有了神眼的帮助,他将如虎添翼。
堂主、丧门星、和事佬就没用处了吗?
非也!
堂主的作用是跟外界联系,寻求帮助。
整个世界,没有帮派的地方可能只剩下华国了,当然他们也不可能去华国执行任务。
如此一来,凡是他们去的地方都有帮派。只需堂主利用身份,取得这些帮派的帮助,绝对能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帮派是什么?帮派就是地头蛇。地头蛇的力量不容小觑,起码一些扫尾工作能够交给他们。
和事佬和丧门星呢?可以混入敌人内部,和事佬能够取得敌人的信任,丧门星则能混肴视听,分裂敌人。
如此看来,陈东为给他配队员,是用了大心思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用处。只要运用得当,在这次任务,包括以后的任务,都能发挥无可替代的作用。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似乎少了一位火力掩护。不过问题不大,他身上有高科技飞刀,完全能够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李仁杰清了清嗓子,正要安排此次任务,没想到丧门星消停了,有的人却没消停。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一个新团队,总得磨合磨合。
不消停的人是堂主,他胸中的欲望完全被点了起来,说:“怎么,这就把自己当队长了,还自封大侠!
我呸,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大侠也是你能当的?”
事是丧门星惹出来的,要是闹出什么不偷快来,事后追究责任,他肯定逃不脱关系。
他连忙扯了扯堂主的衣角,低声道:“别生事了!”
堂主道:“生什么事?我是不服!”
李仁杰笑道:“要怎么你才能服?”
堂主道:“让我服?简单!你露一手啊!露一手让我开开眼,能震住我,我就服了。”
李仁杰说:“其实包打听说的都是真的!我是死神的创始人……”
堂主摆了摆手,说:“你还拿这种话吓唬人!那个小丫头片子,看你长得帅气,春心大动,在那帮你胡说八道!这种事骗得了别人却骗不了我,有种你露一手!”
李仁杰嘴上喃喃,说:“露一手?”
这事还真难为住了他。他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狙击。可这里没有枪,有枪也不能露一手啊,那么大的动静,明摆着招来警察啊!
当然,他也可以显露飞刀绝技。
不过,目前为止,这还是他的秘密,暂时不想被别人知晓。就算不是他的秘密,使飞刀就是露一手了?
不算!那只是高科技的成果,并非真本事。
李仁杰的沉默让堂主误会了,还以为李仁杰果真没什么本事。
堂主甚是得意,说:“要不咱们赌一个?”
李仁杰说:“赌什么?”
堂主说:“咱俩个打一架!你赢了我,我奉你为队长。我赢了你,你奉我为队长。”
李仁杰还是对自己的拳脚功夫很自信的,虽然不是王小龙、十三太保的对手,与堂主应该在半斤八两,只是想分出胜负,不是一时半会的事。
他说:“那得打到什么时候,不是耽误事吗?”
堂主冷笑一声,说:“耽误事吗?不就是三两招的事吗?看来你是不敢打,于是以此为借口。也罢,咱们比个快的!”
他双手一抱,抬起桌子往李仁杰走去。
其它人见状,忙大喊拦道:“堂主,你想干什么,赶快放下桌子!”
堂主一笑道:“大家伙放心,我拿桌子不是要砸他,而是要跟他掰掰手腕!”
他三两步走到李仁杰面前,将桌子往地上重重一放,右胳膊往桌子上一架,说:“来吧!”
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李仁杰不觉头疼。
人有多大力气是做不了假的,两人明显不是一个吨位,堂主最少比他重八十斤,他的力气怎么可能大得过人家。
这不像打架!
打架的话,两人不在一个吨位,力气小的凭借技巧还能赢。
掰手腕子凭得全是一股劲,毫无投机取巧可言。
掰吧,铁定输。不掰吧,明显是怕了人家。
不管掰与不掰,都将极大的影响他的威信。本来大家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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