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燎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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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燎烟处- 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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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太太已经76岁了,身体倒还好,只是今年,大冷大热,对他们这些老年人,是很致命的伤害呢。这不,自己就觉得从春节后,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

    老太太转头,看见旁边的暖椅上,躺着自己78岁的老头子,心里,稍稍安慰了些。

    太阳暖暖的,正在向天边垂落,老太太就想起了和老头子,这一辈子的时光。

    年轻时候,老太太是四邻八乡有名的美人儿。说媒的人,踏破了她家好几块门槛。可是,可是她早就心有所属。她,看中了村中那个小学校里,唯一的教书先生。

    那是个斯斯文文的年轻人,长着很一双眼睛,看着你的时候,满满的笑人就心醉的不行。

    两个人曾经多次在村中的小道上迎面走过,都只是短短的对视一眼,然后双双红了脸,低了头,匆匆的擦肩而过。短短的相遇,却是两个人,最幸福的期待。

    谁知那一年,她的父亲去外面采办年货,回来时遇到了土匪,危急关头,被一个五大三粗的过路客,舍命救了下来,还替父亲挨了深深的一刀。

    在她家里养伤的时候,她在床前端茶递饭,完全是出于报答这个陌生男人,对父亲的救命之恩。

    等到这个汉子伤势渐好的时候,这个汉子就开始忙里忙外的,几乎包揽了的农活和家务活。别看他粗枝大叶的样子,竟是个全能手,洗衣做饭,田间地头,春耕夏种,修修弄弄,竟没有他不会的活计,把她的父母给欢喜的不行,就经常陶醉在四邻的夸奖和羡慕声中。

    这让她非常心焦,因为她在一个晚上,偶然在父母的门外,听到了父母亲,有意要招这个汉子入赘。她就软软的靠在门边,没了主意。

    第二天,故意去那条和教书先生经常偶遇的巷子,徘徊了很久,都没有见到。后来问了村里的一个孩子,才知道那个教书先生,已经回城多日,说是家中有事,要三个月后,才能回来。

    那个教书先生再回来的时候,匆匆的跑到她家门口,就看到了她家门上,醒目而刺眼的大红喜字,看见了院子里,一身红衣,满眼幽怨的她。

    从那天起,那个教书先生,就彻底的消失在她的生活中。

    后来,后来就跟着那个汉子,安安心心的过起了日子。

    新中国成立,三年自然灾害,十年文革,改革开放,风风雨雨,雨雨风风。两个人从农村来到城市,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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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什么样的思绪在安静的夜晚里悄悄泛起,随即那一点牵挂便涨满了整个心房?是什么样的感动在一个毫不相关的瞬间突然掠过心头我们不由自主地回忆?是祖父抚爱我们的粗糙的手掌,是外婆慈祥纵容的笑容,是童年不苟言笑的父亲的脸,是母亲没完没了的叮咛,是兄弟姐妹互相争吵嬉闹的画面……一张张平凡如水的剪影沉淀在岁月之河的深处,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年龄一起慢慢变得深沉耐读。

    这是生命里最难忘的感动——亲情。

    亲情没有隆重的形式,没有华丽的包装,它逶迤在生活的长卷中,如水一样浸满每一个空隙,无色无味,无香无影,于是也常常让我们在拥有时习以为常,在享受时无动于衷。亲情是饭桌窗前的晏晏谈笑,是柴米油盐间的琐碎细腻;是满怀爱意的一个眼神,是求全责备的一声抱怨;是离别后辗转低回的牵挂,是重逢时相对无语的瞬间。常常,一个简单的电话,一句平常的问候,都是对亲情最生动的演绎和诠释。没有荡气回肠的故事,没有动人心魄的诗篇,从来不需要费心费力地想起呵护,却永远如水般静静的流荡在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悄悄滋养温暖着我们的身体和心灵。

    亲情是最朴素最美丽的情,它不像爱情那样浓郁热烈,也不像友情那样清新芬芳,却是那么的缠绵不绝、余韵悠长。它不似爱情那样缘于两情相悦,也不是友情那样有着共同的需求,它和我们的血脉相连,与我们的生命相始终。爱情也许会流散死亡,友情也可能反目成仇,只有亲情永远是我们心中最温柔的角落。虽然常常我们会因为它平常而忽视,常常因为它朴素而会忘记,可是当我们伤痕累累,满心疲惫之时,最先想到的只能是我们最亲的亲人,只有他们可以不计得失敞开胸怀的接纳我们。

    亲情不是浓烈的醇酒,不是甜美的饮品,它只不过是一杯纯净平淡的白开水,虽然无色无味,却是我们生活中不能须臾离开的。它不会让我们兴奋,却能让我们安静;它不会给我们刻骨难忘的,却始终为我们着不可或缺的营养。亲情中自有一份纯朴和自然,不用刻意的雕琢,在我们意识到时,它早已悄悄浸润在我们的指尖脉络中。

    在纷繁的红尘世界,因为有了那一份亲情在,不管距离远近,无论喧嚣寂寞。我们的心始终是安然从容的。

    亲情如水,纯净透明;水如亲情,绵延不绝……

    只要你愿意,当你失落失意的时候,最需要一个肩膊的时候,告诉我,我会立即出现。

    我好喜欢你呦,我喜欢你的鼻子,我喜欢你的眼睛,我还喜欢你经常对我发怒得样子。真的好喜欢你!

    爱你一万年,是我的追求;恋你一千年,是我的渴望;而吻你一次,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答应我,嫁给我吧!

    如果有来世,我愿意做你的瞳孔,在你照镜子的时候,可以把你最深情的注视给我!

    在爱情的世界里,我一无,也一无所知,在情感的小站里,我愿你是第一位来客,也是永远的主人,伴着我宠着我;一生一世。

    在你抑郁的时候,我就是你的开心果。在你忧伤的时候,我愿作你的忘忧树!

    想你至深,念你至醇……吾爱,你可知道?对于我,你的笑最!

    如果我的存在为你带来一丝负担你只需轻轻吹一口气,我就会随风飘去因为,爱不是负担。

    在人生艰辛的跋涉中,愿我们化做两盏明灯——互相照耀,互相温暖。

    愿你永远拥有我,愿我永远拥有你,我们一起,走向崭新的生活。

    假如生活重新开始,我的爱人——依然是一条风雨的长途,依然不知疲倦的奔走——让我们紧紧地拉住手!

    你如阳光般洒进了我的世界,我的生命因你而!亲爱的你陪我走到海枯石烂,好吗?

    如果你要嫁人,不要嫁给别人,一定要嫁给我。拿上你的存折,带着你的妹妹,开着那宝马来!

    三十年后,如果世界上还有坚持这个词,我希望它属于我;三十年后,如果世界上还有感动这个词,我希望它属于你……

    只怕来不及,我要抱着你,只到看着你的发上留下了白雪的痕迹……

    从看到你的那一刻起,我的心跳就告诉我你是我今生的人。你给了我勇气和动力,我会用一生的努力来呵护这份心动的。

    独自走了这么多年,也没觉得什么,直到遇上你。你愿意陪我把剩下的路走完么?

    希望睡前可以看到你,希望睡时可以抱著你,希望醒来可以看到你。

    佛说:跪求500年可以等到你爱的人。但我却用了600年等你,还有一百年人们称它为“百年好合”。

    我们的爱真的是没有结局的吗?我很怕……为什么你要对我这么好?我真的很想跟你结婚……可以吗?

    这世界上也许有很多人比你更适合我,但我知道只有你最爱我。不管怎样,我要和你过完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我要你要我!

    我想和你一起变成老人!等到那时我们的头发变成苍白,我们已不再年轻,如果你还会对我一如即往,那我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

    事我都想和你分享,因为除了你我再也找不到另一个与我相配的女人。

    我答应不会让人伤害你,包括我自己在内。相信我,我会给你幸福。

    想证明我五十年后一样爱你,因为想证明我是全世界最爱你的,因为想和你一起去竞选模范夫妻。

    多少次在梦里有你的身影,多少次独自内心里呼唤你,只想牵你手,漫步人生路,爱多伟大,结婚吧!想证明我五十年后一样爱你,因为想证明我是全世界最爱你的,因为想和你一起去竞选模范夫妻。

    多少次在梦里有你的身影,多少次独自内心里呼唤你,只想牵你手,漫步人生路,爱多伟大,结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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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在失去以后还会对往事有所眷恋,也许这是人的本性。拥有的时候不懂得珍惜,失去了才知道他的价值。有个故事曾经让我感动,说是有个在当地很灵验的圆音寺有一只蜘蛛,由于每天都呼吸着寺里的空气日子久了他也有了灵性,在他修炼了1000年的时候有位游历的高僧路过此处,于是来到寺里,在临走时抬头看到了盘结在网上的蜘蛛,于是问他:“蜘蛛,你认为世界上最珍贵的是什么?“蜘蛛答到:“未得到和已失去。“高僧笑笑离去了。

    过了不久春天到了,一阵微风把一颗露珠吹到了这个寺里,刚好结在蜘蛛网上,阳光下露珠晶莹剔透,特别好看,蜘蛛很开心,每天象珍宝一样爱护它。很快1000年又过了,高僧再次来到寺里,送经完毕后在看到蜘蛛,这时的蜘蛛已经有1000年的道行了,高僧又问同样的问题,蜘蛛也同样的回答。高僧笑笑又离去了。秋天来了,一阵风把露珠刮走了,蜘蛛伤心极了。可是也余是无补。高僧第三次来的时候,没有问蜘蛛问题,却说蜘蛛你对你的答案改变吗?蜘蛛答道:不变。高僧说:“那好我让你转世去人间回来你在告诉我答案。

    于是蜘蛛转世为一家大户人家的小姐,名叫蛛蛛,几年过去蛛蛛已经出落的十分美丽,16岁时皇上为太子选亲,很多名门闺秀都去参加,期间蛛蛛偶遇武状元甘露,他文武双全,英俊潇洒,蛛蛛暗暗喜欢他。觉得甘露和她相识冥冥中自有安排。但不久的诏书却让蛛蛛万万没有想到,皇上将蛛蛛许配给太子芝草,把公主清风许配给了甘露。

    蛛蛛很伤心于是觅死,他的灵魂见到高僧,于是问高僧这到底是为什么?高僧告诉他:甘露就是当年那个晶莹剔透的露珠,但是露珠是有风带来的自然也由风把他带走。而现在的太子芝草当年是长在圆音寺门口的一株小草,由于修炼多年转世去了人间。他爱慕了你3000年,可是你却从来没有低头去看过他一眼。蜘蛛听完高僧的话将魂魄复体看到身边为他伤心准备自刎的芝草太子,刹那间痛苦万分,于是上前夺去太子手中的剑,抱在了一起。

    此时高僧出现,问蜘蛛,“蜘蛛,世界上最珍贵的是什么?“蜘蛛答道:“不是未得到也不是已失去,而是珍惜现在的每一刻“高僧听后满意的笑了。故事到这就结束了,可是最后的话让我印象很深刻。是啊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无论生活,爱情都应该好好珍惜。

    朋友说他现在是幸福的,可有时还会想起以前的那些人那些事。想念,呵呵,标准的说应该是怀念吧。曾经真的是想念,想到心痛,可现在就算想起,那也只是因为想起以前的美好的回忆,而他只是那些曾经美好回忆里的主角,所以自然会想到他。生活是这样的,你越想忘记的东西越记得清楚,因为你太在乎。亲爱的朋友,抓住现在吧,或许你的乎正在伤害着另外的人。我眼里的爱是一种始终如一的不离不弃,无论时候都会坚持自己的初衷。正如歌里唱的:爱是一种信仰。与其说将爱情进行到底还不如说将信仰进行到底,无论是想念还是怀念都是美好的的,就让我们用这些美好去建设我们的和谐生活吧……

    21岁的时候,她遇见他,两人一见钟情,迅速坠入爱河。

    他每天几通电话,准时提醒她吃饭睡觉她温暖;他经常陪她逛街带她游玩,帮她拎袋为她买单她心动;节假日,他亲自下厨为她做美味可口的饭菜她感动;每一个节日、纪念日,他把娇艳的玫瑰送到公司她陶醉;他总是制造很多的小浪漫她欢喜……

    她享受着恋爱的甜蜜,渴望每时每刻都能和他在一起。她觉得世界上最美好的爱情不过如此。

    25岁的时候,她和他结婚。婚后,她开始看他不顺眼。

    她叫他一起逛街,他总是找理由推辞她心凉;回到家,他拿着遥控器看球赛大呼小叫,等着她把饭菜做好她疲惫;他对着电脑玩游戏,无视她在一旁做家务她心伤;他不回家吃饭也经常忘记打电话回来她心寒;节日、纪念日,他若无其事地出去和朋友玩,留她一人在家她心死……

    她忍受着婚姻的乏味,开始怀疑他们之间是否还有爱情。她觉得世界上最痛苦的婚姻不过如此。

    28岁的时候,她和他离婚。离婚后,她觉得生活很惬意。

    她再也不用一下班就急着回家做饭,想做就做,不想做就外面吃,省事;她再也不用每周去超市扛一堆的食物回来,把冰箱塞满足够过一个月,省心;她再也不用担心双手因为干家务活而变得粗糙,一个人的房子总是干净整洁,赏心悦目;她再也不用关心银行卡上还有多少积蓄,可以和姐妹们一起疯狂购物,和哥们喝酒到酒吧打烊,痛快……

    她享受着久违的自由,庆幸自己及时地结束了婚姻。她觉得自己是“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

    31岁的时候,她仍然单身。她感到寂寞,无比怀念从前的日子。

    一个人吃饭,她觉得没有味道,想念她迫不及待品尝并啧啧称赞的神态;穿漂亮衣服,她觉得失去意义,想念他微笑着责备她“臭美”的样子;周末坐在房子里,她觉得空荡荡的,想念他陪她看综艺节目对着电视里的帅哥假装吃醋的表情;她害怕亲人朋友关切地自己什么时候成家;她讨厌节日的到来让自己更加孤单;她想要一个孩子……

    她终于知道,女人需要鲜活的爱情,更需要一份平实的婚姻。婚姻是一杯淡淡的白开水,或许并不好喝,却能真正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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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的秋天,天空中繁星点点,心里头有些思念,思念着你的脸。我可以假装看不见,也可以偷偷的想念我摸到你那湿润的脸。——题记

    秋天,承载了我太多的记忆。我总能在秋天的回望里,从渐行渐远的步履中,寻觅到久违的深沉的感动。在一遍遍悠长的回味里,独自微笑或不由自主地流下泪来。

    远远的思念

    我喜欢蓝色,大海浓郁的幽蓝,雨后天空纯净的碧蓝,都会让我欣喜不已。在蓝的童话里,我编织着自己的梦想。而在同学们的眼里,我是个孤独,僻静,就像武侠里的独行侠,留给每个人一个孤单的背影。

    其实,我是喜欢了一个女孩。她叫雯,安静,随和。但我知道我是恋上了她蓝色的披肩和瞳孔里流露的蓝精灵般的纯洁。我们的第一次对话是在一个雨后的课间。我自个在操场散步,和同学玩耍的雯却迎面跑来。草叶上的雨珠被她的脚踢得四处飞溅,就像我惊慌失措的心事。不料一个趔趄,雯跌倒了。我一时反应不及,慌忙将其扶起。

    “谢谢你,李志星!”雯一脸的灿烂。

    “没,没有。不用。”我应和着。天,她竟然知道我的名字,原来她是知道我的!抬起头来,望见雯两眼一汪秋水。

    回到教室,我得心几乎狂跳出来。没有理由,我照着**的《沁园春》填了一首词,又写了一篇散文诗。等到课下我瞅准了就我雯两人的时候,我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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