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从口袋里掏出一枚订婚戒指……昏了头的向西,就这样不明不白但又心甘情愿地接受了。事后,向西才知道那个所谓的“警察”,是向东的朋友扮演的。向东喜欢别具一格,他认为,这样才会记忆深刻,终生难忘。
同样,向东还把这种喜剧因素带进了他们的婚姻生活,特别是“性爱故事”里。而所谓的“情节”就是把过程弄得曲折些,一般男人只重结果,自己满足后就算是做爱,向东则喜欢“过程”,喜欢把过程弄得曲折些,以增强可读性、突然性,给对方一些惊喜,这一点很难能可贵。
一个周末,向东向西“醉生梦死”地呆在家里,煮着香浓咖啡,做爱,喝咖啡,再上床睡觉,醒来再来一次……当然,这种情况并不很多,但他们喜欢用咖啡弥漫整个卧室,有种温馨浪漫的情调。有一次,向东在煮咖啡,叫向西去换那套豹纹的内衣,当向西从衣柜里掏出一件久违的内衣时,发现上面用别针别着一个小包囊,打开一看,里面竟是1000美金,这可把向西吓坏了:谁的?为什么要这样?
当向西又惊又喜地拿着美金找向东问时,向东满面狐疑地说:“你问我,我倒要问你,哪个老外送的?老实交代!”向西有口难辩,真是跳进闽江也洗不清!正当她要报警以查个水落石出为自己争个清白名声时,向东突然大笑地抱住她:“给你开个玩笑啦!是我给你的小费。”向西一边撒娇地捶打着丈夫,一边命令他招供从何而来这么多美金……
吵吵闹闹,跌宕起伏,意外的惊喜与收获,是女人最好的催情剂,这一夜,他们如火如荼地把两个燃烧的身体引向顶峰。另一次,向东把保鲜膜像蜘蛛网一样事先悄悄地在书房至客厅的通道上“织”好,然后关灯,点上暧昧的香精蜡烛。向西正在书房上网,向东突然在卧室里叫:“老婆,我胸口不舒服,快来救命……”
当向西奋不顾身地从书房冲出来时,一下子陷进了向东设置的“温柔网络”里……当向西知道自己上当时,又气又恼把“胸痛”的丈夫骑在身下“暴打”,一场粉红色大战的序幕就此拉开……
很多时候,恶作剧可以使一个人情绪充分地调动起来,这种调情,非常独特,又带点儿戏,很容易让人忘我地“玩儿”,无论男女,其性爱按钮,都需要一些有心插柳的经营,这种“激奋”,对夫妻性爱的升温至关重要。
我学“坏”了他变好了(1)
(口述女主角 红雨)
我与先生莫可结婚已10年,可以说到了婚姻的“后半夜”,渐渐地,我发现一个可怕的现实:彼此间的热情在消失,仿佛只是左手摸右手,曾经激动人心的风卷残云的那种“痛快感”没有了,当晨愁与寂寞通过我的眉笔描在脸上时,我看到镜中的自己有点儿冷、有点儿空洞。年轻的时候,我挑男朋友如同在野外摘草莓,总相信“下一个会更好”。最终锁定目标,嫁给莫可,我们有过佳期,有过有血有肉的婚姻前夜,可是大约七年之后,他渐渐忘了情人节,会为小事所烦,会带着酒意回家,手机也常处在关机状态……其实,我也好不到哪里,常耍脾气扔抱枕,成天购买衣服、化妆品,懒得刷牙就上床……两人由同床共枕,到同床不同被,后来发展为室内分居……我没有轻易谈分手,因为这游戏在婚前我已玩儿腻了,可是,我们的感情难道就真的难以为继了?当爱情淡化为亲情,当热情转化为生活的依赖和扶持,我很困惑也很无奈,丈夫似乎也感到无辜,因为他没有在外“偷吃”,他很忠实,但对我已不再冲动得语无伦次了,正如后半夜他疲惫地回家,看到我踢出被窝的腿脚时,已不再上前发颤地抚摸或看得发呆,而只是轻轻而平淡地为我拉拉被角,然后回到自己的床上颓然睡去……
看来,我们的婚姻已真真切切地进入了“后半夜”,如一潭死水,无风无浪。每天早晨一个人关在浴室里化妆时,我又感到不甘心,其实我们都还年轻,35岁,不该就此荒芜我们美好的岁月,孩子已10岁了,按理说我们夫妻应该有更多的时间来演绎夜晚的性爱、经营白天的爱情。
一天夜晚,我仔细检讨了一下我们夫妻共同走过的路,突然发现丈夫一直是单枪匹马地“主持”着我们的爱情与婚姻,你看,是他第一次“偷袭”吻我,是他跪下一条腿求婚,是他启动“前戏”,是他一次又一次问我:“快乐吗?舒服吗?”一切都是他主动,他摆平,他行动,他是这段情感之旅的掌舵者。而我只一味躲闪、小跑、就犯、闭目享受,我成了他的目标、成果,而不是他对手、合作者,更从未扮演过挑战者,特别是在性爱方面,我总是沉默如羔羊,疲于应战,等待享受他赋予我的柔情蜜意或激情征服……
一次,莫克问我:“都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你怎么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当时,我“啐”了他,然后自我表扬说:“我才不学坏!”也许就是我太“好”了,他反而失去了战斗性?为了激活这个平静的婚姻,也为了美丽的夜色,我决定改变一下自己,亡羊补牢也好,大器晚成也罢,最重要的是我要学习“去爱”,而不仅仅只是“守着爱”或乞求丈夫的爱。
如果说,恋爱是一档“谈话节目”,那么婚姻就是一场技巧的大比拼,这“技巧”,可以是厨艺,也可以是性爱。我开始用心琢磨丈夫的身体需求,也冥想自己的身体需求,突然我悟到,“抱”是一种非常感性而美妙的身体语言。于是我给自己下了一个任务,每天要主动抱丈夫一次,渐渐地,我总结出一套“抱”的体操:触碰他的裸肩;从背后以手腕绕住他的颈部;把他逼到墙边,把头埋在他的胸口;两手环抱他的脖子,两腹部相贴;一只脚踩在他的脚上,另一只脚缠住他的腰,双手把他的头“搬”下,相吻;互相腿贴腿,轻摇上身,深情对视……
解放了手臂,我于是有了丰富多姿的“抱”。接下来是解放十指的时候,我学会了捏、抓、拧……后来,我还学会了用牙咬,轻轻的,但很撩人。这样面对丈夫,我发现,他并不平淡,我好像走进了森林,他的耳朵是树上的木耳,他的眼睛是千年古泉,他的唇是万丈深渊……确实,性爱中如果没有咬和捏的动作,就像没有了吻一样乏味。我终于攻陷了丈夫的性感带,带着鼻息“叫醒他的耳朵”,轻咬他的颈,像一个美丽的女鬼;用指甲滑过他的腰背,至于他的下腹部,由轻视到爱不释手;抓着他的手放在唇边,轻拍他的臀……动手动脚,全身发烫,这样的热身驱除了内心的怯弱、冷感,唤醒了自己的每一寸肌肤,与丈夫同步前进,就好像恋爱时我们手牵手涉过溪流,有点儿晕乎,但陶醉如水中倒影,虚幻摇曳。
砸碎了身上的枷锁,我们的爱便如鱼得水。我变“坏”了,丈夫莫可却越变越好。我成了性爱钥匙的收藏者,他成了爱情的宝藏,取之不尽,我愿意与他分享甚至挥霍这些爱的财富。由此,我内在的野性之美得以充分发挥,丈夫很惊喜,他说;“其实男人也需要一些被动的期待。”在我的日记里,有过以下一些狂野的记录,愿与大家分享:穿豹纹内衣,扮凶猛动物;讲述一个性故事,开场白很重要;抢过他的烟,像女特务一样秀几口;对他眨眼睛;把红玫瑰换成蓝色妖姬;喝红酒;坐在他大腿内,把头放在他肩脖间;仰躺等他,上半身在床上,下半身在床下;穿他的外衣,里边什么也不穿,做只披着虎皮的母狼;野外作业,办公室或小车内;指甲留长,涂绿色指甲油;托着他下巴,端详,装酷;放一盘A片,做背景;在木地板上完成前戏;披头散发,留半壁河山;扮演“小姐”,手插在他的口袋里找钱包;住宾馆,门口挂“请勿打扰”牌;用英语做床上语言;不脱网状丝袜;食肉动物,忘掉洁癖;由他脱掉红色高跟鞋;咬自己的手指,看他脱衣,目光迷离;用脚趾按下电源开关;换体位,搞“复辟”;有快感就喊出来;答应他所有欲求,谁怕谁?
我学“坏”了他变好了(2)
我变成了春天,在婚姻的后半部分隆重登场。我口福不浅,丈夫则艳福不浅。这是婚姻内的游戏、体操,又何尝不是爱情的加速器、微波炉?感情在升温,身心俱悦,爱情不再空洞脆弱,因为我们已把婚姻当作一种新娱乐方式,在爱的范围内,张扬个性,放养情欲。是的,婚姻不仅仅意味责任、忠诚,它还有另外一些名字:享乐、高潮、风骚、狂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灵肉合一等。
看见彩虹(1)
(口述女主角 刘女士)
那天下午3点多,我在公司正准备开会,突然接到先生的移动电话:“现在忙吗?”他的口气有些急迫,我还以为他又是忘了带锁匙,要我早点儿回家……所以我立即抢白说:“你都快37岁了,以后可不可以让我省心点儿!”听我这样话,丈夫突然结巴起来:“不……不是这个啦,我是想……想让你快去窗口看彩虹,在……在西边,快!”我一怔,愕然而惭愧,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平常是不是对丈夫真的有些神经质的严苛与冷漠。当我走出白天也开灯、垂挂着厚厚的窗帘、冷气十足的办公室,直奔顶楼露台时,有一种想见多年老朋友的感觉,虽然我只看到半个彩虹,但是在阳光雨里,我大口地呼吸,我和他的婚姻也因为那道彩虹,日渐绚烂起来。
我和丈夫是过30岁才结婚的,有过浪漫的爱情长跑,8年的相处,激情有些退却,年龄却不依不饶地增长,结婚成了众望所归的事,我们都是清醒的,婚姻不会比疲惫的“后恋爱期”好多少,之后,我们开始明目张胆地吵架、明码标价地计较、变本加厉地加班、上纲上线地挑刺……好像婚姻是个保护伞,两个熟悉的人在里面可以合法地抬杠、攻击、嘲讽、偷懒、埋怨……爱情露出了丑陋的尾巴,就在我准备得过且过的时候,丈夫的一通电话,让我看到了他还有孔雀开屏的美心与美意。
那夜,我们像孩子似继续谈论彩虹的话题,很兴奋,我表扬他还有赤子之心,也第一次主动承认自己越来越功利,而看不到曾经为之迷恋的所谓风花雪月。人是奇怪的动物,很容易在心里发生“涟漪效应”,就好比在一个池子里扔了一个石头,涟漪就会从一点扩散到整个池子;同样因为下午的彩虹余辉,把我整个夜晚涂抹得诗情画意,快乐情绪一发而不可收拾地蔓延开来,一度“遗忘”了的接吻,再次在我和丈夫之间展开,非常自然,话一投机,身体语言自然也灵动丰富了许多。他呢?“因为爱所以爱”,抱住我的头,从我的耳朵开始如饥似渴地“舔食”,曾经他吻我身体的借口是“因为你秀色可餐”,这个夜晚,他从耳朵开始抚慰我是“因为要感谢你用耳朵听我说话”,我很感动,也很惭愧,的确,我已很久没有认真地听丈夫说话了,特别是在床上、在枕边,更不用说主动去吻他了,每次做爱像赶飞机一样,分秒必争,还经常偷工减料、省却许多应有的步骤,没有什么前戏可言,我无心恋战,每每丈夫缠绵地靠过来,我就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简单而无情地直接把“下半身”交给丈夫,好像“上本身”是我自己的,不是婚姻的,更不是丈夫的,一切变得无趣、泾渭分明、一目了然,当然,我自己也不索吻,更不主动吻他,上半身荒芜了,后来我们总结说是“婚姻性爱病症”之一:上半身不遂!
我回应了丈夫的激吻,有些陌生,但是还是找到了初恋的感觉,全身洋溢着一种热望、一种快乐!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放弃了这个美丽的程序,仿佛开门见山给先生下半身是义务,再忙也要配合,再烦也要迁就,而上半身是用来表达不满、不甘、不爽等情绪的,甚至上半身还是示威、刁难、做小奸小恶的道具,唇是挑剔的,舌更是绝情。我还简单地以为,丈夫有了我下半身的应付,就应该满足了,男人下贱,一般就只要下半身,只有女人才会把高贵的上半身献给完美的性……而见到彩虹的当夜,丈夫的一番积郁多年的“控诉”,才让我知道他有过一段多么苦楚的性付出,甚至是性屈辱,他把头埋在我的怀里撒娇说:“其实,婚姻里的男人一样迫切需要女人的爱抚,性,是全身心的拥抱,而不仅仅是下半身的满足。”看来,我是以女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婚姻里的性,如果出了问题,一定是上半身的事,而不是下半身的错。过去,由于我只给先生“不完整的爱”,他曾有过早泄的纪录,那是一种心病,因为两人在无意中都有“只图一时之快”的期待,所以,丈夫成了“快枪手”也是必然的,没有了上半身的积极参与,性就成了一种寡味的肢体运动,没有了灵魂。水没有灵魂,就是死水;性没有灵魂,就成了负担,甚至沦为动物式的发泄。所以说,最大的性器官是头脑。
其实,做个“完整的爱”并不浪费时间,相反,它不仅是浪漫,还是精神的加油站。过去,我总觉得工作压力大、事务多,所以做爱成了一种任务,结果恶性循环,不仅自己得不到快乐、得不到心灵的满足与放松,而且还“加害”了丈夫的“性”心,更影响了婚姻的品质。有了这样的新认识,我们开始学习“边缘性”,不一定非要有什么风驰电掣、寻死觅活的高潮,只要浅如拥抱、深如湿吻,就可以让我们身心俱悦,因为上半身被开发了,内心的火焰燃烧起来,我们都变得易动。开发了“边缘性”,我们不再依赖呆板的床,而是“随时随地”做我们爱做的事,结果发现,爱原来如此开阔,如此简单而又饱满。
又是一个不平凡的夜晚,我和丈夫玩儿呼拉圈,他负责摇动腰部,我在前面抱着他,顺着他的身体在一个圈子里扭动,非常美妙,那种节奏、那种一起努力不让呼啦圈掉下来的紧贴与惊呼,宛如一次精神之爱,好像累了,其实是满足,好像肤浅,其实每一个毛孔都散发出快乐的芳香。
看见彩虹(2)
是的,婚姻里的爱情,有些像呼啦圈,只有不停地摇,从下半身到上半身,它才不会从我们的身体上滑落。
让懂得爱你的人爱你
当年丈夫的求婚镜头,常常是阿玉独自坐在梳妆台前回味的情节,特别是下雨的时候,有种奇怪的没有知音的惆怅,这时她喜欢一边拿着眉笔唇膏,把自己画得妖艳至极,一边回想着过去,有一种精神桑拿的快乐。八年了,她还清楚地记得那是一次朋友聚会上,阿成突然跪在她面前:“亲爱的,我给你三个选择,你考虑好了再让我起来,一是你嫁给我,二是让我娶你,三是我们结婚吧!”其实,他们那时相恋也有两年了,可当他在大庭广众下隆重求婚时,阿玉还真有点儿招架不住,不过,这是她喜欢的,她喜欢这种不容置疑的气势,于是她扶起阿成,含羞作答:“我都同意!”众人起哄,鼓掌。那一刻,阿玉只知道这是自己要的结果,除此之外,她的脑海里一片空白。有人说,是阿成臣服于阿玉的石榴裙下,但是,阿玉心里很明白,是自己不得不屈服于他。她喜欢这种“屈服”,因为她喜欢的就是这种霸道的爱。
婚后,阿成很疼阿玉。阿成的职业是高级电工,阿玉是英文教师,在阿成看来,他们的婚姻并不十分门当户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