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让吐了个结实,冻在悬崖上。
不待大虫子使出新的攻击,路拔刀转身,使出直劈,就朝大虫子飞砍过去,一边在空中喊道:“斯泰瑞,冰冻。”
杜尚这时还没爬到平台上,闻声转过身来,正看到新来的那两条掘地虫,也从地下冒出来,三条面目狰狞的巨虫凑在一起,看上去令人胆战心寒。路一击不中,正落在三条虫中间,使出旋风斩,将刀舞得如同一条圆环,迫退三条虫。
杜尚引导法术,猛喊一声“退!”路会意,往后猛跳出了虫子的包围圈,空中,杜尚的法术瞬间砸了下来,冻住两条大虫。
路落地之后,马不停蹄,顺着悬崖边,把剩下一条大虫也引走。
这些虫子的冰抗很高,中状态后不过片刻,就已脱离冻结状态,杜尚见状,又拼命使出极限施法,不停地将冰霜之息砸向大虫,大虫的行动被不断延迟。稍缓一缓,路已经找了一处好攀爬的山崖,手脚并用地逃了上去。
有这功夫,阿武和盖文终于合力将冻成冰坨的查克拖上平台。查克的手和膝盖鲜血淋淋,却是刚才被两位力量型战士强行从石崖上“撕下来”时弄伤的。
中止施法的杜尚,巴着绳子,声嘶力竭地喊道:“赶紧拉兄弟一把吧!”众人都知道杜尚快速施法后的后遗症,赶紧用力把他拉上来。
杜尚爬到平台上,耐力用尽,全身瘫痪,像一条死狗一样躺着大喘气。
查克过了半日,身体才恢复知觉,越想越是后怕,不由得长叹一声:“岁月不饶人啊,等这次回去以后,想法在城里找个营生,不再出来拖累你们年轻人了。”
大虫子见攻击目标都已经逃走,把佣兵们留在悬崖下的东西都砸了个稀巴烂。响动传出,又有十数条大虫子赶来,有的竟然潜下地去,朝着山崖发起攻击,砸得山崖上的石头砰砰地往下落。
阿吉心惊胆战地问:“这些大虫这么砸,悬崖不会砸垮吧。”
杜尚撇撇嘴:“如果它们拿出精卫填海的精神来,砸个一两年,肯定会垮。”
当晚,碧罗海边上的掘地虫集体暴走,无数大虫子冲出地面,乒乒乓乓地砸了一整夜,把地面上一切看不顺眼的物体都砸了个粉碎。在这附近冒险的若干个佣兵团被无端卷入,损失惨重。
临近天亮时,围攻绿林佣兵团的大虫们才恨恨地吃下了同类的尸骸,各自散去。
直至日上三竿,地面温度已经升得很高,确定大虫们不会再出来,绿林好汉们才爬下了悬崖。在一片狼藉的现场,翻捡着能用的东西。杜尚翻出了自己的火枪,已经被砸成了铁片,帐篷炊具什么的全成了面面。佣兵团员面面相觑,蹒跚地朝着回家的方向前进。
令人惊异的是,沿途竟然一连遇到几个外形更加惨淡的佣兵团。
有人看到同样是两手空空的同行,还上来搭个话:“你们也是昨夜遭了掘地虫暴动的灾厄吧!”
还有人仰天破口大骂:“也不知是哪个不知道规矩的王八蛋,是潜入地下挖了掘地虫的卵,还是烤了掘地虫的肉,害得老资损失惨重,知道了一定要把他抽筋剥皮。”
路依然憨厚地微笑一下,安慰两句,看到对方队伍缺腿断胳膊的惨状,把绿林佣兵团珍藏的最后一瓶药剂也拿了出来,送给了对方,刷了刷“莽龙”在这一带佣兵中的声望。
杜尚悄悄地看了阿吉一眼,阿吉惭愧地低下了头。
离开掘地虫的势力范围后,重新踩上荒凉戈壁滩的硬土,大伙儿不知为何,都突然觉得心里踏实了。
家当都让大虫子砸了,回程中得想办法把损失捞回来。绿林佣兵团的帐篷行囊都被砸了,但路有得是办法,他把沿途收集的小魔兽皮缝起来,给每人做了一个比人还高的皮袋子,吩咐不装满不让回城。
于是,绿林佣兵团又开始了沿途消灭小怪兽,拔牙齿,找矿石的拾荒行动。杜尚对此乐此不疲。玩家系统升级后,凡是系统收集到信息的有用物品,在靠近其100米范围内,都能收到提示。几天下来,他身上背着的杂碎最多。
偶尔有衣着华丽的佣兵团路过,免不了指指点点。大家都是行家,知道这样一路寸草不留的佣兵团,多数是刚刚经历了惨重损失的仆街团,难免幸灾乐祸。
在一路的鸡飞狗跳中,绿林佣兵团安然无恙地回到了普文尼斯。
第二十四章 贵族衣冠()
还是那条熟悉的铁角巷,还是那股熟悉的麦酒味。
绿林佣兵团大包小包地回到“麻雀”旅馆,老家雀依然每人请了一杯麦酒,然后挤眉弄眼地低声问道:“路,这次弄到什么好东西没有。”
路憨厚地笑笑:“老地方,等我收拾下就来。”
过了一会儿,路和杜尚每人背着着一个比人还高的大皮袋子下楼来。
老家雀看到皮袋子里的货色,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两条皮袋子里各装了一条泛着冰花的掘地虫。摊开后足足有15亚矩长。
老家雀用手掐了一下掘地虫的皮,湿漉漉地充满了弹性,就像刚刚被狩猎一样新鲜。
许久,老家雀得意地发出一阵狂笑:“好,好,这玩意一定能卖大钱。”
“麻雀”旅馆的常客听到老家雀那公鸭似的笑声,都知道这老家伙又用低价收到好货了。
从老家雀的仓库出来,路和杜尚的身上各多了1万米拉。路带着佣兵团的其他成员,再次去小铁匠那里补充武器。路却去了佣兵团员从未去过的城市商业中心。
“普文尼斯,果然是座小城市啊!”杜尚站在商业街的中心广场上,四处张望。这里既没有综合百货商店,也没有大型导力商店。虽然导力革命到现在已经过去了整整45年,对这座城市的普通人而言,仍然是一个遥远的传说,除了家家户户的导力灯,其他常见导力器都尚未普及。
这个世界正处于科学大爆发的年代,可以自动填充的动力,带来了轰轰烈烈的工业革命,以及让地球人羡慕不已的‘永动动力’,不过,对于这个魔兽横行的世界,导力革命的主要成果,都被用于军工军火的加强,导力器的民用被严重忽略了。
对于外来户杜尚来说,最不习惯的还在于娱乐设施的贫乏,诸如地球上随处可见的电视、广播、网络和电影,在这里还停留在专家的理论专著之中。杜尚每每念及,便不由得发句牢骚:“真忒么不科学!”
杜尚随便选了一家成装店走进去,导购小姐的眼神倍儿尖,知道这是一个城市里随处可见的佣兵,连忙热情地拿起一件冒险夹克推荐:“您好,这边的专柜都是各式野外服装,衣着舒适又简练,还不影响战斗,最适合您这样的勇者。”
杜尚瞥了导购一眼:“我要看的是男式正装礼服!”
正装礼服!原来是一位大人物。导购员急忙把店里最好的礼服拿了出来,让杜尚一一试穿。在杜尚看来,这个世界的时装,实在是有些过于浮华花哨,他选了店里面最简洁的一套黑色礼服,吩咐把领口内那一圈多余的白花边去掉,又买了相配的衬衣,鞋子,老板又额外赠送了袜子和领花。
穿上正装后,杜尚对着穿衣镜,仔细打量着镜中的自己。
镜中人的形象,与杜尚穿越前完全不一样。眼前的青年身材笔挺,鼻梁挺直,绿色的瞳仁中闪烁着锐利的光芒,肤色有些苍白,带着一种不可名状的神秘和高贵气质,就连杜尚自己看上去,都觉得无比陌生。
时空速递员并没有按照杜尚“生前”的躯体为他重塑金身,这具躯体的构造完全是为了与灵魂达到完美匹配。至于发色和肤色神马的细节,时空速递员才懒得管呢,用了最省资源的选择。
如果他征求杜尚的意见,杜尚一定会指出,别的也就算了,这头银发一定要换色,这不是给自己竖flag吗!
杜尚不满意地四处挑剔,导购小姐的眼睛却冒起了小星星。在这个粗鲁的城市,天天都是些肮脏粗鲁的男人走来走去,何曾见过一个拥有如此高贵肤色的年轻贵族。
在一片异性的赞叹声中,杜尚满意地收下了这身衣服。
临出门,杜尚的嘴炮天赋又不自觉地发动,和老板开始了讨价还价。他灵机一动,编造了一个勤工俭学寒窗苦读终于被某学院录取的寒门子弟的故事,让老板听了心甘情愿地给了一个大减价的折扣,以7000米拉拿下了全套时装,包括皮鞋,以及老板赠送的白手帕。
不讨价还价不行啊,照原价,哥兜里就分文不剩了。杜尚在心里感慨着钱不够花,朝着今天的真正目的地走去。
普文尼斯虽小,按照政府的规划,也有一个市政图书馆,而且是对公众开放的。
在这个随处可见枪炮子弹的城市,图书管理员的工作实在是不能再轻松。
杜尚来到这里,自然是为了补充知识储备的。
“办理图书借阅证,需要带帝国公民证件和100米拉,每借阅1本图书需要2米拉。”图书管理员说。
杜尚听了心里叫苦,他哪来的身份证明。突然他灵机一动,说:“我到此地只不过是暂住,办理长期借阅证不划算,能不能临时交钱,让我在这里看书呢。”
“当然可以,不过在这里看书,每天需要缴纳5米拉,图书馆下午5点关门,在此之前都可以随便翻阅开放书架上的图书。”
杜尚欢天喜地地交出了一个5米拉的角子,走到书架间,开始一本本翻阅书籍。
导力革命、午夜怪谈、冒险者必须知道的1000个常识、森林里的女巫、贵族食尚、埃雷波尼亚家常菜谱、垂钓的乐趣、东大陆异闻录、帝国时报、大陆植物志
图书管理员闲来无事,瞥过那个图书馆里唯一的阅读者。只见他每次从最近的书架抱一摞图书到座位上,一页一页地快速翻过,每三分钟就能翻完一本书,然后换一本再翻。
“真是奇怪可疑的行为啊!”图书员感慨。
到下午5点图书馆关门时,杜尚已经翻阅了上百本图书。玩家系统升级后,数据处理系统功能大为增强,这些书都被他“扫描”进了脑海。
不过,这样做可是很费精神力的,连续几个小时做这样简单枯燥的工作,让杜尚觉得疲惫不堪。离开图书馆后,他背抄着双手,懒洋洋地在街上,一个店铺接一个店铺地逛了下去,放松身心,同时再补充一些物价信息。
托这身服装的福,店铺的伙计一位接一位地,笑着送走了这位差不多把店里所有东西都详细问了一道,却什么东西也不买的年轻人。
可能是有怪癖的贵族吧,无论如何还是不得罪为好。店铺小伙计在杜尚身后嘀咕着。
等杜尚以这样一种特别的慵懒气质,穿着一身贵气的正装,背抄着双手走进“麻雀”旅馆,就连老家雀都没有认出来。
他从柜台后冲出了,一脸谄媚地说:“像您这样的贵族少爷,竟然光临我们这样的小店,真是蓬荜生辉。不过,本旅馆虽然门面不起眼,顶楼却也还有豪华套间,包您满意。”
杜尚一脸享受地听完这么长的推销,懒洋洋地开口说:“不用了,本少爷在2楼有豪华大通铺。”
老家雀听完,看了杜尚半天,一脸诧异地说:“你你你!”
杜尚打断了老家雀的话:“什么你你你,行了,您老柜台后面歇着去吧,本少爷要回房睡个回笼觉了。”
老家雀满脸堆笑:“不急不急,我请你喝一杯。”
杜尚拉了拉领花:“有穿着正装喝麦酒的吗?”
老家雀急忙赔笑:“不是麦酒,是我珍藏多年的红酒,绝对1182年的限量米纳斯之星。”
第二十五章 我有一个梦想()
老家雀把杜尚迎到后院一栋单独的小楼,从腰带上拿出一串钥匙,打开一个精致的红木柜子,拿出一瓶红酒,果然是1182年的限量米纳斯之星。他给每人倒了一杯,自己啜了一口,不无得意地说:“这酒怎么样?”
杜尚噗地一声笑了出来:“贵族可不会把酒柜钥匙别在裤腰带上。”
老家雀顿时觉得泄了底气,干脆单刀直入。“其实,我早就想找个机会和你单独谈一谈了。”
杜尚用一个指头顶着红酒杯,锐利的目光穿透这水晶杯子。“谈什么非得要背着路?”
老家雀狡黠地说:“路,那就是个走运的傻大个。”说完小声地说:“我想和你单独谈一笔能发大财的买卖,如果能做成,我俩都能赚上百万米拉。”
杜尚懒洋洋地说:“我不觉得这要背着路谈,要知道幸运可是一个人最难得的属性了。”在心里又补充了一句——而且他也不是个傻大个。
这话可是杜尚的实话,对于一个喜欢放冷炮的法师来说,一个可靠的t比什么都重要。
只可惜,老家雀不知道这层关系。他见上百万米拉仍然不能让杜尚动心,不由得一皱眉,说道:“其实,我早想到,你们能把魔兽肉从野外新新鲜鲜地弄回来,肯定是你的功劳。新鲜的魔兽肉虽然值钱,但辛辛苦苦去猎杀,还要冒许多危险,哪有坐在家里数钞票来得快呢?”
杜尚抬起红酒,示意他继续说。
“我估计,你们一定是掌握了便携的冷冻技术,路那傻大个,他能认识什么人,绿林的人中间,只有你有可能掌握这样的技术。你可能不知道,这技术有多值钱。”
老家雀故意压低了声音说:“因为不能保存,每次猎杀魔兽身上的大部分东西都只有扔掉。我这里最近一直在出手新鲜的魔兽肉,就这几天,已经有多少人来问过了,小势力我们可以不管,但北极星如果来问起,我该怎么说?”
“那就先不卖呗,压一段时间再说。”杜尚一脸无所谓。
“那怎么行!”老家雀急得跳起来,“我倒是有个好主意,与其等别人来抢,不如我们把它标一个价格,大大方方地卖出去,谁要就卖给谁,这样谁也不得罪,还能赚一大笔钱。”
老家雀狡黠地看着杜尚:“你觉得怎么样?”
杜尚听了,忍不住哈哈大笑,指着老家雀道:“你老人家的小算盘,未免打得太精了。”
“首先,这技术是我的,和您一毛钱的关系也没有。如果要找个地头蛇合作,我为何不找上北极星,干脆和他们合作,反正北极星一直想招揽路。”
“其次,你对导力技术一点都不在行,我现在用的这个方法,在大陆上根本就不是秘密。只需要每个队伍配备一名导力法师,过一段时间,给猎物使用一次冰霜技能即可。但现在难的不是这个方法,而是战术导力器的难得,以及能熟练使用导力法术的人不多。”
老家雀听了,一下子就泄了气。
杜尚故意要逗逗这个精明过度的老头,慢悠悠地说:“但是——”
“但是最近,因为频繁地使用这个方法,使我产生了一些别的构想,那就是不需要战术导力器,也不需要导力法师,就能轻易实现物品冷藏冷冻的方法。”
杜尚手腕一翻,手里已经多了一颗蓝幽幽的大魔晶。
“这个5级魔兽掘地虫的魔晶里,在内部固化了一个导力法术冰霜之息,相当于一个天然的导力回路。只要给它设计一个合适的导力诱发设施,就能让它过一段时间激发一次冰霜之息。如果导力回路设计巧妙,还可以调节法术威力的大小,这样一来这颗魔晶内部储藏的导力消耗就能大大降低,激发法术的次数就可以增加。然后,把它安装在